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保荐人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保荐人,制度,代表人,信息披露,责任,历史沿革,英国。
保荐人制度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孙乐佳[1](2017)在《我国保荐人制度浅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保荐人一词最早从香港传入内地证券市场,其职能是对发行人进行全面辅导,规范发行人治理结构和经营行为,使其在形式上和实质上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并在上市后对发行人进行督导,以使后者持续规范运作,避免业绩大幅震荡和资金占用等短期行为,以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果保荐人不能诚信勤勉和恪尽职守,那么就要对上市公司运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担负连带责任。一、美国的保荐人制度当前,纳斯达克的保荐人制度正在向着多层次化、多元化发展,(本文来源于《时代金融》期刊2017年23期)
谈萧[2](2017)在《证券市场保荐人制度的比较法考察》一文中研究指出证券市场保荐人制度由保荐人资格、保荐责任和保荐期限叁个核心要素构成。英国、马来西亚和香港证券市场的保荐人制度在全球最富代表性,这叁个证券市场有关保荐人资格、保荐责任和保荐期限的法律规定和实践,对我国证券市场保荐人制度都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其中,保荐人资格条件中有关资格申请人范围和诚信水平的规定,保荐责任中职业责任的分解承担机制和通过证券诉讼制度和证券赔偿制度配合保荐人连带责任的落实,以及保荐期限中的"终身制",尤为值得我国在完善证券市场保荐人制度时加以借鉴。(本文来源于《政法学刊》期刊2017年04期)
童瑶,钱文君[3](2017)在《完善我国保荐人制度缺陷的思考——以振隆特产IPO造假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从2004年引进了保荐人制度,至今保荐人制度已经为资本市场服务长达13年。保荐人制度是我国证券发行市场持续稳定发展的功臣之一。保荐人违规屡禁不止的现象也反应了我国保荐人制度仍有不完善之处。振隆特产IPO造假一例彰显了保荐人制度的不足,应提出相应完善对策。(本文来源于《巢湖学院学报》期刊2017年04期)
高达,王鹏[4](2016)在《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背景下保荐人制度重构》一文中研究指出注册制是股票发行上市过程中审核权力的重新分配和准入门槛的重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真正分离,市场和投资者在实质判断权和自主选择权急剧扩张的同时,需要自担的风险也极大增加。在此背景下,保荐人制度的重构要以摆脱过去核准制时期作为行政力量附属品的角色、突出和强化其重要地位为基调。具体而言,强制保荐制和保荐代表人制应继续保留;保荐人和承销商在主体上和职能上要真正分离;注册制下保荐人的最核心义务是协助信息披露;要建立保荐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制度,强化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保荐人的收费应纳入监管及法定公开范围。(本文来源于《学术探索》期刊2016年12期)
马一,韩子慧[5](2016)在《我国保荐人制度:制度反思与变革探索——以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为背景》一文中研究指出2004年保荐人制度首次登陆我国证券市场。作为一项舶来品,保荐人制度在近十多年的时间内,既有过因失败的上市事例而饱受各界指责和批评,亦收获了我国证券市场上市成功的硕果。十几年来我国保荐人制度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但仍存在众多问题亟待解决和变革:如保荐人任职标准偏低、保荐代表人资格授予制度不合理、惩罚机制不完善、监管体系不健全等,对当下的制度进行反思并寻求变革之道,迫在眉睫。(本文来源于《海南金融》期刊2016年07期)
陈杰[6](2016)在《英国另类投资市场终身保荐人制度的借鉴》一文中研究指出保荐制度起源于英国另类投资市场终身保荐人制度。我国自2004年开始引入保荐制度,深受英国另类投资市场终身保荐人制度的影响。相较于英国另类投资市场较为成熟的终身保荐人制度,我国不论是场内交易还是场外交易的推荐督导的相关制度仍有较大差距。我国保荐制度对英国另类投资市场终身保荐人制度的借鉴存在一系列问题,保荐制度的发展完善应当结合本国证券法律实践,配以相应的保荐人评价制度等提高保荐质量的制度体系,制定提高保荐质量的弹性条款,同时严格管控高风险的地方性场外交易市场。(本文来源于《新金融》期刊2016年05期)
沈佳欢[7](2016)在《注册制下保荐人制度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从2004年保荐人制度在我国开始实施起算,至今已经超过十年。保荐人制度在维护投资者利益、稳定证券市场方面有着较为积极的效用,但是,相比其他成熟市场数百年的发展历史以及由此建立的完备制度,作为发展时间尚短的新兴市场,我国的证券市场仅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受旧体制遗留的影响,市场状况不佳,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保荐人制度在这样的整体框架下,无法发挥制度优势,反而异化成市场恶势力的帮凶。保荐人作为应保持中立独立的第叁方,无法抵抗其经济人的贪婪本质,通过与上市人合谋造假来攫取非法利益,这样的证券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更降低了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和投资的热情,从而造成融资难的大困境,由此形成的沃洛波罗斯式的恶性循环,必须及时整改。中共十八届叁中全会提出了“推进股票注册制改革”的要求,加之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国六条”中将注册制作为发审制度改革的目标,以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为注册制改革提供的明确法律依据,由此揭开了我国期待已久的注册制改革的序幕。保荐人制度是基于注册制的二级制度,保荐人制度现在所处的困境与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息息相关。核准制下的保荐人制度存在的问题,不仅仅是保荐人制度本身的问题,其实也折射出发审制存在的问题,若要对我国证券市场进行质的整改,作为基础的发审制由核准制走向注册制是不可逆的大趋势,由此再进行对保荐制的完善才是正确道路。本文的核心是保荐人制度,但该保荐人制度是置于注册制之下的,全文通过以下四部分对注册制下的保荐人制度进行了分析研究:第一部分是对保荐人制度的概述,首先是对世界范围内多个国家的保荐人制度进行论述,其次对我国保荐人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浅显的描述,最后是点题引入注册制改革的紧迫性以及改革带来的影响。第二部分是对我国保荐人制度的现状评析,分别就保荐人制度在实施中带来的积极影响、保荐人制度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现阶段保荐人制度发生的变革进行了表述。第叁部分是注册制下保荐人制度面临的挑战,由于发审制由核准制变为注册制,大制度框架下的各类规则进行了不同程度的重构,由此带来对保荐人权利、义务、责任的更新。第四部分是注册制下保荐人制度的完善,从保荐人的准入条件、保荐人制度的适用范围及功能划分、监管体系、责任的追究与承担四方面,就如何完善保荐人制度提出了些许观点。(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6-03-29)
刘飞[8](2016)在《我国保荐人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保荐人作为IPO发行环节的"第一看门人",对即将上市的企业负有推荐、辅导、调查、核查、监督义务。实行保荐人制度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可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从证券市场的稳定来说,更是作用重大。但保荐人制度毕竟是新生事物,而且又是从国外证券市场上引进的"舶来品",随着实践的不断融合和发展,逐渐曝露出一些问题。本文首先分析了保荐制度现存在的问题及不足,然后针对这些不足提出相应的完善意见。(本文来源于《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16年01期)
王兆寰[9](2015)在《姚刚落马 保荐人制度废留存疑》一文中研究指出金融领域的监管风暴持续升级。 11月13日,中纪委网站宣布,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自此,姚刚成为中纪委巡视组在10月底入驻证监会后,落马的首位官员,也是迄今为止证券监管机构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另据《财新》报道,(本文来源于《华夏时报》期刊2015-11-19)
张杉杉,吉娜[10](2015)在《注册制下的保荐人制度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2015年,我国将迎来资本市场基本大法——《证券法》的修订完善,随之产生扩大证券范围、探索证券发行注册制这两大突破。在注册制的环境下,证券发行的审核将放宽,为保证发行上市的证券质量,加强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是必需的。保荐人在信息披露中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为适应注册制的环境,有必要完善我国的保荐人制度,使其凸显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实现证券市场的成熟健康发展。(本文来源于《学理论》期刊2015年25期)
保荐人制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证券市场保荐人制度由保荐人资格、保荐责任和保荐期限叁个核心要素构成。英国、马来西亚和香港证券市场的保荐人制度在全球最富代表性,这叁个证券市场有关保荐人资格、保荐责任和保荐期限的法律规定和实践,对我国证券市场保荐人制度都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其中,保荐人资格条件中有关资格申请人范围和诚信水平的规定,保荐责任中职业责任的分解承担机制和通过证券诉讼制度和证券赔偿制度配合保荐人连带责任的落实,以及保荐期限中的"终身制",尤为值得我国在完善证券市场保荐人制度时加以借鉴。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保荐人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孙乐佳.我国保荐人制度浅析[J].时代金融.2017
[2].谈萧.证券市场保荐人制度的比较法考察[J].政法学刊.2017
[3].童瑶,钱文君.完善我国保荐人制度缺陷的思考——以振隆特产IPO造假为例[J].巢湖学院学报.2017
[4].高达,王鹏.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背景下保荐人制度重构[J].学术探索.2016
[5].马一,韩子慧.我国保荐人制度:制度反思与变革探索——以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为背景[J].海南金融.2016
[6].陈杰.英国另类投资市场终身保荐人制度的借鉴[J].新金融.2016
[7].沈佳欢.注册制下保荐人制度的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6
[8].刘飞.我国保荐人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16
[9].王兆寰.姚刚落马保荐人制度废留存疑[N].华夏时报.2015
[10].张杉杉,吉娜.注册制下的保荐人制度的完善[J].学理论.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