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应用于移动终端的弯折显示玻璃,所述弯折显示玻璃包括平面显示部、自所述平面显示部边缘弯折延伸的侧面显示部及非显示部,所述侧面显示部与所述非显示部位于同一平面,所述平面显示部配合所述侧面显示部和所述非显示部共同围成一端开口的收容空间,所述非显示部包括背离所述收容空间的外表面和靠近收容空间的内表面,其特征在于,所述外表面包括远离所述平面显示部的第一端点以及与所述侧面显示部相连的连接点,所述第一端点与所述连接点的连线方向与水平方向之间且远离所述收容空间的夹角为θ,且θ值满足:87°≤θ≤90°,所述非显示部的内表面设置有遮光层。
设计方案
1.一种应用于移动终端的弯折显示玻璃,所述弯折显示玻璃包括平面显示部、自所述平面显示部边缘弯折延伸的侧面显示部及自所述侧面显示部延伸的非显示部,所述侧面显示部与所述非显示部位于同一平面,所述平面显示部配合所述侧面显示部和所述非显示部共同围成一端开口的收容空间,所述非显示部包括背离所述收容空间的外表面和靠近收容空间的内表面,其特征在于,所述外表面包括远离所述平面显示部的第一端点以及与所述侧面显示部相连的连接点,所述第一端点与所述连接点的连线方向与水平方向之间且远离所述收容空间的夹角为θ,且θ值满足:87°≤θ≤90°,所述非显示部的内表面设置有遮光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于移动终端的弯折显示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θ值满足:θ=9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于移动终端的弯折显示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侧面显示部与所述平面显示部连接处呈弧角过渡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于移动终端的弯折显示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点与所述第一端点之间的水平距离为U,所述U的范围为0-1m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于移动终端的弯折显示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显示部的第一端点朝向所述平面显示部方向投影,其投影区域落入所述平面显示部内。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于移动终端的弯折显示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显示部的第一端点朝向所述平面显示部方向投影,其投影区域落入所述侧面显示部内。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于移动终端的弯折显示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层是贴设于所述内表面的黑色不透光树脂。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于移动终端的弯折显示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平面显示部、所述侧面显示部及所述非显示部是采用玻璃热弯加工成型的一体结构。
设计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折面玻璃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应用于移动终端的弯折显示玻璃。
【背景技术】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电子设备的运用越来越多的进入人们的生活,比如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等。除了功能需求,人们对电子设备的外型要求也越来越高,电子设备的外壳越来越多的使用三维玻璃产品。
相关技术中,显示区域通常采平面玻璃制成。但是,此类结构较为单一,难以依托于此类结构,进行外观上的设计工作,以至于难以得到握持舒适度与外观设计空间均能兼顾的移动终端。
另一方面,显示区域的表面通常设定为水平方向设置,如此使得手机显示区域的玻璃结构不能有效夹持固定显示模组,或者需要通过其他元件配合实现组装固定。
针对现有技术的移动终端存在的缺陷,有必要提供一种全新结构的弯折显示玻璃。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应用于移动终端的弯折显示玻璃。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应用于移动终端的弯折显示玻璃,所述弯折显示玻璃包括平面显示部、自所述平面显示部边缘弯折延伸的侧面显示部及及非显示部,所述侧面显示部与所述非显示部位于同一平面,所述平面显示部配合所述侧面显示部和所述非显示部共同围成一端开口的收容空间,所述非显示部包括背离所述收容空间的外表面和靠近收容空间的内表面,其特征在于,所述外表面包括远离所述平面显示部的第一端点以及与所述侧面显示部相连的连接点,所述第一端点与所述连接点的连线方向与水平方向之间且远离所述收容空间的夹角为θ,且θ值满足:87°≤θ≤90°,所述非显示部的内表面设置有遮光层。
优选的,所述θ值满足:θ=90°。
优选的,所述侧面显示部与所述平面显示部连接处呈弧角过渡连接。
优选的,所述连接点与所述第一端点之间的水平距离为U,所述U的范围为0-1mm。
优选的,所述非显示部的第一端点朝向所述平面显示部方向投影,其投影区域落入所述平面显示部内。
优选的,所述非显示部的第一端点朝向所述平面显示部方向投影,其投影区域落入所述侧面显示部内。
优选的,所述遮光层是贴设于所述非显示部内表面的黑色不透光树脂。
优选的,所述平面显示部、所述侧面显示部及所述非显示部是采用玻璃采集热弯加工成型的一体结构。
与相关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应用于移动终端的弯折显示玻璃中设置侧面显示部作为所述平面显示部的扩展,增加显示区域面积;设置所述侧面显示部及所述非显示部沿接近垂直于平面显示部方向弯折延伸形成类直角收容空间结构,有效夹持固定其他显示模组,另设置所述侧面显示部与非显示部位于同一平面,所述外表面与所述第一端点的连线方向与水平方向之间且靠近所述收容空间的夹角小于等于90°,实现微倒扣结构,简化结构,方便组装;所述遮光层贴设于内表面,当从正面观察显示画面,外观上看不到黑色遮光材料,更加美观。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其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应用于移动终端的弯折显示玻璃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弯折显示玻璃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结合参阅图1和图2,其中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应用于移动终端的弯折显示玻璃的立体结构示意图,图2为图1所示弯折显示玻璃的剖面结构示意图。所述弯折显示玻璃应用于移动终端,使其形成侧面及正面同时显示的弯折全屏显示屏幕,如图1所示。
所述弯折显示玻璃20包括平面显示部21、自所述平面显示部21边缘弯折延伸的侧面显示部23及自所述侧面显示部23边缘直线延伸的非显示部25。所述平面显示部21配合所述侧面显示部23和所述非显示部25共同围成一端开口的收容空间30,所述侧面显示部23与所述非显示部25位于同一平面。
所述平面显示部21包括位于中心的中央区域211及位于中央区域211周边的过渡区域213,所述中央区域211呈水平设置,所述过渡区域213弧面过渡连接所述侧面显示部23,其中过渡区域213的外轮廓呈小角度弯曲,其弯曲R角值接近所述平面显示部21的厚度值,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R角值为0-1mm。
所述非显示部25包括背离所述收容空间30的外表面251和临近所述收容空间的内表面253,所述外表面251和所述内表面253相对设置。所述外表面 251包括远离所述平面显示部21的第一端点2511以及与所述侧面显示部23相连的连接点2513。所述外表面251的第一端点2511与所述连接点2513的位于同一直线方向,所述外表面251在所述第一端点2511与所述连接点2513之间连线方向与水平方向之间且远离所述收容空间30的夹角为θ,且θ值满足:87°<θ<90°,优选的,所述θ值满足:θ=90°;所述连接点2513与所述第一端点2511之间的水平距离设为U,所述U的范围为0.15-1mm。
在所述非显示部25的内表面贴设一遮光层27。所述遮光层27形成所述弯折显示玻璃20的显示区域边界。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遮光层27还可以是设置在所述收容空间开口处的黑色不透光树脂,所述黑色不透光树脂遮挡光线,从平面显示部21侧观察,外观上看不到黑色遮光材料,更加美观。
请具体参阅图2。所述弯折显示玻璃20的非显示部25的第一端点2511朝向远离所述平面显示部21侧直线延伸设置,沿竖直方向,所述第一端点2511 投影至所述平面显示部21的位置落入所述平面显示部21的过渡区域213。进一步的,所述第一端点2511投影至所述平面显示部21的位置还可以是落入所述侧面显示部23上,如此形成微倒扣结构或者直角结构,所述收容空间30开口处的尺寸略小于或者等于收容空间30内部的尺寸,使得外观更美观,握感更优,同时方便安装。
当加工所述弯折显示玻璃20时,所述平面显示部21、所述侧面显示部23 及所述非显示部25是采用玻璃热弯加工成型的一体结构。
相较于相关技术,本实用新型的应用于移动终端的弯折显示玻璃20设置非显示部25朝向收容空间30侧延伸设置,利用侧面空间设置为显示区域,使得平面显示部21、侧面显示部23全屏显示,增大显示区域面积;另设置所述外表面251在所述第一端点2511与连接点2513之间连线方向与水平方向之间且远离所述收容空间的略小于或者等于90°,实现微倒扣结构,简化结构,方便组装;所述遮光层27贴设于内表面,当从正面观察显示画面,外观上看不到黑色遮光材料,更加美观。
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在此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改进,但这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设计图
相关信息详情
申请码:申请号:CN201822278342.6
申请日:2018-12-30
公开号:公开日:国家:SG
国家/省市:SG(新加坡)
授权编号:CN209897090U
授权时间:20200103
主分类号:H04M1/02
专利分类号:H04M1/02
范畴分类:39A;
申请人:瑞声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
第一申请人:瑞声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新加坡卡文迪什科技园大道85号2楼8号
发明人:崔相辉;戴斯海
第一发明人:崔相辉
当前权利人:瑞声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
代理人:陈巍巍
代理机构:44298
代理机构编号: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44298
优先权:关键词:当前状态:审核中
类型名称:外观设计
标签:投影面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