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琳
(湖北省蕲春县人民医院麻醉科,435300)
【摘要】目的探讨外周神经阻滞麻醉的临床应用及效果。方法对我院2011年1月~2013年1月收治的68例采取外周神经阻滞麻醉的病人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各处神经阻滞给予局麻药时其麻醉效果都较为理想且良好率相比没有显著性差异即P>0.05;全部患者都没有出现不良反应。结论总之,外周神经阻滞麻醉具有良好的临床效果,可利用神经刺激器实现准确定位,不仅痛苦小,而且使用起来安全放心,应在临床上大力推广使用。
【关键词】外周神经阻滞麻醉;临床应用;效果
外周神经阻滞作为一种麻醉方式一直都被看做局部镇痛彻底、易于操作、能使病人意识保持清醒且副作用少。其通过对各处神经丛入路给予局部麻醉得以实现,现将我院2011年1月~2013年1月收治的68例采取外周神经阻滞麻醉的病人的临床资料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本组资料共计68例,均为我院2011年1月~2013年1月收治的采取外周神经阻滞麻醉的病人,男35例,女33例,年龄18~70岁,平均42.5±3.2岁。其中11例属于经尿道膀胱癌电切术闭孔神经阻滞,5例属于坐骨神经联合股神经阻滞,27例属于上肢手术臂丛神经阻滞,6例属于坐骨神经阻滞,19例属于下肢手术股神经阻滞。
1.2方法
(1)麻醉前先进行静脉通道的建立,采取静脉滴注方式给予5mg咪唑安定。(2)对心电,血氧饱和度以及血压进行监测。(3)穿刺:让神经刺激器正极端经由心电图电极与病人进行连接,而其负极端与穿刺针导线进行连接,然后将刺激器开启,结合各个神经阻滞解剖处做穿刺操作,初始电流以及频率分别设定为1.5mA以及1~2Hz。(4)当需阻滞神经越来越近,穿刺针会导致受此部位神经支配控制的肌群范围出现节律性收缩,并缓慢改变进针深度及其方向,等到肌群收缩非常显著时,再对电流进行调节使其达到0.3mA,若肌群颤动现象依旧存在且回抽没有血液时,则要立马给予5ml事先准备妥当的局麻药物,当肌群颤动现象不见时,再对电流进行调整使其达到1.5mA,如果依旧无肌颤动,那么就能肯定神经阻滞定位是非常准确的,则可根据计划给予剩余药液。(5)关于局麻药浓度及其剂量,如果是闭孔神经阻滞患者,则给予15ml浓度为1.5%的利多卡因[2];如果是坐骨神经阻滞患者,则给予20~25ml浓度为0.5%的罗哌卡因;如果是臂丛神经阻滞患者,则给予15~20ml浓度为1.5%~2.0%的利多卡因(也可以是20~30ml浓度为0.5%的罗哌卡因);如果是股神经阻滞患者,则给予15~20ml浓度为0.5%的罗哌卡因。
1.3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3.0统计软件,采用X2检验,差异有显著性即为P<0.05。
2结果
各处神经阻滞给予局麻药时其麻醉效果都较为理想且良好率相比没有显著性差异即P>0.05(如表1所示);全部患者都没有出现不良反应。
表1各处神经阻滞效果比较[n(%)]
3讨论
目前,随着科技的进步,通过神经刺激器进行外周神经阻滞得到了临床的认可,且其使用范围广,安全可靠,尤其是其穿刺针依靠特殊外鞘绝缘,使得仅使用针尖放电得以实现,来源于刺激器的刺激波会刺激到周围神经干,进而诱发相关神经运动分支并引发受其支配控制的肌纤维出现收缩,从而实现准确定位。与此同时,因为神经刺激器能够准确定位,在穿刺针到达神经丛前就会出现肌肉收缩,因此对血管和神经并无损害[2]。由本组资料可知,各处神经阻滞给予局麻药时其麻醉效果都较为理想且良好率相比没有显著性差异即P>0.05。其不仅对机体血流动力学没有显著影响,而且对关键性脏器功能没有较大干扰,病人可保持清醒,其是高龄且伴随严重并发症,不适合使用其它麻醉方式的病人的首选。如果是伴随高血压,心功能IV级以及冠心病或是慢阻肺等疾病的老年病人,不管是全麻还是椎管内麻醉都存在较高风险,处理失误会带来严重并发症,所以,我们提倡采取神经刺激器配合下的外周神经阻滞麻醉法,以尽可能减少并发症,降低脏器损伤程度,确保手术顺利进行。此外,外周神经阻滞麻醉法易于操作,局部镇痛彻底,病人可保持清醒,并发症少。
目前,局麻药通常都选择罗哌卡因,据临床实践可知,罗哌卡因毒副作用小,安全放心,且单独给予罗哌卡因能长效发挥镇痛作用,此外罗哌卡因还可导致感觉以及运动阻滞分离的情况,由本组资料可知,全部病人都没有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所以,阻滞麻醉不仅镇痛效果保持时间较长,且肢体活动恢复后依然可长效发挥较为理想的镇痛作用,降低病人术后痛苦,促进病人尽快康复。
总之,外周神经阻滞麻醉具有良好的临床效果,可利用神经刺激器实现准确定位,不仅痛苦小,而且使用起来安全放心,应在临床上大力推广使用。
参考文献
[1]矫勇轶,江漩,朱晓刚.神经刺激器定位用于下肢外周神经阻滞麻醉[J].临床麻醉学杂志,2007,2(33):244-246.
[2]周俐伶.神经刺激定位器在89例外周神经阻滞中的临床应用[J].重庆医学,2006,35(19):1820一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