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船舶舱室透气管走管方法。船舶舱室透气管走管方法包括以下步骤:S1:在水密区间的中间区域确定安全区;S2:将舱室透气管的竖向管段沿着水密区间的中间区域上下延伸布置,所述竖向管段位于安全区的宽度范围内;S3:将舱室透气管的横向管段引至甲板作业区的外侧,所述横向管段位于主甲板和破损水线之间;S4:将舱室透气管的出甲板段引至主甲板外侧。通过采用本发明船舶舱室透气管走管方法,避免了舱室外壁破损时连带相邻舱室的透气管破裂的风险,进而避免了由于透气管破裂造成的舱室进水问题,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提高了船舶的安全性能。
主设计要求
1.一种船舶舱室透气管走管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S1:在水密区间的中间区域确定安全区;S2:将舱室透气管(9)的竖向管段(6)沿着水密区间的中间区域上下延伸布置,所述竖向管段(6)位于安全区的宽度范围内;S3:将舱室透气管(9)的横向管段(7)引至甲板作业区(1)的外侧,所述横向管段(7)位于主甲板(4)和破损水线(3)之间;S4:将舱室透气管(9)的出甲板段(8)引至主甲板(4)外侧。
设计方案
1.一种船舶舱室透气管走管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S1:在水密区间的中间区域确定安全区;
S2:将舱室透气管(9)的竖向管段(6)沿着水密区间的中间区域上下延伸布置,所述竖向管段(6)位于安全区的宽度范围内;
S3:将舱室透气管(9)的横向管段(7)引至甲板作业区(1)的外侧,所述横向管段(7)位于主甲板(4)和破损水线(3)之间;
S4:将舱室透气管(9)的出甲板段(8)引至主甲板(4)外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舱室透气管走管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S1中,所述安全区为介于主甲板(4)和破损水线(3)之间的三角形安全区(2),所述三角形安全区(2)具有位于主甲板(4)上的底边,所述底边的长度L=L1+L2,L1=H\/tan kα,L2=H\/tan kβ,式中L1为三角形安全区(2)左顶点与底边高的垂足之间的距离;L2为三角形安全区(2)右顶点与底边高的垂足之间的距离;H为主甲板(4)与破损水线(3)的距离;k为安全系数;α为水密区间左侧倾覆角度,β为水密区间右侧倾覆角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船舶舱室透气管走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系数k的范围介于1~4。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船舶舱室透气管走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角形安全区(2)具有朝向破碎水线的下顶角,所述下顶角的范围介于100°~130°。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船舶舱室透气管走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竖向管段(6)和横向管段(7)的连接处位于三角形安全区(2)内。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舱室透气管走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竖向管段(6)与横向管段(7)的夹角不小于90°,所述横向管段(7)与出甲板段(8)的夹角不小于90°。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舱室透气管走管方法,其特征在于,出甲板段(8)伸出主甲板(4)的高度不小于最大船宽处的破损水线(3)与主甲板(4)距离的1\/2。
设计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船舶舱室透气管走管方法。
背景技术
船舶运输是主要的水运交通工具,随着人类交往的日益全球化,航运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了满足货物装载和主甲板施工的作业要求,船舶往往需要大面积的甲板作业区域,并且在甲板作业区域内需要保证甲板的平整度,所以目前的船东对甲板的要求普遍较高。但是现有船舶的下方通常设置有压载水舱、淡水舱、油舱或空舱等各种舱室,为了避免由于热胀冷缩现象而发生舱室结构变形的问题,这些舱室的内部均铺设有舱室透气管,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这些舱室透气管需要延伸至主甲板760mm以上的高度,这就出现了船东要求和规范要求的冲突。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现有的一些船舶建造厂家大都采用将舱室透气管9沿着舱室外舱壁的方式进行布置,如图1所示,这种布置方式一方面会使得舱室透气管9贯穿两个舱室之间的水密舱壁5,增加舱室透气管9的铺设难度;另一方面当舱室透气管9破损时还存在连带破舱的风险,使得河水或海水从舱室透气管9破损处流入相应的舱室,给船舶的运行造成安全隐患。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船舶舱室透气管走管方法,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舱室透气管的布置方式存在连带破仓风险的技术问题。
本发明的船舶舱室透气管走管方法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
船舶舱室透气管走管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在水密区间的中间区域确定安全区;
S2:将舱室透气管的竖向管段沿着水密区间的中间区域上下延伸布置,所述竖向管段位于安全区的宽度范围内;
S3:将舱室透气管的横向管段引至甲板作业区的外侧,所述横向管段位于主甲板和破损水线之间;
S4:将舱室透气管的出甲板段引至主甲板外侧。
有益效果:通过采用本发明船舶舱室透气管走管方法,使得舱室透气管远离舱室外壁,这样避免了舱室外壁破损时连带相邻舱室的透气管破裂的风险,进而避免了由于透气管破裂造成的舱室进水问题,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提高了船舶的安全性能。此外,本发明的舱室透气管不需要贯穿相邻两个舱室之间的水密舱壁,避免了需要在水密舱壁上打孔的问题,降低了舱室透气管的走管成本,还降低了舱室透气管的走管难度。本发明舱室透气管的横向管段位于主甲板和破损线之间,这样降低了横向管段的破管风险,使得舱室透气管整体上更加安全。
进一步地,在步骤S1中,所述安全区为介于主甲板和破损水线之间的三角形安全区,所述三角形安全区具有位于主甲板上的底边,所述底边的长度L=L1+L2,L1=H\/tankα,L2=H\/tankβ,式中L1为三角形安全区左顶点与底边高的垂足之间的距离;L2为三角形安全区右顶点与底边高的垂足之间的距离;H为主甲板与破损水线的距离;k为安全系数;α为水密区间左侧倾覆角度,β为水密区间右侧倾覆角度。其有益效果是:实现了对安全区求取的量化计算,使得安全区的计算更加精确并便于计算。
进一步地,所述安全系数k的范围介于1~4。其有益效果是:充分考虑船舶倾覆的情况,进一步提高了船舶运行的安全性。
进一步地,所述三角形安全区具有朝向破碎水线的下顶角,所述下顶角的范围介于100°~130°。
进一步地,所述竖向管段和横向管段的连接处位于三角形安全区内。其有益效果是:避免了连接处超出三角形安全区的问题,进一步确保了舱室透气管布置的安全性。
进一步地,所述竖向管段与横向管段的夹角不小于90°,所述横向管段与出甲板段的夹角不小于90°。其有益效果是:避免了舱室透气管存在存水弯而导致积水的问题,
进一步地,出甲板段伸出主甲板的高度不小于最大船宽处的破损水线与主甲板距离的1\/2。其有益效果是:使得舱室透气管的出甲板段能够伸出主甲板较高的距离,使得舱室透气管在船舶达到最大倾覆角度时依然能够避免舱室透气管进水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是现有技术中舱室透气管布置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的船舶舱室透气管走管方法的实施例1的整体走管方式示意图;
图3是图2中A处的局部放大图。
附图标记说明如下:
1-甲板作业区,2-三角形安全区,3-破损水线,4-主甲板,5-水密舱壁,6-竖向管段,7-横向管段,8-出甲板段,9-舱室透气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为更好的说明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发明,但不用来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本发明船舶舱室透气管走管方法的实施例1:
如图2和图3所示,船舶舱室透气管走管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在水密区间的中间区域确定安全区;
具体而言,本实施例中安全区为设置在主甲板4和破损水线3之间的三角形安全区2,三角形安全区2具有位于主甲板4上的底边,三角形安全区2还具有位于破损水线3上的下顶点。本实施例中底边的长度L=L1+L2,L1=H\/tankα,L2=H\/tankβ,式中L1为三角形安全区2左顶点与底边高的垂足之间的距离;L2为三角形安全区2右顶点与底边高的垂足之间的距离;H为主甲板4与破损水线3的距离;k为安全系数;α为水密区间左侧倾覆角度,β为水密区间右侧倾覆角度,具体情况如图3所示。
本实施例中水密区间左侧倾覆角度α等于水密区间右侧倾覆角度β,并且取安全系数k为固定值,这样本实施例中的三角形安全区2即为等腰三角形安全区2,三角形安全区2左顶点与底边高的垂足之间的距离L1与三角形安全区2右顶点与底边高的垂足之间的距离L2也相等。本实施例中三角形安全区2关于水密区间的中心线对称。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安全系数k介于1~4之间,具体的,本实施例中k取4\/3。本实施例中水密区间可以视为某一区段的船体,而船舶可以视为由多个水密区间从船头至船尾依次拼接而成,本实施例中水密区间包括两个并行的压载舱室,两个压载舱室的中间通过水密舱壁5分隔开。本实施例中左侧倾覆角度和右侧倾覆角度均为船舶设计方提供的确定角度,并且通常情况下左侧倾覆角度和右侧倾覆角度是相等的,具体的,本实施例中左侧倾覆角度和右侧倾覆角度均为22.5°。本实施例中破损水线3的位置也是由设计方根据船舶规格确定下来的,现有技术中破损水线3的计算具有一套完整、全面的计算方法,由于本实施例中不牵涉到破损水线3的计算过程中,所以本申请不再详述破损水线3的计算过程,而仅仅将破损水线3的位置作为已知量进行描述,即本实施例中H量为已知量。
这样将对应的数值带入对应的计算公式中即可算出设计图
相关信息详情
申请码:申请号:CN201910564460.X
申请日:2019-06-26
公开号:CN110254681A
公开日:2019-09-20
国家:CN
国家/省市:81(广州)
授权编号:授权时间:主分类号:B63J 2/02
专利分类号:B63J2/02
范畴分类:32D;35C;
申请人: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
第一申请人: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510700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
发明人:彭秀清;黄秋云;蒋勇刚;尹宝福
第一发明人:彭秀清
当前权利人: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
代理人:颜希文;郝传鑫
代理机构:44202
代理机构编号: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优先权:关键词:当前状态:审核中
类型名称:外观设计
标签:船舶类型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