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银行监管法律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外资银行监管法律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导读:本文包含了外资银行监管法律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母国,巴塞尔,协议,经营风险。

外资银行监管法律制度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詹勇强[1](2017)在《《巴塞尔协议Ⅲ》框架下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为降低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巴塞尔委员会27个成员国就国际银行监管问题,历经了约一年时间的反复探讨和协商,在2010年达成了共同约定——《巴塞尔协议Ⅲ》。《巴塞尔协议Ⅲ》主要针对五个板块的内容进行了革新:(1)重新确立了资本监管框架;(2)完善了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评估标准;(3)将杆杠率纳入风险资本核查体系;(4)建立较为完善的银行流动性监管框架;(5)从宏观和微观监管双重角度加大监管力度。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通常是指一国采用行政或立法等手段,对外国银行在最开始的申请准入阶段进行审核和管理的所有法律规则的总和。在外资银行的市场准入阶段,监管当局采取何种监管政策,监管环境严苛还是宽松,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出东道国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和发展水平。就整个金融监管体系而言,外资银行市场准入充当着“守门员”的角色,若监管到位,便能够将对我国金融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的外国银行拒于国门之外。本文在《巴塞尔协议Ⅲ》框架内,就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中出现的问题展开论述,第一部分为正文的引言,主要交代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研究内容,以引出文章主题;第二部分重点对本文所涉及的几个关键概念之法学界定进行解读,并就国际上较为常见的外资银行新设形式和市场准入原则作了简要介绍;第叁部分对《巴塞尔协议Ⅲ》的相关法规和变革重心等作了详细论述,进而得出其对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最重要的启示——“中国版巴塞尔协议Ⅲ”;第四部分在总结现状的基础上,参照《巴塞尔协议Ⅲ》的相关监管指标,找出了我国现有的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体系存在的不足;第五大部分主要在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立法效力、考核重点等方面提出改良建议。(本文来源于《重庆大学》期刊2017-04-01)

孙晨[2](2016)在《“一带一路”战略下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将出现新的飞跃。外资银行的大量进入将给我国金融市场带来一定的风险,因此作为第一道屏障的外资银行市场准入制度就显得格外重要。(本文来源于《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6年08期)

韦志阳[3](2015)在《我国外资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经济全球化已是当今时代的发展潮流与客观趋势,大部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格局都被这种潮流影响着。在金融体系中,外资银行的地位和影响日益突出,而外资银行的发展历来都是一把双刃剑,它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世界经济的高速发展,同时却也使得经济发展更加具有风险性。随着外资银行的业务全能化,范围国际化,资金信贷量的几何倍数增长,其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作用也愈加重要。正因为如此,繁荣的外资市场背后隐藏的巨大金融风险也决定了该行业必然会有一段泡沫非常时期,而2008年的那场看似突如其来实则必然的金融危机也就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不得不转换思维去拯救这个行业,于是如何更好的对外资银行进行监管,建立更好的监管法律制度这个重要议题就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强烈关注。本文旨从外资银行法律监管基础理论展开论述,对当前国际社会外资银行监管领域最重要的指导文件《巴塞尔协议III》进行介绍、评价,进而指出我国外资银行监管的法律现状,并将我国所出台的对策与《巴塞尔协议III》进行比较,从整体上找出我国相关制度上的不足之处,并同时结合其他国际上对外资银行监管的有效经验以及我国基本国情对我国日后的制度改革、完善工作提出自己的见解。(本文来源于《南昌大学》期刊2015-06-01)

王玉秀[4](2015)在《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的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货币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以及银行业的特殊功能,可以说银行业把握着金融经济运行乃至国民经济运行的命脉,也就是说银行业一旦出现不良经营状况或经营危机不仅会影响金融业的稳健发展,影响范围有可能波及整个国民经济。作为外资银行监管的第一道大门,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对于外资银行业的监管起到事前预防的作用,由于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的对于良好监管外资银行业起到的作用不容忽视也不可替代,各国对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的监管都相当重视。21世纪以来,世界各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往来飞速增长,经济全球化也逐步实现,因此,外资银行的市场准入监管逐渐演变为各国控制本国经济健康发展的手段之一。从法律角度研究银行监管手段并通过法律规制银行业进而使其平稳、健康的发展具有相当重要的现实意义。如何在降低风险的同时学习到外资银行在经营方面以及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以便更好的利用外资银行为国内注入的资金成为摆在监管者和立法者面前的问题。探讨外资银行的法律监管问题对于中国金融市场的良好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避免外资银行对本国银行业产生冲击同时让外资银行在本国发挥最大效用,各国通过法律、法规、政策等手段对外资银行入驻本国做出了各种各样的限制。本文第一部分阐明外资银行以及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的含义、内涵,在此基础上为后文叙述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的国际规则做铺垫。第二部分分析了WTO及巴塞尔委员会关于金融方面做出相关规定,指出了各个文件的内容并分析了各文件想要传达的法律精神。第叁部分从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的准入条件、准入形式及准入范围叁个层面介绍其他国家及地区在外资银行市场准入上所采取的手段和措施。目前在各国监管外资银行准入过程中主要存在叁种监管手段,第一是通过设定诸如注册资金、申请人资格、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以及是否受到母国有效监管等准入条件来限制外资银行入驻;第二是通过区分外资银行的不同入驻形式限制外资银行入驻东道国;第叁则是通过限制外资银行经营的地域范围和业务范围来对外资银行进行限制。第四部分深入地分析了中国在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方面的立法现状,在此基础上与世界各国的规定作出了对比,指出了中国在某些方面的不足并提出了完善和健全我国外资银行准入监管法律制度的应对措施。(本文来源于《辽宁大学》期刊2015-05-01)

罗洁[5](2015)在《外资银行经营风险监管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外资银行对我国银行业的发展带来的影响越来越重要。一方面是带动我国国内银行业发展,促进我国金融业的国际化,进一步提高我国国内银行业的竞争力。但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由于我国的金融管理体制还比较稚嫩,各种管理手段也不完备,在外资银行大举进入我国国内金融市场后如果其经营风险没有得到有力的监管,将会影响我国的金融市场稳定,对我国的金融体系也会带来冲击。本文的目的是让我国金融监管机构提高对外资银行经营风险监管的警惕性,对完善我国外资银行经营风险监管的法律机制及法律措施提出自己的思考和建议。(本文来源于《法治论坛》期刊2015年01期)

苏子微[6](2014)在《浅谈外资银行法律监管的制度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爆发更加彰显了金融监管的重要性,而对外资银行的监管则成为其中的重中之重。本文试图通过对当前我国外资银行监管领域的主要法律制度的研究,探究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完善外资银行的监管提出一些建议。(本文来源于《现代妇女(下旬)》期刊2014年05期)

程双丽[7](2014)在《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毋庸置疑,金融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俨然已成为当今世界发展的主要趋势。越来越多外资银行加快其向全球扩张的步伐,外资银行的涌进对东道国银行业无疑有诸多裨益,如弥补国内资金不足,带来健全的管理机制和先进的服务理念等。但是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外资银行在为东道国带来各种好处的同时,也会带来一些消极的影响,如跨国风险传递的加快等。此时加强对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的监管就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任何事情只有做到防范于未然才可能将风险拒之门外。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已有些年头,特别是加入WTO以来,我国一直履行逐步开放金融服务市场的承诺,外资银行更是如雨后春笋般涌入中国。外资银行的进入对中国的银行业发展无疑是机遇伴随着挑战的。一方面能够实现我国大力吸引外资,参与国际金融的目的;但是从另一方面讲,开放国内银行增强了国际金融风险跨国传递的机会,一国银行业的经营不善和动荡将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上海自贸区的成立对于在中国的外资银行而言,是一个新的历史性发展机遇,有利于外资银行在中国业务的进一步开拓,在未来外资银行的进入限制条件将会逐步放宽,但放宽不等于放任,为保持我国金融业持续、健康、稳定、安全的发展,我国金融监管当局必须对外资银行进行审慎而有效的监管。本文在分析研究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对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的法律体制的基础上,总结出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存在的缺陷与漏洞,探讨如何在新形势下对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体系进行完善。(本文来源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期刊2014-04-30)

周臣龙[8](2013)在《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和金融自由化的快速发展,银行作为金融业的基础,其作用日益突出,尤其是外资银行高效的资本运作和优质金融服务为国际金融市场的繁荣做出了巨大贡献,与此同时,外资银行的引入也会对东道国金融市场带来一定的风险。外资银行作为国际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全球扩张的态势日益明显,对东道国经济的影响也逐渐增大。外资银行的市场准入是东道国要面临的首要问题,对应的监管制度不仅对于保证东道国的金融安全和银行业的健康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更是逐渐成为各国在金融开放过程中的焦点。任何国家在金融监管方面始终强调的都是稳健经营,以确保做到吸收外国优秀资本、繁荣国内金融市场的同时,不会影响本土银行业的安全和发展。本文对外资银行的国际规则进行了研究分析,WTO体系下的各种服务协议为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机制,巴塞尔委员会制定的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方面的解决方案值得各国借鉴。自2001加入WTO后我国开始了对银行业的正式开放,与之前零星的外资金融机构法律法规相比,同年12月国务院出台新《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为履行入世承诺,对外资银行准入制度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和一定程度的完善。5年缓冲期过后,我国颁布了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这表明我国银行业进入了全面开放的时期。在外资银行的准入条件、准入形式、准入范围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制,该法律文件虽然取得了许多外资银行准入监管立法方面的成绩,但也存在了一定的局限性和不足。本文除引言、结语外,正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外资银行的含义”、“外资银行的市场准入监管”、“监管的必要性”及“东道国对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的立法原则”。外资银行进入东道国后势必会对其本土的银行业造成冲击,并且对其金融市场的安全与稳定产生影响,因此,东道国对外资银行的市场准入进行有效监管就显得极为重要。这一部分的侧重点就是结合各国的实践介绍国际上通行的四种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的立法原则,即:保护主义原则、对等互惠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上述基本理论的探讨是本文进行后续深入分析的基础性前提。第二部分是本文的第一个重点,笔者运用比较分析法对当今世界各国在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方面的具体制度进行了详细的比较分析。通过外资银行的准入条件、形式、业务范围叁方面的具体规制,东道国可以达到择优引入、降低风险、削弱对本土银行冲击的目的。通过系统的比较分析,为下文提出我国相关立法的不足和完善建议提供了素材和理论支撑。第叁部分介绍的是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方面的国际规则。外资银行在国际间贸易往来中的重要作用使得仅靠一国监管部门的工作已经难以满足现实需求,国际合作机制可以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这一部分通过介绍WTO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和巴塞尔委员会制定的外资银行市场准入及监管方面的法律文件,为更好的理解我国当前此领域的法制建设提供了宽阔的视野。第四部分介绍了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立法的发展历程,并就2006国务院颁布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与2001年的《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进行了详细的对比分析,从而得出了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的特征。第五部分是全文的重点,即“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的不足和完善建议”。包括立法例题上的不足,准入条件中对申请人的限制过于简单,对母国监管要求的不够详细,并购准入形式的局限,业务范围不合理,监管目标不明确,等等,进而提出完善建议。本文通过对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基本理论的介绍,各国具体法律制度的对比研究,国际机构提供的规制建议和我国此领域的立法现状的分析,全面理解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的法学理论,并对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立法的不足提出改善建议。(本文来源于《河南大学》期刊2013-05-01)

李朝晖[9](2012)在《外资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大量的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在利润份额方面,国内银行遭受到了一定的冲击,这就要求国内银行在服务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方面需要进一步提升和加强。外资银行在我国的银行业已经占有重要的地位。在承担了WTO义务的前提下,如何对外资银行加强监管,维护好我国的金融业以及金融秩序保持稳定,成为了一个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所以在此背景下研究如何对我国外资银行的监管法律制度完善有着极为重大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因此本文对外资银行监管的法律制度进行了研究。文章除前言之外,分为四章展开论述。在前言部分,主要说明了课题来源、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和创新点等内容。第一章是对外资银行监管的概述,内容包括外资银行监管的涵义、监管外资银行的现实必要性、外资银行的监管原则等。第二章对国外外资银行之监管制度进行了论述和比较,主要内容有美国对外资银行监管的法律规定、英国对外资银行的法律监管规则、日本对外资银行监管的制度建设。第叁章论述了我国对外资银行监管存在的问题,内容包括我国监管机制自身的缺陷和我国在外资银行监管的立法方面存在的弊端。其中,我国监管机制自身的缺陷包括未明确承认母国监管为主的综合监管原则;外资银行监管机构设置存在不足;监管重点模糊,风险监管力度不强;外资银行缺少自我管理机制。我国在外资银行监管的立法方面存在的弊端包括外资银行立法的价值取向不合理;现有的外资银行监管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立法内容与监管操作不协调。第四章是完善我国外资银行监管法律制度对策与建议,内容包括我国外资银行监管立法的完善、完善我国外资银行监管体系的具体措施、具体的监管原则及内容完善、对外资银行监管国际合作的完善等。(本文来源于《西南财经大学》期刊2012-10-01)

张倩,赵蕾蕾[10](2012)在《论我国外资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外资银行在促进我国金融发展的同时,也给我国金融市场带来了巨大风险。本文从分析外资银行的涵义和特殊性入手,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国际通行规则,总结我国外资银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就如何完善对外资银行的监管提出了建议。(本文来源于《特区经济》期刊2012年02期)

外资银行监管法律制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将出现新的飞跃。外资银行的大量进入将给我国金融市场带来一定的风险,因此作为第一道屏障的外资银行市场准入制度就显得格外重要。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外资银行监管法律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詹勇强.《巴塞尔协议Ⅲ》框架下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重庆大学.2017

[2].孙晨.“一带一路”战略下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研究[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

[3].韦志阳.我国外资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南昌大学.2015

[4].王玉秀.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的法律制度研究[D].辽宁大学.2015

[5].罗洁.外资银行经营风险监管法律制度研究[J].法治论坛.2015

[6].苏子微.浅谈外资银行法律监管的制度完善[J].现代妇女(下旬).2014

[7].程双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4

[8].周臣龙.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河南大学.2013

[9].李朝晖.外资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2

[10].张倩,赵蕾蕾.论我国外资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J].特区经济.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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