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社会科学院
年前,国务院出台的《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要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尽快开展哈尔滨市与深圳市建立对口合作机制,开展对口城市之间的全面合作。此次哈尔滨市与深圳市开展对口城市合作是中央给予我市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和巨大历史机遇,也是我市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
一、深圳市农业基本情况
深圳市于2004年全面实现农村城市化,农业发展空间日益狭小,全市现有农业用地10万亩,其中耕地6.2万亩,含基本农田3.2万亩,主要用于蔬菜水果等园艺作物种植和科研试验,2016年全市农业增加值为6.29亿元。
二、深圳市农业的优势—广阔的市场需求和高度发达的生物育种产业
随着深圳市农业发展空间不断萎缩,深圳市对于农副产品的外部依赖度也越来越高。同时,深圳本地对于农副产品的品质要求也较高、居民消费层次也高,仅东北绿色大米就占深圳大米市场47%的市场份额,这恰恰为我市绿色食品提供了一个巨大的市场空间。
同时,深圳市依托仅有的3万亩基本农田,规划建设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培育发展战略性生物育种产业,构建了“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形成了人才集聚、团队集聚、产业集聚的生物育种产业格局。
1.以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契机,促进种业结构升级。
深圳市目前已经编制实施了《深圳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生物育种产业,集中力量规划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充分利用深圳市人才政策,集聚生物技术和种业人才资源。
深圳市充分利用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国内高层次人才“1+6”政策,落实解决了人才及创新团队的诸多问题,引进了一大批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掌握核心技术、国际一流的生物育种科技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来深圳创新创业。
3.实施生物产业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深圳市从2012年开始,在生物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现代农业生物产业推广扶持计划,每年资助5000万元,至今已投入财政资金2.6亿元。
4.高标准建设基本农田,助力生物育种科学试验。
2004年,深圳市农业土地全部转为国有土地,市政府投入10.65亿元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基本农田,于2014年完成3.2万亩基本农田改造,并制定了《深圳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办法》。
5.深化种业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提升生物育种科研创新能力。
深圳市深化种业体制机制改革,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推进创新载体和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深化科企合作,构建“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
三、全面推进深哈农业战略合作的对策研究
由于深圳市(辐射珠三角、港澳和东南亚各国)巨大的农副产品市场需求(仅海吉星农批市场一家的年营业额就高达360亿元)和农业科技的强大实力加之我市巨大的农业资源储备,双方城市在农业领域展开全面战略合作是最直接、最合适、最有效,也是最容易开展的行业领域。
1.政府部门(含相关研究单位)间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建议以深圳市经信委、发改委、深圳社科院等部门联合哈农委、哈发改委、哈社科院、哈农科院等部门“以促进两地优质资源优化合作为目标”具体负责双方城市农业合作的顶层设计、调研接待、项目立项对接、合作示范园区的选择、设计、规划和建设、深哈农副产品快速物流通道建设等工作。
2.双方涉农企业(含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及农业科研院所)间共同成立深哈农业企业战略合作联盟,“以促进两地企业群形成为目标”,同时抓紧成立深哈农副产品互联网+电子商务合作平台(农业项目发布及交易、农副产品交易、农业技术和科研成果的推广、转化与合作开发等),以促进双方农副产品的销售与商业合作。
3.深哈农业合作示范基地建设,要在我市选择合适的区县,“以促进两地农业领域深度商业合作为目标”,吸引深圳涉农企业在我市落地生根,为我市农副产品提档升级、完善我市农业供给侧改革而服务。
4.“以促进两地信用机制建设为目标”,两地联合建设农副产品安全认证及追溯系统,以保证农副产品的安全需求。
5.“以两地相关人员互动(互调)机制建设为目标”,农业相关政府部门(含区县市)、科研院所、涉农企业人才要形成良性互动,要在互调期内带着解决问题的决心、带着落实项目的雄心、带着推动双方合作成功的公心、带着交朋友建设第二家乡的爱心去全身心地投入到深哈农业合作的工作中去!
四、深哈农业合作项目建议
1.推动深哈农业产业化合作
以市场为导向,联合深哈农业龙头企业为主体,通过多种合作方式(如合资、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深哈大型农业企业集团。鼓励深圳龙头企业与哈尔滨市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合作联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结成战略合作共同体,创建一批深哈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2.推进深哈“菜篮子”工程建设
推进深哈“菜篮子”异地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鼓励深圳农业企业在哈尔滨发展规模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本地加工配送基地及两地物流体系建设,在哈尔滨发展深圳市场定制农副产品生产基地,推行两地专属产供销一体化经营体系。促进深哈两市农产品生产和经营的组织化、现代化、品牌化发展,提高我市对深圳农产品供应保障能力。完善深哈异地生产基地的区域合作和协同发展机制,开辟深哈农产品“绿色通道”,建立农业龙头企业对接机制,共建深哈农业产业集聚带。
3.推动深哈生物育种科技创新合作
推动深哈生物育种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深圳生物育种科技成果在哈尔滨市的转化落地,提高深圳对哈尔滨市的辐射带动能力,推动深圳生物育种成果在哈尔滨的转化应用、新品种展示和生物育种技术示范推广工作,提升深圳市现代农业生物育种创新基地(深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对哈尔滨市的辐射带动能力;推进深哈现代农业生物育种创新基地在哈尔滨市的建设工作,联合改造试验基地、实验室建设以及软硬件设备配置,推进深哈农业新型科研机构合作建设。建设深哈技术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创新要素集聚,重点完善分子设计育种、基因组学、汗滴超级水稻育种、航天工程育种、农业基因组大数据平台和玉米双单倍体辅助育种平台等六个生物育种技术公共创新服务平台的建设并提升其服务能力,以产业协作平台为枢纽,连接新品种研发、区试、推广和产业化各环节,加速成果集成与转化。支持建设成果转化哈尔滨中试基地、育种基地等公共基础设施。
4.推动深哈“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合作
发展深哈大宗农产品网上多种交易方式,实现大宗农产品两地之间的快速线上交易。推进深哈集交易、结算、信息、物流和融资服务于一体的跨区域大宗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形成深哈有重要影响力的农产品交易中心和定价中心。建立深哈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各领域主体参与涉农电商平台建设,促进深哈线下产业发展平台和线上电商交易平台的有机结合。发展深哈O2O交易,开展深哈线上下单、线下体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网络营销方式。支持生鲜农产品上网购买等新型消费模式发展,深哈共同建设深哈农超对接网上平台。
5.设立“深哈农业合作项目产业引导基金”
鉴于深哈农业对口合作的重大战略意义,而且农业项目又关乎国计民生,是投资大、见效慢的特殊行业,建议由政府出资设立“深哈农业合作项目产业引导基金”,扶持深圳农业龙头企业向深哈农业合作领域的投资。该基金应由市政府(同时可以向国家、省申请扶持资金)出资,同时,也可以考虑吸引风投和社会资本的加入来共同推进深哈农业合作项目。该基金必须秉持专项专用和政府主管设计、论证、审计拨付的原则,以期为深哈农业合作项目带来巨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