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商业规则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商业,规则,商业银行,义务,运输部,靶向,医院。
商业规则论文文献综述
本报记者[1](2019)在《5万平方米以上商业综合体须依规实施安全管理》一文中研究指出★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不间断值班,每班不应少于2人。★建筑面积大于50万平方米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当设置单位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每班(组)灭火处置人员不应少于6人,且不得由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兼任。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建(本文来源于《中国应急管理报》期刊2019-12-06)
任翀[2](2019)在《是商业规则,还是“排他性交易”?》一文中研究指出“二选一”的说法并不是今年第一次出现。早在2017年,京东还为此将天猫告上法院。面对今年“双11”前的“二选一”争论,天猫、京东及电商行业新秀拼多多各执一词。“二选一”最受伤是商家阿里巴巴公共关系委员会主席王帅认为,炒作“二选一”是某些企(本文来源于《解放日报》期刊2019-10-24)
唐林垚[3](2019)在《论美国敌意收购中商业判断规则适用之实践》一文中研究指出在长期规制敌意收购历程中,美国通过一系列经典案例形成的露华浓规则、优尼科测试、乌尼坎标准等,越来越严苛地限制默认保护目标公司董事会商业判断规则的适用。这与美国公司法"董事会中心主义"法律传统、美国司法裁判从来不承认公司董事会在敌意收购中消极被动观点等相悖。其实,美国司法裁判实践规则、对董事会信义义务的限制与扩展等,都是为了遏制机构投资者、打压投机收购人、替代不尽职的公司管理层、维持优质公司的生产经营秩序,以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增长。(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期刊2019年08期)
国丰林[4](2019)在《商业银行客户信息利用规则的设计》一文中研究指出“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综合化得到一定发展。在金融综合经营的趋势下,商业银行客户信息在不同主体甚至不同行业间的流转将不可避免。实践中,商业银行客户信息遭不法利用的情形时有发生,各商业银行制定的有关客户信息使用的工作细则,存在信息保护条款缺失、隐私政策不公开或者晦涩冗长、授权方式剥夺客户自主决定权、对客户信息合规共享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等问题,未能对客户信息的合理利用起到良好的规制作用。针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我国目前并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规范,对于公民的个人信息保护仅在《刑法》、《网络安全法》、《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有所提及,法律规范的缺失进一步加剧了商业银行客户信息利用的乱象。为了更好地发挥商业银行客户信息的价值,完善客户信息的保护,应当明确客户信息利用中保护、保护中利用的指导思想,坚持客户信息使用的合理性原则、客户信息分类保护原则,构建以“事前通知”、“通知后同意”为中心的商业银行客户信息利用规则。(本文来源于《广西大学》期刊2019-06-01)
张猛[5](2019)在《商业判断规则与董事责任免除》一文中研究指出董事及董事会在现代公司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董事在经营管理公司方面拥有着广泛而重要的权利。为了防范道德风险、约束董事行为,加强董事责任规制就成为了首要考虑的举措。但过于关注董事责任建设,忽视董事权利保障,只能是解决了老问题,又将产生新的问题。过于严格的董事责任制度会束缚董事的行为,导致董事的畏手畏脚、不敢作为,长此以往,会形成董事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的工作态度。这无疑同样会降低公司的经营效率,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我国《公司法》规定了严格的董事责任制度,董事被追究责任的途径以及法律依据不断完善,但董事责任免除的规定仅限于决策时表明异议的董事。而公司法律制度较为发达的其他国家,其不仅强调董事责任的规定,更有完善的董事责任免除制度,使得董事的权利与责任达到一个很好的平衡。针对我国董事责任免除制度的欠缺,本文从商业判断规则的角度,探讨董事责任免除制度的构建。董事责任的免除主要针对董事的勤勉行为,董事忠实义务的违反一般不涉及董事责任免除。笔者将董事的勤勉义务分为决策勤勉义务与非决策勤勉义务,对于非决策勤勉义务,可以按照我国民法上的注意义务标准进行判断。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非决策勤勉行为只要存在过失的,不区分董事的过失程度,一概都应该承担对公司的赔偿责任。而对于决策勤勉义务的审查,笔者认为应当作出适当的区分,董事的决策勤勉行为涉及正常的商业风险因素,因此董事的决策勤勉行为不应该设置过高的注意义务标准。董事首先是一个如你、我、他一样的普通人,董事在决策时不存在重大过失的,都应该可以利用商业判断规则的构成要件进行审查,满足商业判断规则要求的董事决策责任可以得到免除。笔者主张引入商业判断规则,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我国可以通过成文法的形式在《公司法》中明确商业判断规则能够免除董事的决策责任,然后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明确商业判断规则的含义与适用要件。这样既保持了商业判断规则的开放性、发展性等特点,又能保证商业判断规则的统一适用。文章除绪论和结语外,共包括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释了董事责任免除的理论基础。包括董事责任的产生、董事责任免除的含义以及必要性、董事责任免除只针对董事的勤勉义务、以及董事勤勉义务的不同判断标准。文章通过对董事责任免除基本理论与原理的详细分析,便于笔者对董事责任免除制度存在的合理性以及必要性形成清晰的认识。并且,第一部分明确了董事责任免除的关键问题,即董事勤勉义务的审查,商业判断规则也正是通过对董事的勤勉义务的审查而发挥免除董事责任的作用。第二部分主要论证了我国董事责任免除制度的现状,包括现有规范以及存在的问题分析。笔者在第二部分继续提出问题,是为了以后章节的行文围绕着解决问题展开分析。第叁部分主要论证了商业判断规则如何具体适用,从而免除符合条件的董事责任。文章首先分析了域外法上的代表性国家美国、日本的商业判断规则免除董事责任实践,我国可以借鉴美国以及日本的实践经验,明确商业判断规则的适用要件,并适当降低决策勤勉行为勤勉程度要求,董事在决策时不存在重大过失的,都应该可以按照商业判断规则的构成要件作进一步审查。第四部分主要论证我国应该如何具体引入商业判断规则,商业判断规则怎么在我国的法律环境中发挥作用。笔者探讨商业判断规则的引入路径、以及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意在从整体上使商业判断规则适应我国法律实践,有效发挥其作用。(本文来源于《天津商业大学》期刊2019-05-01)
[6](2019)在《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的决定》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的决定》已于2018年11月9日经第1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部长李小鹏2018年11月16日(本文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期刊2019年11期)
解立超[7](2019)在《交强险与交通事故商业责任险并存之理赔规则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由于现行有关道路交通事故相关法律规定日益健全,并且能够解决大部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问题。但是,鉴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情形多样,由其还涉及到事故多方保险公司的情况下,事故多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便更是纷繁复杂的问题。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尽管司法解释针对诸如多车事故中多个交强险承保人如何理赔等问题作出规定,但是交强险与交通事故商业责任险(下称“商业责任车险”)并存理赔问题,却是一个被忽略的问题,由此引发司法实践中的纠纷与矛盾。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分为四个部分,对交强险和商业责任车险存在情况下,如何安排理赔的问题作出论述:第一部分为交强险与商业责任车险并存理赔的基础问题。本部分依次对交强险和商业责任车险的概念作出界定、对并存的情形作出梳理、对并存的法律性质予以研究,一方面限定本文的论述范围,另一方面方便下文对并存理赔的问题进行集中的论述。第二部分论述,同一被保险人同时投保交强险和商业叁者险时的理赔顺序问题。对于该问题,目前我国司法解释规定由交强险先行理赔,笔者认同司法解释的观点。但是笔者认为,交强险先行理赔的范围值得探讨:第一,交强险应不应该理赔精神损害赔偿?第二交强险的保障方式,采用概括限额模式,还是分项限额模式?对于上述问题的回答,影响交强险先行理赔范围的大小。对此,笔者认为交强险不应理赔精神损害赔偿,而保障模式应采用一种折中的保障模式。第叁部分论述,一方的交强险与对方的商业责任车险谁先理赔的问题。对于该问题,根据笔者的检索,目前我国缺少系统的研究。实践中有观点认为交强险依其性质应当有绝对优先理赔的义务,笔者从交强险性质和受害人请求权行使的角度对该观点进行反驳,并认为一方的交强险与对方的商业责任车险并存时,理赔顺序不应有法律作出绝对的安排,而应根据受害人的选择进行确定。第四部分论述,商业责任车险先理赔后能否追偿交强险的问题。在第叁部分中,笔者认为一方交强险与对方商业责任车险同时存在时,受害人可以选择顺序进行理赔,从而引起一个问题就是,商业责任车险先行理赔后,能否向交强险追偿?对此笔者认为,若交强险被保险人有过错,商业责任车险一般可以追偿交强险,除非交强险仅负垫付责任;若交强险被保险人无过错,商业责任车险则不能追偿交强险无责赔付的份额。(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期刊2019-04-01)
张斌,陈卓韬,李磊[8](2019)在《靶向“治疗” 击中要害》一文中研究指出“新年上班第一天,妇产科14床病人给该科医护人员发了5个红包,其中给主任200元,医师、护士们各100元。红包我们决不会收,但退回去病人又拒绝,只好让护士长把这些红包钱替病人交住院预交款了。”2月15日,说起今年春节期间的医德医风建设,新田县中(本文来源于《湖南日报》期刊2019-02-16)
马宇州,隋学深[9](2019)在《商业银行审计中贷款风险等级分类规则挖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商业银行贷款等级分类真实性审计中,在发现正常贷款和不良贷款之间相互错分的基础上,挖掘出正常贷款和不良贷款数据各自分类规则特征,可以帮助审计人员理解贷款风险等级分类的内在数量规律。本文基于商业银行的实际生产数据,运用决策树的REPTree算法对不良贷款和正常贷款的关联规则进行了数据挖掘研究,发现了对不良贷款和正常贷款具有较强分类能力的条件属性,并挖掘出了由这些属性构成的不良贷款和正常贷款的分类规则。(本文来源于《审计月刊》期刊2019年02期)
王姝文[10](2019)在《日本商业特许经营合同中的收益保证规则及对我国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缔约阶段,特许人对潜在受许人负有信息披露的义务。但是在现实中,特许人提供给潜在受许人的信息往往存在夸大甚至虚假的情形。而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加盟后的收益保证信息。虽然我国对于商业特许经营合同中的收益保证采取的是消极回避态度,但是因收益保证而产生的纠纷却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因此,有必要尽快确立我国商业特许经营合同中的收益保证规则。确立该规则并非易事,需要对大量的相关判例进行分析和研究,探索其理论依据和判断标准。通过对日本商业特许经营合同中收益保证规则的比较研究,认为协作义务理论是收益保证规则产生的理论依据,未来我国应当确立概括式和判例式相结合的收益保证规则。(本文来源于《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1期)
商业规则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二选一”的说法并不是今年第一次出现。早在2017年,京东还为此将天猫告上法院。面对今年“双11”前的“二选一”争论,天猫、京东及电商行业新秀拼多多各执一词。“二选一”最受伤是商家阿里巴巴公共关系委员会主席王帅认为,炒作“二选一”是某些企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商业规则论文参考文献
[1].本报记者.5万平方米以上商业综合体须依规实施安全管理[N].中国应急管理报.2019
[2].任翀.是商业规则,还是“排他性交易”?[N].解放日报.2019
[3].唐林垚.论美国敌意收购中商业判断规则适用之实践[J].社会科学.2019
[4].国丰林.商业银行客户信息利用规则的设计[D].广西大学.2019
[5].张猛.商业判断规则与董事责任免除[D].天津商业大学.2019
[6]..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的决定[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9
[7].解立超.交强险与交通事故商业责任险并存之理赔规则研究[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9
[8].张斌,陈卓韬,李磊.靶向“治疗”击中要害[N].湖南日报.2019
[9].马宇州,隋学深.商业银行审计中贷款风险等级分类规则挖掘研究[J].审计月刊.2019
[10].王姝文.日本商业特许经营合同中的收益保证规则及对我国的启示[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