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证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法院查证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导读:本文包含了法院查证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法院,当事人,闵行,外域,原则,人大,行政。

法院查证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管俊兵[1](2015)在《论法院查证外域法的现实困境与解决》一文中研究指出对外域法内容的查证和确认是外域法查明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是内国法院正确适用外域法的前提。然而,无论在立法层面还是司法实践,对外域法的审查和确认均暴露出不足与混乱,使得法院在查证外域法内容时面临一系列难题,耗费了大量精力。对于外域法查证困境,分析个案或许能找出当前存在的问题及背后的成因,同时汲取国外经验以寻求问题的解决路径,完善我国外域法查明制度。(本文来源于《时代法学》期刊2015年06期)

陈承[2](2013)在《强拆引发“史上最贵民告官”案:上海闵行官员家属有涉》一文中研究指出距离上海地铁5号线剑川路站不足百米的一个住宅小区开发商,正卷入一场标的达到2.68亿元的巨额行政赔偿官司。   这个名为畅馨园的小区,由一家上海市内毫不知名的啸宇房地产公司开发。而这家公司在开发小区过程中,股东名录中出现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本文来源于《21世纪经济报道》期刊2013-01-02)

胡彩雯,丽研[3](2010)在《精油疗法治病未见好转索双倍赔偿》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记者 胡彩雯 通讯员丽研) 超市售货员强力推荐的精油产品,顾客买回家使用后未见疗效,反添新病。顾客一怒之下以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为由将这家超市告上法庭。日前,东丽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以顾客举证不足驳回其赔偿请求。 2009年8月(本文来源于《天津政法报》期刊2010-01-29)

徐子良[4](2008)在《法院查证权的重新审视和定位》一文中研究指出法院查证权被严格限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当事人在诉讼中说谎几乎无成本;对事实认定不服成为当事人不服裁判的主要原因;对查证权的限制在实践中走形。西方民事诉讼理念从未放弃对事实真相的关注;而我国法院在查证领域曾经被要求"限权",近两年却又被指责"卸责"。法院查证权的进退是社会转型期国家公权力进退在诉讼领域的"投影",诚如市场化改革中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不能退出一样,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改革中,法官在发现真实、实现实质正义中的必要职权介入亦不能过于退出。我们应按照协同主义诉讼观,从当事人和法院两个层面来提高事实发现能力,通过诉讼诚信推进社会诚信。(本文来源于《法学》期刊2008年03期)

黄宪伟,李锋[5](2006)在《事故事实无法查证 法院判决共同担责》一文中研究指出李学亮、李志斌系河南省安阳县北郭乡农民,2005年9月5日晚,李学亮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带着李志斌行驶到一修桥路段,与对方驶来的王长军驾驶的货车会车时发生事故,二人受伤,摩托车受损。二人各住院20天,共花去医疗费9721元,摩托车修车费909元。事故发生后(本文来源于《道路交通管理》期刊2006年10期)

窦玉前[6](2005)在《法院查证能力限制合理性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进行,规范和弱化法院查证的范围和方式得到了法律的认可。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从理论上讲,是中国证明责任立法精神的回归;从制度上说,是对《民事诉讼法》的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的具体化和体现;从价值上看,其强化了程序正义;同时,从实现《民事诉讼法》的任务出发,其又有存在的必要。(本文来源于《黑龙江社会科学》期刊2005年03期)

晏虹[7](2004)在《浅谈民事诉讼中法院查证与当事人举证的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自付诸实施以来,无论在司法实践中还是在证据法学的理论研究中,都产生了广泛而切实的影响。它对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建设是一个极大的、有力的推动。该司法解释的出台为不断完善(本文来源于《贵阳市委党校学报》期刊2004年03期)

吴子豪[8](2004)在《法院查证不得违宪侵犯公民权》一文中研究指出$T因拒绝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电话详单,湖南某县法院对该县移动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由此引发争论:民事案件法院是否有权调话单?不久前,全国人大法工委对此作出否定答复。$E 法院到底有没有权力到通信企业处调取被执行人员通(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2004/06/01)

高良信[9](2004)在《论法院查证》一文中研究指出法院查证是中国民事诉讼法和司法所特有的,由于民事诉讼立法缺陷,导致司法实践中种种弊端,为此要通过完善立法,建立举证责任制度和法律保障机制,明确法院查证范围与条件。从而使民事诉讼健康有序进行。(本文来源于《池州师专学报》期刊2004年01期)

赵慧[10](2003)在《当事人举证与人民法院查证的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按照举证责任原理 ,当事人为民事诉讼中的举证主体 ,但法院职权查证并不必然意味着超强职权主义 ,在特定情况下法院应当职权查证 ,以从实质上保证公平正义的实现。当然 ,必须对法院职权查证的范围、程序以及责任予以规定。(本文来源于《政法论丛》期刊2003年04期)

法院查证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距离上海地铁5号线剑川路站不足百米的一个住宅小区开发商,正卷入一场标的达到2.68亿元的巨额行政赔偿官司。   这个名为畅馨园的小区,由一家上海市内毫不知名的啸宇房地产公司开发。而这家公司在开发小区过程中,股东名录中出现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院查证论文参考文献

[1].管俊兵.论法院查证外域法的现实困境与解决[J].时代法学.2015

[2].陈承.强拆引发“史上最贵民告官”案:上海闵行官员家属有涉[N].21世纪经济报道.2013

[3].胡彩雯,丽研.精油疗法治病未见好转索双倍赔偿[N].天津政法报.2010

[4].徐子良.法院查证权的重新审视和定位[J].法学.2008

[5].黄宪伟,李锋.事故事实无法查证法院判决共同担责[J].道路交通管理.2006

[6].窦玉前.法院查证能力限制合理性探析[J].黑龙江社会科学.2005

[7].晏虹.浅谈民事诉讼中法院查证与当事人举证的关系[J].贵阳市委党校学报.2004

[8].吴子豪.法院查证不得违宪侵犯公民权[N].民主与法制时报.2004

[9].高良信.论法院查证[J].池州师专学报.2004

[10].赵慧.当事人举证与人民法院查证的关系[J].政法论丛.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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