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类论文折算学分

会计类论文折算学分

问:会计继续教育学分怎么折算?
  1. 答:(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也就是说2020年通过的小伙伴第一年可以不用进行继续教育)
    (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2. 答:学分折算:
    1、参加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或我省会计领军人才考试,被录取,折算为24学分。
    2、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
    4、独立承担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
    与他人合作完成,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5、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
    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6、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
    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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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如何抵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 答: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是指什么?
    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即会计职称证书,包括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和高级会计职称,即持有会计职称证书的人员都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问:在继续教育新规中,满足什么条件是可以抵扣会计继续教育的学分?
    答:《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的第十三条进行了详细规定:
    第十三条 参加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七)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制定。
  2. 答:1现场审核
    学员需到当地财政部门进行抵免手续办理。
    具体流程以吉林为例,学员需要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注会合格成绩单等资料到当地财政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会将抵免记录上传至当地财政部门官网-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中。
    届时,学员可登录网站查询继续教育记录,此时该年度学习类型显示“视同通过”,即为完成抵免继续教育。
    2网上申报学员需要到当地财政部门官网或者会计管理部门官网进行申报。
    例如浙江省,学员登录到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站后,点击“继续教育抵免”,选择抵免类型,填写抵免信息,上传佐证文件即合格成绩单,待管理部门审核完毕后,学员即可进入学员中心查看培训状态和学分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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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答:各地相关政策不同,考生可以咨询当地财政局。
问:本科学得是工商管理取得初级会计可以抵会计继续教育吗
  1. 答:初级会计职称能免继续教育,一般折算为90学分。如果是会计类专业的在校大学生,可根据在校成绩每年进行抵免,也可以在毕业后,凭毕业证和学习成绩单,一次抵免在校期间的继续教育。
    在本年度通过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可以减免当年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但要满足3个条件:
    1、前一年度继续教育已经完成;
    2、拥有所在省会计从业资格证;
    3、未开通当年度网络继续教育课程。
    抵免继续教育的其他形式:
    1、发表会计类论文: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每篇折算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第一作者折算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10学分。
    2、参加会计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3、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每本书籍折算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第一作者折算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60学分。
    4、研究会计类课题: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的会计类研究课题,结项后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课题主持人折算90学分,其他参与人员每人折算60学分。
    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会同本地区人社部、中央主管单位制定。
会计类论文折算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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