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制缺陷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财产制缺陷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导读:本文包含了财产制缺陷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财产,夫妻,缺陷,共同财产,婚姻法,损害赔偿,效力。

财产制缺陷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冯野光[1](2015)在《论夫妻财产制的法律缺陷及其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度在实际的生活中仍存在不合理性,并不能彻底切实的贴合实际,存在局限性。因此应该完善夫妻财产制度,更好的保障公民的利益。(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5年35期)

陆嘉寅[2](2014)在《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立法沿革及缺陷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社会由人组成,人以家庭的形式生活,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和保障,男女双方通过缔结婚姻的方式来维系和保护彼此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从而产生了法律上的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夫妻财产是夫妻婚姻家庭生活的物质保障,婚姻家庭生活中又必定与第叁人发生民事交易,为了确保夫妻地位平等和婚姻生活的正常运转,并保障第叁人与夫妻交易的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法律设立了夫妻财产制,以调整夫妻财产关系。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财富载体日趋多元化,投资渠道更加多样化,夫妻财产也日益丰富多样,相应地,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复杂。所以,在现在这个社会,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变得不再那么受重视,而财产关系却变得越来越受人关注,人们对夫妻财产权益的重视程度也开始逐渐加强。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夫妻财产权的关键性作用日益凸显。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姻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主要包括夫妻财产制度的设立、变更与废止,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夫妻债务的清偿,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等。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经过1950年、1980年、2001年《婚姻法》的颁布及修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为指导司法实践而先后作出的叁个司法解释的颁布,内容逐渐丰富与具体,形成了一定的夫妻财产制度立法体系,但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需要调整的夫妻财产关系新情况不断出现,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度显然仍存有缺陷及不足。本文对1950年到2011年期间,《婚姻法》至《婚姻法解释(叁)》(最高人民法院)推行的演变过程中,法律上对夫妻财产权的相关条款,进行了回顾;对每一时期的不同表现进行了简要分析,同时纵向比较了每一阶段的夫妻财产权,对国内相关法律现状和立法变迁进行了分析,从而发现与社会发展相应,夫妻财产权利不断变迁的整体规律。并且,本文对国外一些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了介绍,希望借助横向比较,从不同的角度,对我国夫妻财产权的不足作出研究,同时找到解决方案。(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14-10-15)

刘娜[3](2013)在《论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缺陷及立法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过与其他国家的立法比较,分析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和约定夫妻财产制的不足,建议缩小法定财产制的范围、提升约定财产制的立法高度,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本文来源于《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期刊2013年04期)

宁洁[4](2012)在《浅析我国夫妻财产制中知识产权分割问题之立法缺陷》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经济生活的不断发展,无形财产作为夫妻法定财产之一在夫妻财产制中的地位日渐凸显。而我国《婚姻法》中,对处理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却存在不合理性和模糊性,使得在司法实践中处理相关问题有一定的困难。现针对我国夫妻财产制中知识产权的立法缺失进行简要分析。(本文来源于《民营科技》期刊2012年11期)

覃卓君[5](2011)在《浅议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缺陷及立法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夫妻财产制是婚姻效力的一项重要法律内容,也是近现代家庭财产制的重心所在。本文以夫妻财产制度为视角,从实践、理论和立法叁个层面分析夫妻财产制度;以夫妻财产制度对私人财产的保护为主线,分析夫妻双方合法财产的权利保护,对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制度的立法提出构想。(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上旬刊)》期刊2011年02期)

陈昊[6](2010)在《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缺陷及完善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夫妻财产制在婚姻家庭立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婚姻家庭生活正常运转的物质保证,关系到家庭生活的稳定及各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历来是婚姻家庭法关注的焦点。结合司法实践,探讨了现行夫妻财产制的缺陷,并提出了立法完善对策。(本文来源于《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0年21期)

李丽[7](2008)在《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定夫妻财产制在夫妻财产制立法中占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因此,各国对有关法定夫妻财产制的立法都1极为重视。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立法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制定为契机,借鉴国外相对成熟的法定夫妻财产制的立法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的立法结构和内容。(本文来源于《济宁学院学报》期刊2008年05期)

徐静[8](2008)在《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效力缺陷及立法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在约定的主体、时间、内容、形式、可否变更和撤销等方面规定还过于简单,缺乏系统性,从而导致该制度的效力缺陷。因此,必须针对这些不足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夫妻约定财产制。(本文来源于《理论界》期刊2008年06期)

宋洁[9](2008)在《试论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缺陷及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目前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在立法中存在着立法内容缺失、规定不完善、可操作性差等缺陷。应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从实体法方面完善立法,从程序法中增设登记制的公示方法,以使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进一步完善。(本文来源于《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期刊2008年02期)

熊春泉,汪旭鹏[10](2003)在《现行夫妻财产制的缺陷及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财产关系是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及与他们交易的第叁人最为关注的关系之一。新颁布的《婚姻法》在原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对其予以了补充和完善。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本文拟就夫妻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相互转化;夫妻财产的管理、使用、处分权限及保护;分居和约定财产制等问题作一探讨。(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03年06期)

财产制缺陷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社会由人组成,人以家庭的形式生活,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和保障,男女双方通过缔结婚姻的方式来维系和保护彼此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从而产生了法律上的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夫妻财产是夫妻婚姻家庭生活的物质保障,婚姻家庭生活中又必定与第叁人发生民事交易,为了确保夫妻地位平等和婚姻生活的正常运转,并保障第叁人与夫妻交易的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法律设立了夫妻财产制,以调整夫妻财产关系。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财富载体日趋多元化,投资渠道更加多样化,夫妻财产也日益丰富多样,相应地,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复杂。所以,在现在这个社会,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变得不再那么受重视,而财产关系却变得越来越受人关注,人们对夫妻财产权益的重视程度也开始逐渐加强。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夫妻财产权的关键性作用日益凸显。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姻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主要包括夫妻财产制度的设立、变更与废止,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夫妻债务的清偿,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等。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经过1950年、1980年、2001年《婚姻法》的颁布及修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为指导司法实践而先后作出的叁个司法解释的颁布,内容逐渐丰富与具体,形成了一定的夫妻财产制度立法体系,但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需要调整的夫妻财产关系新情况不断出现,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度显然仍存有缺陷及不足。本文对1950年到2011年期间,《婚姻法》至《婚姻法解释(叁)》(最高人民法院)推行的演变过程中,法律上对夫妻财产权的相关条款,进行了回顾;对每一时期的不同表现进行了简要分析,同时纵向比较了每一阶段的夫妻财产权,对国内相关法律现状和立法变迁进行了分析,从而发现与社会发展相应,夫妻财产权利不断变迁的整体规律。并且,本文对国外一些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了介绍,希望借助横向比较,从不同的角度,对我国夫妻财产权的不足作出研究,同时找到解决方案。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财产制缺陷论文参考文献

[1].冯野光.论夫妻财产制的法律缺陷及其完善[J].法制博览.2015

[2].陆嘉寅.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立法沿革及缺陷完善[D].华东政法大学.2014

[3].刘娜.论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缺陷及立法完善[J].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

[4].宁洁.浅析我国夫妻财产制中知识产权分割问题之立法缺陷[J].民营科技.2012

[5].覃卓君.浅议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缺陷及立法完善[J].法制与经济(上旬刊).2011

[6].陈昊.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缺陷及完善探讨[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

[7].李丽.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J].济宁学院学报.2008

[8].徐静.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效力缺陷及立法完善[J].理论界.2008

[9].宋洁.试论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缺陷及完善[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8

[10].熊春泉,汪旭鹏.现行夫妻财产制的缺陷及完善[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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