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备人脸识别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论文和设计-邓再栋

全文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备人脸识别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中心,所述视频监控中心的输入端单向电连接有人脸识别模块,所述人脸识别模块的输入端单向电连接有人脸配对模块,人脸配对模块的输入端单向电连接有数据分析模块。本实用新型通过视频监控中心、人脸识别模块、人脸配对模块、数据分析模块、拍照模块、视频采集模块、信息收发模块和后台管理中心的设置,解决了传统的视频监控方式不具备人脸识别功能,只能采取被动的录像监控,将现场画面进行录制后进行回放观看,无法实时的掌握入侵人员的身份和动向,降低了安防监控系统安全性的问题,该具备人脸识别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具备可以进行人脸识别的优点。

主设计要求

1.一种具备人脸识别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中心,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监控中心的输入端单向电连接有人脸识别模块,所述人脸识别模块的输入端单向电连接有人脸配对模块,所述人脸配对模块的输入端单向电连接有数据分析模块,所述数据分析模块的输入端单向电连接有拍照模块,所述拍照模块的输入端单向电连接有视频采集模块,所述视频监控中心的输出端双向电连接有信息收发模块,所述信息收发模块的输出端双向电连接有后台管理中心。

设计方案

1.一种具备人脸识别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中心,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监控中心的输入端单向电连接有人脸识别模块,所述人脸识别模块的输入端单向电连接有人脸配对模块,所述人脸配对模块的输入端单向电连接有数据分析模块,所述数据分析模块的输入端单向电连接有拍照模块,所述拍照模块的输入端单向电连接有视频采集模块,所述视频监控中心的输出端双向电连接有信息收发模块,所述信息收发模块的输出端双向电连接有后台管理中心。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备人脸识别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监控中心的输出端双向电连接有数据库单元,所述数据库单元包括人脸录入模块和人脸存放模块。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备人脸识别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监控中心的输出端分别单向电连接有警报单元和自锁模块,所述警报单元包括蜂鸣器和闪光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备人脸识别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台管理中心包括视频接收模块、图像接收模块、声音接收模块和存储模块,所述视频接收模块、图像接收模块和声音接收模块的输出端均与存储模块的输入端单向电连接。

设计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视频监控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具备人脸识别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

背景技术

监控系统是由摄像、传输、控制、显示、记录登记5大部分组成,摄像机通过同轴视频电缆将视频图像传输到控制主机,控制主机再将视频信号分配到各监视器及录像设备,同时可将需要传输的语音信号同步录入到录像机内,通过控制主机,操作人员可发出指令,对云台的上、下、左、右的动作进行控制及对镜头进行调焦变倍的操作,并可通过控制主机实现在多路摄像机及云台之间的切换,利用特殊的录像处理模式,可对图像进行录入、回放、处理等操作,使录像效果达到最佳。

但是传统的视频监控方式不具备人脸识别功能,只能采取被动的录像监控,将现场画面进行录制后进行回放观看,无法实时的掌握入侵人员的身份和动向,降低了安防监控系统的安全性,为此提出一种可以进行人脸识别的视频监控系统来解决此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备人脸识别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具备可以进行人脸识别的优点,解决了传统的视频监控方式不具备人脸识别功能,只能采取被动的录像监控,将现场画面进行录制后进行回放观看,无法实时的掌握入侵人员的身份和动向,降低了安防监控系统安全性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具备人脸识别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中心,所述视频监控中心的输入端单向电连接有人脸识别模块,所述人脸识别模块的输入端单向电连接有人脸配对模块,所述人脸配对模块的输入端单向电连接有数据分析模块,所述数据分析模块的输入端单向电连接有拍照模块,所述拍照模块的输入端单向电连接有视频采集模块,所述视频监控中心的输出端双向电连接有信息收发模块,所述信息收发模块的输出端双向电连接有后台管理中心。

优选的,所述视频监控中心的输出端双向电连接有数据库单元,所述数据库单元包括人脸录入模块和人脸存放模块。

优选的,所述视频监控中心的输出端分别单向电连接有警报单元和自锁模块,所述警报单元包括蜂鸣器和闪光灯。

优选的,所述后台管理中心包括视频接收模块、图像接收模块、声音接收模块和存储模块,所述视频接收模块、图像接收模块和声音接收模块的输出端均与存储模块的输入端单向电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实用新型通过视频监控中心、人脸识别模块、人脸配对模块、数据分析模块、拍照模块、视频采集模块、信息收发模块和后台管理中心的设置,解决了传统的视频监控方式不具备人脸识别功能,只能采取被动的录像监控,将现场画面进行录制后进行回放观看,无法实时的掌握入侵人员的身份和动向,降低了安防监控系统安全性的问题,该具备人脸识别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具备可以进行人脸识别的优点,值得推广。

2、本实用新型通过数据库单元、人脸录入模块和人脸存放模块的设置,它们用于将视频采集模块采集的人脸图像进行录入和存放,以便进行判断时调用,通过警报单元、蜂鸣器和闪光灯的设置,在信息不匹配时,蜂鸣器发出警报声,闪光灯发出闪光,通过听觉和视觉的信息来对监测人员进行提醒,通过自锁模块的设置,在信息不匹配时,视频监控所要保护的系统开始锁定,防止不法人员盗取,通过视频接收模块、图像接收模块和声音接收模块的设置,用于对现场发送的视频、图像和声音进行接收,通过存储模块的设置,用于对接收的信息进行存储,以便后期调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系统原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一种具备人脸识别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中心,视频监控中心的输入端单向电连接有人脸识别模块,人脸识别模块的输入端单向电连接有人脸配对模块,人脸配对模块的输入端单向电连接有数据分析模块,数据分析模块的输入端单向电连接有拍照模块,拍照模块的输入端单向电连接有视频采集模块,视频监控中心的输出端双向电连接有信息收发模块,信息收发模块的输出端双向电连接有后台管理中心,视频监控中心的输出端双向电连接有数据库单元,数据库单元包括人脸录入模块和人脸存放模块,视频监控中心的输出端分别单向电连接有警报单元和自锁模块,警报单元包括蜂鸣器和闪光灯,后台管理中心包括视频接收模块、图像接收模块、声音接收模块和存储模块,视频接收模块、图像接收模块和声音接收模块的输出端均与存储模块的输入端单向电连接,通过数据库单元、人脸录入模块和人脸存放模块的设置,它们用于将视频采集模块采集的人脸图像进行录入和存放,以便进行判断时调用,通过警报单元、蜂鸣器和闪光灯的设置,在信息不匹配时,蜂鸣器发出警报声,闪光灯发出闪光,通过听觉和视觉的信息来对监测人员进行提醒,通过自锁模块的设置,在信息不匹配时,视频监控所要保护的系统开始锁定,防止不法人员盗取,通过视频接收模块、图像接收模块和声音接收模块的设置,用于对现场发送的视频、图像和声音进行接收,通过存储模块的设置,用于对接收的信息进行存储,以便后期调用,通过视频监控中心、人脸识别模块、人脸配对模块、数据分析模块、拍照模块、视频采集模块、信息收发模块和后台管理中心的设置,解决了传统的视频监控方式不具备人脸识别功能,只能采取被动的录像监控,将现场画面进行录制后进行回放观看,无法实时的掌握入侵人员的身份和动向,降低了安防监控系统安全性的问题,该具备人脸识别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具备可以进行人脸识别的优点,值得推广。

工作原理:通过视频监控中心、人脸识别模块、人脸配对模块、数据分析模块、拍照模块、视频采集模块、信息收发模块和后台管理中心的配合,使得该视频监控系统具备可以进行人脸识别的优点,解决了传统的视频监控方式不具备人脸识别功能,只能采取被动的录像监控,将现场画面进行录制后进行回放观看,无法实时的掌握入侵人员的身份和动向,降低了安防监控系统安全性的问题。

综上所述:该具备人脸识别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通过视频监控中心、人脸识别模块、人脸配对模块、数据分析模块、拍照模块、视频采集模块、信息收发模块和后台管理中心的配合使用,解决了传统的视频监控方式不具备人脸识别功能,只能采取被动的录像监控,将现场画面进行录制后进行回放观看,无法实时的掌握入侵人员的身份和动向,降低了安防监控系统安全性的问题。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设计图

一种具备人脸识别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论文和设计

相关信息详情

申请码:申请号:CN201920040634.8

申请日:2019-01-10

公开号:公开日:国家:CN

国家/省市:41(河南)

授权编号:CN209912101U

授权时间:20200107

主分类号:G08B13/196

专利分类号:G08B13/196;H04N7/18

范畴分类:33C;

申请人:郑州弘科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申请人:郑州弘科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450000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西农业路北苏荷中心6层642号

发明人:邓再栋;孙亚峰

第一发明人:邓再栋

当前权利人:郑州弘科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人:边延松

代理机构:41149

代理机构编号:郑州浩翔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1149

优先权:关键词:当前状态:审核中

类型名称:外观设计

标签:;  ;  ;  ;  

一种具备人脸识别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论文和设计-邓再栋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