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涛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第2学区教育管理办公室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518126
中图分类号:G66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ISSN1009-7406(2019)06-244-01
音乐新课程的推行,让那些过于注重音乐知识的传授、灌输、机械训练,注重音乐学科知识的体系性和难度、“专业化”倾向严重的执教者们得以醒悟,但同时也让一些教师理解偏颇,认为“音乐知识技能”教学与“审美体验”就是必须对立起来的,不敢谈“知识技能”教学,好象谈了“知识技能”教学就是观念落后,就是背离了音乐审美教育。我发现身边有这样的现象发生:
现象一:音乐课堂越来越生动,形式越来越丰富,教学手段不断更新,教学内容不断拓展……
现象二:学生经过几年的音乐学习却不视谱(简谱)、不懂任何乐器、不会科学歌唱……
由以上现象分析,有些教师任意降低音乐技能的要求,在教学中用简单的律动、表演、模仿及浅层次的师生互动代替了音乐学科知识与技能,追求盲目综合,弱化基础知识与技能,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这种过分追求审美体验的教学,必然影响了知识和技能的达成。
新课程背景下到底该如何看待音乐教学中的“知识技能”呢?下面我就从以下三个方面对之进行探究:
一、为什么不能放弃音乐课堂中“知识技能”的教学?
1、音乐教育是建立在音乐学科基础上的,是延续和发展音乐文化或获取教育学效果为目的的教育门类,音乐知识技能作为音乐学科的基础和重要特征,不可能离开知识技能而进行所谓的音乐教育,过份舍弃音乐技能的音乐教育,只能是空中楼阁,导致音乐教育走向死胡同;
2、学生的音乐知识技能素质是学生全面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音乐知识技能为人的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可能,反过来,人的素质的提高又为人的进一步学习知识和技能服务。
所以,在人的发展中不能离开对音乐知识技能的学习。因此,我们在反对传统的音乐教育过于关注音乐专业知识和技能教学的同时,也不要过于藐视音乐知识技能的学习和训练。
二、如何转变教育观念,正确对待教学中音乐知识技能的地位:
常言道: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教育观念的先进与否直接决定其教育实践的效能。音乐课程标准提出十大音乐教育理念,为音乐教育指明了发展方向,从而使音乐教育真正成为独特地、每个人必须的基础教育,真正实现向素质教育的转轨。但要如何更有效的进行课堂教学,笔者认为必须摆清知识技能在教学中的地位:
1、正确处理好情感态度价值观,过程与方法,音乐知识与技能“三个维度”之间的关系。要以广泛、深刻、音乐性的理解作为音乐教育的首要目标,将技能培养作为达到这个目标的必要手段,关注音乐学习过程,提供足够的对音乐的体验时间,鼓励学生对音乐以尽可能多的方式进行开放自由的探索与学习。使学生在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同时成为学生学会学习,形成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过程;
2、正确处理好教学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关系。我们在强调改变传统的“灌输式”“填鸭式”“模仿式”的教学模式的同时,大力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式的学习方式。在努力尝试新的教学方式的同时力求避免机械化、简单化,避免教学内容杂乱、无序,教学形式与方法过于外在和花哨,形式化;
3、正确处理好学生与教师双主体之间的关系。在确立学生的的主体地位,强调在学习过程中的主动性的同时,不要对学生的学习过于放纵,盲目探索,以免荒废宝贵的有限的教学时间。在批判“教师中心论”,强调应将“主人”的地位还给学生的同时,不要失去教师应有的主导权,力求建立一种主体间性式的教学关系。
没有落后的教学方法,只有落后的教学观念,正确对待音乐教学的知识技能在教学中的地位,才能进行扎实有效而非空洞无用的教学。
三、如何有效开展音乐课堂中知识和技能的教学
1、确定教学目标:
根据音乐学科情感审美的特点,音乐课程目标由知识中心转变为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强调丰富学生情感体验,培养学生音乐兴趣。并以“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作为音乐课程的首要目标,将“知识与技能”放在课程目标的第三位。但我们不能片面地理解为:音乐课程目标强调要关注学生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音乐知识与技能”在教学中就不重要了。更不能在理解”淡化音乐知识技能教学”的问题上,片面地将“淡化”理解为对学生音乐知识与技能的学习“不作要求”或“低要求”,从而造成教学要求的把握上出现偏差。音乐课堂上一些必要的音乐基础知识和技能,我们应该把它当作基本目标,严格执行并达成。
2、确定教学内容:
一些音乐课上,很难看到教师进行音乐知识与技能方面的教学,即使有也是想讲又怕讲,完全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状态。因此,我们一定要排除思想上的顾虑,必需的基础知识和必备的基本技能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教学安排中.
3、确定教学方法:
《音乐课程标准》指出:音乐知识与技能教学要在音乐实践活动中进行,以改变过去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机械枯燥练习的状况。但我们不能对“活动”的理解,过多地注重其外在性。在教学方法的选择上,注重表面形式而忽视音乐听觉特点和学生音乐学习的规律等内在因素。因为,本节课学生对四分、八分音符的认识是从概念(即“音符自我介绍”)入手的,没有让学生从听觉上产生感性认识;在“师生接龙模击节奏”的游戏活动中,实际上仍做着机械的纯节奏练习。虽然教学形式变了,但方法没变。这些“换汤不换药”的教学方法,已形成教学上的形式主义现象。此课例说明一些音乐教师未从根本上改变音乐知识技能教学的观念和寻找到适当的教学方法。因此我们要通过钻研和探究,找到生动活泼、学生易于接受的教学方法,让知识和技能在潜移默化中渗入学生心中。
4、合理运用评价:
《音乐课程标准》在评价建议里指出:在对学生的评价内容上应关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指标。因此,鼓励、表扬等激励性评价方式成为教师培养学生音乐学习兴趣、能自信演唱(奏)歌(乐)曲的教学法宝。但我们在通过评价培养学生自信心的同时,却不能的盲目评价、无原则评价,使学生对音乐技能要求的标准好坏不分,美丑不分。曾有一位同事提出:现在强调要培养学生的自信心,可当他们的演唱实在太差时,我也要一味地表扬吗?这个提问非常有代表性地说明一些教师对滥用评价的困惑。所以我们的音乐教学在评价功能的运用中切忌走入误区,不能滥用评价,这样在只能使学生演唱、演奏能力的水平随之下降。我们要正确对待学生在技能方面的表现,理性而婉转的评价将更适合学生的发展。
作者简介
余涛(1978-),男,籍贯:江西抚州,民族:汉族,职称:高级教师,学历:本科,研究方向:音乐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