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中国当代官僚制既有历史的传承性,又具外来的继受性特征。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理论为理解当代中国官僚制提供了有效的方法。中国传统国家权力的正当性是卡里斯玛权威与传统型权威混合的类型,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存在以皇权为代表的国家专断权力与官僚制的常规权力之间的博弈。近代西方,制宪立国之后,主权者退场,人民隐没于宪法,理性官僚制的正当性源自于宪法赋予的治权。依据当代学者迈克尔.曼的国家权力理论,可以清晰地比对出这二者不同的正当性基础与运作模式导致的不同后果。当代中国官僚制是继受西方近代理性官僚制与延续中国传统官僚制的产物,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在廓清此问题的基础上展开。
[关键词] 权威类型 官僚制 国家能力
一、两种官僚制比较的必要性与理论基础
对当代中国官僚制的理解,构成了实现官僚制现代化的知识前见。单纯的以中国传统官僚制或近代西方理性官僚制进行简单的类比,容易陷入理想化的学术图景,与现实相背离,或失之泛泛,难以深入。究其根源,自通海以来,与中国传统文化相适应的政治架构遭遇了知识论(epistemological crisis)的危机,①石元康:《从中国文化到现代性:典范转移?》,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第16-20页。由西方传入的现代性的政治系统在质疑、斗争、反复、接受的过程中成为中国政治现代性变革的方向。自晚清官制改革以来,一个以西方为蓝本的现代化官僚体制不断地调试与发展,过程十分艰辛。然而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自秦统一中国开始,中国在自身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官僚体制,前后历时近两千年,到清代臻至极致,成为中国政治文化中的一个独特现象。因此,可以说,中国当代官僚制是在这样一个前现代与现代性叠交,传统与现代、中与西混合、杂糅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这种复杂而独特的背景注定了上述单纯的类比难以奏效。理解中国当代官僚制,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或许更加有效。事实上,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在其支配社会学中首次提出“官僚制”(Beamtentum)②韦伯运用比较历史社会学的方法分析、提炼出了一套官僚制理论,在韦伯的官僚制理论体系中中国古代官僚制是典型的“传统官僚制”(韦伯原文中称之为“家产制官僚”,是“传统官僚制”的一个亚型,为方便论述与理解,本文采用更上位概念“传统官僚制”)。正如韦伯《学术与政治》中所言:“学术作为一种志业应具有‘价值中立’的责任伦理”。本文在比较传统官僚制与理性官僚制时也秉承“价值中立”的学术态度,尽可能的从社会结构去理解、描述两种官僚制各自的价值与不足。这一文化现象,并从外在的历史比较中将近代西方官僚制作为最为理性化的支配类型,从内在的组织结构分析中概括出各种官僚制的特征。①[德]马克斯·韦伯:《支配社会学》,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0-21页。在这里,韦伯的“官僚制”理论鲜明地展现出两个层次的意义。在外在的历史比较中,通过将历史上的国家支配方式与近代国家支配方式——官僚制进行对照,阐明不同的国家支配方式的正当性基础。在内在的组织结构分析中,韦伯将官僚制作为一个特定的组织体系,着重阐释了官僚制的内在运作机制。内在的组织运作机制与外在的权威类型、合法性基础之间存在特定的关系,通过内外两个层次的阐述,韦伯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官僚组织理论。
从韦伯的视角比较传统官僚制与现代理性官僚制,需要从整体上去理解韦伯的支配社会学理论。马克斯·韦伯认为支配是一种普遍性的现象,渗透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支配者”通过明示自己的意志来影响他人的行动,而实际上对“被支配者”的行动也确实产生了具有重要社会性意义的影响。当支配关系逐渐演化为权威性支配时,就存在一个支配权的正当性获取问题,因为任何权力都有为其正当性辩护的必要。②[德]马克斯·韦伯:《支配社会学》,第1-18页。根据支配者与其“组织”的关系,以及这两者与被支配者之间形成的特有的支配结构,韦伯划分出三种经典的纯粹权威类型:卡里斯玛权威、传统型权威、法理型权威。卡里斯玛权威作为一个权威类型,是指信仰某个带来启示或具有天赋资质的人物,视之为救世主、先知或英雄,并为之献身或效忠,其正当性基础就在于此。③[德]马克斯·韦伯:《支配社会学》,第19页。传统型权威是指对渊源久远的传统之神圣性的习惯性确信,以及对根据传统取得支配权的信任。④[德]马克斯·韦伯:《支配社会学》,第19页。法理型权威强调权力的正当性源自于合理的规则的制度,在此制度之下,当根据规则所“委任”的人要求服从时,服从乃是服从于具有一般性约束力的规范。⑤[德]马克斯·韦伯:《支配社会学》,第19页。
三种权威类型各有其对应的支配方式与正当性基础。在现实的支配形态中,这三种类型并非是排它的,而以各类型的结合、混合、同化或变形的方式存在。⑥[德]马克斯·韦伯:《支配社会学》,第20页。也即,从理论分类上来说,纯粹类型中,权威类型——支配方式——正当性基础三者之间存在逻辑上的一贯性。但是,纯粹类型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它总是以某种或者某几种主要的权威类型为主导,杂之以其他类型。这是因为现实中的权威类型是历史演变的产物,无法短期内完全地退出历史,主动或被动的与新的权威类型融合为一体。多重正当性在不同的情境下,可能各有侧重而协调如一,甚至互相强化,但是也有可能存在兼容的困难,由此引发国家权力运行的内在张力。
二、基于外在权力正当性来源的比较
以韦伯的理论观之,中国古代以皇权为核心的国家权力,秉持家天下的传统,最高权力通过世袭而累世传递,君主将国家视为一姓之私产,就此一点而言,这种历经数千年而不衰的传统习惯,逐渐内化为民族的心理、文化惯性,这种权威来源可以说是“传统型”的。但是,中国传统君王虽有万世一系的宏大理想,现实的情形却是王朝更替构成了历史发展的主线,新的君王往往在农民运动过程中通过创造“神迹”来强化自身的魅力型色彩,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传统皇权又具有卡里斯玛权威。
数学来源于生活,数学知识是对生活内容的抽象.平方根、无理数等知识的引入既是数学内部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现实生活情境带来的产物,如拼图、折纸等.因此在编写教材时,应考虑开发“生活情境”,关注数学知识与现实生活的密切联系,让学生在生活情境中感受知识学习的必要性,同时提高知识的现实应用性.
雏鸡断喙通常在7~10日龄进行,越早越好,断喙时间过晚,会导致机体出现严重的应激。7~10日龄后将雏鸡上喙剪去1/2,下部剪去1/3,育成期在转群前进行第2次断喙处理[2]。断喙后要做好防出血工作,并且在饲料中添加抗应激药物和抗生素,避免伤口出现细菌感染,导致鸡死亡。断喙后还要适当增加饲料厚度,减少鸡啄食饲料槽带来的疼痛感。
近代西方理性官僚制在一元化的权力体系中,遵从法律与规则的赋权,从而将国家赋予的治权转化为国家的能力。⑤[德]马克斯·韦伯:《支配社会学》,第22页。在高度职业化的理性官僚体系中,对事情的处理是“即事性”的,也就是说按照事先设定的办事流程与规则解决问题。上下级官吏之间互相独立,责任的分配是事先明确而固定的。法律在约束官僚权力的恣肆的同时,也为官僚自身的安全提供了保障。这样一个具有逻辑性与可预见性的官僚组织,适应了近代社会对秩序的稳定性的要求,降低了个人在社会上可能遭遇的风险,为资本主义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保障。
但是,传统官僚制的局限性也是非常明显的。与西方近代理性官僚制相比,中国传统官僚制始终依附于皇权之下,皇权的权威属性决定着传统官僚制无法演化为近代理性官僚制。当代学者迈克尔·曼(Michael Mann)从韦伯的支配概念中的制度之维发展出两对新的概念,即“专制权力”(despotic power)与“基础性权力”(infrastructural power),所谓“专制权力”即“针对市民社会的国家个别权力,它源自于国家精英的一系列运作,而这些运作不需要与市民社会群体作例行公事式的协商”,“基础性权力”是指一种贯穿社会的权力,是国家权力对社会的渗透能力。迈克尔·曼依据不同的国家类型的“专制权力”与“基础性权力”的高低组合出四种理想类型。②[英]迈克尔·曼:《社会权力的来源(第二卷·上)》,陈海宏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68-70页。
前已述及,现实中的权威类型往往是以混合的方式出现的,中国传统的以皇权为代表的国家权力,其权威类型是传统型权威与卡里斯玛权威相混合的产物。但是,这两种权威都不具有持久的稳定性,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赓续这种权威。一方面,需要从意识形态领域进行宣传与控制,于是以“德政”为核心的一套理论体系自西周以来便居于正统地位,成为官方的意识形态,借助于这套意识形态,皇权的获得与继承,是符合上天的意志,具有无可辩驳的正当性;另一方面,通过制度性设计,如科举制度、礼仪制度等,将这套意识形态内化到日常的方方面面,使皇权建立在一种遵从祖制与传统的秩序之上。
与此相对应,近代西方理性官僚制,其正当性基础则是另一番景象。在一个宏观的秩序构架上,近代法权秩序的形成,经历了一个国家权力的证成、限权直至形成近代宪政国家的过程。通过马基雅维利、让·博丹、霍布斯等人对强大的国家权力的合理性的论证,民族国家在欧陆树立起来了,借助于国家这种强大的人造机器,世俗战胜了上帝,理性战胜了宗教。在这一过程中,人类学会了从对上帝秩序的被动模仿到人造秩序的主动创造。但是,就像“利维坦”本身的隐喻一样,强大的国家权力的消极作用也是极其明显的,人类在利用“利维坦”战胜了上帝的同时,也陷入了“利维坦”所带来的恐惧,④“利维坦”本意是指盘绕或蠕动身躯的怪兽,它们凶暴、冷酷,生活在深海之中,是光明的敌人。在《利维坦》的开头,霍布斯就向我们展示了国家作为人造机器的恢弘图景,“利维坦”是一种处于“黑暗王国”和“上帝王国”中间的力量,其本性是邪恶的,通过它实现了各种力量的均衡。由此,限权成为新的理论与选择。无论是从外部视角树立起超验的自然法来规范、限制世俗的政治权力,还是从内部视角构架出权力分散与制衡模式,近代政治哲学的发展,都是围绕着限权这一核心任务展开的,最终呈现出来的是一个形式理性化的国家。⑤张红、王世柱:《通过法治的社会治理》,《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6年第2期。国家的权力依据法治的原则而运行,国家在理论上是由全体民众依据契约而建立,主权属于全体公民,经过战争引发革命,革命止于宪法的制宪逻辑之后,⑥高全喜:《战争、革命与宪法》,《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人民退场,主权者隐没于宪法之后,在宪法的授权之下,借助于官僚制度将国家权力转化为治理能力。
皇权与中国传统官僚制之前始终存在着一种相互依赖但又相互排斥的关系。官僚权力虽然附属于皇权,但是皇权并非与官僚权力铁板一块。根本原因在于,以卡里斯玛权威与传统型权威为基础的皇权,将国家视为家产,传统官僚本质上是家产官僚,国家的权力是家庭权力的扩张。君主不得不依赖官僚扩张自己的权力,实现对全国的统治。但是另一方面,一旦利用官僚组织统治国家,则意味着权力的分散。权力的分散意味着失去权力的风险。官僚权力的正当性尽管源自于皇权,但是在脱离皇权之后,依旧能够按照自身的逻辑有效地运转,这导致皇权与官僚权力之间的博弈一直贯穿中国古代王朝。之所以会出现这一结果,需要从两个方面考虑。第一,缺乏规范化的手段。在传统时代,君主对官僚的控制能力与渗透能力有限,当权力分散到官僚手中之后,信息的不对称、监管能力的不足导致官僚的行为并不总是符合君主的利益。尽管君主为了防范官僚体制,可能会设立一些秘密通信渠道,搜集情报,但是由于信息的准确性与有效性的问题,只会导致互相之间的猜忌与防范。为了尽可能的让官僚贯彻君主的意志,需要不断的对官僚施加压力,但是官僚群体为了尽可能地减少不必要的麻烦,选择隐瞒情报,这样一来,一旦君主借助于某些渠道获知信息之后,轻则加大压力,重则官位、性命不保,如此恶性循环,官僚群体人人自危。这一方面是因为传统帝国权力的私有化,君主无力通过有效手段去规范官僚,另一方面是因为传统官僚制度缺乏“权限”的概念,官僚群体也无法借助规范化的规则保持自身的独立性与职业性。③[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历史支配的类型》,第145页。第二,官僚权力的自我偏离。当君主放权给官僚群体之后,每一个官僚在他相对的权力范围内,都能凌驾于官僚组织之上,也就是相当于“皇权”在小范围内的复现。这意味着,官僚个体也有将权力视为私产、扩张自我势力的冲动。虽然历朝对官员的录取、任用、委派、考核等都有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但是以同乡、门生故吏所组成的人情关系网络严重地消解着正式制度。正式的官僚制度被非正式的规则冲散、破坏。这一传统官僚制的深层次的内在矛盾,核心原因在于君主权力与官僚权力并存的二元格局。君主对官僚的任何一项政治行为都保留着终局的决定权,随时能够通过专断的权力去打断官僚组织依据常规权力进行的政治运作。这就意味着,传统官僚制无法真正实现制度化、理性化,因为它不存在近代理性官僚制所需要的正当性基础,而且制度化、理性化的官僚权力将会对君主权力产生严重的制约,这并不符合君主的追求。另外,对君主专断无常权力的恐惧,也需要官僚之间建立各种宗派、山头,形成利益群体,来提高抗风险能力。在日常的政治运作当中,官僚群体为迎合君主专断权力的行使,在相对范围内也必须逐级复制类似的专断权力,否则他就无法切入官僚体制,改变官僚制度既定的运行轨迹。韦伯认为,在这样的一种行政结构里,还容易产生一种导致中央权力(君主权力)萎缩的情形,那就是官僚个人出色的能力与个性魅力。①[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历史支配的类型》,第147页。官僚个体强大的能力与个性魅力,外加非正式的规则影响,很容易突破界限,对皇权产生实质性威胁。当道德或意识形态并不能有效地规范官僚权力,皇权亦不能有效监管官僚权力的情况下,官僚权力的自我偏离成为无法回避的问题。
三、基于内在权力运转机制的比较
韦伯认为在法律上与事实上,据有职位绝不能视为拥有一种收入的来源,不可以利用提供某种服务的方式来换取个人收益和薪酬。③[德]马克斯·韦伯:《支配社会学》,第24页。也即意味着,官僚或公务员从事的是一项义务性事业,经济利益不是官僚从业者的主要利益。同时官僚制也意味着政治岗位和职位的开放性,对政治从业者和公共服务从业者提出了职业化要求。经过专业训练,但凡达到职务要求的公民都可以进入官僚队伍,成为其合格成员。借助于规范化、明确的选拔机制与控制机制,从技术层面解决了社会阶层流动的问题,缓和了社会矛盾。
在这样的理路之下,理性官僚制其正当性基础就是法治。作为法理型权威的典型代表,近代西方理性官僚制具有以下特征:第一,职业化与非人格化。官僚制中的职业人员,其选拔由官僚制组织制定明确的任职条件,符合官僚制准入条件的公民通过参与公开的竞争机制所明文规定的考核或考试,合格者任用,不合格者淘汰。⑦[德]马克斯·韦伯:《支配社会学》,第24-25页。其成员的技术与能力需与其岗位职责相匹配,以此提升组织的运行效率。与职业化相一致的是非人格化,或说即事化。在行政等级制度内的每一个职员,都能够在上级面前为自己和自己的下属的决定与行为负责,上级对下级产生权威性,只是这种权威只限于工作范围,超出这个范围,利用自己地位的特权去操纵下属并不是官僚制权威的合法行为。⑧[美]布劳、梅耶:《现代社会中的科层制》,马戎、时宪明、丘泽奇译,上海:学林出版社,2001年,第17页。职位的前途由上级依据年资与业绩或者两个标准一起决定,剥离了人格归属。⑨[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历史支配的类型》,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306页。第二,制度化与形式主义。官僚制中的每个成员都要遵循一套抽象的规章制度来开展其工作,包括在具体情况下执行这些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官僚制的管理依据,支配着官僚组织成员的行动,保证科层组织活动的常规性、稳定性和连续性。这种制度化的设置必然带来形式性的要求,稳定的、密集的、可计算的行政系统尽可能地排除非理性因素。①[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历史支配的类型》,第312页。第三,非政治化或政治立场中立化。这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官僚制组织的非政治化或政治立场中立性。“不问对象是谁”,每一个人都获得形式上的平等对待,每一个人都被视为处于相同的情况中,这是理想的行政官员处理其公务的精神。官僚组织成员按照规章制度处理公务,不带有任何个人感情色彩,不掺杂任何个人爱憎,公平、合理、平等地对待公务范围内的一切人和事务。②[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历史支配的类型》,第314页。
君主虽然有权随时发动专断的权力,但是往往需要以社会中的“事件”为基础推动制度内部各种关系的运作。②[美]孔飞力:《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陈兼、刘昶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2年,第273页。这些事件包括天灾、异象、冤狱、政治罪等,借助于这些事件,君主可以在发动专断权力治理官僚体制偏离其“意图”的同时又强化自身的卡里斯玛与传统混合式的权威。甚至为了实现一些目的,君主会制造“事件”来推动专断权力的发生。在这样的格局之下,君主与官僚群体在政治运作中的互动与博弈,构成了传统帝国日常政治的常态,它为帝国政治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内在的动力,深刻影响了帝国社会的方方面面。与之相对应,近代西方理性官僚制则展现出另外一番景象。前已述及,在革命完成、制宪立国之后,人民隐没于宪法之后。在一般意义上,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但人民不直接治理国家,而由官僚体制依据法律法规获得治权,展开对国家的治理,不存在国家权力与官僚权力二元对立的格局。官僚的权力来源于法律的赋予,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都是正当的。
(4) 采取双竖井施工方案,不但投资增加较大,而且工期延长较多,还存在如富水地层排水、断层处理和煤系层防爆、200 m~300 m竖井垂直物资运输、洞内排烟、机械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供电质量保证等安全技术问题。
中国传统官僚制度依附于皇权,官僚支配权力的正当性源自于皇权的授予与自身的卡里斯玛、传统权威,借助于传统官僚制度,在一定层面上实现职务分化与理性化,从而使日常政治权力常规化,借助于这种常规化的权力,实现全国政令的统一。传统官僚体制作为一种组织形态,其根基建立在卡里斯玛权威与传统型权威之上,理性化程度有限,在实际的运转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最核心的问题是——皇权与官僚权力之间既交融又紧张的关系。
韦伯认为,官僚制的特殊功能模式通过如下几个方面发挥。第一,各部门有依据规则——法律或行政章程——而来的、明确的权限,这又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为了官僚制支配团体之目的所必要的、一般性的活动,被清楚分派为官吏职务;其二,为了执行职务所必要的命令权力,也有明确的分配,附随于命令权力的强制手段(肉体、宗教性或其他)亦受到规则的明确规定;其三,为了规则性与持续性地履行这些职务,并行使相应的权力,有计划地供应所需物资,只有在一般规则下够资格的人才能被任用。第二,官职层级制和审级制,有一套明确制定的、官府间上下关系的制度,下级官僚在上级官僚的监督之下,此一制度也为被支配者提供了遵照既定程序向相关上级申诉下级单位之决定的可能性。第三,办公机构的程式化,包括办公机构与营业所固定,在职务运行过程中,文书档案、幕僚、书记组成相关部门各自发挥着官僚机构有效运行的基础作用。第四,专业化的职务活动,通常以彻底的专业化训练为前提。第五,公务办公时间的明确化。第六,服务内容和范围有明确规定,公务员照章办事。④[德]马克斯·韦伯:《支配社会学》,第21-23页。
其次,合理运用日常查房及教学查房。在查房过程中,带教医师应有意识地引导医学生去观察患者的临床表现(如皮疹表现、出疹顺序及分布位置等),提出为什么会出现这些症状、目前急需采取那些措施等,让学生分析发病机理、病因,根据病理生理知识,分析患者出现的症状,进而综合归纳相关信息,得出结论[4],最后由带教老师总结或引导学生总结。
[3]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文化研究所编:《岳麓书院一千零一十周年纪念文集(第一卷)》,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97页。
皇权的正当性一方面来自于卡里斯玛权威,另一方面来自传统的权威,二者共同维系了国家权力的运行,其间帝王姓氏多次更迭,但是社会总体的超稳定结构总体保留了下来。⑦金观涛、刘青峰:《兴盛与危机:论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9页。无论是卡里斯玛权威还是传统权威,都不是一种规范化的权力。皇权虽然受到道德意识形态与祖宗家法的约束,但是这种制约是非常微弱的,帝王将国家视为自己的家产,亦无需对任何人或机构负担义务,在任何领域,皇帝的权力都是全领域的、独断的。①这是从一般意义上来讲的,实际中皇帝的言行受到言官、史官、官僚的道德约束,但是这并不具有制衡皇权的意义,遵守与否跟皇帝自身的品行有关,皇权的大小则跟皇帝自身的能力及时代环境有关,但在名义上,都是最高的主宰。但是偌大的国家,皇帝无法仅仅依靠自身建立有效统治,必须借助于一定的方式使自己的权力扩张到全国范围内,这就需要借助于传统的官僚制度,只有借助于官吏群(Beamtentum),支配者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个人权力地位。②[德]马克斯·韦伯:《支配社会学》,第119页。
四、基于权力运行实效的比较
中国的地域面积、人口规模决定了它的治理难度并非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国家所能比拟的,就功能而言,传统官僚制作为一种治理术,在近代理性官僚制兴起之前,处于相对领先的地位,在《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这本书中,孔飞力通过对发生在乾隆朝叫魂事件的剖析,展示出传统官僚体制在面临多疑的君主与恐慌的民众的双重压力时所表现出的强大的容纳能力,在突发事件面前对防止因君主与民众的过分反应而导致社会陷入疯狂方面具有重要作用。①[美]孔飞力:《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第288页。可以说,传统官僚制为中国古代国家的统一、文明的发展做出过卓绝的贡献,历史上王朝兴旺、社会太平时期,大多是官僚制度运转顺畅时期。
在这样的一个理论前提之下,中国传统官僚体制附庸于皇权,是执行国家权力(皇权)的工具。支配者从他的人身依附者——奴隶与隶属民中拔擢官吏,因为只有这些人的忠诚服从是他可以完全信赖的。③[德]马克斯·韦伯:《支配社会学》,第120页。也就是说,中国传统官僚制的正当性基础,首先源自于对皇权的依附,是皇权的延伸。官员的职业生涯,从科举取士开始到官员职务的晋升、调遣、罢黜等,无一不掌握在皇帝的手中,每一个官员,在理论上都负有对皇帝效忠的义务,皇权始终凌驾于官僚权力之上。其次,官员的身份除了是国家公职人员以外,还是儒家文人,这意味着他们无论是政治行为还是日常生活,都需要符合儒家的道德要求,以此来彰显个人品性是配得上职位的。这就是说,儒家官僚本身具有人格或者说道德上的魅力,使得他们的权力具有正当性。这种魅力跟皇权类似,也属于卡里斯玛权威的范畴。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上,官僚作为儒家文人、道统的传承者,肩负着以道统约束君权的义务。尽管史书上汗牛充栋地记载着官僚借用“祖宗家法”来诤谏皇帝,或是假托“天象”来规制皇帝,但是这种权威在强大的皇权面前显得过于微弱,无法完全地形成独立的品格,更不用说规范化或者常规化。因为皇权具有强烈的排他性,不喜欢、也不允许处于制约与分享状态。由此形成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权力运行模式与压力型体制。
表1 国家权力的制度之维
迈克尔·曼的这四个理想类型的组合是对韦伯理论的扩展,但本身即构成了一套国家权力的基本理论,在这里不作展开。
封建制国家 帝国/绝对主义王权 官僚政治的——民主制的 现代权威主义专制权力 低 高 低 高基础性权力 低 低 高 高代表性国家 中世纪王国 中华帝国 近现代西方理性国家 苏联
在迈克尔·曼的理想类型中,评价基础性权力高低的指标即官僚制度的理性化程度。中华帝国被归入“高专制权力——低基础性权力”的类型,现代西方自由主义国家则属于“低专制权力——高基础性权力”的类型,这两个类型正好代表了传统官僚制与近代理性官僚制国家,故而用此模型的内涵解读二者的差异,具有可操作性。
专制权力大体类似于前文提及的君主的专断权力,在近现代西方则表现为精英群体的权力,基础性权力则类似于官僚权力。专制权力越高,国家的民主程度越低,政治决策的稳定性越差。基础性权力的高低决定了国家权力转化为国家能力的水平,在高基础性权力的国家,借助于理性官僚制度,国家的权力能够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国家的资源获取能力、社会动员能力明显要高于低基础性权力的国家。传统官僚制由于其理性化与组织化程度不够,难以使国家权力有效地渗透到基层,国家的治理水平与治理能力极其低效。故而,中国古代有“皇权不下县”一说,并非皇权不想下县,而是皇权难以有效地利用组织渗透到县以下。在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小农社会,这种“高专制权力——低基础性权力”的帝国模式或许是合适的,但低效的国家制度供给能力无法有效动用社会资源去降低各类自然风险,也无力进行有效的社会建设、公共福利投入,自然无法引导社会向前发展。当然,传统帝国以皇权为代表的国家权力并无意识去进行有益社会进步的建设是一方面,国家的基础性权力不足也是一个重要的约束。
们拍摄的银河看起来非常清晰,但画面被在悬崖脚下点燃一堆篝火的狂欢者破坏了。我们耐心等待火苗熄灭,这样在构图中的干扰元素就会更少。接下来,Alyn取出他的圆周鱼眼镜头,对准天空拍摄横贯夜空的整个银河中心。
以司法制度为例,传统的司法制度与官僚体制高度重合,国家司法审判的核心在于破坏社会稳定的刑事案件,对于民间细故,则交由乡里自行解决,这就是“基础性权力”不足所导致的后果。以传统社会的技术、经济条件,如果要提高基础性权力,增强司法制度的专业化设置,势必要增加更多的官僚人员,整个社会的治理成本将大幅增长,低效的财政供给能力无法负担。类似司法制度这样的例子可以说存在于所有官僚部门之中,由此导致官僚体制长期低效循环,只能在一个相对稳定的农业社会中保持最基本的秩序,而无更多的精力去推动社会的进步。
同样,近代理性官僚制首要的目标也在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韦伯认为人类社会迟早都将朝向一个理性合法的权威架构发展,并利用官僚的构架制度。政治官僚——至少在一个发展成熟的近代国家里——已不再被视为支配个人的仆人。③[德]马克斯·韦伯:《支配社会学》,第20页。一旦一个国家建立了这样的官僚制,社会动荡便趋于平静,社会矛盾趋于缓和,社会阶级差别得到认同,官僚制度之下的政府在政治上走向成熟,人民也走向成熟,社会趋于稳定。因此,官僚制度是一套维护社会稳定的制度。其次,借助于高度的职业化与明确的制度设计,理性官僚制具备了强大的基层渗透能力,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治权范围内,将这种基础性权力转化为强大的国家能力,对内促进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对外提高国际竞争能力。借助于官僚体系,实现了效率与秩序的统一,在近代资本主义在西方的崛起过程中,理性官僚制起到了一个基础性的作用。
理性官僚制是依据效率原则、以技术知识为基础建立起来的能够稳定运行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生活组织。理性官僚制在扩大组织规模、加强控制、提高效率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其负面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以效率为唯一目标的现代大规模组织创造了各种层层相依的科层,等级化的组织架构产生决策权威的集中化,强调指挥和权威的高度统一,当权力高度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组织成为权力精英意志的体现时,组织的领导者就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损害组织的利益。①[美]丹尼尔·贝尔:《意识形态的终结——50年代政治观念衰微之考察》,张国清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7页。第二,理性官僚制所强调的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严格规定了每个机构、每一层级的管辖范围及权力分布,因而在运作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形式化,程序化的现象,从而造成文牍主义和文山会海;官僚制会导致一种程序化运作程式,只讲过程,一切只要走过场,不讲效果,不讲目的;一个过程或一个项目执行之后,就等待下一个项目的启动;官僚制中的各个变量在重复性的运作中寻找自己的位置或价值。第三,制度化和非人格化在一定程度上不仅缺乏灵活性,还漠视人性、抹杀个人自由,容易压制成员创新,造成效能不增反而下降;官僚制导致了基本价值判断的丧失和事物是非标准的丧失,因而有人把它视为法西斯主义成功的主要原因。②[美]丹尼尔·贝尔:《意识形态的终结——50年代政治观念衰微之考察》,第7页。第四,理性官僚制最大的问题是脱离社会基层,消极地对待基层人民的需求,产生了现实社会中沉默的大多数,导致了大众对现代政治的冷漠。③[美]丹尼尔·贝尔:《意识形态的终结——50年代政治观念衰微之考察》,第8页。
究其本质,近代西方理性官僚制通过绵密的制度性构架,具有了迈克尔·曼所言的高的基础性权力,也即意味着理性官僚制的触角伸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并获取了所有的社会资源,把权力、资本、财富和机会只按照理性和效率原则进行配置,扭曲了人性或者重新塑造了人性。在理性官僚制体制之下,社会走向两极分化,底层群众成为沉默的大多数,官僚制是现代社会危机的根源之一。作为“理性的治理术”,理性官僚制将整个社会禁锢在理性的牢笼之中,高度建构的制度体系如同冰冷的铁幕一般切分着自由的领域,理性与自由之间产生了令人不安的张力。
五、结语
本文在韦伯的理论框架内分析、对比了中国传统官僚制与近代理性官僚制在正当性基础与运作模式上的差异,并在此基础上对二者的实施效果进行了评价。当我们将目光回归现实,思考当代中国官僚制问题的时候,这一比较分析的价值就凸显出来了。中国当代官僚制体现出新旧两个时代相交叠的特征。一方面,自近代已降,无论是晚清的官制改革,还是民国以来的由革命转化而来的制宪立国活动,都极力地学习、模仿西方,试图建立起一套近代西方理性化的官僚体制,实现政治制度的现代化。另一方面,由于强大的历史惯性,加之欠缺相应的文化土壤,中国传统官僚制在现代中国政治中的延续也非常明显。可以说,当代中国官僚制是近代西方理性官僚制与中国传统官僚制相混合的产物。这种混合了中国传统官僚制与近代西方理性官僚制特征的中国当代官僚制,在过去30多年当中,对推动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大的作用。首先它提供了一个相对安稳的环境,总体上保持了社会的平稳发展;其次,借助于高基础性权力,政府拥有强大的资源调动能力与物质管控能力,能够在市场的力量相对弱小的情况下推动经济的高速发展。但是,这种模式也存在明显的弊端。推动中国当代官僚制度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在于,一方面要使我们的官僚制度摆脱当前这种混合式的混杂状态,另一方面也要规避近代西方理性官僚制在现代遭遇的危机。
(3)0~9.8 m孔段:钻孔孔径550 mm,下入∅425 mm×8 mm表层套管9.9 m,并用强度为M10的水泥砂浆固井;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9)04-0049-07*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英美法在中国近代的输入与影响研究”(15CFX013)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王世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文化研究院研究员(湖北 武汉,430073)。
责任编辑:王 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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