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善意取得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善意,制度,物权,股权,变动,登记簿,脏物。
善意取得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宿晓英[1](2019)在《浅谈民法物权中的善意取得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善意取得制度在现实生活中十分常见,这是获得财产的一种有效方式,并且属于民事法律存在的范围中利用所有权制度,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可以让购买者和财产的所有人能巩固转移物权,让市场经济更好地发展,善意取得制度能够保护受让者与产品所有者的利益,善意也是建立在第叁人的公信力之上,由这种方式限定物权的转让、取消和登记。本文主要阐述了善意取得制度的来源以及其含义,还对善意取得制度在民法物权中运用的范围以及善意取得制度构成要素进行了探讨。(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33期)
胡爱民[2](2019)在《盗脏物应有条件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物权法》正式确立善意取得制度以来,对保障交易安全、促进市场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盗脏物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并无明确法律规定。本文认为盗脏物应有条件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有利于保护善意第叁人合法权益,保障交易安全,降低交易成本,真正做到"物尽其用"。(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0期)
许泽杨[3](2019)在《不动产登记簿公信力和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区分》一文中研究指出不动产登记薄公信力和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都是保护第叁人交易的重要方式和手段,两者能够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但也存在不可替代的适用范围。对二者进行有效区分,使其能够发挥出自身特点,以解决实践中的具体案件。(本文来源于《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3期)
马宇驰[4](2019)在《浅析我国善意取得制度——以连某某诉臧某某排除妨碍纠纷案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就物权法中善意取得制度,以连某某诉臧某某排除妨碍纠纷案为例,采用价值考量与逻辑分析的方法展开讨论:首先,简要分析我国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其次,对案件进行逻辑涵摄,分析利益冲突;最后,分析案件裁判的逻辑,从而探讨现有的善意取得制度下利益究竟应如何选择和取舍,研索《物权法》规定善意取得制度的旨意。(本文来源于《河北农机》期刊2019年07期)
赵磊[5](2019)在《浅析我国善意取得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善意取得制度,是世界各国法律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也是我国民商事法律制度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制度,在实际生活中应用广泛。我国最早规定善意取得制度是在2007年出台的《中华人名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它规定善意取得制度除了适用于动产,还突破性的规定适用于不动产。针对不同的对象,在成立的构成要件上又有各自的特别之处,本文将分别对他们进行介绍。对于这一制度的研究,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之下,具有独特的研究价值和应用意义。笔者希望通过这篇文章,开创一个全新的视角来探析这一制度,为该制度的实际应用与发展完善提供更直接的理论支撑。(本文来源于《知识文库》期刊2019年13期)
张杰,林爽,吴杰杰[6](2019)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善意取得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司带动社会发展,股权又承载着资本不断流动,其交易环境需安全,才能得到股民认可。股权流动带来诸多权利问题,善意取得制度备受关注,人们期待第叁人权益得到保障。我国在2001年颁布《公司法司法解释(叁)》就把股权善意取得写进法律,但是其规定不够全面。股权频繁变动,股权所带来的问题在现行法律中很难找到与之对应法条,给法官带来诸多麻烦,股权善意取得制度的完善刻不容缓。由此出发,结合我国现实中遇到的股权纠纷问题,以此得出我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在公司法适用上的可行性结论。(本文来源于《经济师》期刊2019年07期)
马倩[7](2019)在《商标权与善意取得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分析了善意取得制度在商标权转让中应用的可行性,并结合物权法对善意取得的相关规定对商标权转让中如何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进行了简要分析。(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7期)
刘茜[8](2019)在《浅析不动产冒名处分与善意取得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意在保护双务合同中的善意受让人,与之相联系的有无权处分和无权代理,这叁者概念性质需仔细区分。定义不动产的冒名处分行为,在民法中应属于无权处分,首先应当将其与无权代理相区分,其次针对该处分行为中的善意受让人应当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进行救济而非表见代理制度。分析不动产冒名处分与善意取得制度,规则社会交易行为,进而构建诚信社会。(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6期)
王元秋[9](2019)在《票据善意取得制度的实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票据在商事活动中应用的更加广泛。《票据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对票据行为进行了规范,但是在全面性和完整性上仍有不足,尤其在票据善意取得部分规定比较笼统。流通性是票据的灵魂,为了能够使票据流通保持顺畅就必须要制定和完善票据的善意取得制度,但在实践过程中,票据的善意取得在公示催告、除权判决以及诉讼救济等方面常遇到法律规定模糊的问题。本文的研究采用的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思路,在引文部分就对实际案例进行了简要介绍,提出相关的问题。文章首先通过对比民法善意取得制度、解读“善意”与“合法取得”等方面深层次阐述票据善意取得的一般原理,为下文做好理论基础。文章通过分析票据取得发生在公示催告期间以及除权判决后的情况,提出公示催告期间票据善意取得需要保护,但除权判决后不能主张善意取得的观点,并从保障票据善意取得诉讼救济角度出发,提出司法实务中应从宽审查《民事诉讼法》第223条的正当理由且善意取得人应提起相适应的诉讼要求。通过以上论述,最后在票据善意取得的实体制度中坚持交易真实性规定,增加票据空白背书善意取得以及完善票据公示催告制度等方面提出建议,以期提高票据善意取得的实务操作性。(本文来源于《烟台大学》期刊2019-06-02)
王宁璇[10](2019)在《股权善意取得制度法律适用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司法实务裁判与股权交易日益频繁的压力下,最高人民法院在201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叁)》中以指示性条款的方式肯定了“名义股东处分股权”与“一股两卖”这两种情形参照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制度的核心是平衡静态的财产安全与动态的财产交易,实质是一种利益平衡下的法政策的选择,以最终达到维护交易安全与促进交易便利的法律效果。司法解释为了解决股权转让中第叁人的保护问题,但是由于对股权的内涵与性质存在争议、股权权利外观不明确及股权变动模式认定不统一等法律适用中的问题,从而使得股权在适用中存在理论基础薄弱与司法实务上适用范围模糊的问题。本文从传统民法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基础入手,探讨了股权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基础,其次运用法解释学与规范分析的方法,以现行法律规范为基础,分析了股权的内涵与法律性质、权利外观、变动模式等法律适用问题,肯定了股权善用取得制度具有合理性。股东优先购买权与股权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适用冲突,明确了侵犯股东优先购买的股权转让合同是有效的,并且从法理基础、制度基础、保护法益上认可股东优先购买权在法律适用上的优先性。同时结合物权法中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通过比较认定股权在法律适用上的构成要件。最后对司法解释予以认定的股权善意取得的情形运用规范分析的方法予以解读。(本文来源于《西北大学》期刊2019-06-01)
善意取得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物权法》正式确立善意取得制度以来,对保障交易安全、促进市场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盗脏物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并无明确法律规定。本文认为盗脏物应有条件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有利于保护善意第叁人合法权益,保障交易安全,降低交易成本,真正做到"物尽其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善意取得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宿晓英.浅谈民法物权中的善意取得制度[J].法制与社会.2019
[2].胡爱民.盗脏物应有条件适用善意取得制度[J].法制博览.2019
[3].许泽杨.不动产登记簿公信力和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区分[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
[4].马宇驰.浅析我国善意取得制度——以连某某诉臧某某排除妨碍纠纷案为例[J].河北农机.2019
[5].赵磊.浅析我国善意取得制度[J].知识文库.2019
[6].张杰,林爽,吴杰杰.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善意取得制度研究[J].经济师.2019
[7].马倩.商标权与善意取得制度[J].法制博览.2019
[8].刘茜.浅析不动产冒名处分与善意取得制度[J].法制博览.2019
[9].王元秋.票据善意取得制度的实证研究[D].烟台大学.2019
[10].王宁璇.股权善意取得制度法律适用研究[D].西北大学.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