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同原则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等同原则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导读:本文包含了等同原则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原则,专利,产品,复方,标准,中药,组合。

等同原则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杨宇希,Wang,Beth[1](2019)在《专家撰文支持FDA加强对510(k)审批途径监管》一文中研究指出日前,《新英格兰医学杂志》刊载了哈佛医学院研究住院医师Vinay Rathi和耶鲁大学医学院教授Joseph Ross的一篇题为《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510(k)审批途径现代化(Moder nizi ng t he FDA’s 510(k) Pat hwa(本文来源于《中国医药报》期刊2019-11-12)

陈碧婷,谷心洋[2](2019)在《浅谈等同原则在改劣发明中的应用》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观念的进步,人们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逐渐增强。目前,强化专利制度建设已然成为了各国的共识,国家的专利实力是其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筹码,在此背景下,专利权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科技实力相较于发达国家而言尚有差距,许多领域的核心专利都归属于国外企业。在此社会背景下,如果能理解追赶科技发展潮流这一动机,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我国会有较多的改劣发明。改劣发明采用了某些的手段,规避了侵权的判定,一方面促进了对技术的使用与再创造,另一方面会或多或少的侵犯专利权人的权利。如何结合目前我国发展状况,正确看待和应对改劣发明现象和相关行为,是本篇文章探讨的主题,期望能够为社会实践以及制度建设提供一些可行性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26期)

李永结[3](2019)在《中药复方专利侵权中等同原则的司法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我国中药产业的发展面临两大问题:一是中药专利质量不高,二是中药专利保护力度不足。中药复方专利的司法保护制度的建立会影响中药复方专利的质量以及公众获取药品的公共利益。等同原则在中药复方专利的司法适用问题是中药复方专利司法保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因在于:等同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的重要原则之一。在我国当前司法实践中,等同原则在专利侵权适用中的具体判定标准可以概括为“叁一致”标准:将被控侵权物与涉案专利保护的技术特征进行比较,如果被控侵权物能够通过基本相同的方式,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且被控侵权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经过非创造性劳动能够想象的到的,则被控侵权物对涉案专利构成等同侵权。等同原则在中药复方专利侵权判定中的适用困境在于:首先,我国司法实践中等同原则的判定标准尚未统一,使得专利侵权诉讼中等同认定结论不一致;其次,中药复方的物质特殊性和功能特殊性导致中药复方专利侵权诉讼中等同认定更具有专业性和挑战性。中药配方包括中药单方和中药复方,在中医药实践中,中药复方适用更加广泛,在中药复方领域,中药复方产品专利可通过中药组合物组分的替换、中药组合物组分的增减、中药组分剂量的增减以及中药复方方法专利中制备工艺改变得到新的技术方案。由于中药复方成分的复杂性,有效成分的难以确定性,以及给药对象的个体差异等,使得判定新的技术方案是否对专利技术方案构成等同侵权更加困难。美国等同原则的“方式-功能-结果”的叁重检验标准以及日本等同原则的“五要件”可以为等同原则的认定提供理论上的支持,有助于我国等同原则司法适用的完善。在此基础上,结合中药复方专利技术特征的方式,功能以及技术效果致力于中药复方专利侵权中等同原则适用的理论建构,通过对中药复方专利侵权中等同原则适用的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对中药复方专利等同侵权判定从如下叁个方面加以完善:合理适用可预见性规则明确中药复方专利的保护范围;中药复方专利侵权等同认定中引入“中药谱效关系”进行功能等效性判定;通过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的建立细化中药复方专利等同侵权的判定主体“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标准。(本文来源于《郑州大学》期刊2019-05-01)

明琳[4](2019)在《专利侵权等同原则的司法适用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由于现行立法对等同侵权原则的司法适用并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使得司法实践中容易造成“同案不同判”的不良后果,以至于极大损害了民事司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因此,对专利侵权等同原则的司法适用应当在廓清有关理论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实体以及程序制度设计。在理论层面,判定等同侵权时,首先应当明确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之间进行比对的是技术特征而非整个等同物,并且我国目前适宜采用单独对比原则,依据“手段-功能-效果”叁个基本相同和容易联想的标准进行判定。而等同侵权判定的时间基准为侵权行为日时,更符合等同原则保护专利权人利益的制度初衷。同时,还应当考虑其他可能影响等同侵权认定的因素,比如专利的类型、得到的技术启示大小等。此外,为了防止因滥用等同侵权原则而造成对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无限扩张,侵害其他社会公众的合法利益,在适用等同原则时应当采取一定限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目前适宜采用的限制原则主要有禁止反悔原则和现有技术抗辩原则。适用禁止反悔原则时无需考虑专利权人做出修改以及意见陈述的目的,只要其修改或者意见陈述造成明确的技术特征方案的放弃,即可适用。需要注意的是,未得到专利审查部门同意的部分视为未放弃,不得适用禁止反悔原则。现有技术抗辩原则在适用时不考虑本次侵权是相同侵权还是等同侵权,而是直接对比两者的技术特征,在确定现有技术范围方面,应该注意有使用公开和出版公开两种方式。在实体制度层面,应当在借鉴其他发达国家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自身科学技术发展情况,明确专利等同侵权原则适用的专利类型仅限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两种,时间基准为侵权行为日。在程序制度层面,建议采取判例或司法解释等方式明确认定标准,通过专业技能培训等方式统一裁判尺度,并明确专利鉴定机构的诉讼地位和职责,专利行政方面提出更严格的审查要求。同时,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转变服务理念,采取措施以便社会公众对专利文件的查阅,并完善专利侵权等同原则的相应排除制度。(本文来源于《山东政法学院》期刊2019-04-11)

闫文军[5](2019)在《等同原则的适用以及认定等同特征的要件——宁波市东方机芯总厂诉江阴金铃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一文中研究指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除了与权利要求中的必要技术特征相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外,还包括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本文来源于《中国发明与专利》期刊2019年03期)

白雪[6](2019)在《等同原则在中药复方专利侵权中的适用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推动中医药科技创新,中药复方专利量整体上有了大幅增长。与此同时,专利侵权纠纷、诉讼亦在同步增长。如何对中药复方专利侵权进行认定成为司法实践的难题和各界关注的焦点。而我国关于专利侵权判定的法律尚不完善,不能很好的指导审判实践,加之侵权手段日益复杂化、隐蔽化,给法院的审判工作带来更多的困难和挑战。实践中,照葫芦画瓢的完全再现专利全部技术特征的侵权形式已不多见。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通过对专利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来逃避侵权责任,而专利权人在申请专利时无法将所有可能的实施方式都一一写入其中。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借助等同原则对专利技术特征的等价替换进行判定,以保护专利发明的实质。然而目前我国立法没有对等同原则予以明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过于笼统,导致在现实操作中出现了诸多问题。特别是在中药复方专利侵权案件中,由于中药复方的特殊性,使侵权认定变得尤为困难,不同法院对类似事实的认定标准也多有不同。基于此,明确规定等同原则的适用规则和判断标准,对促进等同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统一,维持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具有实务上的紧迫性和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分析等同原则的适用标准,结合中药复方专利侵权认定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考察域外国家制度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等同原则在中药复方专利侵权中适用的建议。首先,文章界定了中药复方专利,并对中药复方专利侵权类型及一般判定原则进行了阐述;其次,考察中药复方专利侵权的认定现状,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分析等同原则在中药复方专利侵权案件中的适用情况及所折射出的一系列问题。结合中药复方的特殊性探究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为解决当前面临的实务困境提供基本思路;再次,对比国内外等同原则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合理借鉴国外成熟的判例经验;最后,是建议部分。根据前叁章的分析,对等同原则在中药复方专利侵权判定中的适用规则进行细化和完善,提出通过整体布局,构建中药复方专利多维法律保护体系的建议。(本文来源于《兰州大学》期刊2019-03-01)

曹丽荣[7](2018)在《美国生物药专利侵权案例评析及启示——以等同原则适用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从某种程度上说,等同理论为一个司法政策工具,用于调整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大或小,目的是促进技术的进步,促进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以基本相同的功能—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效果"的等同原则判断标准适合于机械领域的发明,这个判断标准在生命科学领域的发明适用时,由于生命科学技术的高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导致产生了更多的模糊和不确定性。本文结合具体案例,探讨在生物药品专利侵权判定中适用"功能—方式—效果"叁一致等同原则判定标准产生的问题,从而为我国提出对生物药品专利侵权判定适用等同原则的修正对策奠定基础,期冀较好地体现保护专利权人和保护社会利益的平衡,促进我国生物制药业的发展。(本文来源于《中国发明与专利》期刊2018年12期)

牟迅[8](2018)在《论专利侵权判定中的反向等同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代专利法律体系下,全面覆盖原则系世界各国进行专利侵权判定时适用的最基本的法律原则。对于专利权人而言,权利要求书即权利宣言,某件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内容划定了该件专利的权利保护范围,起到界定权利边界的作用。如果说某被控侵权物擅自进入该权利边界,完全再现了某项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时,就会构成侵权。具体而言,通过对目标专利权利要求书的技术方案进行字面解读,与被控侵权物进行技术比对,若二者构成一一对应或被控侵权物涵盖了目标专利的全部技术要素,则构成侵权。然而,实践中适用全面覆盖原则进行专利侵权判定往往存在其固有缺陷,一是局限于专利权利要求书的字面解读,专利保护力度不够,即过分依赖字面侵权原则;二是过分进行专利保护,打击公众进行发明创新的积极性。针对上述第一类情形,世界各国现在已经基本上达成一致意见,通过适用等同原则理论来对全面覆盖原则进行修正,用来认定是否成立侵权。也就是说,适用全面覆盖原则时在遵循字面侵权原则之外仍需遵循等同侵权原则。目前来看,上文所述的适用等同原则修正全面覆盖原则进行专利侵权判定已经得到世界各国的认同,对此理论的研究也比较多,在此笔者不再进行赘述。针对第二类情形,笔者认为可以适用反向等同原则进行完善。遗憾的是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并未确立该原则,目前我国学术界也鲜有对反向等同原则理论的深入研究和探讨,文章即是在上述背景下展开而来。本文共计分为叁大部分:文章第一部分,笔者将对反向等同原则的相关理论进行研究,首先从概念上对等同原则与反向等同原则进行界定;其次对该原则产生的原因及固有性质等进行分析;最后笔者将对等同原则与反向等同原则的区别与联系进行探讨,通过以上分析来对反向等同原则进行详细解读。文章第二部分将着重阐述反向等同原则理论在美国的产生及发展,首先从博伊登动力刹车公司与威斯汀豪斯专利纠纷案出发论证该原则的起源;随后介绍格雷夫油罐制造公司诉林德航空用品公司案,论述该原则的正式确立;接下来探讨该原则在美国发展过程中遭遇的困境;最后介绍该原则在美国的具体适用。文章第叁部分将对反向等同原则在我国的确立进行相关论述,首先,对我国在专利侵权判定的相关规则及其存在的不足等进行研究;其次,对我国确立反向等同原则的必要性展开论述;第叁,分析美国反向等同原则对我国的影响;最后,从行政管理、立法、司法叁个层面出发,提出我国确立反向等同原则的相关建议。笔者希望能够通过确定该原则的法律地位,把该原则作为专利侵权判定中可以与等同原则平起平坐的判断方式,从程序上优化专利侵权的判定流程,更为公平公正也更为有效的保护在先发明人和被控侵权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衡平专利权人的专利垄断权与社会公众的利益,从而实现我国专利技术的大发展。(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18-11-27)

马超[9](2018)在《严保护导向下等同原则适用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社会公众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不断增强,严格保护专利权越来越受到重视。合理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实行严格保护的重要前提,而等同原则是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重要内容。在知识产权严保护导向下,对等同原则的适用应该更加审慎,偏严适用,不仅严格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更要严格保护社会公众利益。(本文来源于《中国发明与专利》期刊2018年09期)

朱兰芳[10](2018)在《论化学药品产品专利侵权判定中等同原则的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等同原则作为国内外专利系统侵权判定中最重要的法律原则之一,长久以来一直存在争议,因其判断专利权边界比较模糊,至今在国内外还处于不停地发展变化中,没有形成一套成熟的适用规则,尤其在药品领域的侵权判断中,我国适用等同原则的“手段、功能、效果的叁一致标准”规定得比较简单,并没有针对药品专利特殊性而做出具体而系统的规定,因此有必要对化学药品产品专利领域等同原则的适用进行研究。本文首先从法理角度深入分析等同原则的适用标准,从内容标准、时间标准、主体标准这叁个方面来进行研究,得出等同原则的适用标准。其次通过叁个案例,在案例分析的基础上从药物化合物、药物晶型、药用组合物叁个角度对化学药品产品专利侵权判定中等同原则的适用进行了具体的分析;通过分析化学药品产品专利侵权判定中等同原则的适用的特殊问题,提出了目前我国化学药品产品专利侵权判定中适用等同原则时应设立的标准、完善措施等。通过完善化学药品产品专利等同原则的适用问题,有利于判断专利权边界,提高医药企业对专利权的可预见性,也利于相对人明确药品制备等活动的界限。(本文来源于《浙江大学》期刊2018-05-26)

等同原则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观念的进步,人们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逐渐增强。目前,强化专利制度建设已然成为了各国的共识,国家的专利实力是其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筹码,在此背景下,专利权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科技实力相较于发达国家而言尚有差距,许多领域的核心专利都归属于国外企业。在此社会背景下,如果能理解追赶科技发展潮流这一动机,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我国会有较多的改劣发明。改劣发明采用了某些的手段,规避了侵权的判定,一方面促进了对技术的使用与再创造,另一方面会或多或少的侵犯专利权人的权利。如何结合目前我国发展状况,正确看待和应对改劣发明现象和相关行为,是本篇文章探讨的主题,期望能够为社会实践以及制度建设提供一些可行性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等同原则论文参考文献

[1].杨宇希,Wang,Beth.专家撰文支持FDA加强对510(k)审批途径监管[N].中国医药报.2019

[2].陈碧婷,谷心洋.浅谈等同原则在改劣发明中的应用[J].法制与社会.2019

[3].李永结.中药复方专利侵权中等同原则的司法适用[D].郑州大学.2019

[4].明琳.专利侵权等同原则的司法适用研究[D].山东政法学院.2019

[5].闫文军.等同原则的适用以及认定等同特征的要件——宁波市东方机芯总厂诉江阴金铃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案[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9

[6].白雪.等同原则在中药复方专利侵权中的适用研究[D].兰州大学.2019

[7].曹丽荣.美国生物药专利侵权案例评析及启示——以等同原则适用为视角[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8

[8].牟迅.论专利侵权判定中的反向等同原则[D].山东大学.2018

[9].马超.严保护导向下等同原则适用分析[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8

[10].朱兰芳.论化学药品产品专利侵权判定中等同原则的适用[D].浙江大学.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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