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司法行政化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司法行政,司法,司法独立,司法机关,行政,职能,法院。
司法行政化论文文献综述
张建伟[1](2017)在《尊重司法规律性 祛除司法行政化》一文中研究指出我们只有在尊重司法规律性的基础上,寻找实现司法分权结构之道,放松行政化的人员管控,才能有望祛除司法高度行政化的弊端,完成法官的精英化转变,为法官依法公正独立行使司法职权创造条件。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目的是激发司法机关的活力,满足社会对于司法公正的(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7-07-14)
游伟[2](2016)在《坚持深化改革才能削弱司法行政化》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司法机关长期以来在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检察权方面受到较多的牵制,独立性不强、中立性不够,是它的重要表现。为此,中共中央提出了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省级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新体制。在我看来,建立能有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检察权的确司法体制(本文来源于《上海法治报》期刊2016-11-29)
王超[3](2016)在《司法行政化规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由于国家权力结构及其运行机制,导致行政干预司法的趋势愈加明显。然而,行政因素介入司法领域,不但滋生司法腐败、削弱司法权威,而且降低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也违背司法的内在价值。但是,司法独立作为规制司法行政化的关键之举,面临着传统法治文化的阻碍和缺少制度保障的窘境。而要改变司法行政化常态,必须着力于司法独立的制度性建设,主要涵盖整体独立、内部独立、身份独立和职权独立建设,从而使司法理性自身做出司法独立的归位之举。(本文来源于《南阳理工学院学报》期刊2016年05期)
邓杰,程莎[4](2016)在《封建司法行政体制运作对司法行政化的影响——读《中国封建司法行政体制运作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行政化即以行政体制的模式设置和运作司法,是我国司法体制运作中的一大弊病.刘长江等所着《中国封建司法行政体制运作研究》一书全面考察了封建司法行政体制的形成过程,并深入剖析了封建司法行政体制运作对司法行政化的影响,对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司法去行政化具有一定借鉴意义.(本文来源于《四川文理学院学报》期刊2016年02期)
罗琴,刘海蓉[5](2016)在《司法行政化研究——以审判管理与人事管理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行政化与司法地方化为阻挠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两大痼疾。司法行政化是指以行政的方式操作司法。司法异于行政,在价值与权力结构之间存在着重大差异。以行政方式操作司法会挤压司法资源,违背司法规律,损害司法权威,压缩司法空间。文章拟以审判管理与人事管理为切入点,深描行政渗透司法并挤占司法资源;其次,从司法行政化特有的权力结构根源以及历史根源分析司法行政化的产生及发展;最后为顺应司法改革的大潮流,司法去行政化可采取诸如分类管理、加强司法人员的保护机制以及优化审判管理制度等措施。(本文来源于《乐山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6年01期)
刘双[6](2016)在《论中国司法行政化的法律规制措施》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系统内部行政化是我国现行司法体制改革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司法体制行政化的弊端是按照行政机关构架与运作模式来运作司法机关,用行政机关的模式来管理司法机关,严重混淆了司法机关的法律属性,未能有效地发挥司法机关的应有职能。究其原因,是多种因素的综合之果,司法理念是制度设计和职权配置的指导性因素,其中我国传统司法理念和西方司法理念的交错影响下,形成与众不同的法院运作样态是造成司法行政化问题的重要因素。司法行政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如何建设独立司法的审判系统,提高司法效率,保证司法审判人员真正的做到公平正义,树立司法权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司法审判人才队伍,是解决司法行政化问题的关键所在。其中,党的十八届叁中全会提出了概括的改革目标,所以必须根据我国现在的司法现状,提出有效的去行政化的措施,来提高司法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推动依法治国的发展。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司法改革做出了更具体的部署。本论文主要分为六个部分,通过概念分析法、比较研究法和文献研究法等方法进行研究。首先主要阐述课题的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状况。其次是对司法行政化一般理论的概括,主要是司法行政化的含义、我国司法行政化现状的运行和制度表现。再次主要从司法行政化形成的历史原因和现实原因阐述司法行政化形成的原因。再次分析司法行政化问题产生的消极影响以及司法去行政化的意义。复次阐述我国历年司法改革关于司法去行政化的进程以及解决我国司法行政化问题的法律规制措施。最后为结束语部分。(本文来源于《沈阳工业大学》期刊2016-01-06)
盛会[7](2015)在《杜绝“年底不收案”需破司法行政化之弊》一文中研究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杜绝年底前不收案、强迫撤诉、虚假报结等现象发生,用好简易、速裁程序,提高审判效率。 长期以来,在法院系统有个不成文的做法:年底一般不收受案件案。为什么这样做呢?这与法院系(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2015-10-13)
田大刚[8](2015)在《司法行政化与法院转型——以实证方法透析我国法院行政化之弊》一文中研究指出引言伴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大潮,司法改革启锚也有二十年的时间了,十八大以后,上海法官选任"员额制"又一次拉开了司法改革的大幕,"以严格的审判责任制为核心,以科学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为前提,以明晰的审判组织权限和审判人员职责为基础,以有效的审判管理和监督制度为保障,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改革再一次兴起。(本文来源于《和谐社区通讯2015年第4-5期合刊(总第39-40期)》期刊2015-10-01)
周绍强,刘双[9](2015)在《论司法行政化对司法公正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的司法机关包括:检察院和法院,法院有3000多个,检察院3000多个,法官大约有19万人,平均每个法官每天的案件审判量为2.5个,司法机关每天在履行自己的司法职责之外还要进行包括其内部行政工作,例如人事任免,强制执行,后勤保障等不是司法审判职能的活动,属于司法行政权的范围。但是司法机关不同于行政机关,设立的初衷在于更好的履行司法审判权而不是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这不同于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该充分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而不是与行政机关相互交叉,这样的模式不仅影响司法审判的效率,而且司法审判的结果极其容易受到影响,直接影响到司法公正和实现公平正义,这也违反了依法治国的理念。(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5年21期)
游伟[10](2014)在《不断深化改革,着力消除司法行政化》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改革需要内外兼修,既要改变外部体制,使司法权不受地方党政不当干预,也要内调结构,使司法职能回归本源 长期以来,由于体制、机制上的原因,我国司法机关在人财物等方面都受着地方党政部门的牵制,难以真正做到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影响到了司法的公信(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4-10-30)
司法行政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我国司法机关长期以来在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检察权方面受到较多的牵制,独立性不强、中立性不够,是它的重要表现。为此,中共中央提出了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省级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新体制。在我看来,建立能有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检察权的确司法体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司法行政化论文参考文献
[1].张建伟.尊重司法规律性祛除司法行政化[N].人民法院报.2017
[2].游伟.坚持深化改革才能削弱司法行政化[N].上海法治报.2016
[3].王超.司法行政化规制研究[J].南阳理工学院学报.2016
[4].邓杰,程莎.封建司法行政体制运作对司法行政化的影响——读《中国封建司法行政体制运作研究》[J].四川文理学院学报.2016
[5].罗琴,刘海蓉.司法行政化研究——以审判管理与人事管理为视角[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6
[6].刘双.论中国司法行政化的法律规制措施[D].沈阳工业大学.2016
[7].盛会.杜绝“年底不收案”需破司法行政化之弊[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5
[8].田大刚.司法行政化与法院转型——以实证方法透析我国法院行政化之弊[C].和谐社区通讯2015年第4-5期合刊(总第39-40期).2015
[9].周绍强,刘双.论司法行政化对司法公正的影响[J].法制博览.2015
[10].游伟.不断深化改革,着力消除司法行政化[N].法制日报.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