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侵权损害赔偿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损害赔偿,原则,精神,司法,损失,着作,医疗。
侵权损害赔偿论文文献综述
赵明[1](2019)在《着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计算》一文中研究指出着作权损害赔偿是每一个案件都会存在的问题,但是有关《着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的运用,却存在着相当大的问题。通过对相关案例的整理,发现《着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的实际损失和违法所得的运用很少,使得相关法条形同虚设。因此需要对该制度进行重建,以改变目前的状况。(本文来源于《中国集体经济》期刊2019年36期)
张丽娜[2](2019)在《音乐作品着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法律关于音乐作品侵权标准、赔偿原则等的界定尚无明确规定,各地法院依据迥异,判决保护的结果相差较大。当音乐作品被侵权而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时,音乐作品很难被真正保护,侵权成本低也成为了侵权案件频繁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确定音乐作品着作权的赔偿标准的价值基础,制定统一的赔偿原则,并使之制度化、明确化,能够加大对音乐作品着作权的保护力度,鼓励优秀音乐作品的创作和流传。(本文来源于《黑河学刊》期刊2019年06期)
王玄览[3](2019)在《医疗损害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司法适用研究——以《侵权责任法》实施后海南省医疗损害案件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过实证考察《侵权责任法》实施以来海南省医疗损害案件,发现法院在判决精神损害赔偿时存在赔偿标准不统一、计算方法错误等问题。需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立医疗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出台相关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的司法指导意见,实现专业化审判,维护司法权威。(本文来源于《中国卫生法制》期刊2019年06期)
杨敏,江雷,姜小飞,冯曦,洪运[4](2019)在《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的相关因素与实现最优预防的法经济学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医疗侵权损害中,医患双方的行为对医疗损害的发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实现医患双方对医疗损害的最优预防,现从医方内部责任承担、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医疗侵权赔偿数额中的影响因素、患者减轻损失后的赔偿数额共四个因素对医患双方在预防医疗损害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影响,进而发现损害赔偿中这四个因素的恰当确定能让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采取最佳注意,实现对医疗损害的最优预防。(本文来源于《中国卫生经济》期刊2019年11期)
吴盈喆[5](2019)在《全面赔偿原则在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中的体现——SAP股份公司诉朗泽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等侵害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等纠纷案》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原告:SAP股份公司被告:朗泽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泽公司)被告:陈某原告SAP股份公司系在德国登记设立的软件公司,主要提供企业管理和协同化商务解决方案的软件及相关服务,在中国市场享有良好的声誉。原告享有服务器端软件ECC6.0(IDES版本)和客户端软件GUI720的着作权,客户端软件连接服务器端软件之后,可以运行包括MM(物料管理)、HR(人力资源管理)等多项涉及标准化企业管理业务的功能模块。为帮助企业准确理解和正确应用上(本文来源于《《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6卷 总第16卷)——上海市第叁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文集》期刊2019-11-01)
王必佼,肖志锋[6](2019)在《植物新品种侵权的认定及损害赔偿分析——基于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提字第26号民事判决书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科技的发展,植物新品种大量涌现,但在这一过程中,如何维护品种权人的权利,以及被侵权后如何认定相应的赔偿,法院在证据保全过程中又应尽到什么责任等,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引人深思,通过对真实案例的剖析,深入解析由植物新品种侵权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本文来源于《种子》期刊2019年10期)
王艳梅,祝雅柠[7](2019)在《论公司环境侵权后股东损害赔偿责任——基于事故成本法经济学理论》一文中研究指出生态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制度的构建是中国未来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仍以自然人侵权为模型构建的环境侵权责任法制度不能适应以法人或社会组织为主要侵权主体的生态环境污染现状。基于事故成本法经济学理论,股东承担公司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具有天然的制度优势。股东承担公司环境侵权责任重新分配侵权获益人与受害人的成本与收益,是通过市场机制激励公司自发减少环境侵权事故,从而降低环境侵权事故总成本。修正有限责任原则,建立公司环境侵权后股东损害赔偿责任制度符合法律正义与经济效率。公司仍是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公司控股股东等承担损害赔偿的补充责任,立法上可以在修正现行《公司法》有限责任的规定之后,制定专门的环境损害赔偿法确立公司环境侵权后股东损害赔偿责任。(本文来源于《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6期)
雷苗苗[8](2019)在《我国工伤保险与侵权损害赔偿的司法实践与立法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从历史发展来看,虽然工伤保险是从侵权责任中分离出来的一种专门的社会保障制度,但是工伤保险与侵权损害赔偿在基本内涵、归责原则、诉讼时效、赔偿标准等方面存在明显不同,二者之间主要有免除模式、择一模式、累加模式以及补充模式等四种协调模式。我国司法实践中,工伤保险与侵权损害赔偿的衔接以加害人是用人单位以外第叁人区分处理。立法不完善和司法解释模糊不仅给司法实务与当事人带来诸多不便,而且必然导致结果不公。本研究从立法完善角度进行思考,不仅能指引当事人面对工伤保险赔付与侵权损害赔偿时通过主张权利更好地保护权益,而且能为我国司法实务应对此类案件提供参考。(本文来源于《兰州教育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8期)
宋怡然,周孜予[9](2019)在《论我国的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范围》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当今司法实践中,由于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范围过于狭窄,已经不足以解决出现的所有司法问题,相关法律制度在规定上也存在着一定弊病。目前,在理论界和实践方面都存在着较大争议,具体的赔偿范围也难以确定,因此,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符合我国国情的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势在必行。针对这些尚存在的问题,文章对比国外的赔偿制度并结合我国的国情以及立法现状,提出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和标准参照民法进行,扩大赔偿范围,明确赔偿法中部分规定以及修改赔偿数额上下线的四个方面的完善对策。(本文来源于《经济师》期刊2019年08期)
郑晓剑[10](2019)在《侵权损害赔偿效果的弹性化构造》一文中研究指出完全赔偿原则的目的是实现对受害人的充分补偿。为此,传统的损害赔偿法构建了要件与效果相区分的原则,使损害赔偿效果不受责任基础的充实程度的影响,从而在效果上表现为全有或全无的择一判断模式。然而,这种做法存在价值实现上的断裂及逻辑上的自相矛盾,难以妥当地协调自由与安全等价值之间的紧张关系,在个案中容易形成极端情况。现代以来,随着社会关系的复杂化和利益主张的多元化,法的安定性逐渐让位于法的妥当性。因此,打通构建要件与法律效果之间在价值层面的隔绝,允许法官在综合考量过错程度、违法性程度、因果关系盖然性程度等构成要件要素的基础上,对损害赔偿效果作出弹性化的评价,使其能够获得契合于个案情境的妥当性,便成为妥当解决多元化社会中不同法律价值间之冲突的必然诉求。(本文来源于《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4期)
侵权损害赔偿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当前,法律关于音乐作品侵权标准、赔偿原则等的界定尚无明确规定,各地法院依据迥异,判决保护的结果相差较大。当音乐作品被侵权而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时,音乐作品很难被真正保护,侵权成本低也成为了侵权案件频繁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确定音乐作品着作权的赔偿标准的价值基础,制定统一的赔偿原则,并使之制度化、明确化,能够加大对音乐作品着作权的保护力度,鼓励优秀音乐作品的创作和流传。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侵权损害赔偿论文参考文献
[1].赵明.着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计算[J].中国集体经济.2019
[2].张丽娜.音乐作品着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法律制度研究[J].黑河学刊.2019
[3].王玄览.医疗损害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司法适用研究——以《侵权责任法》实施后海南省医疗损害案件为例[J].中国卫生法制.2019
[4].杨敏,江雷,姜小飞,冯曦,洪运.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的相关因素与实现最优预防的法经济学分析[J].中国卫生经济.2019
[5].吴盈喆.全面赔偿原则在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中的体现——SAP股份公司诉朗泽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等侵害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等纠纷案[C].《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6卷总第16卷)——上海市第叁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文集.2019
[6].王必佼,肖志锋.植物新品种侵权的认定及损害赔偿分析——基于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提字第26号民事判决书的分析[J].种子.2019
[7].王艳梅,祝雅柠.论公司环境侵权后股东损害赔偿责任——基于事故成本法经济学理论[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8].雷苗苗.我国工伤保险与侵权损害赔偿的司法实践与立法完善[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9
[9].宋怡然,周孜予.论我国的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范围[J].经济师.2019
[10].郑晓剑.侵权损害赔偿效果的弹性化构造[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