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行为性质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执行行为性质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导读:本文包含了执行行为性质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性质,民事,行政行为,异议,实体性,司法,买受人。

执行行为性质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林丽宁[1](2013)在《对政府实施执行行为性质的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 2012年12月4日,申请执行人某国土资源局向某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责令某镇某村15、16、18队交出土地和清除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决定。同年12月14日,某市法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通知精神探索实行“裁执分离”强制执行模式,作出行政裁(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3-08-21)

陈锁波,金瑞彬[2](2012)在《是执行行为异议还是案外人异议——查扣冻规定第17条的权利性质及其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要点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虽然是规范执行行为的程序性规定,但其第17条实质上是明确了不动产买受人的一项实体性权利——不动产特别优先权。因此,当案外人依该条规定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时,执行裁定应当适用的条文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而非第二百零二条。案号:(2010)常执异字第9号【案情】申请执行人:徐永庆、徐健。被执行人:常州兰洋国际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兰洋公司)。异议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本文来源于《人民司法》期刊2012年16期)

李敏[3](2011)在《边防武警执行命令行为的性质定位》一文中研究指出边防武警具有军人和警察的双重属性,因此,其执行命令行为在性质上不同于普通的军事命令,而体现出一定的行政性特征。边防武警执行命令行为的性质定位直接关系到其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中各项行为的法律后果,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司法实践意义。(本文来源于《武警学院学报》期刊2011年09期)

马良骥[4](2011)在《所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后行政机关协助执行行为的性质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裁判要旨   行政机关根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为,是行政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协助义务,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即使行政机关实施行为所依据的民事裁定或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撤销,也不影响行政机关实施行为的性质。   案情   乔文荣、(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1-07-14)

宋宗宇,黎蜀宁[5](2005)在《民事执行行为性质论略》一文中研究指出长期以来民事执行行为被看作是一种司法性质的行为 ,这不利于解决我国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执行难”问题。民事执行行为包括执行实施行为和执行裁判行为 ,从国家权力划分、权力来源与定位、行为正当性、行为作用、立法编制体例诸方面看 ,民事执行行为兼具司法行为和行政行为性质且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本文来源于《政法论丛》期刊2005年01期)

牟逍媛[6](2004)在《析民事执行行为的性质》一文中研究指出民事执行行为是人民法院行使民事执行权的方式,本文通过对民事执行行为相关问题的研讨,旨在寻求判断民事执行行为性质的标准,为分辨民事执行权的性质提供依据。(本文来源于《政治与法律》期刊2004年05期)

张弘,王宏宇[7](2000)在《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与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行为性质及关系论》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就行政强制执行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本质及二者的关系进行了论述,对二者容易混淆之处予以澄清。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涉及此问题的法律规定,从五个方面进行了分析。(本文来源于《辽宁行政学院学报》期刊2000年01期)

执行行为性质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要点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虽然是规范执行行为的程序性规定,但其第17条实质上是明确了不动产买受人的一项实体性权利——不动产特别优先权。因此,当案外人依该条规定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时,执行裁定应当适用的条文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而非第二百零二条。案号:(2010)常执异字第9号【案情】申请执行人:徐永庆、徐健。被执行人:常州兰洋国际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兰洋公司)。异议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执行行为性质论文参考文献

[1].林丽宁.对政府实施执行行为性质的认定[N].人民法院报.2013

[2].陈锁波,金瑞彬.是执行行为异议还是案外人异议——查扣冻规定第17条的权利性质及其适用[J].人民司法.2012

[3].李敏.边防武警执行命令行为的性质定位[J].武警学院学报.2011

[4].马良骥.所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后行政机关协助执行行为的性质认定[N].人民法院报.2011

[5].宋宗宇,黎蜀宁.民事执行行为性质论略[J].政法论丛.2005

[6].牟逍媛.析民事执行行为的性质[J].政治与法律.2004

[7].张弘,王宏宇.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与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行为性质及关系论[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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