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海洋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导读:本文包含了海洋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海洋法,联合国,国际,公约,专属经济区,海洋,自由。

海洋法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郑凡[1](2019)在《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半闭海条款在南海区域合作中的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九部分"闭海或半闭海"越发频繁地出现在对南海区域合作的讨论中。但是,因半闭海条款用词模糊、内容框架性而产生的解释与适用争议有待厘清。首先,依据文意解释与起草史证据,第123条并非设立了强制性的合作义务;其次,半闭海条款具有可适用性,明确了海洋区域合作的构成要素。基于上述认识,半闭海条款在南海的适用应排除国际司法适用,在南海区域合作中的适用则:一是可沿循《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所奠定的规范路径,完善半闭海条款所包含的空间要素与程序要素;二是可沿循机制路径,引入次区域合作,逐步调和既有海洋区域合作机制与半闭海条款之间的冲突。(本文来源于《政法论丛》期刊2019年06期)

卢晨[2](2019)在《模拟实战 培养国际海洋法人才》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海洋法法庭大法官亲自坐镇点评,16个国际战队群雄激辩。不久前,在武汉大学珞珈山上一栋古老的建筑里,2019(中国)国际海洋法模拟法庭竞赛正如火如荼地展开。国际海洋法人才急缺在比赛现场,常有教师和学生围着一位身材高大的长者合影。这位长者(本文来源于《中国海洋报》期刊2019-12-06)

胡明[3](2019)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哪些规则需要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次会议还设置了问答环节,学者们针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完善、中国在国际海洋安全秩序建构与发展中的作用等问题进行了解答。以下是问答实录。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有哪些制度或规则需要完善和发展?张良福:在《公约》制定的过程中,尽管大家想穷尽所有的海洋问题,但是肯定不能够包括所有的海洋问题。随着人类海洋能力的不断提升,肯定(本文来源于《世界知识》期刊2019年23期)

高健军[4](2019)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中的“军事活动例外”——评国际海洋法法庭在“扣留叁艘乌克兰海军船只案”中的临时措施命令》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海洋法法庭在其2019年"扣留叁艘乌克兰海军船只案"(乌克兰诉俄罗斯)的临时措施命令中解释和适用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中的"军事活动例外",并得出该例外在本案中不适用的结论。法庭的做法大大限制了这一例外的范围,而且法庭关于即使一国对外国军舰使用武力,该行为仍可构成执法活动的认定可能在实践中产生不利影响。乌克兰军舰的航行本身就应当被看作军事活动。考虑到双方在"刻赤海峡事件"发生前后的紧张关系、事发海域的争议性质,以及俄罗斯的行为涉及对外国军用船舶使用武力,其活动也应属于军事活动。(本文来源于《国际法研究》期刊2019年06期)

张炜[5](2019)在《从中美“海上航行自由”之争看国际海洋法的发展需求》一文中研究指出2015年以来,"海上航行自由"之争成为中美军事摩擦并可能引发冲突危机的焦点问题。中美各自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条款做了不同解读。二战结束迄今,国际形势、战争形态、武器装备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带来了诸多新问题。但缺乏相关国际专法,现行国际法及海洋法对海上军事行动适用的明确规定很少,一些应运而生的双边或多边军事条约、规则的法律强制性不够,都是导致海上军事摩擦、冲突乃至可能的战争之重要原因。它从一个侧面深度反映了当代国际海洋法的发展需求,其中既包括战争法和武装冲突法的发展、国际海洋法对海上军事活动适用的发展,也包括直接建立相关的双边和多边海上军事行动法。在这一领域,中美两个大国和国际社会都应当有所作为。(本文来源于《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期刊2019年06期)

李洁宇[6](2019)在《俄罗斯解释和运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实践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包含了有利于实现俄罗斯海洋资源开发和海洋环境保护利益的条款。俄罗斯对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运用有积极的因素,体现为外大陆架划界案支撑性科技信息的提交以及和有关国家展开的大陆架划界谈判;也有消极因素,体现为北部海航道航行规则包含的防治海洋环境污染的规定。建议我国借鉴俄罗斯对公约的合法运用,规避不合法运用,推进区域资源开发、南海海域划界谈判和外大陆架勘定进程,加强对南海航道的管辖权,强化北极航道管辖方面的中俄合作。(本文来源于《西部学刊》期刊2019年18期)

焦传凯[7](2019)在《论海洋法基础规范的历史流变与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海洋法现在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规则体系,其中处于支配地位的,即凯尔森(Kelsen)理论视野中的"基础规范"也几经流变。起初,海洋是长期奉行"丛林法则"的法外之地。经过大航海以及17世纪初格劳秀斯(Grotius)"海洋自由论"的提出,以航海自由为主要内容的海洋自由成为海洋国家的共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后,海洋法的基础规范进入海洋自由、沿海国主权、海洋全球治理叁者并存时期。海洋法基本规范的历史流变决定了海洋秩序的变迁,同时也对中国的海洋强国战略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本文来源于《南洋问题研究》期刊2019年03期)

黄影[8](2019)在《海洋法中低潮高地的领土属性及其确定规则》一文中研究指出低潮高地是随着现代海洋法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概念。低潮高地与岛屿概念的剥离以及沿海国管辖权的扩张,引发了低潮高地的领土属性争议。占有虽然是与低潮高地领土属性密切相关的概念,但并非其判断标准。现阶段条约规则从侧面映射了低潮高地的领土属性,而司法实践并未在该问题上形成一致的态度和做法。低潮高地领土属性的确定规则,应从领土法和海洋法的双重视角加以审视,同时也必然要求将不同地理形态的低潮高地,置于海洋法所确立的不同性质的海洋区域中考虑。南海仲裁庭对南海各岛礁单独定性的做法无视南海群岛的整体性,因此在确定其领土属性问题上存在严重谬误。(本文来源于《外交评论(外交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杨泽伟,刘丹,王冠雄,张磊[9](2019)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中国(圆桌会议)》一文中研究指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规范海洋问题的综合性和权威性的成文法,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尊重,尤其是其叁大内设机构制定的制度和规则、两个"执行协定"对相关内容的细化和补充,不仅丰富了相关的制度和体系,而且对海洋事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其生效实施以来,也暴露了它的缺陷。这是由《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折中和妥协的产物所导致的,对其缺陷和不足需要用理性的态度予以应对,特别是对其存在的问题,需要有建设性的态度,对其缺陷的举证应让国际社会所接受,这样才能对其发展和完善发挥推动和促进作用。对此,中国也不例外。即我国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制定的国内海洋法制应符合其规范的原则和制度,对于国际社会对中国国内海洋法制的评判也应根据时代的发展和实际情况予以不断的丰富和完善,这样才能发展国内海洋法制,并为合理解决海洋问题、构筑以规则为基础的国内法制、为妥适处理海洋事务提供依据并做出贡献。本专题以海洋法体系为视角并结合中国的实践,重点研讨了海洋治理、海洋科技、海洋渔业、海洋法的新发展等方面的内容。(本文来源于《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刘楠来[10](2019)在《第叁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与中国对海洋权益的维护》一文中研究指出1961年,我从莫斯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早期从事国家和法的历史研究,即法制史研究。1971年10月,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这是大国敌视、孤立和封锁新中国政策的破产,是我国在外交战线上取得的一个重大胜利。中国政府当即决定积极参加联合国的活动,并开始重视国际法研究。1974年,我从法制历史组被调到国际法组,转攻国际法,特别是国际海洋法和国际人权法。那一年,我41岁。(本文来源于《边界与海洋研究》期刊2019年05期)

海洋法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国际海洋法法庭大法官亲自坐镇点评,16个国际战队群雄激辩。不久前,在武汉大学珞珈山上一栋古老的建筑里,2019(中国)国际海洋法模拟法庭竞赛正如火如荼地展开。国际海洋法人才急缺在比赛现场,常有教师和学生围着一位身材高大的长者合影。这位长者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海洋法论文参考文献

[1].郑凡.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半闭海条款在南海区域合作中的适用[J].政法论丛.2019

[2].卢晨.模拟实战培养国际海洋法人才[N].中国海洋报.2019

[3].胡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哪些规则需要完善[J].世界知识.2019

[4].高健军.《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中的“军事活动例外”——评国际海洋法法庭在“扣留叁艘乌克兰海军船只案”中的临时措施命令[J].国际法研究.2019

[5].张炜.从中美“海上航行自由”之争看国际海洋法的发展需求[J].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2019

[6].李洁宇.俄罗斯解释和运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实践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西部学刊.2019

[7].焦传凯.论海洋法基础规范的历史流变与启示[J].南洋问题研究.2019

[8].黄影.海洋法中低潮高地的领土属性及其确定规则[J].外交评论(外交学院学报).2019

[9].杨泽伟,刘丹,王冠雄,张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中国(圆桌会议)[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10].刘楠来.第叁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与中国对海洋权益的维护[J].边界与海洋研究.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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