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执行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导读:本文包含了执行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行政,民事,模式,程序,强制执行,审判权,法院。

执行权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张严方[1](2019)在《以审判权实现对执行权的监督制约》一文中研究指出推进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为落实好审执分离改革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全国试点单位,于2015年8月成立了执行裁判庭。几年来,广西高院执行裁判庭以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为价值追求,以助力解(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12-27)

易亿[2](2019)在《浅谈执行经济性原则下民事执行权的适当扩张》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国家法制体系的完善和民众法制意识的增强,我国民事案件逐年增多。在实际的案件处理中,现行法律范围内缺少对原告、被告双方理应执行却无法执行的相关规定,且强制执行不符合经济性原则。基于此,本文从实际案件出发,浅析执行经济性原则下民事执行权的适当扩张。(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1期)

闵丰锦[3](2019)在《羁押权、批捕权与执行权的话语争端与消解》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安机关行使羁押权、检察院行使批捕权、法院行使执行权的现行司法体制,存有"侦羁不分""捕诉不分""审执不分"之虞。从羁押权、批捕权和执行权的配置沿革切入,通过梳理学界对"羁押权回归中立化""批捕权回归司法化""执行权回归行政化"的改革立场,将公检法叁机关对合理行使羁押权、批捕权和执行权所做出的努力进行比较,探求背后"法律移植论"与"本土模式论"、"外部改革论"与"内部改良论"、"部门主义论"与"实用主义论"的话语争端,以期探寻符合我国国情的羁押权、批捕权和执行权改革之道。(本文来源于《江淮论坛》期刊2019年04期)

肖明明[4](2019)在《大陆法系执行权配置的基本模式》一文中研究指出执行权配置模式,是指确定强制执行权在不同执行机关及其组成人员之间的分配和制约关系的基本方式。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普遍坚持“审执分离”原则,但基于其各自法制文化传统和法制变革方向的差异,在执行机关及人员设置、执行权力配置关系和审执衔接机制等制度规则设计上又各(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06-21)

岳云云[5](2019)在《行政强制执行模式探析——以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完全回归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双轨制"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是我国当下所采用的执行方式,即以法院强制执行原则,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为例外。这种模式存在许多弊端,例如执行效率低下,影响司法裁判功能的发挥,以及不利于行政相对人在被法院行政强制执行时寻求救济。将行政强制执行完全回归行政机关,同时充分应用和遵循正当程序原则,从而提高行政效率、树立司法权威、保障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利的正当行使。(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17期)

刘毅[6](2019)在《“终身监禁”的法律定位及其对刑罚执行权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关于贪污受贿犯罪终身监禁的规定,在刑法学界掀起轩然大波。主要分为两派观点,一派认为这是刑事立法日趋轻缓的体现,另一派认为这样的立法改变使得刑事法网越来越严密、越来越严苛。从传统刑法理论及现行刑罚执行实践角度看,"终身监禁"是一种新的刑罚执行措施,具有正当、人道、谦抑等方面的价值。(本文来源于《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2期)

肖德新[7](2019)在《我国民事执行权配置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社会的发展加深了社会纠纷的多样化,这导致了越来越多的民事案件,加深了民事执行的难度。造成执行难的有诸多原因,执行权的配置与运行与之关系密切。为了良好解决民事执行权的运作,需要对民事执行权的配置有一个良好的分析。民事执行权的配置是指国家根据其权力的性质和职能进行划分的一种安排。具体来说就是将执行权分配给相应的机关,并调整和监督该机关依法行使权力。由于民事执行配置制度我国尚未在法律上明确规定,所以导致了民事执行的司法实践中的一些问题。因此,如何对民事执行权进行合理配置,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首先需要了解民事执行权配置的基本内容。其具体主要包括民事执行权的定位及其法律属性,民事执行权配置的概念以及民事执行权配置的价值与意义。鉴于对民事执行权的性质有司法权、行政权和司法行政权的理论定位,笔者认为,从某些方面来看,民事执行权的法律属性应该被定位为司法权。与此同时,民事强制执行权的配置可以根据不同的方面分为叁个层次。通过在理论上分析我国民事执行权的配置之后,分析我国的执行权现状和民事强制执行权的历史配置问题。首先,笔者通过总结了我国民事执行权配置的变化,并将其分成五个发展不同阶段。然后分析我国民事执行权配置的现状。从两个不同方面,展示一些在过去几年中进行民事执行权试点改革的地方法院。其是如何落实贯彻审执分离制度,并继续完善执行权配置的细分,以解决法院执行各方面的问题,进而推动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发展的。再针对我国目前的民事执行配置模式和试点情况,对其存在的某些方面不足进行了评述。国内司法实践的反思是展现我国法治的一方面,域外国家或地区的相关规定适当的为我们提供一定的基础。通过对域外相关国家民事执行权配置的比较分析,指出可供我国借鉴的经验。域外相关国家立法分为叁种模式:行政机关模式、普通法院模式和混合模式。域外按执行标的物的不同进行适当的划分执行实施程序,区分专业的执行人员与辅助人员对我国执行工作有一定的借鉴作用。通过比较分析,反思司法实践的不足。对于优化我国的民事强制执行权的配置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在秉承了法院行使民事执行权的基础上,对民事执行的相关立法应当加强,与执行权相关的权力和内容,组织体系也应明确,民事执行权更应得到有效监督。(本文来源于《江西财经大学》期刊2019-06-01)

张利民[8](2019)在《我国民事执行权配置的困境与出路》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当前的"审执分离"模式面临公正和效率的考验。在司法改革语境下的审判团队概念的出现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新颖的视角。"扁平化管理论"引导下的审判团队模式的目的在于弱化审判权运行的行政化色彩,同时也能够保证法官真正行使好裁判权,而审判团队模式下有限"审执合一"理念符合审判团队的制度要求,能够克服当前执行面临的效率和公正困境。在有限"审执合一"回归审判团队的制度理念下,审判团队模式宜选择浮动的组合模式;法官的具体事务应界定为案件管理和人员调配两方面,主审法官决定组合的人员构成;法官助理除被赋予案件准备工作职责外,还应被赋予部分执行权,但涉及案件实体及程序的裁判权依然应收归法官所有。(本文来源于《理论界》期刊2019年04期)

王立新[9](2019)在《审判团队模式:我国民事执行权配置的困境与出路》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民事执行权配置经历了从"审执合一"到"审执分离"的发展过程,但现有"审执分离"模式下,我国执行权配置模式正面临公正和效率双重困境的考验。审判团队作为将"扁平化管理论"引入法院管理领域的直接体现,其在弱化审判权运行的行政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能够保证法官行使真正的裁判权,有利于以争点整理引领的集中审理制度在我国的建立,从而实现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双重提升。审判团队模式下有限"审执合一"理念符合审判团队的制度要求,其能够克服当前执行面临的效率和公正困境。在有限"审执合一"回归审判团队的制度理念下,审判团队模式宜选择"1+N+N"的组合模式;在审判团队模式下,法官的具体事务应界定为案件管理和人员调配两方面,主审法官决定组合的人员构成;法官助理除被赋予案件准备工作外,还应被赋予部分执行权。(本文来源于《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2期)

郭昌盛[10](2019)在《我国税务强制执行权的历史嬗变、实践困境及完善路径*——以《税收征管法》修订为契机》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现行由法院和税务机关共同行使税务强制执行权的双轨制模式是在税收立法、行政诉讼立法以及行政强制立法的不同阶段形成的,具有明显的时代性。税收立法和行政立法在税务强制执行权上的不协调,导致我国税务强制执行权在税收执法和税收司法实践中乱象频发。税收执法和税收司法的实践对我国税务强制执行权的完善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鉴于税务强制执行内容的异质性、法院在强制执行效率、执行队伍、执转破程序衔接上的明显优势以及强化税收司法、加强纳税人权利保护和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时代要求,《税收征管法》修订中应当确立由法院行使税务强制执行权的单一主体模式,在保留税务机关行使行政强制措施权力的同时,强化行政强制措施行使的程序性规定。(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2期)

执行权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国家法制体系的完善和民众法制意识的增强,我国民事案件逐年增多。在实际的案件处理中,现行法律范围内缺少对原告、被告双方理应执行却无法执行的相关规定,且强制执行不符合经济性原则。基于此,本文从实际案件出发,浅析执行经济性原则下民事执行权的适当扩张。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执行权论文参考文献

[1].张严方.以审判权实现对执行权的监督制约[N].人民法院报.2019

[2].易亿.浅谈执行经济性原则下民事执行权的适当扩张[J].法制博览.2019

[3].闵丰锦.羁押权、批捕权与执行权的话语争端与消解[J].江淮论坛.2019

[4].肖明明.大陆法系执行权配置的基本模式[N].人民法院报.2019

[5].岳云云.行政强制执行模式探析——以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完全回归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9

[6].刘毅.“终身监禁”的法律定位及其对刑罚执行权的影响[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9

[7].肖德新.我国民事执行权配置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19

[8].张利民.我国民事执行权配置的困境与出路[J].理论界.2019

[9].王立新.审判团队模式:我国民事执行权配置的困境与出路[J].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10].郭昌盛.我国税务强制执行权的历史嬗变、实践困境及完善路径*——以《税收征管法》修订为契机[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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