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客体论文-鲁慧慧,温静

专利权客体论文-鲁慧慧,温静

导读:本文包含了专利权客体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专利权客体范围,发展趋势,应对措施

专利权客体论文文献综述

鲁慧慧,温静[1](2017)在《浅谈我国专利权的客体》一文中研究指出知识经济的兴起与发展,使知识产权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特别是与知识创新,科技创新密切相关的专利权,日渐成为当今法学界研究、讨论的一个热点。因此,专利权的客体成为我们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从我国专利权的客体范围出发,结合国外对专利权客体范围的限定以及国内现状,对我国专利权的客体进行了阐述和分析。(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7年22期)

武志孝[2](2016)在《高新科技背景下专利权客体制度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专利权客体制度具有开放性、国际性特征,高新科技背景下专利权客体范围得到了扩张。构建高新科技背景下专利权客体制度应注重科学性原则,并不断总结国内和借鉴国外经验,需要注意在保障权利人利益的同时保持与社会公众利益的平衡,以保障专利法公共利益目标的实现。(本文来源于《中国发明与专利》期刊2016年10期)

朱楠[3](2016)在《从权利对象和权利客体之别析外观设计专利权和版权的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权利客体和权利对象是民法基础理论中的一个艰深问题,核心是两者是否在语义表达上是一致的。对其的不同解读在民法领域以及知识产权法领域均产生了理论的分歧,同时也使司法实践尺度不一。权利客体和权利对象实属权利领域的不同范畴,权利客体内化于权利,反映权利的本质,即利益;权利对象是权利的外在指向,是具体的事实要素。两者的恰当区分是解决版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重迭保护"的重要理论基础,两权的对象同质,但保护的利益各不相同,在此意义上也就并不存在所谓的"重迭保护"。(本文来源于《北方法学》期刊2016年05期)

李轲,刘迪[4](2016)在《计算机领域可授予专利权的客体的判断》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介绍了两个典型的涉及计算机程序的案例,从正反两方面分析了实质审查中关于计算机领域可授予专利权的客体的判断过程,并且就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条第二款的审查给出了一些自己的体会和理解。(本文来源于《中国发明与专利》期刊2016年08期)

刘晶婷[5](2016)在《对不授予专利权客体认定的困扰——论患病风险度评估方法的可专利性》一文中研究指出疾病的诊断方法是我国《专利法》明确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但是在对具体发明主题的判断上往往会出现争议,本文仅就患病风险度评估方法是否属于疾病的诊断方法、应否被授予专利权的问题,结合案例进行探讨。(本文来源于《专利代理》期刊2016年01期)

戴怡婷[6](2014)在《侵权纠纷中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客体及范围》一文中研究指出案号: (2012)二中民初字第16312号 (2013)高民终字第3247号 【裁判要旨】 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客体以及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侵权判定的前提。抽屉面板作为家具部件的一种,构成单独产品,其外(本文来源于《中国知识产权报》期刊2014-12-24)

马俊凤,王佳[7](2012)在《谈谈专利权的客体》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作了第叁次修改。第叁次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本文来源于《中国航天》期刊2012年06期)

杨海瑶[8](2011)在《专利权客体范围的制度创新》一文中研究指出以应对外国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利用其科技优势对俄国实行的专利遏制,2008年我国开始实施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专利战略。从法理学和法经济学角度分析,提高我国专利法保护的程度,扩大我国专利权客体的范围可以有效地促进我国自主创新专利战略的实施。其中增加转基因动物品种、植物新品种、商业方法作为知识产权客体,可以有效地促进我国在相关领域的技术创新活动。(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辑刊》期刊2011年05期)

刘磊,王锐,刘劭君[9](2011)在《间接侵犯专利权行为之客体探究——兼议其产生根源及法律调整方式》一文中研究指出专利制度从其诞生之日起就与经济利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专利侵权行为实际上是对本应属于专利权人的经济利益的分取,按照侵权行为人行为对象的不同,专利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犯专利权行为和间接侵犯专利权行为,其中间接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界定和处理一直被认为是目前专利制度中最复杂的问题之一,是专利侵权纠纷审判中的一个难点。本文力争从深层次对间接侵犯专利权行为客体及本质进行剖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合理的法律调整手段。(本文来源于《专利法研究(2010)》期刊2011-09-01)

陈静[10](2009)在《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客体和保护范围》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针对新专利法有关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规定,全面探讨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法律含义,并进一步从正反两个方面讨论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客体和保护范围。(本文来源于《2009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年会暨中国律师知识产权高层论坛论文集(上)》期刊2009-10-01)

专利权客体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专利权客体制度具有开放性、国际性特征,高新科技背景下专利权客体范围得到了扩张。构建高新科技背景下专利权客体制度应注重科学性原则,并不断总结国内和借鉴国外经验,需要注意在保障权利人利益的同时保持与社会公众利益的平衡,以保障专利法公共利益目标的实现。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专利权客体论文参考文献

[1].鲁慧慧,温静.浅谈我国专利权的客体[J].法制博览.2017

[2].武志孝.高新科技背景下专利权客体制度探析[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6

[3].朱楠.从权利对象和权利客体之别析外观设计专利权和版权的保护[J].北方法学.2016

[4].李轲,刘迪.计算机领域可授予专利权的客体的判断[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6

[5].刘晶婷.对不授予专利权客体认定的困扰——论患病风险度评估方法的可专利性[J].专利代理.2016

[6].戴怡婷.侵权纠纷中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客体及范围[N].中国知识产权报.2014

[7].马俊凤,王佳.谈谈专利权的客体[J].中国航天.2012

[8].杨海瑶.专利权客体范围的制度创新[J].社会科学辑刊.2011

[9].刘磊,王锐,刘劭君.间接侵犯专利权行为之客体探究——兼议其产生根源及法律调整方式[C].专利法研究(2010).2011

[10].陈静.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客体和保护范围[C].2009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年会暨中国律师知识产权高层论坛论文集(上).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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