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近年来,人们的保健意识显著增强,极大促进了我国保健品行业的发展。我国自古就有进补养生的传统,食疗理论和药食同源理论源远流长,这种观念渐渐地促成了我国保健品市场的繁荣和火爆,也给保健品生产企业带来巨大的商机。但同时也暴露出当前保健品行业在宣传监管中法律依据和监管主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基于此种情况,在法律层面分析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监管规制,同时结合当前国内保健品行业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提出可行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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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周佳熠,赫然
关键词: 保健品,监管主体,法律规制
来源: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06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Ⅱ辑,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行政法及地方法制
单位: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
分类号: D922.16
页码: 15-20
总页数: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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