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谈银行对国有企业支持的新途径(论文文献综述)
刘雪睿[1](2021)在《战略投资者对国有企业创新的影响机制研究 ——基于中国联通和云南白药的案例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混合所有制是在改革开放后提出的新的经济方式,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方向,已成为当今时代的主题。战略投资者是国企混改中最常被采用且实施效果显着的改革方式,在混改过程中不可或缺。国有企业普遍存在股权集中、一股独大;董事会决策效率低下,缺乏独立性;所有者与经营者背离,管理层激励不足缺乏动力等诸多公司治理问题。战略投资者的引入可以优化公司治理机制,提高企业活力,加快创新业务发展。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创新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也提出了要提升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创新能力的提升离不开研发资金的投入。本文通过研究战略投资者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机制,期望为后续混改提供新的思路,为战略投资者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提供现实依据。本文选取中国联通和云南白药两家引入民资背景战略投资者的国有企业为案例。首先在研究背景与文献综述的基础上,建立战略投资者对企业创新影响机制的机理分析框架;其次对两家案例企业战略投资者的类型、数量、实力及契合度进行对比,探究战略投资者特点的不同对研究结论的影响;再次从股权结构、董事会独立性及管理层激励三个方面研究二者在公司治理改革措施上的异同点以及对后续结论的不同影响;最后从政府补助、研发投入、研发人员及专利产出四个角度研究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通过案例分析得出以下结论:(1)战略投资者的引入对国有企业治理机制起到良好的改善与优化作用。(2)战略投资者对公司治理的改善对国有企业创新产生积极作用。(3)战略投资者对公司治理和国有企业创新的作用受其自身综合实力的影响,要注重战略投资者的资质,选择资金雄厚、改革与管理经验丰富且具有协同效应和资源互补的合作伙伴。本文创新点包括以下三点:(1)从研究对象上,不再选择以往境外上市银行,尝试以民营背景战略投资者为主;(2)从研究内容上,采用多案例分析,对两家案例企业战略投资者的类型、数量、实力及契合度和公司治理改革措施进行对比,探究战略投资者的特点和公司治理改革措施的不同对结论的影响差异;(3)从研究体系上,不再着重于一者单独研究,尝试将战略投资者、公司治理和企业创新纳入一个研究体系,探究其内在联系。
许创强[2](2020)在《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创新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中国国有企业发展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在新的历史方位上,深化国有企业体制改革,优化国有企业治理架构,促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更好地适应经济新常态,就必须进一步坚持与完善党的领导。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国际发展形势以及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习近平总书记就新时代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提出了许多新观点、新论述与新方略,为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提供了科学的方向指南。国有商业银行作为国有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重要支柱。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金融业是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命脉,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业的中坚力量,坚持党的领导是国有商业银行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新时代加强和改善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应主动把握新时代金融业发展新形势、新常态与新机遇,充分认识到加强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创新的必要性与迫切性,增强做好国有金融企业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此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在党建任务与银行业务融合、党建功能与企业治理均衡、政治优势与经济效率发挥、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兼顾等方面,尚存在不少棘手问题与现实挑战。鉴于此,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新理念、掌握党建工作新要求、把握党建工作新目标。通过创新和优化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的多重机制,探索系统、有效的党建工作新路径,将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打造成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示范与标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实现民族复兴大业贡献应有力量。本文以“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创新研究”为主题,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为指南,立足于我国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国有商业银行的行业代表性,综合应用文献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对比分析法与系统分析法,较为全面地展开分析国有商业银行的行业特性及其党建工作的历史变迁;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所面临的机遇、瓶颈及成因;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的内容创新、机制创新以及路径创新。论文第一章以国有商业银行的行业特性及其党建工作的历史变迁开篇。国有商业银行在行业属性、历史脉络与功能定位的差异性,使得其党建工作呈现自身独特性。首先,从经营对象、经营业务、经营原则、经营风险等方面的差异,认识国有商业银行相对于一般国有企业的特殊属性。其次,以改革开放前后的历史区间为划分尺度,分阶段回顾党的领导下国有商业银行变革历程及其党建工作变迁。再次,从稳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选择、构建中国特色银行制度的现实选择以及国企改革发展、走向世界的内在需求,指出加强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创新的迫切性。论文第二章以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的机遇、瓶颈及成因为主题。把握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的机遇,分析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瓶颈及其成因,才能找准找对其党建工作创新的抓手。首先,从经济新常态下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面对的新环境、新特点、新格局,发掘其重要机遇。其次,从党建工作未能有效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未能深度融入银行经营管理、未能完全遏制金融腐败、未能有力约束金融行业薪酬过高等方面,指出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的主要瓶颈。再次,从党组织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功能定位模糊、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结构脱节、国有商业银行领导人员监督与管理滞后、党组织对国有商业银行的领导方式分化等方面,分析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瓶颈的成因。论文第三章以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的内容创新为主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的内容创新提供基本指引,必须全面准确理解与深入贯彻落实。首先,坚持科学理论指导、科学方法推进、改革创新精神培育与正确价值理念引导,深化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新认识。其次,掌握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在强化政治领导核心、防范金融风险、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肩负历史重任等方面的新要求。再次,以中央部署为引领、以基层网点为抓手、以现实问题为导向,提高党建工作质量、推进党建工作覆盖面、破解党建工作难题,把握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的新目标。论文第四章以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的机制创新为主题。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的多重机制创新,是包括运行、激励、制约、联络、保障等环节的相互整合与结构优化,贯穿于党建工作融入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的全过程,有效支撑总行、分行、支行党组织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相辅相成和有序运作。首先,将国有商业银行党建与经营相结合,以党建提升经济效率,优化运行机制。其次,将国有商业银行党建与政绩相结合,健全考核体系,完善激励机制。再次,将国有商业银行党建与纪检相结合,加强廉洁自律建设,夯实制约机制。其四,促进不同层级的党组织互动以及党员职工之间的人文沟通,增强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活力,构筑联络机制。最后,以全面的制度建设为后盾,为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保驾护航,形成保障机制。论文第五章以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的路径创新收篇。加强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路径创新,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内在需求。首先,致力纠正党务领导者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的状况、扭转党建队伍政治理论学习和组织生活不深入的局面、克服党建工作者能力不足的本领恐慌、提升银行党员职工综合素质水平,锻造国有商业银行高水平党务工作队伍。其次,从创新党建工作形式、增强党建工作技术含量、加强校企合作、引进党务专员等方面,创新发展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方式。再次,通过发掘党建工作的特色与优势、细化党建品牌构建方法与增强党建品牌传播,促进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品牌化。最后,通过提升党组织引领力、强化党建工作落实力、扩大党建工作影响力、夯实党建工作监督力,加强国有商业银行海外机构的党建工作。
刘晓昳[3](2020)在《国有企业的柔性能力对创新战略绩效的影响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国有企业长期以来在推动经济增长、培育新兴产业、服务改善民生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面对中美经贸摩擦,国有企业在复杂政治经济形势中稳定宏观经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任务更重,面临的冲击更大,其抗冲击的柔性能力和摆脱西方压制实现创新发展尤为重要。在改革的大背景下,处于转型的经济环境中,国有企业重任在肩,需要不断创新形成竞争优势,成为国家创新战略的引领者和践行者。现有相关研究主要基于西方企业管理理论和情境进行,但中国国有企业的战略选择和柔性能力具有显着的特异性。本文基于中国国情研究国有企业,对不同创新战略类型的国有企业进行理论分析与实践研究,借鉴整合创新战略、柔性理论、绩效反馈等方面的理论研究成果,分析归纳我国国有企业创新战略类型实施的规律以及国有企业柔性能力的特征。在Miles&Snow战略类型框架下,将国有企业柔性能力因素引入到战略与绩效的作用关系之间,基于战略匹配视角及适应性观点,分析战略决策柔性在四种战略类型之中的差异,探讨其对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影响作用;针对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分别检验战略类型与经济绩效的关系,以及财务柔性在其中所发挥的不同作用;分析谈判柔性的特征及影响因素。实证研究发现不同战略类型的国有企业所取得的技术创新绩效及战略决策柔性的开放性具有显着差异,国有企业战略决策柔性开放性和递归性两维度对技术创新绩效影响不同,发现了战略决策柔性的开放性在战略类型与技术创新绩效之间的中介作用;国有企业财务柔性对战略类型与经济绩效之间的关系具有负向调节效应,非国有企业财务柔性在战略类型对经济绩效关系间发挥部分中介作用;在外部战略柔性方面,我国国有企业在谈判策略上保持较高的谈判道德标准,谈判柔性较低。研究拓展了企业柔性能力的研究,为后续基于战略层面研究国有企业组织特性及其对绩效的影响,奠定微观知识基础。对于实施探索型、分析型、防御型以及响应型战略类型的四家典型国有企业进行案例研究,进而检验实证研究结果。多途径收集文献资料、档案记录,调研走访获取案例企业战略实施、柔性能力和绩效等方面的具体情况。采用半结构化面谈的方式对企业高级管理者进行深入访谈获取一手资料,了解企业实施创新战略过程中管理者的态度与实践、战略决策过程,剖析表象背后的原由,理解其中的逻辑关系。通过案例内研究,发现不同战略类型国有企业的特征和规律;通过跨案例对比研究,对四家典型企业在战略类型、柔性能力特征和绩效结果等方面的表现横向进行对比并提炼总结,应用案例研究结果验证了前文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成果。基于实证和案例研究结果,从多个视角提出针对国有企业增强战略实施有效性的管理策略建议,为国有企业管理者、实践者和监管层更好地理解实施战略、构建国有企业柔性能力提供理论实证证据,助力我国国有企业创新发展。国有企业应当加强探索型及分析型战略的实施,注重工程领域和行政领域匹配于创业领域。为国有企业构建柔性能力提供了策略建议,国有企业在战略实施过程中应当积极提高战略决策柔性的开放性水平,鼓励企业管理者从外部积极引进新观点、新理念,倡导重视新思路、新想法,避免过度依附以往决策和企业制度,鼓励内部跨职权决策,在跨职权协作中相互汲取新思想,避免战略决策的僵化;国有企业应当基于产权特性,科学有效控制财务柔性,强化财务资金管理使用,以促进其对于目标战略的支持。为我国企业的变革、转型、创新和发展提供参考依据,进而提高我国国民经济和国有企业的运行效率,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杨尧[4](2020)在《中国国有企业海外投资中腐败资产境外追回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的海外投资是政府主导型的海外投资,在此过程中中国的国有企业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是中国海外投资的主力军和国家政策的执行者。由于国有企业是由中国政府直接投资或控股的,所以国有企业在海外投资中因腐败行为导致的损失不但是国有企业经济利益的损失,也是中国政府经济和战略利益的损失。近年来伴随着中国国有企业腐败资产跨境转移现象普遍增多,如何对国有企业在海外投资中的腐败资产进行追回就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中国国有企业海外投资中腐败资产境外追回的法律依据,既有国际法律依据,也有国内法律依据。但是从法律的规则设计和运行时效来看,中国国有企业海外投资中腐败资产境外追回存在着法律困境,其中国际法律困境包括未与腐败资产主要流入国订立双边引渡条约及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在已签订的双边引渡条约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中设计腐败资产追回的内容过于粗略简单;国内法律困境包括腐败资产追回的刑事没收程序不完善,民事没收法律制度缺失以及《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中资产移交内容约定粗略。因此,从国际大环境与中国实际需要来看,完善中国国有企业海外投资中腐败资产境外追回法律制度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一是满足打造“和平合作”的国际法治环境需求;二是满足践行“国企担当”的社会责任需求;三是满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市场经济需求。落实到具体层面,中国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完善:在国际法律层面,通过中国政府与腐败资产所在国签订相关的双边引渡条约、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及资产追回合作谅解备忘录,来完善我国执法机关海外腐败资产追回的国际法律依据;在国内法律层面通过完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中腐败资产追回的内容、刑事没收特别程序以及民事没收制度等国内相关法律制度,来完善境外腐败资产追回国内法律依据。
高树军[5](2020)在《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路径及风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前,我国经济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结构性改革、发展方式和体制机制变革成为主旋律;全要素生产率持续回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深入实施;去产能、去杠杆、控债务、控地产、强环保呈现新常态;自由贸易试验区、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地方政府性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国企改革开启管资本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建立为地方国资公司转型发展带来新机遇与挑战。地方国资公司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是由地方政府通过整合公共资源、资产、土地作价等形式设立,以城市经营收益、公共服务收费、财政资金等作为公司收入来源,承担地方政府基础设施投融资职责的特殊国有企业。论文以地方国资公司为研究对象,以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全面风险管理理论等为研究的理论基础,依据国资公司的治理结构、治理机制、治理行为等特性,将我国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划分为行政型治理模式(A模式)、行政与经济相机型治理模式(AE模式)和经济型治理模式(E模式)等三种模式,并采用Logistic回归方法对三种治理模式的效能进行评价。根据效能评价结果,提出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进化路径、拓展路径和跨越路径等三条路径,并分析论证了三条路径的适用条件和关键影响因素。通过路径选择的基本条件、特有条件及其属性的分析判断,采用Rough Sets计算方法,计算得到不同治理模式转型路径选择的决策约简规则。针对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存在的风险,构建了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指标体系,并运用ANP-Fuzzy方法对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进行评价,提出基于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不同路径的风险规避策略。论文最后以HF国资公司为例开展实证研究,验证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路径以及风险评价等研究结论。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是,地方国资公司存在行政型治理模式(A模式)、行政与经济相机型治理模式(AE模式)、经济型治理模式(E模式)等三种不同的治理模式;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趋势是由低效能向高效能方向递进;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在转型过程中需要注重防范转型风险和制定科学的规避措施。论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采用Logistic回归方法对地方国资公司三种治理模式的效能进行评价,并根据效能评价结果,提出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进化路径、拓展路径和跨越路径等三条路径,为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提供可供操作的实践方案;二是采用Rough Sets分析方法对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路径展开论证,提出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路径的选择方式,为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选择适宜的转型路径提供切实有效的工具和方法;三是构建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评价体系,并运用ANP-Fuzzy模型对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不同路径的转型风险进行评价,提出规避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的措施。
韩凯[6](2019)在《北京市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证券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的研究目的是通过对北京市非经营性资产剥离移交集中管理的证券化运营研究,探索非经营性资产转可经营性资产的方式,打开非经运营的渠道,获得良性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实现非经管理和运营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利用文献研究法、分析归纳与逻辑推理方法、案例分析法、数理统计法,从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证券化的理论分析入手,指出北京市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证券化模式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通过运营管理实现较稳定的收益以建立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金池。接着,对北京市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证券化模式绩效分析的案例研究,剖析了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中不同类型的印刷厂、破产企业厂房、职工住房等经营效益,尝试分析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证券化的优势,提出了优化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证券化模式的政策建议,是非经营性资产研究和资产证券化研究相结合的初步探索和尝试。此外,本文结合作者的实际工作经验,探索了非经营性资产证券化的方式,为非经营性资产运行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的思路。根据以上分析得出如下结论:一是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相应的税收和会计制度;二是要顺应市场化改革,规范国有企业融资平台;三是要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四是要落实平衡机制,拓宽融资渠道;五是要扭转工作思路,创新非经营性资产证券化手段。
姜良佼[7](2019)在《T市中国农业银行政府监管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农业银行作为国有商业银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经济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另外,在中国新时代发展的征程中,中国农业银行的存在具有高度的支撑作用。而政府对于中国农业银行实施有效且全面性的监管,无疑能够降低银行金融业务风险,促进金融业的稳定发展。目前,中国农业银行在中国内地的业务量,以及经营网点分布较广,其监管实施的分散性,也给目前政府(银保监局、人民银行)监管带来一定的挑战性与难点。因此,政府因地适宜的采取有效的监管法规、制度、规范等手段,是保证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运营安全的主要途径。本次研究以本人所在的T市中国农业银行政府监管问题,作为主要切入点,深入分析政府(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对T市中国农业银行监管的现状,以及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并结合相关理论与国内外监管经验,提出一些具有普适性的解决对策,从而更好的促进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保证政府监管质量,进一步促进我国政府对银行监管水平的提升。本次研究以T市中国农业银行作为案例调查对象,明确政府对国有银行监管方法中存在的不足,并对国内外文献进行梳理,以及国家目前出台的一些政策,如何运用到现行监管方法中提出了一些建议。本次研究得到以下结论:第一,现有政府监管方法缺乏时效性,提高政府政令的实施,应从基础做起,如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政府监管部门应加强组织学习,深刻领悟文件报告的精神,从有形的文件报告中,获取无形的政策信息,将国家的政令牢记于心,以己树之,再行政策的推进,真正实现政府监管方法的时效性跟进,全面推进金融政策信息的整合,以此来提高政府协调监管能力。第二,现有政府监管主观能动性差,需要通过深度学习国家政令措施,对现有农行运行情况深入调查,将发现的问题集中汇报反馈,而不是当问题发生再行解决之策,政府监管过程中的行政指令不应指停留在上指下派的这种传统方式,而是应由基层人员切实的在监管工作中发现问题,或将可能发生的问题上报,真实的反馈监管中需要政府完善的内容,并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从而达成创新改革监管方法的目标,将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概率降低,真正发挥政府监管的作用价值。第三,现有政府监管的法律法规完善性不足,部分内容存在重复。那么,优化政府监管法律法规的健全性,也成为政府监管途径拓展的重要内容。从优化管理、优化服务着手,全面落实基层央行管理与服务职责,推动依法行政监管,避免重复法条的出现,导致职能部门的交叉冲突。各方人员应该加强协调监管,对现行法律法规中出现的重复内容,进行集中研讨,对不能解决的内容通过上报国务院解决。第四,执法功能性发挥作用不强,需通过加强法规建设,提升政府监管监督的法律效力。第五,完善风险监管体系,利用互联网高科技手段,将非现场与现场监管有机结合,使现行的检查方法能够达到政府监管的即定目标。第六,强化政府实行监管统一化构建,进一步推动实现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监管的创新改革,真正实现政府监管的职能作用发挥。
郭俊杰[8](2019)在《中国环境规制与企业行为 ——基于债务融资、创新及盈利视角的研究》文中提出环境规制作为影响企业行为的重要制度因素受到理论和实务界的普遍关注,其对企业债务融资、创新及盈利的影响也一直是学术界讨论的热点话题。目前,西方学者基于欧美国家环境政策的研究已经取得了非常丰硕的成果。然而,基于中国环境规制的文献总体上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在研究问题的广度和深度上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关于中国环境规制对企业债务融资的影响,国内鲜有研究对此进行讨论,目前仍缺乏相应的理论分析和有力的经验证据。而关于中国环境规制对企业创新和盈利的影响研究,现有文献研究视角相对单一,局限于从环境规制与企业创新或者盈利的直接关系单一维度进行探讨,而忽略了转型期中国环境规制软约束问题所带来的影响,导致相关研究无法充分揭示在中国具体情境下环境规制对企业创新和盈利所带来的影响。为了对现有研究进行拓展,本文基于我国转型时期的制度特点,通过构建理论模型并采用上市公司数据,分别从理论和实证上研究了我国环境规制对企业债务融资、创新及盈利的影响:第一,基于绿色信贷政策,本文研究了中国环境规制对企业债务融资的影响。通过构建银行的信贷决策模型,本文揭示了绿色信贷政策影响企业信贷可得性的三条途径。通过信贷投入总量控制,绿色信贷政策会抑制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企业的债务融资。然而,由于强化了环境绩效对企业信贷融资的影响,并弱化了银行的信贷歧视,绿色信贷政策同时带来了环境绩效效应和银行信贷歧视效应,在信贷投入总量不变的情况下,抑制国有企业的债务融资,并促进民营企业的借款增长。利用上市公司数据,本文采用双重差分方法对理论模型进行检验,发现在银行信贷投入总量控制、环境绩效效应和银行信贷歧视效应的综合作用下,绿色信贷政策的实施抑制了国有企业的借款增长,对民营企业的债务融资则没有显着影响。同时,环境绩效效应和银行信贷歧视效应的机制也得到了本文的实证支持。本文的研究为理解我国绿色信贷政策对企业债务融资的影响及其异质性提供了综合分析视角,是对现有环境规制与企业债务融资行为研究的丰富和补充。第二,作为环境规制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的关键,环境规制能否促进企业的创新活动受到理论和实务界的普遍关注。本文从环境规制软约束的视角探讨了环境规制对企业创新的影响。通过构建企业创新投资决策模型,本文首次将环境规制软约束引入波特假设的理论框架中,以分析环境规制和环境规制软约束如何影响企业的创新。利用2007-2014年中国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这一准自然实验,本文综合利用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中国上市公司数据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排污费数据,基于双重差分法模型,研究环境规制和环境规制软约束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在经济转型时期的中国,环境规制能够促进企业的创新,但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上却出现了截然不同的结果。面对相同的环境规制,国有企业存在更显着的环境规制软约束问题,从而抑制了环境规制的创新激励。而对于民营企业,由于较少存在环境规制软约束,环境规制激发显着的创新效应。本文的研究不仅为我国环境规制软约束的存在提供了实证支持,同时也丰富和拓展了环境规制与企业创新关系的研究。第三,“波特假说”提出了环境规制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实现双赢局面的可能,其成立与否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政策指导意义。本章从环境规制软约束的视角探讨了环境规制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在企业创新投资决策模型的基础上,本章引入创新投资门槛效应,分析了环境规制和环境规制软约束对企业盈利产生的影响。同样利用2007-2014年中国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这一准自然实验及中国上市公司数据,本章基于双重差分法模型,实证检验了环境规制和环境规制软约束对企业盈利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在经济转型时期的中国,环境规制和企业盈利存在实现双赢的可能,但由于不同所有制企业在环境规制软约束上的差异带来了环境规制创新效应的差异,最终导致其盈利也出现了截然相反的结果。国有企业由于存在更显着的环境规制软约束问题,环境规制的创新激励受到抑制,而环境规制带来的成本增加则降低了企业的盈利。而对于民营企业,由于较少存在环境规制软约束,环境规制反而激发了显着的创新效应,并通过创新补偿效应显着提升了企业的盈利能力。本章的研究拓展了环境规制与企业盈利关系的研究领域,并为实现我国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提供了政策参考。
张卓[9](2019)在《我国国有企业在ICSID仲裁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以北京城建诉也门政府案为例》文中指出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倡导与发展以及对外投资的迅速扩张,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对外投资的主要力量,其投资比占我国对外投资的一半以上。伴随着这种快速扩张,国有企业易遭遇海外投资风险的比率也在增加。基于此,研究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投资争端解决问题凸显出重要性。本文旨在从“北京城建诉也门”案入手,以案例剖析与理论研究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分析中国国有企业与东道国发生的投资争端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应对措施。全文共分为四章展开论述,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简要介绍北京城建诉也门政府案的经过及本案凸显出的三个法律问题:一是国有企业在ICSID中的“投资者”资格认定问题;二是如何认定东道国对国有企业进行了间接征收;三是国有企业与东道国之间发生投资争端涉及的争议解决方式。第二章分析论证ICSID仲裁中国有企业的投资者身份认定问题。首先从双边投资条约和ICSID仲裁如何认定的角度,讨论了关于该问题的法律背景。然后回归本案仲裁庭的裁决并对其进行评析,得出北京城建具有私人投资者身份的结论。最后从国有企业角度,政府角度和BIT角度提出完善建议。第三章分析论证ICSID仲裁中国有企业的间接征收问题。本部分包括三方面内容:第一,间接征收在国际投资协定和ICSID仲裁实践中分别是如何认定的;第二,本案中能否认定也门政府的行为构成间接征收;第三,对国有企业应对东道国间接征收问题提出应对策略。第四章是国有企业与东道国发生投资争端时,选择ICSID作为争端解决方式进行评析。以北京城建诉也门案为经验借鉴,为国有企业在选择投资争端解决方式的问题上提出建议。
蒋祎鸣[10](2019)在《社会责任、产权性质与企业债务融资》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社会责任信息作为一种非财务信号,一方面可以向外界传递企业的经营状况;另一方面,良好的社会责任绩效也可以为企业带来声誉资本。因此,一些企业将社会责任当作竞争市场份额的有力武器之一。政府也出台了多部法律法规,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进行规范。然而,诸如长生生物假疫苗案、三全“猪瘟水饺”、富士康员工跳楼等社会责任缺失的事件仍屡见不鲜,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普遍不高。大部分企业仍狭隘地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只能带来利益的损失。资金是企业一切发展的基础,融资问题是企业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权益融资程序复杂并且限制较多,债务融资成为企业首要考虑的融资方式。国家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进入新常态,产生“三期叠加”状态,企业对信贷资源的争夺也愈演愈烈。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债务融资是否有帮助呢?不同产权性质的企业,作用是否存在不同呢?本文拟围绕这两方面,展开相关研究。通过对相关国内外文献进行梳理总结后,发现在对社会责任经济后果的研究中,侧重于对企业价值与财务绩效的研究。在企业债务融资影响因素中,考察财务指标的较多。对产权性质与债务融资间关系的研究中,国内学者研究较丰富,大部分学者认同民营企业存在信贷歧视,国有企业的政治背景可以帮助其获得更优惠的债务契约条件。在社会责任与企业债务融资的关系研究中,大多学者从融资成本角度出发,对融资规模以及期限结构较少涉及。本研究将社会责任、产权性质与企业债务融资进行结合,考察企业社会责任表现对债务融资规模和债务期限结构的影响,并按照债务来源细分,进一步考察社会责任对银行借款和商业信用的影响。结合中国制度背景,将样本分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进行对比分析。本研究拓展了社会责任经济后果和债务融资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促进了学科间的融合,为企业进行债务融资提供了新的思路。本文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信号传递理论和啄食顺序理论为理论基础,通过分析得出社会责任影响债务融资的三大途径,分别为作为非财务信号增加企业声誉、缓解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以及能够获得更多政府的政策倾斜。基于产权性质,本文认为国有企业因存在天生的政治负担,使得债权人也会将其社会责任表现作为重要考察维度之一,相比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对国有企业债务融资的影响更大。本研究以2011至2017年沪深A股的上市公司为样本来源,构建实证模型,运用Stata12.0统计软件,对所选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以及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对社会责任、产权性质与企业债务融资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得出以下研究结论:(1)企业社会责任质量越高,企业债务融资规模越大,这种影响在国有企业中更加显着。进一步将债务融资按照债务来源进行细分为银行借款和商业信用后发现,第一,企业社会责任质量越高,企业银行借款规模越大,这种影响在国有企业中比在民营企业中显着。第二,企业社会责任质量越高,企业商业信用规模越大,这种影响在国有企业中比在民营企业中显着。(2)就债务融资期限结构而言,企业社会责任质量越高,企业能够获得的长期贷款就越多,这种影响在国有企业中更加显着。依据得出的研究结论,分别从政府、债权人和企业三个层面出发,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在文章最后,总结了本文研究的不足,并对未来的研究方向做出展望。
二、浅谈银行对国有企业支持的新途径(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谈银行对国有企业支持的新途径(论文提纲范文)
(1)战略投资者对国有企业创新的影响机制研究 ——基于中国联通和云南白药的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战略投资者与公司治理的相关研究 |
1.2.2 公司治理的相关研究 |
1.2.3 公司治理与企业创新 |
1.2.4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技术路线 |
1.4 研究方法 |
1.5 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主要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主要概念界定 |
2.1.1 混合所有制 |
2.1.2 战略投资者 |
2.1.3 公司治理 |
2.1.4 企业创新 |
2.2 理论基础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2 激励理论 |
2.2.3 创新理论 |
2.2.4 协同效应理论 |
2.3 理论分析框架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战略投资者影响国有企业创新的机制分析 |
3.1 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动机分析 |
3.1.1 顺应政策导向,探索国企改革新路径 |
3.1.2 理顺体制机制,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
3.1.3 获取战略资源,强化自身竞争优势 |
3.2 战略投资者的类型分析 |
3.2.1 核心技术型战略投资者 |
3.2.2 战略资源型战略投资者 |
3.3 战略投资者影响企业创新的路径分析 |
3.3.1 战略投资者的特点对企业创新的影响 |
3.3.2 战略投资者的治理对企业创新的影响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案例概况 |
4.1 研究设计 |
4.1.1 案例选择原因 |
4.1.2 数据收集 |
4.2 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动机分析 |
4.2.1 中国联通 |
4.2.2 云南白药 |
4.3 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过程分析 |
4.3.1 案例简介 |
4.3.2 战略投资者 |
4.3.3 混改历程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案例分析 |
5.1 引入战略投资者特点的不同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分析 |
5.1.1 战略投资者类型 |
5.1.2 战略投资者实力 |
5.1.3 契合度 |
5.2 引入战略投资者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分析 |
5.2.1 股权结构 |
5.2.2 董事会独立性 |
5.2.3 管理层激励 |
5.3 引入战略投资者后不同公司治理背景下企业创新对比分析 |
5.3.1 政府补助 |
5.3.2 R&D投入 |
5.3.3 研发人数 |
5.3.4 专利产出 |
5.3.5 对比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建议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五、可能的创新点 |
第一章 国有商业银行的行业特性及其党建工作的历史变迁 |
第一节 国有商业银行的行业特性 |
一、经营对象特殊性 |
二、经营业务特殊性 |
三、经营原则特殊性 |
四、经营风险特殊性 |
第二节 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的历史变迁 |
一、改革开放前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变迁 |
二、改革开放后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变迁 |
第三节 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创新的迫切性 |
一、稳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选择 |
二、构建中国特色银行制度的现实选择 |
三、国企改革发展和走向世界的内在需求 |
第二章 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的机遇、瓶颈及成因 |
第一节 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的机遇 |
一、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新环境 |
二、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新特点 |
三、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新格局 |
第二节 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的主要瓶颈 |
一、党建工作未能有效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
二、党建工作未能深度融入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
三、党建工作未能完全遏制金融腐败 |
四、党建工作未能有力约束金融行业薪酬过高 |
第三节 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瓶颈的成因 |
一、党组织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功能定位模糊 |
二、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结构脱节 |
三、国有商业银行领导人员监督与管理滞后 |
四、党组织对国有商业银行的领导方式分化 |
第三章 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的内容创新 |
第一节 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新理念 |
一、坚持以科学理论指导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 |
二、坚持以科学方法推进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 |
三、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激发国有商业银行党组织活力 |
四、坚持以正确价值理念引导国有商业银行党员职工 |
第二节 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新要求 |
一、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
二、将防范金融风险摆在党建突出位置 |
三、引导金融服务向国家重大战略倾斜 |
四、明确国有金融企业党组织要有历史担当 |
第三节 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新目标 |
一、以中央部署为引领,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
二、以基层网点为抓手,推进党建工作覆盖面 |
三、以现实问题为导向,破解党建工作难题 |
第四章 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的机制创新 |
第一节 运行机制:将党建与经营结合 |
一、发挥国有商业银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
二、推进党员职工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结合 |
三、发挥党建文化对生产经营促进作用 |
第二节 激励机制:将党建与政绩结合 |
一、抓好党建事关金融改革开放大局 |
二、把党建工作对接国有商业银行防风险稳发展目标 |
三、将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国有商业银行领导政绩评价体系 |
第三节 制约机制:将党建与纪检结合 |
一、确立国有商业银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底线 |
二、建设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内新监督机制 |
三、多措并举促进国有商业银行党建与纪检结合 |
第四节 联络机制:促进网点互动与人文沟通 |
一、构建国有商业银行联动化党建工作机制 |
二、致力密切国有商业银行党群干群关系 |
三、完善国有商业银行党组织人文关怀机制 |
第五节 保障机制:以制度建设为后盾 |
一、促进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制度创新 |
二、将制度建设贯穿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 |
三、完善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制度实施细则 |
第五章 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的路径创新 |
第一节 锻造国有商业银行高水平党务人才队伍 |
一、纠正党务领导者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状况 |
二、扭转党建队伍理论学习和组织生活不深入局面 |
三、克服党建工作者能力不足的本领恐慌 |
四、提升党员职工综合素质水平 |
第二节 创新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方式 |
一、丰富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形式 |
二、提高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技术含量 |
三、通过校企合作方式促进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 |
四、引进党务专员助力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 |
第三节 促进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品牌化 |
一、遵循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品牌构建原则 |
二、发掘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特色 |
三、促进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品牌传播 |
第四节 加强国有商业银行海外机构党建工作 |
一、提升国有商业银行海外机构党组织引领力 |
二、强化国有商业银行海外机构党建工作落实力 |
三、扩大国有商业银行海外机构党建工作影响力 |
四、夯实国有商业银行海外机构党建工作监督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作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后记 |
(3)国有企业的柔性能力对创新战略绩效的影响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战略理论 |
1.3.2 柔性能力 |
1.3.3 创新战略与柔性能力及绩效间的关系 |
1.3.4 国有企业 |
1.3.5 文献评述 |
1.4 研究内容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第2章 理论概念界定及国有企业特征分析 |
2.1 理论概念界定 |
2.1.1 战略类型 |
2.1.2 柔性能力 |
2.1.3 企业绩效 |
2.2 国有企业战略类型的特征 |
2.2.1 国有企业战略的特殊性 |
2.2.2 不同类型国有企业战略特征分析 |
2.3 国有企业柔性能力的特征 |
2.3.1 国有企业柔性能力的特点 |
2.3.2 不同战略类型国有企业柔性能力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研究假设与概念模型 |
3.1 研究假设提出 |
3.1.1 战略类型与技术创新绩效的关系 |
3.1.2 战略类型与战略决策柔性的关系 |
3.1.3 战略决策柔性与技术创新绩效的关系 |
3.1.4 战略决策柔性在战略类型与技术创新绩效关系间的中介作用 |
3.1.5 战略类型与经济绩效的关系 |
3.1.6 财务柔性在战略类型与经济绩效关系间的作用 |
3.1.7 人格特征与谈判柔性的关系 |
3.2 概念模型 |
3.2.1 概念模型构建 |
3.2.2 研究假设汇总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数据采集与实证研究 |
4.1 战略类型与战略决策柔性对技术创新绩效的影响机制 |
4.1.1 问卷设计 |
4.1.2 变量测度 |
4.1.3 信度与效度检验 |
4.1.4 样本获取 |
4.1.5 问卷结果分析 |
4.1.6 实证检验 |
4.2 财务柔性与创新战略对经济绩效的影响机制 |
4.2.1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取 |
4.2.2 变量设计与测度方法 |
4.2.3 实证检验 |
4.3 人格特征与谈判策略的关系 |
4.3.1 数据获取及变量测度 |
4.3.2 实证检验 |
4.4 结果讨论与分析 |
4.4.1 实证结果汇总 |
4.4.2 战略类型与技术创新绩效的关系 |
4.4.3 战略类型与战略决策柔性的关系 |
4.4.4 战略决策柔性在战略类型对技术创新绩效间的中介作用 |
4.4.5 不同行业战略决策柔性的差异分析 |
4.4.6 非国有企业财务柔性在战略类型对经济绩效间的中介作用 |
4.4.7 国有企业财务柔性在战略类型对经济绩效间的调节作用 |
4.4.8 人格特征与谈判策略的关系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国有企业的案例检验 |
5.1 国有企业案例研究设计 |
5.1.1 典型案例企业的选择 |
5.1.2 数据信息收集渠道 |
5.1.3 深度访谈框架 |
5.2 国有企业案例对比分析结果 |
5.2.1 战略类型层面的案例分析结果 |
5.2.2 柔性能力层面的案例分析结果 |
5.2.3 企业绩效层面的案例分析结果 |
5.2.4 案例间对比研究结果分析 |
5.3 案例研究结果对实证研究结果的验证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国有企业增强战略有效性的策略建议 |
6.1 管理策略建议的分析路径 |
6.2 国有企业战略类型选择的管理策略建议 |
6.2.1 国有企业内部 |
6.2.2 政府宏观环境政策 |
6.3 国有企业柔性能力建设的管理策略建议 |
6.3.1 战略决策柔性 |
6.3.2 财务柔性 |
6.3.3 谈判能力柔性 |
6.3.4 知识与技术能力柔性 |
6.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企业战略类型与战略决策柔性对创新绩效影响机制研究的调查问卷 |
附录2 案例企业情况介绍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它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4)中国国有企业海外投资中腐败资产境外追回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思路 |
1.5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中国国有企业海外投资中腐败资产境外追回的现状 |
2.1 国有企业海外投资中腐败资产境外追回的法律现状 |
2.1.1 国际法律依据 |
2.1.2 国内法律依据 |
2.2 国有企业海外投资中腐败资产境外追回的现有方式 |
2.2.1 通过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或引渡条约进行追赃 |
2.2.2 运用刑诉法规定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进行追赃 |
2.2.3 利用赃款赃物所在国犯罪所得追缴法或其他国内法进行追赃 |
2.2.4 通过境外民事手段进行追赃 |
2.2.5 运用刑事政策促使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自行退赃 |
第三章 中国国有企业海外投资中腐败资产境外追回的法律困境 |
3.1 国际法律困境 |
3.1.1 与腐败资产所在国签订双边引渡条约的法律困境 |
3.1.2 与腐败资产所在国签订双边司法协助条约的法律困境 |
3.2 国内法律困境 |
3.2.1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中腐败资产移交内容约定不清晰 |
3.2.2 追缴腐败资产的刑事特别没收程序内容缺失 |
3.2.3 追缴腐败资产的民事没收法律制度缺失 |
第四章 完善中国国有企业海外投资中腐败资产境外追回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
4.1 满足打造“和平合作”的国际法治需求 |
4.1.1 构筑境外追赃国际合作法律平台的需要 |
4.1.2 建设境外追赃法律“防火墙”的需要 |
4.1.3 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法律化的需要 |
4.2 满足践行“国企担当”的社会责任需求 |
4.3 满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市场经济需求 |
4.3.1 以法治优化国内市场环境是保障企业安全的需要 |
4.3.2 以法治净化海外投资市场是维护文明环境的需要 |
第五章 完善中国国有企业海外投资中腐败资产境外追回法律制度的具体对策 |
5.1 国际法律层面 |
5.1.1 与腐败资产所在地国签订相关的双边引渡条约 |
5.1.2 与腐败资产所在地国签订相关的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
5.1.3 与腐败资产所在国签订资产追回合作谅解备忘录 |
5.2 国内法律层面 |
5.2.1 完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中腐败资产移交的约定 |
5.2.2 建立独立的民事没收制度 |
5.2.3 完善腐败资产追回的刑事没收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路径及风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地方国资公司的相关研究 |
1.3.2 公司治理研究 |
1.3.3 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研究 |
1.3.4 公司转型风险研究 |
1.3.5 研究述评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地方国资公司 |
2.1.2 公司治理与公司治理模式 |
2.2 地方国资公司的功能与特征 |
2.2.1 地方国资公司的功能 |
2.2.2 地方国资公司的特征 |
2.3 公司治理研究的相关理论 |
2.3.1 产权理论 |
2.3.2 委托代理理论 |
2.3.3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3.4 全面风险管理理论 |
2.3.5 约束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3章 国外国资公司典型治理模式比较分析 |
3.1 市场主导型治理模式 |
3.1.1 英国:市场导向的单层董事会主导模式 |
3.1.2 美国:市场治理的单层董事会控制模式 |
3.2 政府主导型治理模式 |
3.2.1 韩国:政府主导的单层董事会模式 |
3.2.2 新加坡:以董事会为核心的治理模式 |
3.3 法人主导型治理模式 |
3.3.1 德国:监事会掌控的职工参与模式 |
3.3.2 日本:主银行相机治理模式 |
3.4 国外国资公司典型治理模式比较与启示 |
3.4.1 国外国资公司典型治理模式比较 |
3.4.2 国外国资公司典型治理模式启示 |
本章小结 |
第4章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效能评价 |
4.1 地方国资公司发展状况 |
4.1.1 地方国资公司的发展历程 |
4.1.2 地方国资公司的数量变化 |
4.1.3 地方国资公司的结构状况 |
4.2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的类型 |
4.2.1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的划分依据 |
4.2.2 行政型治理模式(A模式) |
4.2.3 行政与经济相机型治理模式(AE模式) |
4.2.4 经济型治理模式(E模式) |
4.3 基于Logistic回归的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效能评价 |
4.3.1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效能评价理论 |
4.3.2 QD市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效能评价的实证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5章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路径 |
5.1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原则与方向 |
5.1.1 转型的原则 |
5.1.2 转型的方向 |
5.2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路径设计 |
5.2.1 基于RCSP范式的转型路径演化 |
5.2.2 基于生命周期理论的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路径 |
5.3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路径的适用条件与关键因素 |
5.3.1 A to AE进化路径的适用条件与关键因素 |
5.3.2 AE to E拓展路径的适用条件与关键因素 |
5.3.3 A to E跨越路径的适用条件与关键因素 |
5.4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路径选择 |
5.4.1 转型路径选择的原则 |
5.4.2 路径选择的条件与决策属性 |
5.4.3 基于Rough Sets的治理模式转型路径选择 |
本章小结 |
第6章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及其规避 |
6.1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风险识别 |
6.1.1 风险因子 |
6.1.2 风险成因 |
6.2 基于ANP-Fuzzy的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评价 |
6.2.1 转型风险评价的指标体系 |
6.2.2 ANP-Fuzzy模型的建立与评价 |
6.2.3 基于多变量的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预警 |
6.3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规避 |
6.3.1 A to AE进化路径风险规避 |
6.3.2 AE to E拓展路径风险规避 |
6.3.3 A to E跨越路径风险规避 |
本章小结 |
第7章 HF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实证研究 |
7.1 HF国资公司治理模式及转型动因 |
7.1.1 HF国资公司治理模式 |
7.1.2 HF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动因 |
7.2 HF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路径选择 |
7.2.1 HF国资公司A to AE进化转型路径选择 |
7.2.2 HF国资公司AE to E拓展转型路径选择 |
7.3 HF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评价 |
7.3.1 HF国资公司A to AE进化转型风险评价 |
7.3.2 HF国资公司AE to E拓展转型风险评价 |
本章小结 |
第8章 全文总结与研究展望 |
8.1 全文总结 |
8.2 主要创新点 |
8.3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附录 A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效能调查问卷 |
附录 B 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风险调查问卷 |
附录 C 地方国资公司访谈提纲 |
(6)北京市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证券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形成与剥离 |
1.1.2 国家政策支持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证券化 |
1.1.3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面临发展困境 |
1.2 选题目的及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证券化的理论分析 |
2.1 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的概念 |
2.2 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证券化的模式 |
2.3 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证券化的理论基础及意义 |
2.3.1 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证券化的定义 |
2.3.2 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证券化的理论基础 |
2.3.3 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证券化的意义 |
第三章 北京市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缺少相应的制度依据和人才支撑 |
3.1.1 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证券化体制不健全 |
3.1.2 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专业管理人才缺乏 |
3.2 国有企业融资平台运作不规范 |
3.2.1 管理意识和理念淡薄,重实物管理、轻价值管理 |
3.2.2 技术水平落后,监管手段不完善 |
3.3 政府支持力度不足,外界环境加剧资产证券化困难 |
3.3.1 政府支持方面有一定的倾向性 |
3.3.2 市场活跃度不够 |
3.4 非经营性资产接收、管理、融资亟待政策支持 |
3.4.1 资产权属办证难,政策措施保障缺位 |
3.4.2 房改房物业费收取缺少政策支持 |
3.4.3 售房款及公共维修基金支取存在困难 |
3.5 非经营性资产情况各异,难以形成统一的证券化方案 |
3.5.1 非经营性资产覆盖面广,分类困难 |
3.5.2 形成统一的证券化方案难度大 |
第四章 北京市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证券化模式绩效分析 |
4.1 北京市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现状分析 |
4.1.1 运营现状 |
4.1.2 运营体制差异分析 |
4.1.3 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证券化困境 |
4.2 北京市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证券化实施思路 |
4.3 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证券化效益分析——以某印刷厂为例 |
4.3.1 数据的获取,统计性描述和分析办法 |
4.3.2 指标的选取 |
4.3.3 某印刷厂前年经营效益分析 |
4.3.4 某印刷厂当年经营效益分析 |
4.3.5 某印刷厂后年经营效益分析 |
4.3.6 资产证券化变化分析 |
4.4 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证券化效益分析——以某破产化工厂区为例 |
4.4.1 背景介绍 |
4.4.2 项目规划 |
4.4.3 数据分析 |
4.4.4 资产证券化模式 |
4.5 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证券化效益分析——以职工住房为例 |
4.5.1 背景介绍 |
4.5.2 项目规划 |
4.5.3 资产证券化产品定价 |
4.6 分析与结论 |
第五章 优化北京市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证券化模式的对策建议 |
5.1 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相应的税收和会计制度 |
5.2 顺应市场化改革,规范国有企业融资平台 |
5.3 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 |
5.4 落实平衡机制,拓宽融资渠道 |
5.5 扭转工作思路,创新非经营性资产证券化手段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T市中国农业银行政府监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政府监管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的内容、方法及创新之处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论文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依据 |
2.1 相关概念 |
2.1.1 商业银行 |
2.1.2 国有商业银行 |
2.1.3 中国农业银行 |
2.1.4 政府监管 |
2.2 相关理论依据 |
2.2.1 善治理论 |
2.2.2 责任政府理论 |
2.2.3 治理理论 |
第3章 T市中国农业银行的政府监管现状 |
3.1 T市中国农业银行的政府监管现状 |
3.1.1 政府对银行监管的内容 |
3.1.2 政府监管方法 |
3.1.3 政府管理途径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运行情况 |
3.1.4 风险监管预警情况分析 |
3.1.5 政府监管依据 |
3.1.6 T市中国农业银行的监管政策文件梳理 |
3.2 T市中国农业银行的政府监管现状调查 |
3.2.1 研究对象 |
3.2.2 研究目标 |
3.2.3 研究方法 |
3.2.4 调查结果 |
3.2.5 变量阐述 |
3.2.6 问卷信度与效度检验 |
3.2.7 回归结果分析 |
第4章 T市中国农业银行的政府监管现状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T市中国农业银行的政府监管现状中存在的问题 |
4.1.1 缺乏时效性 |
4.1.2 主观能动性差 |
4.1.3 法律法规不完善 |
4.1.4 执法功能性发挥不强 |
4.1.5 风险监管体系匮乏 |
4.1.6 检查手段落后 |
4.2 原因分析 |
4.2.1 信息传递效率原因分析 |
4.2.2 运作环节原因分析 |
4.2.3 无创新性原因分析 |
4.2.4 组织结构原因分析 |
4.2.5 法律环境原因分析 |
4.2.6 制度原因分析 |
第5章 国内外政府对银行监管的经验借鉴 |
5.1 国内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监管经验借鉴 |
5.1.1 金融简政放权 |
5.1.2 推广市场监管 |
5.1.3 监管创新 |
5.2 国外政府对银行监管的经验借鉴 |
5.2.1 政府监管主导模式 |
5.2.2 银行服务外包风险监管 |
5.2.3 国外政府监管制度的借鉴 |
5.2.4 强调内部信息披露的借鉴 |
第6章 优化T市中国农业银行政府监管对策建议 |
6.1 提高政府监管的时效性 |
6.1.1 按照政策文件执行 |
6.1.2 完善监管制度 |
6.1.3 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 |
6.2 提高政府监管的主观动能动性 |
6.2.1 创新政府监管方法 |
6.2.2 改革政府监管途径 |
6.3 健全政府监管法律法规 |
6.3.1 健全法律环境 |
6.3.2 修订监管法律制度 |
6.4 完善政府执法机制 |
6.4.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
6.4.2 优化内控监督 |
6.5 启动风险监管体系 |
6.5.1 完善政府监管规则体系建设 |
6.5.2 创新监管方式 |
6.5.3 强监管防风险 |
6.6 政府监管的统一化构建 |
6.6.1 加强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 |
6.6.2 加强五位一体化监管布局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差异性的问卷调查 |
附录二: 政府监管的影响变量问卷调查 |
致谢 |
(8)中国环境规制与企业行为 ——基于债务融资、创新及盈利视角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问题、意义和创新 |
1.2.1 研究问题 |
1.2.2 研究创新 |
1.2.3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结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环境规制的基本定义与内涵 |
2.2 环境规制与企业债务融资 |
2.3 环境规制与企业创新 |
2.3.1 环境规制与企业创新:理论研究 |
2.3.2 环境规制与企业创新:实证研究 |
2.4 环境规制与企业盈利 |
2.4.1 环境规制与企业盈利:理论研究 |
2.4.2 环境规制与企业盈利:实证研究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环境规制与企业债务融资:基于绿色信贷政策的理论及实证分析 |
3.1 引言 |
3.2 政策背景与理论模型 |
3.2.1 中国绿色信贷政策 |
3.2.2 理论模型 |
3.3 研究设计及数据 |
3.3.1 数据来源和样本选择 |
3.3.2 模型设定与变量选取 |
3.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3.4.1 企业借款增长的趋势分析 |
3.4.2 绿色信贷政策对企业债务融资的影响分析 |
3.4.3 稳健性检验 |
3.4.4 对企业融资需求的考虑 |
3.4.5 内生性检验及对识别结论的进一步检验 |
3.5 环境绩效效应与银行信贷歧视效应的检验分析 |
3.5.1 环境绩效对债务融资的影响分析 |
3.5.2 绿色信贷政策对银行歧视的影响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环境规制与企业创新:基于排污收费政策的理论及实证分析 |
4.1 引言 |
4.2 理论模型 |
4.2.1 环境税对企业进行创新投资的影响 |
4.2.2 环境规制软约束所带来的影响 |
4.3 研究设计与数据 |
4.3.1 环境规制强度的测度 |
4.3.2 模型设定与变量选取 |
4.3.3 时间趋势控制 |
4.3.4 研究样本和数据来源 |
4.4 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
4.4.1 环境规制对企业创新的影响 |
4.4.2 稳健性检验及内生性检验 |
4.4.3 环境规制对企业专利的影响 |
4.5 企业环境规制软约束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环境规制与企业盈利:基于排污收费政策的理论及实证分析 |
5.1 引言 |
5.2 理论模型 |
5.2.1 环境税对企业进行创新投资的影响 |
5.2.2 环境税对企业总收益的影响 |
5.2.3 环境规制软约束所带来的影响 |
5.3 研究设计与数据 |
5.3.1 模型设定与变量选取 |
5.3.2 时间趋势控制 |
5.3.3 研究样本和数据来源 |
5.4 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
5.4.1 描述性统计 |
5.4.2 环境规制对企业盈利的影响 |
5.4.3 环境规制软约束对环境规制与企业盈利关系的影响 |
5.4.4 稳健性检验及内生性检验 |
5.5 环境规制对企业营业成本的影响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启示与研究展望 |
6.1 启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一、发表论文 |
二、参加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 |
致谢 |
(9)我国国有企业在ICSID仲裁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以北京城建诉也门政府案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北京城建诉也门政府案及凸显的法律问题 |
第一节 北京城建诉也门案及其影响 |
一、北京城建诉也门案的简述 |
二、北京城建诉也门案的影响 |
第二节 北京城建诉也门案凸显的法律问题 |
一、国有企业私人投资者的身份认定问题 |
二、东道国对国有企业的间接征收问题 |
三、国有企业与东道国的投资争端解决问题 |
第二章 国有企业私人投资者身份认定 |
第一节 国有企业投资者的身份认定 |
一、双边投资条约中国有企业作为“投资者”的适格性 |
二、ICSID仲裁中国有企业作为“投资者”的适格性 |
第二节 北京城建诉也门案中国有企业投资者身份认定问题 |
一、也门政府对北京城建投资者身份的认定 |
二、北京城建对自己投资者身份的主张 |
三、ICSID仲裁庭对国有北京城建投资者身份的认定 |
第三节 应对认定国有企业投资者身份问题的对策 |
一、明确国有企业投资者的法律地位 |
二、深化国有企业体制的改革 |
三、提升国有企业的维权意识 |
第三章 东道国对国有企业的间接征收 |
第一节 关于间接征收的认定 |
一、国际投资协定中对于间接征收的认定 |
二、ICSID仲裁实践对于间接征收的认定 |
第二节 北京城建诉也门案中的间接征收问题 |
一、间接征收在本案中的体现 |
二、本案中也门方行为的认定 |
三、中也BIT间接征收条款的评析 |
第三节 应对东道国间接征收问题的启示 |
一、政府在信息公开和外交保护方面给予支持 |
二、充实BIT条约的相关内容 |
三、建立风险预估机制 |
第四章 国有企业与东道国的投资争端解决 |
第一节 现行国有企业与东道国的投资争端解决方式 |
一、国有企业与东道国的传统投资争端解决方式 |
二、国有企业与东道国的新型投资争端解决方式:ICSID仲裁 |
第二节 北京城建诉也门案中的国有企业投资争端解决问题 |
一、本案中ICSID仲裁庭裁决的简介 |
二、本案中ICSID仲裁庭裁决的评析 |
第三节 应对国有企业与东道国投资争端解决问题的对策 |
一、完善ICSID仲裁庭仲裁员的选任制度 |
二、鼓励国有企业审慎选择ICSID仲裁 |
三、推动国有企业多元化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建立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社会责任、产权性质与企业债务融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框架 |
1.3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点 |
2 文献综述 |
2.1 社会责任相关研究 |
2.2 企业债务融资相关研究 |
2.3 产权性质与企业债务融资相关研究 |
2.4 社会责任与企业债务融资相关研究 |
2.5 文献述评 |
3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3.1 理论基础 |
3.1.1 利益相关者理论 |
3.1.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3.1.3 信号传递理论 |
3.1.4 啄食顺序理论 |
3.2 研究假设 |
3.2.1 社会责任与企业债务融资额 |
3.2.2 社会责任与企业债务融资期限 |
3.2.3 社会责任、产权性质与企业债务融资 |
3.2.4 社会责任、产权性质与企业债务融资期限 |
4 研究设计 |
4.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4.2 变量设计 |
4.2.1 被解释变量 |
4.2.2 解释变量 |
4.2.3 控制变量 |
4.3 模型设计 |
5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1 社会责任与企业债务融资 |
5.1.1 描述性统计 |
5.1.2 相关性分析 |
5.1.3 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
5.2 社会责任、产权性质与企业债务融资 |
5.2.1 描述性统计 |
5.2.2 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
5.3 稳健性检验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1 研究结论 |
6.1.2 政策建议 |
6.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四、浅谈银行对国有企业支持的新途径(论文参考文献)
- [1]战略投资者对国有企业创新的影响机制研究 ——基于中国联通和云南白药的案例分析[D]. 刘雪睿. 山东财经大学, 2021(12)
- [2]新时代国有商业银行党建工作创新研究[D]. 许创强. 中央财经大学, 2020
- [3]国有企业的柔性能力对创新战略绩效的影响机制研究[D]. 刘晓昳.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0(02)
- [4]中国国有企业海外投资中腐败资产境外追回法律问题研究[D]. 杨尧. 西北大学, 2020(09)
- [5]地方国资公司治理模式转型的路径及风险研究[D]. 高树军. 武汉理工大学, 2020(09)
- [6]北京市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证券化研究[D]. 韩凯. 长安大学, 2019(07)
- [7]T市中国农业银行政府监管问题研究[D]. 姜良佼. 陕西师范大学, 2019(02)
- [8]中国环境规制与企业行为 ——基于债务融资、创新及盈利视角的研究[D]. 郭俊杰. 厦门大学, 2019(07)
- [9]我国国有企业在ICSID仲裁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以北京城建诉也门政府案为例[D]. 张卓. 广东财经大学, 2019(07)
- [10]社会责任、产权性质与企业债务融资[D]. 蒋祎鸣. 河南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