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刑事审判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权利,被告人,异议,制度,诉权,刑事诉讼法,社会调查。
刑事审判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孟翔[1](2019)在《基于审判中心主义场域下的刑事辩护制度再造》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建设作为我国的立国之本,是保证我国国民安全的重要国家制度。在司法制度中,刑事辩护是其重要的工作组成部分,同时刑事辩护也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组成部分。在我国审判中心主义的影响下,现阶段刑事辩护制度再造已经成为了我国司法建设工作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文对审判中心主义的概念进行分析,并探究审判中心主义场域下刑事辩护制度再造的重要性,提出刑事诉讼制度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刑事辩护制度再造的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35期)
曹璨[2](2019)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救济制度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出于我国当下反腐追逃的背景,以及对司法资源合理分配的目的,明确规定了刑事缺席审判程序。缺席审判是在被告人未到庭的情况下,对其进行审判。缺席审判程序一改传统两造辩论的刑事诉讼格局,在被告人缺席的情况下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因此,对于(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11-28)
范旭[3](2019)在《权利平衡视角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中被告人权利保障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缺席审判制度是与对席审判相对的一种新型的审判方式,该制度因为被告人缺席审判,故应该强化对缺席被告人权利的保障。缺席被告人权利保障主要集中在知悉权、辩护权及上诉权叁个方面。法官在应用该制度过程中应从完善诉讼文书送达机制、适当扩大辩护律师的权利、保障定案证据确实充分叁个方面平衡控辩双方权利,充分保障缺席被告人权利不受侵犯。(本文来源于《现代经济信息》期刊2019年22期)
张鑫浩,张丽萍[4](2019)在《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救济途径:解构与补缺》一文中研究指出2018年的《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中新增缺席审判制度,立法在当事人权利保障及救济内容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但在适用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救济途径时,上诉权提起主体的瑕疵性、救济权行使期限的缺失性、异议权适用条件的恣意性均属制度规范的盲点。文章从刑事缺席审判救济途径的立法入手,分析救济途径中存在的体制障碍,同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完善措施,如适度微调上诉权的主体范围、严格限制权利人的上诉期限及有效限缩被告主体的异议权等,以对完善缺席审判制度的救济途径有所助益。(本文来源于《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吴富丽,孙伟[5](2019)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社会调查制度实然与应然的双重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中的国家亲权、儿童福利理念,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的理念应当是保护优先,即在未成年人保护和社会保护两种价值目标的权衡中,坚持保护优先。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的功能定位是为刑事审判中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因人施教"、非犯罪、非刑罚、非监禁处遇以及判后教育、矫正、改造提供依据。在明晰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的理念和功能定位的基础上,从实然层面考察,我国的社会调查制度在调查主体设置、适用范围和内容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从应然层面看,我国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的理想图景应该是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机制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实现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的体系性优化。(本文来源于《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11期)
汪海燕[6](2019)在《中国刑事审判制度发展七十年》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审判制度是衡量刑事法治文明的内核性要素。新中国成立后,审判制度经历了初创与挫折阶段(1949年—1978年)。1979年刑事诉讼法是新中国审判制度法制化的开端,同时也奠定了强职权主义审判模式的基调;此后,以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为标志,审判制度改革吸纳了对抗式因素和人权保障的内容,审判理念趋向法治化和文明化,审判程序进一步科学化和精细化。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以审判为中心"成为审判制度改革的关键词; 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原则,建立了"对抗与合作""对席与缺席"多元化的审判模式。然而,我国刑事审判制度及其运行与"审判中心"的要求存在差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也亟待完善。法律应将无罪推定、审判中心确立为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并填充、补漏相关制度和规则,同时应重视配套措施的改革与跟进。(本文来源于《政法论坛》期刊2019年06期)
于增尊[7](2019)在《论我国刑事二审审判期限制度之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经过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我国刑事二审审判期限制度取得了重大进步,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审限紧张等问题得到纾解,但进一步改进的空间仍然存在。就二审整体审判期限而言,应在差别化、封闭性、科学性等方面进一步调整。对于检察机关阅卷期限,应在一个月基础上,允许调取新证据的案件进一步延长半个月。发回重审制度因其与二审审限以及其他诉讼期限均有关联,应当采取措施严防其滥用,具体包括取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重审、规范基于程序违法的发回重审、严格裁判文书说理制度等。(本文来源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6期)
赵雨西[8](2019)在《刑事缺席审判制度问题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缺席审判程序的实质为缺席诉讼程序。我国在司法审判中越来越多的犯罪嫌疑人逃离海外,如果因此就中止审理,诉讼效率会受影响而降低,也会增加讼诉的时长和诉讼的成本,最直接的损害了被害人享有的合法权益。所以,建立缺席诉讼程序是我国打击贪腐,追缴流失海外的犯罪所得财产必然的选择。(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1期)
唐建力[9](2019)在《刑事缺席审判:立法动因、理论基础与制度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新《刑事诉讼法》增设缺席审判制度的立法动因包括:加强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尊重被告人诉讼权利,提高司法效率;保障被告人正当利益,彰显司法公正。该制度的理论基础在于控诉原则、起诉法定原则和被告人出庭权的可放弃性及其可限制性。检视我国的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应注意其中的权利救济、代理权限和证据标准问题。对此,应在明确立法动因、理论基础等制度构建前提的基础上,对我国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加以完善。(本文来源于《昆明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李天君[10](2019)在《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中的被告人权利保障——以潜逃人员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2018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刑事缺席审判制度,规定了四种缺席审判情形。因缺席审判中被告人不到席参与庭审,诉讼权益容易受到损害,导致控辩关系失衡和审判不公。围绕潜逃人员刑事辩护权保障中存在的问题,可通过细化诉讼文书送达方式、最大限度保障被告人辩护权及完善被告人近亲属上诉权行使规定等,进一步完善刑事缺席审判程序,更好地保障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本文来源于《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刑事审判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出于我国当下反腐追逃的背景,以及对司法资源合理分配的目的,明确规定了刑事缺席审判程序。缺席审判是在被告人未到庭的情况下,对其进行审判。缺席审判程序一改传统两造辩论的刑事诉讼格局,在被告人缺席的情况下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因此,对于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刑事审判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孟翔.基于审判中心主义场域下的刑事辩护制度再造[J].法制与社会.2019
[2].曹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救济制度的完善[N].人民法院报.2019
[3].范旭.权利平衡视角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中被告人权利保障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9
[4].张鑫浩,张丽萍.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救济途径:解构与补缺[J].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2019
[5].吴富丽,孙伟.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社会调查制度实然与应然的双重思考[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6].汪海燕.中国刑事审判制度发展七十年[J].政法论坛.2019
[7].于增尊.论我国刑事二审审判期限制度之完善[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9
[8].赵雨西.刑事缺席审判制度问题的研究[J].法制博览.2019
[9].唐建力.刑事缺席审判:立法动因、理论基础与制度完善[J].昆明学院学报.2019
[10].李天君.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中的被告人权利保障——以潜逃人员为视角[J].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