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医疗纠纷的社会因素

分析医疗纠纷的社会因素

华廉(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江苏南京210011)

摘要:分析了医疗纠纷产生的社会特点,认为医疗保健成本的不断上升使人们感情上偏向患方、不断提升的高额赔偿、新闻舆论对医疗纠纷倾向性的报导和炒作,患者缺少引导就医的有效信息是导致医疗纠纷产生的主要社会原因。针对医疗纠纷的社会危害性,论述了建立医疗纠纷的协商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能,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通过新闻媒体促进医患双方的理解和沟通,建立健全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等防范和控制医疗纠纷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医疗纠纷社会因素

近年来,医院面临的医疗纠纷逐年上升,处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成为困扰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的难题之一。医疗纠纷产生有诸多的原因,有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原因,也有患者方面的原因,还有一些社会原因。正确认识当前医疗纠纷的社会特点,分析发生的社会原因,对于防范医疗纠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医疗纠纷的社会特点当前,医疗纠纷有如下社会特点:(1)医疗纠纷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文化水平的提高,法律知识的普及,极大地提升了患者及其家属的依法维权意识,据中华医院管理学会的调查统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以后,我国各级种类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发生平均上升了22.9%,因此,一旦患方认为诊疗活动中存在问题,便会向医院讨个说法;(2)受经济利益驱动的问题十分突出。医疗纠纷总是与经济利益密切相关,患者在医疗纠纷处理中向医院提出经济补偿已成为主要目的,近年,全国各地高额医疗赔偿的诉讼明显增多,最高已有1300万元诉讼标的,其中不乏乱开价目,漫天要价的现象;(3)由于服务质量不满意诱发的医疗纠纷逐年增多。当前,绝大部分医疗纠纷不一定是由医疗事故引发的,真正因为医疗技术而导致的只有20%,接近80%的医疗纠纷是由于医护人员的医疗服务态度不到位、言语生硬冰冷或者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得不到尊重等引起的。

2社会因素分析2.1医疗保健成本的不断上升使人们感情上偏向患方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医疗保健成本不断上升,导致医疗费用的迅速增长,1990至2003年,我国医疗费用年平均增长了12.55%。

特别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比例增高,由于社会对医疗费用上涨的内在原因不甚理解,误以为医疗费用的提高和个人负担的加重全是医院的过错,从而对医疗保健机构产生了不满情绪,一旦发生医疗纠纷,人们从感情上偏向患方,把社会和患者对医疗卫生体制和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满转嫁到医院和医护人员身上。

2.2不尽公正、合理的高额赔偿,刺激了无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增加近年来,医疗纠纷中判定的赔偿数额不断提升,随着社会信用秩序的弱化,医患关系同样受到信任弱化和矛盾激化。加之医疗纠纷的最终结果大都归结到经济补偿上,因此,在一定程度刺激了一些借医疗纠纷发财的私欲,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穴头”,本来是很理想的诊治效果,患者仍然无理取闹,极大地伤害了医务人员的感情,打击了医务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3部分新闻媒体对医疗纠纷倾向性的报导和炒作目前,医疗纠纷成了社会的热点问题。应当承认,舆论的关注与监督,对医疗行业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一些媒体由于缺乏医疗知识,发表的一些片面性报导,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公众,使公众逐渐形成了“医疗不可信”的认识和概念。

患者一旦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不满意,就求助于媒体,制造社会舆论。大部分的新闻媒体普遍认为医疗纠纷中患者是弱势群体,因此在报道中大都关注患者一方,一些社会舆论也热衷于由此产生的社会效应,造成一些错误的舆论导向,增加了医疗纠纷处理的难度。

3医疗纠纷的社会危害及影响无论什么样的医疗纠纷,除了影响和危害医患双方,使医患双方长期陷入纠纷处理过程中以外,对社会的影响也不可低估。医疗纠纷处理不好会激化矛盾,造成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混乱,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卫生行政部门也要动用一定的人力、物力调解和处理纠纷,加重了工作负担,影响了全面工作的开展。如果事态进一步扩大,矛盾激化,势必影响社会治安的稳定,加重当地公安和司法工作机关的负担。

4医疗纠纷防范对策与建议4.1建立医疗纠纷的协商解决机制协商解决是医患双方通过协商的形式,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达成协议,自行解决医疗纠纷的一种手段。据报道,在台湾,以协商和调解的方式解决医疗纠纷的高达80%。中华医院管理学会也曾对我国326所医院进行过调查,发现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占46%。这些数字表明,协商解决在化解医疗纠纷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因为协商解决具有便捷、效率高、成本低的优势,能有效减轻医疗机构、患方以及司法机关处理医疗纠纷的负担;有利于缓解日趋紧张的医患矛盾,能够从程序上和本质上减弱纠纷双方对抗的程度。此外,协商解决隐蔽性强,能有效减轻损害医疗机构名誉,减少负面的公众注意力。但协商解决医疗纠纷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和弊端,它容易成为不合理赔偿的温室,对纠纷责任人难以起到应有的教育和警戒作用,容易造成卫生行政部门监管的死角。

4.2充分发挥卫生行政部门职能一是准入职能。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和医疗技术应用等医疗服务要素实行严格的准入管理,确保不具备从业资质的服务要素不进入医疗市场,从源头上保证提供医疗服务要素能够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二是监管功能。卫生行政部门应该转变职能,从目前的“办医院”为主到“管医院”为主,依法行政,对医疗卫生服务实施监督,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加强医疗服务监管,消除医疗事故隐患。

三是发布医疗卫生有关信息,定期发布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数量及费用等信息,引导病人选择医院、医生,减少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市场缺陷,这也是医院机构深化改革的外部动力。四是加强医学会、医院管理学会、医师协会等中介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和学术团体在维护医护人员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质量监督和医疗技术管理方面的作用。

4.3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过去5年,城市居民年均收入水平增长了8.9%、农村增长了2.4%,而城市、农村的年医疗卫生支出则分别增长了13.5%和11.8%。针对当前群众看病贵的现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一方面,政府要加大投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不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打破“以药养医”的传统模式,探索合理的医疗服务收费方式,实现“用比较低廉的费用实现比较优质的服务”,切实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要完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充分发挥保险制度互助共济的优势,使广大群众人人都能够享有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在医疗机构内部,要采取措施切断药品供应商和医院、医生之间的不正当的经济联系,做到诊疗活动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杜绝大处方和不必要的大型仪器设备检查,并将相关规章制度有重点地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参考文献[1]王传中.对当前医疗纠纷增多的见解[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0,16(10):634-635[2]舒明蓉,王星月,庄红娣等.加强医患沟通防范医疗纠纷[J].现代预防医学,2005,32(8):994[3]微风.透视医患纠纷[J].医院管理论坛,2003,(1):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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