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从“哲学是最高意义上的人学”这一立场出发,在哲学的全部问题中,没有哪个问题像价值问题那么重要,也没有哪个问题的研究像价值问题那样如此紧密地与方法论关联在一起。以中西价值哲学的兴起为线索,我们至少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反思当代中国价值哲学研究与方法论的这种紧密关联。其一,价值哲学当初在西方兴起明显基于对西方传统哲学方法论的批判。其二,中国当代价值哲学研究尽管成绩斐然,但它在兴起之初就疏于方法论批判,以至于陷入诸多困境。其三,未来价值哲学的深度发展有待借助审美的主客不分进行方法论重构。
[关键词]当代中国;价值哲学;方法论;主客二分
黑格尔曾经说过:“方法并不是外在的形式,而是内容的灵魂和概念。”[1]427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方法先于所有研究对象本身,决定着研究对象的命运。然而,关于当代中国价值哲学的方法论研究,至今依然是一个薄弱环节。本文力图以方法论为视域,以中西价值哲学的兴起为线索和视点,回顾和反思当代中国价值哲学的发展历程,希望能够从方法论的角度将当代中国价值哲学的研究引向深入。
一、西方:价值问题的提出缘于方法论的自觉
自古以来,哲学在西方就与科学保持着一种深刻联系。雅斯贝尔斯认为:“哲学从一开始就把自己看作科学,的确,它与科学同样杰出优越。它的目标是要得到最高的、最确定的知识——这个目标使它的献身者永远生气勃勃。”[2]102最早的希腊哲学家如米利都学派的泰勒斯、阿那克西曼德、阿拉克西米尼和爱非斯学派的赫拉克利特同时也是自然科学家。以至于黑格尔说,在那个时候,“自然学”乃是哲学的“别称”。苏格拉底将逻辑推理和理性能力推举为一切能力中最高等级的活动和最堪赞叹的天赋[3]64~65。亚里士多德把求知看成人的天性,鼓励人追求最高贵、最纯粹的知识。胡塞尔指出:“哲学在古希腊罗马起源时就想成为‘科学’,即想成为关于存有世界的普遍知识;它不想成为含糊的、相对的日常见识——意见,而想成为理性的知识。”[4]77中世纪哲学固然强调信仰,但并不否定理性、思维的方法论作用。中世纪哲学从教会所解释的《圣经》出发,做出了大量的形式逻辑的演绎,它在运用理性、思维为宗教服务的同时,也起到了为理性、思维辩护的效果。丹皮尔说:“人们有时以为中世纪的哲学和神学不是充分运用理性的,其实不然。它们的结果是运用逻辑方法从它们认为是权威的和肯定的前提中演绎出来的。”[5]12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古代西方,当哲学将本体假定为客观的研究对象的时候,它和科学及其方法总体上是达成了和谐的,因此,对于科学方法论做出哲学反思的必要性并没有作为一个突出问题被提出、被发现。
近代是自然科学蓬勃发展的时代,科学成为一切学术的典范与范式,也推动哲学离开本体论,走向认识论。沃尔夫说:“认识论是17 世纪初以来哲学论著的核心与灵魂。所有最重要的哲学家——笛卡尔、莱布尼茨、洛克、贝克莱、休谟和康德——都把认识论置于他们著作的中心地位。如果我们不能理解究竟是什么东西使得他们如此严肃地对待这些在我们今天看来似乎有些奇怪的问题,那么我们就不能真正理解过去四百年里所做的一切哲学研究。”[6]64近代哲学作为认识论哲学力图在所有知识领域贯彻科学的精神和方法,其首要任务就是依靠以观察、实验为基础的物理学方法和以计算、推理为基础的数学方法来揭示人类认识的来源以及发展规律,进而揭示自然的奥秘。然而,无论是以观察、实验为基础的物理学方法还是以计算、推理为基础的数学方法,坚守的都是主客二分的科学立场,必然严重忽略人的现实生活及其意义、忽略时代所面临的那些激动人心的价值问题、“应该”问题,并导致人与自然、与社会、与自身多重关系的全面紧张。对于这种紧张关系,马克思表现出极大地关切,并做出了深刻的分析:“在我们这个时代,每一种事物好像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我们看到,机器具有减少人类劳动和使劳动更有成效的神奇力量,然而却引起了饥饿和过度的疲劳。财富的新源泉,由于某种奇怪的、不可思议的魔力而变成贫困的源泉。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随着人类愈益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愈益成为别人的奴隶或自身的卑劣行为的奴隶。甚至科学的纯洁光辉仿佛也只能在愚昧无知的黑暗背景上闪耀。我们的一切发明和进步,似乎结果是使物质力量成为有智慧的生命,而人的生命则化为愚钝的物质力量。现代工业和科学为一方与现代贫困和衰颓为另一方的这种对抗,我们时代的生产力与社会关系之间的这种对抗,是显而易见的、不可避免的和毋庸争辩的事实。”[7]580当现实生活将科学导致的这种对抗触目惊心地暴露出来时,哲学再也无法维持与科学在古代世界所保有的那种和谐了。哲学家们不禁变得疑惑起来。作为一种方法,科学理性对于哲学来说真的是一劳永逸的吗?知识的清晰和求知的幸福真的是人类生活的最高形式、美好生活的最高理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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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家们的疑惑与其说是针对科学的,不如说是针对哲学的。或者说,哲学家们的疑惑既是针对科学的,也是针对哲学的。长期以来,西方哲学的发展对于科学方法一直保持着一种高度依赖。既然科学的方法已经暴露出严重的危机,那么,哲学的危机也将难以幸免。并且哲学的危机应该追溯到它早先就与科学方法建立起来的这种高度依赖关系。在近代,休谟和康德率先意识到了哲学的这场危机之严重,并在方法论上做出了积极回应。方法论与认识论一样是近代哲学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杨祖陶先生指出:“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近代哲学就是从极力寻求和制定一种新的认识方法或思维方法而开始的。”[8]近代的休谟和康德特别希望能够为哲学的发展寻求和制定一种新的方法。尽管休谟作为一名经验论哲学家也相信经验方法的巨大功效,但休谟又清楚地意识到行为的善恶超出了理性的支配力,受愉快或不快的情感的支配,不能得到科学证实。休谟在《人性论》中指出:“道德并不是理性的一个对象”,“道德并不成立于作为科学的对象的任何关系,而且在经过仔细观察以后还将同样确实地证明,道德也不在于知性所能发现的任何事实”[9]508。如果说科学的连结词是“是”或“不是”,那么道德的连结词就是“应该”或“不应该”。科学与道德之间存在着的巨大“鸿沟”,导致科学解答不了道德关涉的“应该”或“不应该”的问题,导致在“是”与“应该”之间不能做任意的跳跃[9]509。休谟算是西方道德哲学史上首次提出事实与价值分离的哲学家。接下来,康德哲学继续划出了事实和价值的边界。康德提出,事实指涉“现象界”,对应的是理论理性的认识领域;价值指涉“本体界”,对应的是实践理性的道德领域。在道德领域,无法形成任何明确积极的理论知识。康德在事实与价值之间划出的边界限制了知识,从而为道德留下了地盘。
如果说西方价值哲学的兴起始终伴随着对于传统认识论的清算,致力于在自然科学与价值哲学之间划出学科边界,那么,当代中国价值哲学则始终没有摆脱与传统认识论之间的“瓜葛”,甚至还特别习惯于或热衷于在主客体关系范畴下去论证价值的客观性以及认识意义。无论是李连科先生的《世界的意义——价值论》,还是马润清先生、陈仲华先生的《人的价值初探》,无论是杜齐才先生的《价值与价值观念》,还是王玉樑先生的《价值哲学》,都是将价值问题置入认识论的框架之中来研究,得出的结论不外乎就是价值是标志主体与客体之间肯定性关系的哲学范畴。李德顺先生表述得特别明确:“价值问题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势必进入认识论的领域(尽管它不仅仅是认识领域的问题)。而且,只有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地上展开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才能充分揭示其丰富内容和普遍性质。”[13]32
海德格尔饶有兴趣地描述西方价值哲学的诞生指出:“在19 世纪,关于价值的谈论是很常见的,对于价值的思考也是司空见惯的……人们大谈特谈生命价值、文化价值、永恒价值、价值等级、精神价值(譬如,人们以为在古典文化中发现了这种精神价值)。在哲学的学术研究中,在新康德主义的改造中,人们获得了价值哲学。人们构造出种种价值系统,并且在伦理学中探究价值的层次。甚至在基督教神学中,人们也把上帝,即作为最高的善的最高存在者,规定为至高的价值。”[12]780
二、中国:价值哲学的兴起与方法论误区
脑卒中也叫做脑血管意外,也就是脑血管病变和突发病变引发的全脑功能障碍或者局限性障碍,持续时间如果超过二十四小时会导致死亡,包括脑出血和脑梗死,有着较高的病死率和致残率,严重影响中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健康。实施康复治疗可以显著改善肢体运动功能障碍问题,有效提升生活自理能力,有利于患者重获社会和生活能力。
应该说,应运而生的当代价值哲学给当年正处于困惑中的中国哲学注入了不少动力,也极大地促进了当代中国哲学的进步与繁荣。但遗憾的是,应运而生的当代中国价值哲学由于切入价值问题的方式是一种传统的认识论立场,结果导致价值哲学最核心的问题几乎全部被“认识论化”。这种“认识论化”既体现在将价值问题与主体性问题“嫁接”在一起。研究者认为,事物的价值随着主体的变化而变化,因而价值哲学的研究要体现出鲜明的主体性。如李德顺先生就指出:“在价值问题和主体性问题之间有着高度的内在一致性。这种一致性简单说来就是:在理论上,价值问题是主体性问题的一个最典型的形式,而主体性问题则是价值论研究中的一个关键问题。”[13]3孙伟平先生也指出:“价值作为‘世界对于人的意义’、‘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是以‘人的内在尺度’或‘主体的尺度’为根据的,表现出鲜明的主体性”[14]194;“价值作为一种特定的主客体关系,其特别之处就在于它是以主体(人)尺度为尺度、依主体(人)不同而不同、变化而变化的,具有鲜明的主体性”[14]197。这种“认识论化”也体现在将价值问题与真理问题“等量齐观”。如刘奔、李连科先生于1982 年在《光明日报》上发表《略论真理观和价值观的统一》、李德顺先生于1985 年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真理与价值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原则》、袁贵仁先生于1985年在《哲学研究》上发表《论价值真理概念的科学性》等,都从认识论角度出发,将价值问题的思考紧紧地与真理问题捆绑在一起。徐贵权先生的观点具有代表性。他说:“价值真理是人们对客体与主体合理性需要——社会主体的需要以及与这一需要相吻合的个体主体、群体主体的需要满足之间真实的价值关系的正确认识。”[15]18这种“认识论化”还体现在乐此不疲地给价值下科学式的定义。当代中国价值哲学研究者几乎都提出过关于价值的定义,差别只是在于有研究者倾向于从主体的角度定义价值;有研究者倾向于从客体的角度定义价值;有研究者倾向于既重视主体的作用,重视价值的主体性,又重视客体的作用,重视价值的客体性,因此坚持要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全面的彻底的关系思维中定义价值。但无论如何,研究者们普遍相信,价值可以定义、应该定义,并且相信,对于价值的定义本身就是对于价值最高层次的认识。
严格说来,中国价值哲学的兴起比西方晚了一百多年。中国价值哲学的兴起与真理标准大讨论密不可分。1978 年5 月11 日胡福明在《光明日报》上发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提出“实践不仅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而且是唯一标准”。真理标准一旦确定,接下来的问题便突显出来。人的主体性与实践本身的价值合理性如何确认?也就是说,实践本身如何才是有价值的?评价的标准又是什么?人的价值如何解释?如果实践的评价标准在价值上产生分歧甚至出现错误,对于真理的理解必然随之会产生分歧甚至出现问题。为了回应并且回答这些问题,当代中国价值哲学应运而生。
当代中国价值哲学之所以难以摆脱科学方法的“纠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当代中国哲学一直以来深陷科学方法的“泥潭”。近70 年来,当代中国哲学一般都把哲学界定为关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概括与总结,界定为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本质和最普遍的规律的科学。如赵家祥先生认为:“它(指哲学——引者注)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的科学。”[22]3黄楠森先生在《关于哲学的十个问题》中明确指出:“哲学是一门科学,哲学是离不开科学的”、“事实上,哲学一半是文科,一半是理科”、“我们将哲学研究所置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而不是置于中国科学院,我看这种做法也并不合理。由于对哲学的认识不完整、不准确,哲学界就出现了一种流传很广的观点,认为哲学不是科学”[23]。等等,不一而足。产生这样的结果,大概是因为在那个科学万能的年代,当代中国哲学普遍相信科学是唯一可靠的,只有科学的才是可信的。这样的“相信”已经成为当代中国哲学的思维习惯甚至集体无意识。如果某某东西不科学,言外之意便意指这个东西是不合理的、虚假的甚至迷信的。于是,面对“什么是哲学”这个问题,首先要做的就是把它纳入科学的名下并给予科学的定位、贴上科学的标签。
孙伟平先生敏锐地发现了当代中国价值哲学的泛认识论化现象。他指出:“20 世纪80 年代我国一般价值论兴起之时,哲学总体上处于‘拟科学’的认知论转向的氛围之中,认知模式是哲学中的主流解释框架,新兴的价值论‘无处栖身’,往往被视为认知论的一部分,如在教科书体系中,价值论往往被安排为认识论部分的一节,因而大多数价值论研究也习惯于借鉴、套用认知论方法而展开。”[14]7~8他还指出:“如果我们摒除成见、平心静气地咀嚼过去的价值论研究史,一个突出的印象是:‘拟科学’的认知论研究方法是占主导地位的研究方法……常常都在以(自然)科学为目标和范式,依照‘科学认知论’的思路、标准、方法研究和处理价值问题。”[14]21对于当代中国价值哲学研究的泛认识论化,王玉樑先生也有总结:“在中国,价值论作为认识论研究的深入拓展,为了回答认识主体性问题,回答认识的动力:认识选择的机制而去研究价值的。一开始,不少人把价值范畴作为认识论范畴,在认识论范畴内进行研究,着重研究价值与认识、价值与真理的关系问题。”[16]3
在西方,尽管价值观念史与人类思想史一样久远,但直到19 世纪末20 世纪初,德国哲学家洛采、文德尔班、李凯尔特等人才自觉地将价值问题置于哲学的中心地位,明确提出哲学本质上就是关于一般价值的学说,并且认为哲学只有作为价值的学说才能存在。洛采在1864 年出版的标志西方价值哲学诞生的《微观世界:论自然史与人类史,试论一种人类学》一书中把可提供观察和研究的领域分为经验事实、普遍规律、各种价值,并认为价值是一切的目的,属于哲学的中心。从此,西方哲学开始疏离认识论,价值成为哲学的最高范畴和崭新起点,价值概念所统摄的问题作为一个统一的问题域成为哲学的核心主题。文德尔班把世界分为“事实世界”与“价值世界”,前者是表象世界或经验世界,后者是意志世界。文德尔班认为:“哲学有自己的领域,有自己关于永恒的、本身有效的那些价值问题,那些价值是一切文化职能和一切特殊生活价值的组织原则。”[10]927文德尔班特别警惕近代自然科学方法的无限扩张,主动在研究价值问题的哲学与研究普遍规律的自然科学之间设置某种距离。对于在表象世界中依据因果性、必然性等先验的范畴互相联系、彼此依属着的表象的研究不涉及个人的意志、爱好和情感,形成事实命题或知识命题,关于它们的科学就是自然科学。价值世界涉及的不是知识问题,而是主体的意志和感情问题、评价和态度问题,关于它们的研究不具有逻辑意义或知识意义,只具有价值意义和实践意义。李凯尔特高度重视价值与事实的区分,认为:“价值不是现实,既不是物理的现实,也不是心理的现实。价值的实质在于它的意义性,而不在于它的实际的事实性。”[11]78李凯尔特还将价值问题归于文化科学,并对于自然科学与文化科学做出区分。他认为:“一切科学的概念形成或科学的阐述的实质首先在于,人们力求形成普遍的概念,各种个别的事物都可以作为‘事例’从属于这种概念之下。事物和现象的本质就在于它们与同一概念中所包摄的对象具有相同之处,而一切纯粹个别的东西都是‘非本质的’,而达不到科学的地位。”[11]37科学恰是由于它具有概念性而与直观性相对,具有普遍性而与特殊性相对立。特殊性是任何自然科学概念形成的界限,关于特殊的东西的科学是没有的,科学概念的最后因素在一切情况下都是普遍的,科学始终把那仅仅为一个单一对象所固有的东西看作是非本质的。所以,自然科学必然放弃与特殊性密切相关的价值和文化,仅仅“把与任何价值联系无关的存在和现象看作自己的对象”[11]87。自然领域只有一般的东西,文化领域才有个别的东西。这也就是说,在自然科学那里,重要的问题是如何使个体性纳入普遍性,在文化科学这里,问题的关键则侧重于如何使普遍性适合个体性。价值是区分文化与自然的标准:一切自然的东西都不具有价值,可不从价值的观点加以考察;而一切文化产物都必须具有价值,必须从价值的观点加以考察。很显然,文德尔班、李凯尔特等是通过方法论的重构把价值问题引进哲学之中的,也就是说,在近代,在西方价值问题凸现的背后,蕴含着明显的方法论自觉。这意味着西方哲学在向前发展的艰难过程中逐步认识到面对事实的自然科学和面对价值的人文科学的区别。换句话说,这意味着人的世界不再被当作僵死的空间化的存在,而是被看作活泼的创造之流,因此不能用研究物的方式研究人的世界。近代西方价值哲学发现,在事实世界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价值世界,有必要在“事实”与“价值”之间做出清晰区分。可以说,在事实与价值之间做出清晰区分是西方价值哲学的出场方式。价值哲学的出现是西方哲学发展的逻辑选择,意味着知识论框架内以科学方法论说价值已不可能,意味着主客二分的方法论模式并不具有普适价值。
《乳花香乎臭臭臭》里,叙述了清朝有某官人搞权色交易,让自家妻子去上司家“掖被窝”,上司要上班,其妻将朝珠焐热,戴领导脖子上,被纪晓岚作诗嘲笑:“八百牟尼亲手挂,归来尤带乳花香。”《白喜》里头,作者叙述了披上人情衣服而大捞钱的某官,最后被人告发,其家之“白喜”变成了白白欢喜,上演了一个很有戏剧性的闹剧。
从学科的性质来看,价值哲学不是一门自然科学,甚至不是一门简单的理论科学。价值哲学面对的是人生的意义、意志、情感、愿望等,不能简单照搬照抄数学的和自然科学的主客二分研究方法。自洛采、文德尔班、李凯尔特之后,现代西方哲学顺着价值哲学当初开辟的道路展开了对科学的主客关系模式进一步反思。尼采反对知识万能论,认为科学是危险的,解决不了人生问题,并且对生命具有腐蚀性。哈贝马斯断言,“科学技术已经成为意识形态”,伴随国家干预主义的出现而成为了最主要的生产力之一,操控着大众的意识,具有极强的欺骗性。掩盖着社会最真实的社会秩序,压抑着人的本性,削弱了人们的想象力、创造力和主体性,使人成为工作奴隶、工作机器。最终所造成的结果就是“科学—技术的合理性和操纵一起被熔接成一种新型的社会控制形式”[21]133,个人因此失去了反抗社会的理由,从而成为顺从而驯服的单面人”[22]113。伽达默尔认为,近代以来的科学主义和实证主义导致了西方文化价值观的严重危机。
既然事实与价值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深刻的差异,因此就不能简单地借用科学方法去解决价值论的问题。这就是宾克莱所说的:“每当我们问‘我们应该做什么?’这类问题时,我们就已越过事实和科学理论的范围,而在寻求一个价值判断了。”[20]14价值与事实的区分是价值哲学的基点。价值之为价值,而与事实相区别,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价值本身不具有科学意义上的确定性、可定义性。同时,也正是因为价值不具有科学意义上的确定性、可定义性,人的意义世界才拥有了广阔的生存空间和成长舞台。当代中国价值哲学由于对认识论方法缺乏自觉反思,所以并没有能够将人的意义世界的研究推向一种高度。
三、价值哲学的未来发展和方法论反思
为什么当代中国价值哲学一兴起就会出现泛认识化理解?我们认为,很大程度是因为当代中国价值哲学的研究者对西方价值哲学的产生历史和出场方式缺乏深入研究和清醒反思。事实上,很多研究者还批评西方价值哲学产生和出场的时候过于夸大了“事实”与“价值”、“是”与“应该”之间的区别。如王玉樑先生认为,不承认价值也是事实、将价值仅仅归结为应该、认为从“是”推不出“应该”是偏颇的[16]82。孙伟平先生认为,即便“事实”不是“价值”,“是”不同于“应该”,但从“事实”或“是”可以推出“价值”或“应该”[18]。徐贵权先生也认为,价值也是一种事实,价值也是“是”,从“是”之中可以推出“应该”,价值是“是”和“应该”的统一[15]24。正因如此,被西方价值哲学家努力想要去厘清的价值哲学与自然科学之间、“是”与“应该”之间的学科边界,反而被当代中国价值哲学的开拓者们不自觉地模糊和混淆起来。由于价值哲学与科学认识论存在“深刻的学术差异”,这种不该发生的模糊与混淆势必会拖累当代中国价值哲学的健康发展,导致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导致价值哲学研究的“衰落”。赖金良先生说:“尽管一般价值论的构想在刚被提出来时颇有影响力和一些追随者,但是后来的衰落也是必然。”[19]当代中国价值哲学一开始很是繁荣,但很快就显出一种安静与无力,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杰出成果和思想突破,很大程度上归缘于研究者们对于价值哲学与科学认识论“深刻的学术差异”缺乏思想敏感,缺乏一种方法论的自觉。
在国内,孙伟平先生是对价值哲学方法论最为关注的学者之一。他一方面特别警惕科学方法论的泛化,指出“科学和科学方法不是万能的,也不应该是万能的。由于价值论自身的学科归属和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单纯借助或套用科学的方式和方法,并不能完全理解、解释和解决价值问题”[14]21,但另一方面他又表现出对科学方法论较高程度的认同和接纳,指出“至少,借鉴和应用‘拟科学’的认知论的方法,可以拓展价值论的研究视野,丰富价值论研究的方法选择。……价值论研究必须以全部科学的认知论的研究作为前提和基础。如同一般哲学一样,价值论的相关问题也涉及到许多具有真假的实证性、知识性内容,涉及到人的具体认知过程及对之的反思。……一般而论,价值论研究必须以科学研究为先决条件,必须包含一定的认知层面的内容,价值(应该)必须以事实(是)为基础。凡是违背科学、事实、规律的价值信仰、信念、理想、规范以及具体的评价和判断,都是狂妄、偏执、臆造和不可信的,科学、事实、规律对其具有终极的否决权”[14]34。
无论是将价值问题与主体性问题“嫁接”在一起,还是将价值问题与真理问题“等量齐观”,还是乐此不疲地给价值下定义,均表现出一个共同的特征,即在价值问题的理解上将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二分开来,认为价值关系的实质就是主客体之间的关系,而作为价值主体的人和作为价值客体的对象是构成价值关系不可分割的两极。离开了主体或客体,价值似乎就不可被讨论、被表达、被谈及。王玉樑先生认为:“从主客体关系来看,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效应,或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生存、发展的意义或效应。可见,价值是关系范畴,是主客体功能关系范畴,表征了客体对主体的功能关系。主客体的这种功能关系就是价值关系。”[16]4李德顺先生认为:“‘价值’这一哲学概念,其内容主要是表达人类生活中一种普遍的主客体关系,这就是:客体的存在、属性和变化同主体需要之间的关系。”[13]20张华夏先生的表述最为“经典”:“价值是主体(S)与客体(O)之间的关系,即V=V(S,O),是主体与对象的二元函数。”[17]
体验式教学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为了达到既定的教学目的,从教学需要出发,引入、创造或创设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具体情境或氛围,以引起学生的情感体验,帮助学生迅速而正确地理解教学内容,促进他们心理机能全面和谐发展的一种教学方法。体验式教学法使学生身临其境或如临其境,一则带给学生从形象的感知到抽象的理性的顿悟,二则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情绪,使学习活动成为自主自发的活动。同时,在教学实践中,体验式教学法在英语阅读课、写作课研究相对较多,而将其运用到语法课研究的则比较少。[1]
然而,哲学与科学之间毕竟具有深刻的差异。彭富春先生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并彻底地划出了哲学与科学的边界。他指出:“如果科学没有意识到哲学的真实意义而试图去包容哲学的话,那么它必然会患上科学狂妄症,就象哲学没有明白科学的真实意义去包容科学所患的哲学狂妄症一样。科学无法代替哲学,因为科学没有回答也不可能回答人的生命问题,尽管科学能解决物理、化学、数学等等问题。科学即科学,哲学即哲学,科学不是哲学,哲学也不是科学。”[24]4他还指出:“作为科学的科学的哲学本身就是一种虚幻的形而上学。它由于体系和方法的疯狂,导致了对世界漫无边际的吹牛式的描绘。这种哲学不过是海市蜃楼。正是因为它用非科学描述科学,所以,一旦遇到真正的科学,它这种科学的科学便面临死亡了。”[24]3彭富春先生对于哲学与科学之边界的划定应该说为价值哲学确立自己独特的方法论立场提供了机缘。
综上所述,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正处于极为关键的时刻,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国家的发展,更关系到我国社会居民日常生活中的各个方面。电力公司应该根据不同的问题作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采用不同的措施展开电力生产安全监督和管理。要进一步加大对电力生产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公司内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做到赏罚分明,提高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实用性和规范性。保障电力供应,也是我国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应该受到电力公司以及国家的重视,而电力系统安全生产过程监督管理机制是整个电力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只有足够的重视这一机制,我国的电力事业才能够得到长远的发展。
我们强调必须划定价值哲学与科学的边界,是想表明价值哲学相比于科学而言有更多、更高的任务。价值哲学并不否定科学知识,并不否定普遍规律,但价值哲学特别强调我们对于科学知识、普遍规律要保有一种超越心境,我们要经受得住科学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的诱惑。超越当然不是指抛弃,不是指科学方法彻底无效或是一无所用,超越指的是要站在价值的制高点将生活的意义凸显出来,并以一种有价值、有意义的人生态度、精神境界来面对日新月异的科学知识和普遍规律。所以,如果非要将价值哲学与科学放在一块来讲,可以肯定的是,价值哲学绝非通俗意义或一般意义上的科学。恰好相反,价值哲学的深度发展就是要超越通俗意义或一般意义上的科学关于世界的事实描述,构建并创造出“有意义”且能引导人类过上“好生活”的价值理念。为人类能够拥有全面自由发展的“好生活”提供价值理念,本就该是哲学的最高信念和自觉遵循。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未来社会的终极目标就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而这种全面、自由的发展本身也就是人生的最大价值、最大意义的实现。马克思哲学的出发点是现实的人,目的在于批判和变革现存世界,在很大程度上表达的是对人生价值的一种眷顾,彰显的是一种人文关怀。马克思无心于抽象的玄思,而是更倾心于将问题呈现于鲜活的人的现实场景,这就更容易对接人的存在状态和人的价值世界。在马克思看来,自由而美好的生存才称得上是有价值的生存,自由而美好的生活才称得上是有价值的生活,自由而美好的劳动才称得上是有价值的劳动,而共产主义作为对资本主义的超越将使这一切价值意义上的“美好”从可能变成现实。从马克思哲学本来就充满价值关切这个维度上看,马克思哲学可以理解为就是一种价值哲学[25]。
(1) 构造评价矩阵,有m个待评价对象,有n个参与评价的指标,则有评价矩阵:x=[xij]m×n(i=1,2, ……,m;j=1,2, ……,n),其中:xij为第i个评价对象对第j个指标的特征值。
张世英先生指出:“主客关系是以主客彼此外在为前提,主体受客体的限制乃是主客关系式的核心,因此,不自由便是主客关系式的必然特征。只有超越,才是真正的自由。”[26]125在这里,“超越”主客关系不是指“抛弃”主客关系,而是指要审视主客二分的科学认识论与对象性思维方式,悬置科学判断。价值哲学与科学认识论存在“深刻的学术差异”,当科学与价值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要学会超越。只有学会了超越,才可能拥有一种理解世界的价值立场,才能拥有打破主客二分的模式的思想勇气和行动力量。否则,就只能是习惯性地以一种科学的认识论态度去面对世界,并且还把这种科学的认识论态度默默地当成是理解世界的唯一方式,结果是价值哲学不断地远离世界的意义。价值哲学的未来发展,必须突破传统的科学的认识论态度,从方法论的角度去寻找新的出口。
著名哲学家冯友兰先生曾经以“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将人生的价值分出四个层次。他认为,自然境界在价值上的等级最低,因为在此种境界中的人依天资或习惯而行为。功利境界在价值上的等级也不高,因为在此种境界中的人依利益原则而行为。道德境界在价值上的等级较高,因为在此种境界中的人依道义而行为。天地境界在价值上的等级最高,因为在此种境界中的人依天理而行为。冯友兰先生的境界说或许还有争论的空间,但其背后凸显出来的价值分层思想对于价值哲学的未来发展却具有极大的启迪。尤其是,冯友兰先生将天地境界置于最高的价值位阶,表明冯友兰先生的价值思想蕴含了强烈的天人合一、万有相通观念。张世英先生也以“欲求的境界”、“求实的境界”、“道德的境界”、“审美的境界”将人生的价值分出四个层次。他认为,欲求的境界在价值上的等级最低,因为在此种境界中的人依欲望而行为。求实的境界在价值上的等级也不高,因为在此种境界中的人依求知而行为。道德的境界在价值上的等级较高,因为在此种境界中的人依道义而行为。审美的境界在价值上的等级最高,因为“‘审美的境界’属于‘高级的主客融合’的‘在世结构’,它包摄道德而又超越道德,高于道德。在‘审美境界’中,人不再只是出于道德义务的强制(尽管这是一种自愿的强制)而做某事,不再只是为了‘应该’而做某事,而是完全处于一种人与世界融合为一的自然而然的境界之中”[27]87~88。可以说,张世英先生的境界说将冯友兰先生境界说中似有非有的美学意涵从价值哲学的立场上彻底发挥了出来。在张世英先生看来,满足于欲求、知识谈不上真正的价值,达于审美境界才是人生的最高价值。这就表明,只有审美,才能为敞开关于价值的正当解读提供极好的入口。因为审美作为一种价值现象尤其拒绝科学认识论信奉的心物二分、主客对立的方法论立场。张世英先生指出:“审美意识,不属于主客关系,而是属于人与世界的融合,或者说天人合一……主客关系式就是叫人(主体)认识外在的对象(客体)‘是什么’。可是大家都知道,审美意识根本不管什么外在于人的对象,根本不是认识,因此,它也根本不问对方‘是什么’。实际上,审美意识是人与世界的交融。”[26]117在审美中,人与世界的意义被点亮,世界与人处在一种全新的本原关系之中,人生的价值借助于这种本原体验完整呈现。这种价值就是一种崭新的令人惊奇又带有审美愉悦的存在感。价值哲学作为人生哲学本就应该引导人积极建构更加美好的人生、更加美好的世界。从价值哲学的语境看,美就是人的存在意义和本性。而人的存在意义本身超出了主观和客观的二元对立,必然呈现出最高的审美价值。如果美是人的存在意义和本性的显现,那么审美意识所展现和揭示的恰好就是人生的最高价值和意义。因此,真正的美学一定是通向关于人的存在的价值论阐释的,也可以说一定是通向关于人的价值的存在论阐释的。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爱美是生命的最高价值冲动,美学是未来的价值哲学。也可以说,未来的价值哲学的神圣使命就是为人类达到存在自身、拥有诗情画意的美好生活提供价值导引。从这个意义上看,主客不分的审美意识可以为价值哲学的未来发展提供方法论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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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4799(2019)03-0029-07
[收稿日期]2018-11-16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资助项目:17AZ X015
[作者简介]戴茂堂(1964-),男,湖北荆州人,湖北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华文化发展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湖北省道德与文明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西方伦理学和西方美学研究;朱澳拉(1995-),女,湖北咸宁人,湖北大学哲学学院2018 级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张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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