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保险公估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中介,公司,市场,行政法规,职业,责任保险,保险代理。
保险公估论文文献综述
陈辉[1](2019)在《保险公估的现代化》一文中研究指出保险公估机构作为保险产业在核保、核赔环节上实行专业化经营的载体,是保险产业链的重要环节。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高速发展的今天,保险公估的技术和组织形态都面临着巨大革新。用技术手段经营保险公估保险科技正在打通保险各领域的风险数(本文来源于《中国银行保险报》期刊2019-12-09)
李茜[2](2019)在《保险公估风险纳入监管视野》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期,上海银保监局连续2日对六家保险公估机构及机构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连开13张罚单,处罚金额共计10.9万元。业内专家表示,作为保险中介的重要一环,公估公司虽然体量较小,但在行业里具备独立评判作用。未来随着财产保险承保范围日益扩大,保险公司自行处理理赔(本文来源于《上海金融报》期刊2019-06-04)
戴梦希[3](2019)在《“13张罚单叁大原因” 保险公估公司进入监管视线》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今年所推行的监管政策中,通过保险公司来强化对中介渠道的监管是一种新的监管实践。无论是何种保险中介,何种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都是保险公司的销售渠道之一,都与保险公司有着直接的业务往来,抓住了保险公司这个“牛鼻子”,也就间接制约了所有保险中介、互联网保险销(本文来源于《金融时报》期刊2019-05-29)
潘昶安[4](2019)在《6家保险公估机构收罚单》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银保监会网站5月20日消息,上海银保监局于2019年5月13日至14日连开13张罚单,对六家保险公估机构及机构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共计罚款10.9万元。另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一季度,中国银保监会及各地银保监局开给保险中介渠道的罚单已超过一(本文来源于《中国证券报》期刊2019-05-22)
邵军[5](2018)在《民太安保险公估公司发展战略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保险公估人作为保险第叁方中立机构,维护保险人和消费者双方公平正义,是保险业实现新发展的关键组成部分,在保险市场上起到越来越重要的“裁判员”作用。实现保险公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能够有效解决保险人与消费者的衔接难题,完善保险市场缺口,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近年来,随着保险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保险公估的地位和作用得到越来越多的体现,并逐渐成为保险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保险公估公司来说,如何抓住机遇,及时调整公司发展战略,是一个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问题。民太安保险公司是一家新叁板上市企业,主要经营的业务包括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风险管理咨询;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近年来,民太安保险公估公司发展迅速,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和领域,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然而,保险公估行业竞争不断加大,机会与威胁并存,为适应当前的市场环境并在其中不断做大做强,制定一个科学的战略管理方案、形成系统的发展战略管理规划是必不可少的,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遵循理论指导实践的研究路线,以民太安保险公估公司作为研究对象,以民太安保险公估公司的发展规划为导向,研究探讨民太安保险公估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分析我国当前保险公估行业发展的大环境,以及民太安保险公估公司自身所处的内外部环境,运用前沿的企业战略管理思想,提出适合民太安保险公估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同时,针对其未来发展战略,提出明确的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本文来源于《广西大学》期刊2018-12-01)
黄洁玲[6](2018)在《《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对诉讼实务的影响及利弊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2018年5月1日《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正式施行。新规明确了公估报告的证据类型定位,确定了资产评估机构可以开展保险公估业务,扩展了从业人员范围,从业人员执业登记代替《保险公估资格证书》,改公估机构许可制为备案制,变更公估报告的签署方式等,对保险公估原有相关规定进行了较大的修改。新规的大部分修改相对原有规定更加合理,这些变更将对诉讼实务产生积极影响。但是对于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范围的拓展和允许资产评估公司从事保险公估业务这两方面的修改,可能会对公估的专业性产生消极影响。本文在阐述新规变化的基础上,根据实践经验总结分析新规之利弊,并提出相关建议。(本文来源于《保险理论与实践》期刊2018年11期)
冯娜娜[7](2018)在《保险公估不得从事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业务》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保险公估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该准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所制定。《基本准则》明确,保险公估人可以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本文来源于《中国保险报》期刊2018-05-31)
[8](2018)在《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已经2018年1月17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第6次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副主席陈文辉2018年2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公估人的行为,保护保险公估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本文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期刊2018年13期)
辰飞[9](2018)在《浅析新时代保险公估人发展策略》一文中研究指出保险公估人作为第叁方保险评估机构,对于保险行业发展和维护消费者权益意义重大。自《资产评估法》发布以来,保监会严格按照法律要求推进保险公估人备案工作。2018年是保险公估人备案制的第一年,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的重要一年。保险公估人应当充(本文来源于《中国保险报》期刊2018-03-13)
黄蕾[10](2018)在《保险公估乱象丛生 保监会拟出台基本准则》一文中研究指出保险中介监管进一步升级。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独家获悉,继2月上旬《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出台后,保监会近日又起草了《保险公估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准则》),旨在进一步规范乱象丛生的保险中介市场。保险公估,是指评估机(本文来源于《上海证券报》期刊2018-02-23)
保险公估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近期,上海银保监局连续2日对六家保险公估机构及机构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连开13张罚单,处罚金额共计10.9万元。业内专家表示,作为保险中介的重要一环,公估公司虽然体量较小,但在行业里具备独立评判作用。未来随着财产保险承保范围日益扩大,保险公司自行处理理赔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保险公估论文参考文献
[1].陈辉.保险公估的现代化[N].中国银行保险报.2019
[2].李茜.保险公估风险纳入监管视野[N].上海金融报.2019
[3].戴梦希.“13张罚单叁大原因”保险公估公司进入监管视线[N].金融时报.2019
[4].潘昶安.6家保险公估机构收罚单[N].中国证券报.2019
[5].邵军.民太安保险公估公司发展战略研究[D].广西大学.2018
[6].黄洁玲.《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对诉讼实务的影响及利弊分析[J].保险理论与实践.2018
[7].冯娜娜.保险公估不得从事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业务[N].中国保险报.2018
[8]..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8
[9].辰飞.浅析新时代保险公估人发展策略[N].中国保险报.2018
[10].黄蕾.保险公估乱象丛生保监会拟出台基本准则[N].上海证券报.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