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推进农村发展,需要激活农村基层党组织发展动力,服务则是激活动力的不竭源泉。
一、用服务激活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核心领导力
(一)紧扣服务主题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
1.夯实基层党的工作的组织基础。激活农村基层党组织发展动力,要在夯实组织基础的同时强化服务功能。要以增强组织凝聚力为核心配好配强领导班子,尤其是要选好“班长”。党组织书记,既要有政治的“稳”又要有引领发展的“能”。既不能让有德无能的庸人治村,也不能降格以求让政治素质不高但在社会上“混”得不错的“能人”治村,而是既重德又重能、既求稳又能冲,挖掘和激发农村发展的潜力和动力。同时,从农村致富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干部、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等素质较高的党员中选拔配备班子成员,增强党组织的整体素质和引领发展的合力。
2.形成服务型的组织架构。按照服务型党组织的目标要求,农村基层党组织既要发挥垂直型组织架构的既有优势,将上级党组织传递的压力转化为服务的动力,又要着眼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的实际,以“大党建”思维为统筹,以区域化党建为依托,通过纵横结合的组织机制、党员管理和党组织生活协同的工作机制、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统筹联动的领导机制,有效地将党的政治功能有机地融入服务功能,激发服务走在问题前的内生动力,形成兼融开放的“动力型”组织架构。
3.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服务意识。在思维方式上,引导党组织成员从“管理群众”到“服务群众”的转变,管理服从服务、融管理于服务、在服务中实现有效治理。在决策上,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织书记和委员都要强化民主意识,既体现集体领导的权威,又保证决策充分体现党员主体地位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实践中,提升基层党组织成员的法治思维和规矩意识,把基层党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净化、自我监督和服务型党组织的构建结合起来,把服务党员和群众与依法治国和从严治党的时代大背景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把握服务方向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服务能力
基层党组织要尊重和体现党员的主体地位,发挥农村党员服务的主导作用。保证党员的民主权利,让“为谁服务、服务什么、怎么服务”这些基本的命题贯穿于党员的知情权、表达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行使过程中,激发“身份意识”,使党员不混同于一般群众,催生服务的激情和内在动力。同时,还要聚焦农村党员干部主体意识、集体观念、视野、思维、工作方法等问题导向,以学习、教育和培训为抓手提升素质和能力。将干部交流、理论宣讲、政策解读以及微博、微信等现代手段结合起来拓展载体,提升县级党校在培养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的作用,解决好县级党校师资缺乏且素质不高、管理行政化、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整合好市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培训学院资源,合理划分培训对象和范围,解决好要么不培训要么多头培训、重复培训的问题。在培训对象上,要把农村党员干部的培训纳入培训规划。在培训内容上,突出服务型党组织创建的主题,紧密结合农村的实际和现实需要,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另外,农村党员干部要发挥好服务功能,还需要不断补充“新鲜血液”,突破农村党员队伍老化、思想观念滞后等瓶颈。
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社区党建服务中心一景
二、推进服务型党组织理论向实践成果转化
(一)服务理念对接民生要求和群众需求
邓小平指出:“工人阶级的政党不是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它对于人民群众的伟大的领导作用,是不容怀疑的。”因此,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把握执政地位、宗旨意识、领导核心的本质内涵,做好执政性服务、功能性服务和治理性服务。一是将政治功能有机融入服务功能,从政治的高度实践好服务的宗旨。着眼于新农村和美丽乡村目标,以强化组织建设和领导水平凸显政治特征和政治功能,以走好群众路线承担好政治责任完成好政治任务。二是把握民主执政的要求,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的“民意指数”。完善党组织的民意吸纳机制,利用信息化时代为搭建民意直通车提供便捷的条件,运用网络党建和网上民意收集处理平台,通过建立群众工作站搭建沟通桥梁,搭建协商民主的平台等有效载体提升“民意指数”。三是树立法律权威推进“规则之治”。基层党组织要守护好党依法执政的神经末梢,用法治的思维和手段理顺党的基层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其他社会组织以及群众之间的关系,减少偏离法治轨道的利益博弈而产生的无谓消耗,真正发挥好服务功能。
(二)基层党的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有机统一
两种方案对比分析:挡墙长度的增加,有利于水土流失的防护,加强了该区的水土保持功能。此外在植物措施方面仍采用植被恢复方案,只是树种和绿化面积有一定的调整,但不影响其功能。
要实施同工同酬,在司法适用上,当《公务员法》和《劳动合同法》出现法律适用造成不平等时,应该按照立法精神,确定法律的适用。而不能任由相互矛盾的法律制度伤害国家的公信力;在实践中,要完善立法,取消立法双轨制,取消编制,全面引入合同制,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在公务员招聘环节,打破招聘中的不平等,取消报考公务员的年龄限制、国籍限制以及户口限制等,打破人才流动壁垒,让市场机制真正发挥作用,让公务员职业成为普通的一种职业。
(三)服务型党组织内容和形式的协调配套
列宁指出:“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激活农村发展动力,基层党组织服务理念要对接服务实践,在对接民生要求和群众需求中实现三个统一。一是实现中央顶层设计、省市县乡等上级党委政府的整体要求和自己本区域具体实际的统一。农村基层党组织必须着眼于农村社会发展大局和中央对民生问题的总要求,因地制宜地制定符合实际的可操作性强的民生规划,既不能大而化之也不能以点代面、既不能四面出击也不能挂一漏万,既要系统考量又要突出重点、既要整体推进又要凸显特色,有效避免服务民生实践中的大而无当、面面俱到而面面不到的形式主义倾向,“运动式”推进民生问题的某一方面而导致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孤立化倾向,既无大局又无“小局”不干事的无为化倾向、想起什么干什么的随意化倾向。二是实现民生的整体要求和不同群众的个体需要的统一。既强调服务民生的公共属性,又体现整体要求下的差异化需求;既要避免忽视群众主体地位和具体要求搞“大民生”的主观主义倾向,又要避免把个别群众的个体需求放大为整个民生需求“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碎片化倾向。三是实现民生的远景目标和现实需要的统一。农村基层党组织既要在横向上将民生问题的诸多方面分解细化增强操作性,又要从纵向上把握民生问题解决的时间节点合理划分实施步骤,不能“大跃进”也不能拖后腿、不能“大囫囵”也不能以点代面,学习经验不能盲目效仿和移植、重视形象但不能搞成“形象工程”。
三、优化保障增强服务的配套性和实效性
(一)健全支持保障体系,为基层党组织强化服务功能提供必要条件
在组织保障上,要凸显核心,确保党的基层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聚焦服务,充分运用“支部+”等有效形式和部门、企业等优势资源,在合作社、协会和产业链上建支部、建立专门的帮扶支部,条件具备的还可以建村级党委,提供主动服务的有效支点;还要上下联动,形成上级组织服务下级组织、基层组织服务党员、党员服务群众的自上而下的“服务链”和基层组织夯实服务重心、服务要得到上级党委政府的支持的自下而上的“服务链”。在物质保障上,既要为基层党组织服务场所、资源、经费提供基本保证,还要在增强党组织书记及组织成员的政治荣誉感的同时,提高物质福利方面的获得感。在规范保障上,既要凸显法治在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又要凸显民主制度在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通过群众组织、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实现党组织的服务功能,还要强化法治建设和乡规民约的双向渗透,使乡规民约成为农村社会治理手段的有益补充。
一是实现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农村改革发展在广度上的覆盖和深度上的融合。广度上的覆盖需要有目标有针对性地扩展和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从农村改革发展的实际出发,基层党组织设置需要打破传统上以建制村为主设置的方式,以此为基础,采取村企联建、村居联建、跨区域联建等新模式,把党组织设置扩展到产业链、项目及流通链上,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全面建立党组织。深度上的融合需要提升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党支部建在项目上、产业链及流通链上,理论上的“虚功”和服务实践的“实功”高度融合,把党的宗旨意识转化为服务的实践。二是构建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和谐关系。农村要发展,人民群众是主体,最终要由人民群众说了算。党组织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在保证方向不跑偏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表达和整合的基本政治功能,通过党内民主体现党员的主体地位,通过基层人民民主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双增强”,统一于农村改革发展的大局。
(二)构建科学运行机制,促进基层党组织服务常态化、长效化
一是依托服务领域和服务项目构建稳定性和动态发展的组织机制。以整合城乡资源促进优势互补、村与村互联互通、村企携手合作为载体构建“联合型”党组织;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构建“产业型”党组织;根据党员特长和个性化需求对接农村发展方向设置“功能型”党组织,还可以进一步细化孵化出“功能型”党小组,促进党组织内部结构优化组合。二是依托传统方式和现代方式结合构建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既要发挥好基层党组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存量”优势,又要充分利用好现代网络等时代资源,为基层党组织做好群众工作提供“增量”,形成常态化的服务群众的日常工作机制。三是依托社会治理新格局构建党组织发挥服务作用的新平台。在农村社会治理的主体中,党的基层组织是主体中的主体,整合各种关系,将党建项目的实施和运作与行政、社会和市场资源融合起来,逐步构建全方位、多元化、立体式的服务体系,夯实党的基层组织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的基础,增强党建服务项目运行的有效性。
2.AP患者性别比:1991-1995年、1996-2000年、2001-2005年、2006-2010年AP患者的男女性别比分别为1.507(101/67)、2.449(196/78)、2.619(241/92)、2.862(269/94),1996-2010年的3个时间段男女性别比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但3个时间段所有AP患者的性别比为2.655(701/264),较1991-1995年间显著升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 =12.193,P=0.0005)。
(三)强化监督评价,实现服务过程和服务结果有机统一
强化监督约束机制方面,内容上要紧扣农村改革发展的主题、民生大局和坚持整体利益,满足群众的多元诉求,监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抓住这些关键履行职责且遵守党规党纪。手段上要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纵向监督,党组织自我监督和党员、基层社会治理各个主体对基层党组织监督的横向监督,还有传统监督手段和现代网络信息手段相结合的拓展监督。监督主体上,发挥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两个主体”作用,还要适应农村社会治理需要,构建主体多元的监督体系。构建考核评价体系方面,将基层党组织的“自评指数”、群众评价的“民意含量”和组织评价的“方向导引”相结合,构建三维考核评价体系,形成自上而下的压力传递,形成自我对标加压的内生动力,促进基层党组织在尊重群众民主权利基础上的主动服务和有效作为。
(作者单位:河北省张家口市委党校,本文选自《山东干部函授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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