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入市模式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集体用地,租赁入市,宜兴模式
入市模式论文文献综述
顾龙友[1](2019)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入市探索——基于“宜兴模式”的宏观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20年来,江苏省宜兴市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入市方面,探索建立租赁价格体系,探索实施公开交易制度,探索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探索构建收益分配机制,探索健全全程监管制度,成效明显。基于宜兴模式的相关建议:以贯彻落实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为契机,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快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坚持按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条件,探索解决入市后遇到的各种理论与实践问题;进一步统筹协调,加快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法律政策。(本文来源于《中国国土资源经济》期刊2019年11期)
夏莲[2](2019)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构建研究——基于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不同模式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过对当前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政策的解读,基于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不同模式视角,分析建设用地入市模式中存在的优势及障碍,判断作为征收和增减挂钩模式的补充,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模式如何与征地及增减挂钩这两种间接入市模式的相互补充协调,以实现土地市场的最优配置,最后为城乡一体的建设用地市场的用地范围构建提供政策建议。(本文来源于《北京城市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3期)
陈书荣,陈宇[3](2018)在《创新入市模式 推进乡村振兴——广西北流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实践与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2015年2月27日,经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确定在北京市大兴区、浙江省德清县、广西北流市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本文来源于《南方国土资源》期刊2018年10期)
陈盈蒙[4](2018)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调节金收取模式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2016年6月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对增值收益调节金的收取原则、计提比例确定及收取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为各试点增值收益调节金收取的模式提供了思路。本文以《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说明为基础,结合各试点的实行情况,对增值收益调节金的收取基准、测算依据、划分依据等方面进行探讨,提出增值收益调节金制度的改进思路。(本文来源于《农家参谋》期刊2018年16期)
吕萍,于璐源,丁富军[5](2018)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模式及其市场定位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现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由于主体不同表现出两种典型模式,一种是村集体主导和运作,与国有建设用地市场形成"互补"关系的模式;另一种是乡镇政府主导的,与国有建设用地市场形成"竞争"关系的模式。研究认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应该保留其特殊性,并与国有土地出让形成既竞争又互补的关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应该影响集体土地性质的改变。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要因地制宜,保持集体土地的性质、适度规模的进行流转,才能有效规避入市可能带来的风险,也才符合当前改革的主要目标。(本文来源于《农村经济》期刊2018年07期)
叶红玲[6](2018)在《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新模式——广东南海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观察》一文中研究指出广东南海可谓声名赫赫之地:作为广东省改革开放的先行地之一,当年的南海县经济高速发展,综合实力连续多年位列全国百强县前列;划为佛山市辖行政区以后,南海区继续保持强劲发展势头,综合实力已连续4年位居全国中小城市百强区亚军宝座。2017年,南海地区生产总值达268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225亿元。改革开放以来的持续快速发展,也使南海土地资源瓶颈效应日显,反过来促进了其对土地制度改革的(本文来源于《中国土地》期刊2018年07期)
陈盈蒙[7](2018)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调节金收取模式综述》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进程的不断推进,入市土地的增值收益如何合理分配成为各方学者讨论的重点。增值收益调节金作为政府参与增值收益分配的具体方式,其收取模式(具体包括收取方式、分配原则、测算依据等方面)的合理性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通过文献比较法和理论分析法,全面综述近年来国内增值收益调节金收取模式相关研究成果,从增值收益调节金的概念、性质及如何合理确定收取原则、收取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归纳和分析。虽这些方面研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对建立具有普适性、可操作性的增值收益调节金收取模式方面仍还有大量问题有待深入研究。(本文来源于《农家参谋》期刊2018年12期)
岳永兵[8](2018)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入市模式对比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从调整入市组织实施方式、复垦地块所有权人分享收益方式、建新地块取得和利用方式、建新地块所有权人获得收益分配方式四个方面对调整入市模式进行了对比。分析发现:调整入市适用于工业园区建设,需要公共平台降低交易成本,需要政府介入避免市场失灵。调整入市还引发了与增减挂钩关系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公平性问题。从完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理顺调整入市与增减挂钩的关系、加强调整入市的市场化运作程度、加强政府对增值收益分配的引导四个方面提出了建议。(本文来源于《中国国土资源经济》期刊2018年06期)
王羽[9](2018)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统筹模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和城市建设用地短缺对宏观经济发展的制约,在严守耕地红线和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逐渐被提上日程。十八届叁中全会以来,中央提出战略性土地改革方针,其中一项是试点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在入市过程中,北京大兴、广东南海等地探索了镇域或区域统筹的模式,在整合土地资源、土地规模利用、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基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践中出现的不同的统筹模式,本文旨在解释为何不同地区采取了(或需要采取)不同的统筹模式,即辨别入市统筹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以及如何评估或比较不同的统筹模式下入市改革的成效。本文从实现“同地同权同价”、增值收益共享、治理效率提升等方面梳理了入市改革的内涵,基于IoS框架和Williamson的交易费用经济学范式构建理论框架、提出理论假设并结合案例分析进行验证。理论分析表明,交易属性与行动主体的特征会对治理结构的选择产生影响,而不同的治理结构又会导致治理绩效的差异。案例研究显示,人力资本专用性、交易行为不确定性和交易复杂性越高时,统筹入市中越倾向于采用政府主导的混合型治理结构;物质资本专用性、交易环境不确定性越低时,统筹入市中越倾向于采用农民集体主导的混合型治理结构。一般而言,入市统筹中行动主体的数量或规模越小、利益趋同性越强、民主决策参与程度越高、拥有的社会资本越丰富,越倾向于采取农民集体主导的混合型治理结构。大兴区西红门镇在入市过程中,各村集体以地入股成立了镇属土地资产联营公司作为入市统筹主体,对应农民集体主导的混合型治理结构;南海区桂城街道则通过成立区级和街道集体土地整备中心作为入市统筹主体,对应政府主导的混合型治理结构,均符合根据交易费用和行动主体特征的匹配治理结构的理论假设,但是这一匹配并不一定能保证最优,从资源利用、收益分配、治理效率和外部影响等方面对治理绩效的评价能进一步检验匹配结果。从目前试点情况来看,入市统筹更适宜采用农民集体主导、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混合型治理结构,这也是大兴区“镇级统筹”模式对应的治理结构。经过理论分析和案例研究,本文最后从交易属性调整、治理结构改进和治理绩效提升叁个方面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并对本文可能的创新点及研究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本文来源于《浙江大学》期刊2018-05-01)
[10](2018)在《探索“农地入市”模式》一文中研究指出编者按:党的十八届叁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本文来源于《南方国土资源》期刊2018年03期)
入市模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通过对当前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政策的解读,基于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不同模式视角,分析建设用地入市模式中存在的优势及障碍,判断作为征收和增减挂钩模式的补充,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模式如何与征地及增减挂钩这两种间接入市模式的相互补充协调,以实现土地市场的最优配置,最后为城乡一体的建设用地市场的用地范围构建提供政策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入市模式论文参考文献
[1].顾龙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入市探索——基于“宜兴模式”的宏观思考[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9
[2].夏莲.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构建研究——基于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不同模式视角[J].北京城市学院学报.2019
[3].陈书荣,陈宇.创新入市模式推进乡村振兴——广西北流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实践与思考[J].南方国土资源.2018
[4].陈盈蒙.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调节金收取模式探讨[J].农家参谋.2018
[5].吕萍,于璐源,丁富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模式及其市场定位分析[J].农村经济.2018
[6].叶红玲.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新模式——广东南海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观察[J].中国土地.2018
[7].陈盈蒙.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调节金收取模式综述[J].农家参谋.2018
[8].岳永兵.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入市模式对比分析[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8
[9].王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统筹模式研究[D].浙江大学.2018
[10]..探索“农地入市”模式[J].南方国土资源.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