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康:公共场所交流三昧——评戈夫曼《公共场所的行为》论文

赵康:公共场所交流三昧——评戈夫曼《公共场所的行为》论文

美国社会学家欧文·戈夫曼的《公共场所的行为——聚会的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公共场所的行为》)一书由何道宽先生翻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10月出版。在《公共场所的行为》中,戈夫曼研究了社交场合中的行为规则。他指出,在日常的社会交往中,存在着一整套情境性礼仪作为交往的规范。这些规则仪礼框定了交往参与者的小圈子、小社会,规则指引着行动者的社交行为,也划定了社交的边界。边界之内的行为是可以接受的,超出边界之外的行为则被群体所排斥,相关的行动者也就无法享受群体圈子的归属感。戈夫曼看到,对违规的最严厉惩罚就是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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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院的医生通常是通过病人的“不适合情境行为”对病人进行诊断的。精神病学研究关注的焦点是不当行为人,而戈夫曼研究的重点在于情境背后的社会规则。在戈夫曼之前,社会学研究尤为关注社会骚乱、集体恐慌等集体行为,忽略了对一般性社会交往的考察。受到精神病学研究的启发,戈夫曼对公共场所中的“不当的行为”进行了观察。戈夫曼认为这样的考察有助于社会学去探究日常交往的模式与结构,这将是社会学研究的一个新领域。戈夫曼从哥伦比亚特区的一家公立精神病医院和设得兰岛的参与式观察中获得了一手资料,并以中产阶层的礼仪手册为研究文献进行了深入的文本分析。通过对比精神病院和一般公共场所的社交行为,戈夫曼总结出了公共场所交往行为的三个主要特征:交互性、情境性和规范性。

一、交互性

戈夫曼所说的交互性(mutuality)与库利和米德的社会心理学传统颇为一致,社会交往中的交互性体现在个人理解与接受他人的态度上。按照戈夫曼的划分,公共场所的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无焦点互动和有焦点互动。有无焦点的区分是根据社会场合交流的松紧度划分的,匆匆一瞥、擦肩而过等比较松散的互动是无焦点的,而围绕某个问题、某个人进行的紧密互动则是有焦点的。面晤、邂逅等面对面的有焦点互动具有显而易见的交互性,这是传统社会学考察的范围。戈夫曼对无焦点互动的考察突破了传统社会的框架,扩展了交互性的社会学内涵。

戈夫曼将公共场合的互动行为放到了社会情境(social institution)之中进行考察,“合乎情境的活动”是其主要考察对象。戈夫曼将情境界定为“人们聚集时总体的空间环境”(P20),凡是能够进入这一空间的人员都是情境中的一员。所谓合乎情境指的是置身于情境的涉入其中,而不是在情境中活动。置身于情境(with in the situation)和在情境中(in situation)的区别在于,前者所体现的社会学主张声明了一种新的理论视角:情境不再像“在情境中”一样作为背景而存在,而是作为参与社会互动的主要社会学元素而得到彰显。

戈夫曼对意义的定义也更加宽泛,他认为有意义的持续交流并不是典型的社会互动,很多时候行为人只是为了保持一种印象,不自觉地进入了一种自发性的涉入。自发性涉入、自我专注的活动以及礼貌性忽视在戈夫曼的理论框架中都具有交互性的特征。自发性涉入背后有一种基于印象管理的交互性在起作用,这类活动在米德的理论中并不被社会学范畴所含纳。自我指向的人体活动,如剔牙齿、修指甲、打瞌睡等并不会指向他人,所以也不在马克斯·韦伯意义上的社会互动框架之内。戈夫曼认为公共场所赋予互动以一定的情境,在情境之内“自涉入”的行为也具有潜在的交互性,这对米德和韦伯的理论构想是一种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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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节性忽视也体现了一种交互性的张力。礼节性忽视介于盯着人看和视而不见之间,既给在场者以充分的注意又不过度关注对方。礼貌性忽视只是传达自己注意到了对方的存在,而自身的注意力却保持交互性弹力,随时可以撤回自己这里。另外,防涉入、开小差、出神、告别等行为在戈夫曼的整合之下,也具有理论弹性。这些不具备交互性的活动作为交互性的理论参照,实现了戈夫曼理论建构的闭环。戈夫曼将社会互动的交互性扩展到了无典型社会学意义的层面,这种扩展为传播学的介入提供了理论切口。

二、情境性

只要进入公共场合,我们就很容易进入无焦点的互动。无焦点互动的涉入在人的体态习语方面体现最明显。个人进入公共场所时可能并不会与他人进行言语交流,但却无法不进行体态交流。在无焦点互动中,人人都会通过体态习语与他人进行交流,仪态举止就是交互性在公共场合的体现。与米德区分有意义体态和无意义体态不同,戈夫曼眼中的体态并没有“无意义”的类型,因为“习语对行为者和目击者都唤起相同的意义,行为者用它是因为它对目击者有意义”。行为者对目击者意义的考虑,是一种不自觉的交互性关照,这拓宽了交互性理论的延展度。

戈夫曼对参与社会互动时的涉入分配规则、涉入对象规则以及相互涉入规制等的描述,体现了公共场合社会互动的规范性。在涉入分配的规则中,戈夫曼区分了主导性涉入和从属性涉入。不同的交流条件、社会情境会出现交叉重叠,这就会造成交流秩序的混乱。为了厘清规范性混乱,需要确立一种主导性的交流秩序。主导性交流秩序要求确立情境性规则作为一种规范性力量用以维持交流的边界和秩序。在情境性规则的规制之下,交流参与者进入了社交游戏之中,在情境中进行自我呈现和形象管理。主导性涉入的义务以及对从属性涉入的管理就是交流秩序对规范性的声明。比如,在饭店就餐,吃饭就是主导性涉入,餐桌礼仪的规定就是对规范性的注解。在吃饭之余人们往往也会寻求一些从属性涉入的机会,这在单独就餐时尤为明显,杂志或报纸为独自在外就餐者提供了从属性涉入的机会。被严格管理的从属性涉入为主导性秩序提供了规范的弹性空间。戈夫曼所处的时代仍是传统媒体主导的,而在手机与新兴媒体广泛应用的当下如何规范从属性涉入的社会空间,是社会学和传播学都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戈夫曼的情境社会学所强调的情境性礼仪是社会聚会的基本规则。与其他人在公共场合相遇时,情境性礼仪为行为人提供了一整套的规则作为指引行动的路标。这套规则对参与互动的行为人具有一定的约束作用,这种通过约束性建构起来的秩序就是社会学关注的规范性。

戈夫曼的情境社会学认为,参与社会互动就是进入一种社会情境。情境语言与情境习语构成了一整套情境性礼仪。情境性礼仪是社会互动的基本工具,对这套工具的运用无时无刻不在彰显情境本身的在场。在戈夫曼看来,退出社会互动就是退出社会情境。不管是从社会共同体和社会机构中脱节,还是对社会关系的疏离,其实都是对社会情境的疏离。这一点在戈夫曼对精神病人的观察中尤为明显,戈夫曼认为如果考虑情境因素的话,很多稀奇古怪的行为就比较好理解。很多精神病人并不是真的“有病”,他们只是没有满足一种情境性要求。表现情境性失当行为,不能说明行为人就是病态的。所谓的精神病人犯的不过是一种情境性错误,这并不足以支撑精神病学的病理性诊断。戈夫曼的情境社会学对传统精神病学的理论观点和传统社会学的区块分割式构架同时提出了挑战。戈夫曼抽象出情境这一概念,避免了传统社会学对个人、群体、文化、阶层等粗线条的划分方式,为重新整合社会互动提供了理论工具。

三、规范性

说罢,耶和华将人拆散了分遣各地,城,也就停建了。它因此得名“巴别”,因为在那儿耶和华搅乱了天下的语言——耶和华令众人散开,去了世界各地。

规范性要求一定的边界作为保障,考察社交聚会就是观察在社交情境边界内进行的互动。情境边界在常规性情境封闭和常规性会晤封闭中做了详细描述。在某些互动中,规范性在物理的边界内进行,空间的封闭是规范性的物理性体现。而在物理封闭不能实现的情况下,情境性封闭提供了一种无形的规范可能。这种没有物质依托的情境性封闭正是社会规范性作用的基本形式。用戈夫曼的话说,那些没有意识到区域边界的人往往被看作“非人”。情境性边界的无形性存在充分说明了“社会”的在场,这为社会互动的规范性提供了理论依据。

戈夫曼描述了不同的社会情境:家庭情境、俱乐部情境、阶级情境、民族情境、文化情境、地域情境等。戈夫曼认为,个人对情境的归属,超越了家庭、文化、阶层等社会学要素。以文化情境为例,戈夫曼列举了不同文化与同一文化不同时间的差异对于理解社会互动的影响。戈夫曼提到美国观众到剧场看戏必须保持对演出的关注,而很多东方国家的观众在观看演出时则可以遁出、飘移。如果只是从文化比较的视角去分析的话,就不能区分“哪一部分差异反映的是表达涉入习语的差异,哪一部分差异反映的是涉入本身的差异”。也就是说,不同文化对待演出的态度有很大一部分是行动者表达涉入的一种体态习语的差别,并不能算作参与互动本身的差异。东方观众以松散的形式观看演出,同样是在剧场这种社会情境中进行互动,只不过他们互动的形式并不是以美国观众熟悉的体态习语进行的而已。戈夫曼绕过了传统社会学要素的干扰,从情境的一般性特征出发来认识人际互动。这样能够更加清晰地把握互动的内涵,毕竟很多互动与规则是不同文化群体通用的。

涉入社会情境进行社会互动,要求行为人有义务采用一定的措辞和仪态。这体现了涉入者对特定社会情境的依附,借由与情境的依附关系,涉入者获得一种归属感。戈夫曼认为,人总要归属于某种群体,也就是归属于某种带有规则的情境。这种归属性为社会结构提供了制度化纽带,借由社交聚会提供的制度化纽带,戈夫曼成功地从互动观点过渡到了“基本社会结构研究衍生出来的观点”(P 236)。戈夫曼在公共场所的观察是为了将个体的行动与社会结构之间进行勾连,进而解释社会如何可能成为这一传统的社会学之问。社会存在的可能性端赖于社会规范性的确立。

戈夫曼对互动规范性的理论重视,显示了明显的社会学结构功能主义倾向。戈夫曼反复强调个人的情境行为与公共场合的社交互动,受到社会价值和社会规范的指引。交互性与情境性最终要为规范性服务,情境互动所涉入的结构才是戈夫曼真正关心的理论归宿。虽然戈夫曼主张的具有松紧度的结构不再像传统社会学区分正式互动与非正式交往那样僵硬,但是在社交聚会中寻找背后的“一般社会结构特征”仍然是他的终极理论追求目标。

结语

戈夫曼的研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他对公共场所交往的考察廓清了我们在日常交流中习焉不察的情境规则,对于我们理解和反思公共场所的言行提供了理论指导。戈夫曼对公共场所社会行为的理论思考在交互性和情境性方面均有创新,而他的理论关切落脚于社会规则规范对社会整合的作用。这是戈夫曼作为一个社会学家的理论情怀,他在社会学的学科体系内始终观照着人与人的互动。戈夫曼的坚守彰显了社会学理论的人文关怀,这在他对精神病与情境性的关系论述中体现得最为充分。他注意到“有些行为古怪的贵族犯下了许多情境性错误,却没有被称为疯子”(P 231)。这与庄子对“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的观察具有同样的人文倾向。他们对表面平等背后的结构性失衡具有很强的敏感性。戈夫曼提醒我们,只要对情境性规则深入探究就不难发现,精神病学和传统的社会习俗对精神病人的观念是不成立的。戈夫曼用情境社会学为被污名者提供了理论赋权机会。

不过,从传播学的角度来看,戈夫曼的情境社会学所论证的交互性与情境性被规范性的理论圭旨折回了社会学传统的分析框架,并没有沿着拓展与整合的理论路线进一步向前推进。传播学视野中的人际沟通更加圆融开阔,人际传播研究试图继续戈夫曼遗留下的理论功课,这在关系研究和对话理论中均有所体现。与戈夫曼所研究的社会关系不同,传播学对人际沟通的研究不仅在于关系的社会性,而更关注于精神性。戈夫曼在交互的情境中看到的是一种社会性关系,而人际传播关注的是一种情感性关系。与社会性关系的规则性、秩序性、结构性、时代性、地域性、文化性等属性相较,情感性关系更加关注人与人互动的非规则性、互动者的独特性、互动关系的包容性与恒久性。在这方面,中国文化中特有的狂人、隐士有意突破社会规则的行为为人际传播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戈夫曼通过情境性对社会学传统分类方法进行重塑的努力具有很强的理论开拓魄力,这与物理学中相对论和量子物理学提出“场论”更新学科架构有异曲同工之处。家庭、阶层、文化等传统社会学单位都可以被看作一种社会情境。同样,所有的社会情境都可以看作一个“场”。“场”的理论意义在于一种生命体验的整体性,这在戴维博姆的对话理论中表现得最为充分。从对话的角度来看,戈夫曼的理论关注焦点集中于显化秩序,而没有深入挖掘潜在秩序。潜在秩序涵盖了包括时间、空间、运动、因果关系、普遍性等在内的基础性结构。潜在秩序作为一个整体性的场将人与人的互动罩住,我们需要对这个无形的罩子做更加细致的理论剖析。这需要传播学与社会学的共同努力,因为交互、情境、规范不只具有社会学意义,同样也带有很强的传播学特性,这在精神对话和情感连接方面表现尤为突出。

单场次洪水总量对比选取了1992—2016年系列中,实测流量最大年份1998年的最大实测洪水段,其实测最大流量为流量208 m3/s;汛期总量和年总量选取汛期径流相对丰沛的2011年进行对比分析计算;其中推算流量,高水部分采用1992-2016年历年单值化关系线推算,中水部分多年单值化关系线推算,低枯水部分采用单年率定关系线推算,对比结果见表5。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出版社

(责任编辑 魏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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