法律职业教育制度论文_向东,张庆来

导读:本文包含了法律职业教育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法律,法学,职业教育,制度,职业资格,职业,伦理。

法律职业教育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向东,张庆来[1](2019)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与法学教育的供给侧改革》一文中研究指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下法学教育获得更多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新的冲击。要改变法律人才不能满足法治国家建设的现状,必须进行法学教育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从司法部参与法学院准入认证、改革现有法学教育课程体系、强化法学专业教师实践素养等方面进行法治人才培养创新。(本文来源于《华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3期)

宋智敏,余冬生[2](2019)在《论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对法学教育的挑战及其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经历了由律考到司考再到法考的时代变迁。在新时代背景下,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以提高法律职业人员的整体素养和考生综合分析能力以及解决问题能力为价值取向,在报考人员范围、学历条件、报名考试的禁止性条件、考试内容和方式以及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管理等五个方面表现出新的特征;在考试内容、通过率以及开考时间上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为此,法学教育应实现通识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紧密契合,优化调整法学教育内容及体系,处理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课堂教学的关系,丰富和创新法学教育方式,实现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与法学教育的良性互动。(本文来源于《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期刊2019年01期)

尹业广,郭剑平[3](2018)在《浅析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下法学教育的机遇、挑战与改革方向》一文中研究指出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叁中全会和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及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2015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法学教育带来了发展机遇。但目前封闭的法学教育体系、轻视法律实务技能、忽视法律职业伦理的人才培养模式则无法达到社会预期。文章分析认为在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以下简称"法考")的背景下,高校应以此为契机,对法学教育进行改革,重视法律实务技能,注重学生法律职业伦理培养。(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8年07期)

薛智胜,罗冠男[4](2017)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变迁与法学本科教育转型调整》一文中研究指出即将实施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必然为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带来新的挑战与发展机遇。从历史视角分析了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和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之间的关系演变,认为在新的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背景下,法学本科教育需要系统转型,创新法学教育目标、内容、方法、师资以及外部关系,建立法学教育改革保障机制。对于形成我国法学教育与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法治人才培养体制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来源于《天津市教科院学报》期刊2017年04期)

陈景善[5](2017)在《韩国法学教育制度改革与法律职业规划协调》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主要对韩国法学教育改革与法律职业规划方面的新的制度作了全面介绍,并着重介绍进入2007年以后实施的法科大学院制度的导入模式与法律职业规划的协调,指出其中的问题点,以期我国在改革中不重蹈其失败的覆辙并有舍弃地借鉴。(本文来源于《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期刊2017年02期)

张峰振,毛宁仙[6](2016)在《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下法学教育的机遇、挑战与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央深改组通过的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具体制度和措施,为法学教育带来了发展机遇。但封闭的法学教育体系、轻视法律职业技能、忽略法律职业伦理的培养模式无法承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赋予法学教育的重任。为此,应改革法学教育,明确法学教育机构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基础地位,加强法律职业技能的培养,注重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本文来源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期刊2016年09期)

潘莹[7](2015)在《美国法律职业教育制度的特点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美国法律的迅猛发展一直是各个国家学习的对象,一个建立在法治上的社会首先要从基础做好,所以法律职业教育制度就很重要了。本文对美国律师和法学教师的产生制度进行介绍,通过分析美国法律职业资格和法学教师资格的取得制度,分析美国的律师职业资格的取得制度和美国法律教育的教师体制的特点,提出对于我国法学教育制度有借鉴性的建议,以期对于我国法学教育体制有一些参考价值。(本文来源于《学理论》期刊2015年16期)

沈宇靖[8](2014)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法律职业教育融合的必要性及途径》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被引入高等教育,其对高等教育的影响是巨大的,其受到的关注度也是越来越高。对于法律职业教育而言,是否有必要引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如果这种引入是必须的而且是必然的,那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法律职业教育之间又该进行怎样的融合才能发挥出其应有的功效?(本文来源于《科教文汇(上旬刊)》期刊2014年10期)

沈宇靖[9](2014)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法律职业教育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对越来越多的职业实行了严格的就业准入制度,法律职业资格准入首当其冲。然而反观我们的法律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与社会现实有一定的差距。因此,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引入必将对法律职业教育产生深远的影响。笔者将着重对这种影响进行深入分析,以期为法律职业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进行有效融合奠定基础。(本文来源于《北方经贸》期刊2014年09期)

强梅梅[10](2013)在《实现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有效衔接的路径分析——以法、德两国法律职业人培养制度为参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总是能听到这样的抱怨:一方面,法学院毕业生抱怨所学非所用,大学四年辛苦学到的东西在实践中好像毫无用处;另一方面,作为用人单位的法律实务部门也在抱怨,新招录的大学生缺乏实际操作能力,必须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培训才能够适应工作。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之间似乎存在着一条深深的鸿沟。那么这到底是(本文来源于《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期刊2013年04期)

法律职业教育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经历了由律考到司考再到法考的时代变迁。在新时代背景下,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以提高法律职业人员的整体素养和考生综合分析能力以及解决问题能力为价值取向,在报考人员范围、学历条件、报名考试的禁止性条件、考试内容和方式以及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管理等五个方面表现出新的特征;在考试内容、通过率以及开考时间上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为此,法学教育应实现通识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紧密契合,优化调整法学教育内容及体系,处理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课堂教学的关系,丰富和创新法学教育方式,实现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与法学教育的良性互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律职业教育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向东,张庆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与法学教育的供给侧改革[J].华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2].宋智敏,余冬生.论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对法学教育的挑战及其对策[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9

[3].尹业广,郭剑平.浅析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下法学教育的机遇、挑战与改革方向[J].法制与经济.2018

[4].薛智胜,罗冠男.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变迁与法学本科教育转型调整[J].天津市教科院学报.2017

[5].陈景善.韩国法学教育制度改革与法律职业规划协调[J].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17

[6].张峰振,毛宁仙.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下法学教育的机遇、挑战与对策[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6

[7].潘莹.美国法律职业教育制度的特点分析[J].学理论.2015

[8].沈宇靖.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法律职业教育融合的必要性及途径[J].科教文汇(上旬刊).2014

[9].沈宇靖.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法律职业教育的影响[J].北方经贸.2014

[10].强梅梅.实现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有效衔接的路径分析——以法、德两国法律职业人培养制度为参考[J].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13

论文知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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