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犯独立性说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共犯独立性说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导读:本文包含了共犯独立性说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共犯,从属性,教唆犯,独立性,片面,网络,危害性。

共犯独立性说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陈文昊,郭自力[1](2017)在《刑事立法帮助行为正犯化进程中的共犯独立性提倡——从共犯从属性的理论症结谈起》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近年以来的刑事立法,增设了大量帮助行为正犯化的罪名。传统共犯从属性的理论症结在于现实性滞后与体系性脱逸,其突出表现于网络犯罪领域以及"帮助自杀"、"正犯背后正犯"等问题。而相对于共犯从属性的共犯独立性理论更加符合现时代的刑事政策意蕴而值得提倡。(本文来源于《广东行政学院学报》期刊2017年01期)

陈文昊,郭自力[2](2016)在《从正犯化的向度看共犯独立性的刑事政策意涵》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以来的立法,尤其是《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大量帮助行为正犯化的罪名。这意味着传统共犯理论在回应现实挑战上的不自洽,例如在网络犯罪领域,正犯与帮助犯间的"罪责倒置"、共犯难以认定等与传统理论的悖反导致立法上不得不设立特别条款加以干预,但这样的效果只能是杯水车薪。从根本上解决该问题必须松动甚至舍弃"共犯从属性说"对司法裁量的枷锁。"共犯从属性"发展至今对正犯与共犯间"连结点"要求越来越少,正朝独立共犯说的向度发展。在对社会挑战的回应能力上,共犯从属性说类似"铁板一块"的形式叁段论使得帮助自杀、正犯背后正犯、间接正犯等问题上的处理无所适从。在此意义上,采用共犯独立性说更符合刑事政策的期许。(本文来源于《辽宁行政学院学报》期刊2016年08期)

陈文昊[3](2016)在《从正犯化的向度看共犯独立性的刑事政策意涵》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以来的立法,尤其是《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大量帮助行为正犯化的罪名,这意味着传统共犯理论在回应现实挑战上的不自洽,例如在网络犯罪领域,正犯与帮助犯间的"罪责倒置"、共犯难以认定等与传统理论的悖反导致立法上不得不设立特别条款加以干预,但这样的效果只能是杯水车薪。从根本上解决该问题必须松动甚至舍弃"共犯从属性说"对司法裁量的枷锁。"共犯从属性"发展至今对正犯与共犯间"连结点"要求越来越少,正朝独立共犯说的向度发展。在对社会挑战的回应能力上,共犯从属性说类似"铁板一块"的形式叁段论,使得帮助自杀、正犯背后正犯、间接正犯等问题上的处理无所适从。在此意义上,采用共犯独立性说更符合刑事政策的期许。(本文来源于《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期刊2016年04期)

陆诗忠[4](2015)在《“教唆犯从属性说”之批判——兼论相对意义上的“教唆犯独立性说”之提倡》一文中研究指出晚近以来,我国刑法学界在探讨教唆犯的属性问题时,"教唆犯从属性说"被得以推崇。然而,总揽其相关论述,推崇"教唆犯从属性说"的理由并不充分。该说没有契合于法益保护的基本立场,也没有合理限定教唆犯的处罚范围,也无法充分获得我国《刑法》的支撑。在应然层面上,相对意义上的"教唆犯独立性说"值得提倡,仅对"重大犯罪"予以教唆的行为方能认定为犯罪。在这方面,该说不仅符合刑法学上法益原理,还符合当前国际社会所奉行的"轻轻重重"的刑事政策,而且能够获得实证法的支持,并与我国其他的刑法规定具有契合性。(本文来源于《东方法学》期刊2015年03期)

何明凤[5](2014)在《共犯从属性与独立性统一说之提倡》一文中研究指出关于共犯性质之争主要集中于共犯独立性与共犯从属性的对立,进而在我国又产生了所谓的折中理论"二重性说"。综观这些学说的论证依据,或多或少存在缺陷,甚至部分论证只流于形式。借鉴各家学说合理之处,否定其不足,提出共犯从属性与独立性相统一的观点,站在二元的行为无价值论的立场,以教唆未遂为中心,对其进行论证说明。(本文来源于《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期刊2014年07期)

江溯[6](2014)在《超越共犯独立性与共犯从属性之争——刑法第29条第2款的再解释》一文中研究指出对于我国刑法第29条第2款的"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解释,学界存在基于共犯独立性说、基于共犯从属性说以及基于单一正犯体系叁种路径。我国刑法采取的是一种规范的、功能的单一正犯体系,根据这一体系的理论,应当将刑法第29条第2款解释为"被教唆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因素而没有得逞"。从这个意义上说,刑法第29条第2款的规定只是一个注意规定,即在没有这一规定的情况下,事实上也可以直接适用刑法关于犯罪的预备和未遂的规定对教唆预备和教唆未遂进行处罚。(本文来源于《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期刊2014年02期)

李翔宇[7](2011)在《关于共犯独立性问题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关于共犯的性质,历来是刑法学研究中比较繁杂的一章。理论界对共犯从属性与共犯独立性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歇。而在各国立法实践中,共犯的从属性与独立性都有所体现,两种属性都各有所长,也各有弊端,本文将着重对共犯的独立性理论进行探讨。(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1年36期)

杨晓玲[8](2008)在《片面共犯独立性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共同犯罪问题历来是刑法理论界研究的重点,也是刑法领域的难点之一,加强对共同犯罪问题的研究,不仅可以充实刑法理论体系,更为现实中正确适用刑法排除了障碍。(本文来源于《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期刊2008年07期)

陈子平[9](2007)在《论共犯之独立性与从属性》一文中研究指出一、问题之提出我国台湾地区"刑法"自清末继受外国法制以来,即由"中华民国"暂行新刑律(1912年—1928年)、旧刑法(1928年—1935年)、原刑法("刑法")(1935年—2006年),乃至2005年元月通过、2006年7月施行的新"刑法"(主要属于总则部分)。在几次总则修正当中,内容变革最剧烈的,则非"共犯"部份莫属,尤其教唆犯、帮助犯(从犯)之规定,(本文来源于《刑事法评论》期刊2007年02期)

朱道华[10](2002)在《论共犯独立性》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刑法法理论中,有关共犯性质的学说可谓莫衷一是、百家争鸣。我国有关共犯性质的权威学说是二重性说,然而此说对共犯的许多问题都不能做出合理的解释,其缺陷是显而易见的。为了维护整个刑法理论体系的完整性和科学性,本文在对有关共犯的各种学说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共犯独立性新释说”这一全新理论,以资有益于刑法理论和实践。 本文分为六个部分,共约叁万字。 本文第一部分对共犯的涵义和性质作了诠释和界定。文中详细地介绍了有关共犯性质的叁种学说,并着重分析了共犯从属性说和共犯二重性说的理论缺陷。 本文第二部分深入细致地说明了共犯独立性说的基本内容,并指出了共犯独立性说的意义与不足。 本文第叁部分是整篇文章的核心,文中提出了“共同犯罪是数罪而不是一罪”的全新观点,并提出了该说所确立的共犯成立标准和处罚原则。文章还对共犯独立性新释说的可行性进行了评估。 本文第四部分对教唆犯独立性新释进行了论述,文中指出教唆行为是一种犯罪预备行为,并运用“教唆犯独立性新释说”科学而合理地解决了其它各说所不能解决的有关教唆犯的各种问题,这部分也是本文的重点。 本文第五部分对我国刑法典有关共同犯罪的规定进行了分析和评价。文章从实然的角度阐述了我国刑法理论界对共同犯罪各法条的理解,并提出了作者本人对各法条的一些看法和见解。 本文第六部分提出了完善共同犯罪制度的立法建议。文中主要以“共犯独立性新释说”为理论指导基础,采取不区分正犯和共犯的理论体制,使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建立在自己行为的基础上,这样不仅统一了罪责之间的辩证关系,而且符合罪责自负、罪责相适应这一刑法基本原则。(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02-04-01)

共犯独立性说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近年以来的立法,尤其是《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大量帮助行为正犯化的罪名。这意味着传统共犯理论在回应现实挑战上的不自洽,例如在网络犯罪领域,正犯与帮助犯间的"罪责倒置"、共犯难以认定等与传统理论的悖反导致立法上不得不设立特别条款加以干预,但这样的效果只能是杯水车薪。从根本上解决该问题必须松动甚至舍弃"共犯从属性说"对司法裁量的枷锁。"共犯从属性"发展至今对正犯与共犯间"连结点"要求越来越少,正朝独立共犯说的向度发展。在对社会挑战的回应能力上,共犯从属性说类似"铁板一块"的形式叁段论使得帮助自杀、正犯背后正犯、间接正犯等问题上的处理无所适从。在此意义上,采用共犯独立性说更符合刑事政策的期许。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共犯独立性说论文参考文献

[1].陈文昊,郭自力.刑事立法帮助行为正犯化进程中的共犯独立性提倡——从共犯从属性的理论症结谈起[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17

[2].陈文昊,郭自力.从正犯化的向度看共犯独立性的刑事政策意涵[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6

[3].陈文昊.从正犯化的向度看共犯独立性的刑事政策意涵[J].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6

[4].陆诗忠.“教唆犯从属性说”之批判——兼论相对意义上的“教唆犯独立性说”之提倡[J].东方法学.2015

[5].何明凤.共犯从属性与独立性统一说之提倡[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

[6].江溯.超越共犯独立性与共犯从属性之争——刑法第29条第2款的再解释[J].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2014

[7].李翔宇.关于共犯独立性问题的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1

[8].杨晓玲.片面共犯独立性初探[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8

[9].陈子平.论共犯之独立性与从属性[J].刑事法评论.2007

[10].朱道华.论共犯独立性[D].西南政法大学.2002

标签:;  ;  ;  ;  ;  ;  ;  

共犯独立性说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