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排除标准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非酒精性肝硬化,MHE,肝硬化患者,肝性脑病
排除标准论文文献综述
程媛,叶永安[1](2019)在《肝硬化轻微型肝性脑病纳入与排除标准制定之我见》一文中研究指出肝性脑病(Hepatic Encephalopathy,HE)是肝硬化患者常见的并发症之一,根据其认知损害程度可分为轻微型肝性脑病(Minimal Hepatic Encephalopathy,MHE)和显性肝性脑病(Overt Hepatic Encephalopathy,OHE)。MHE是肝性脑病的早期阶段,临床表现隐匿,仅神经心理学或神经生理学检测异常,OHE是MHE由不断进展导致,出现行为异常和意识障碍等中枢神经系统病理表现。随着近年来国内外MHE研究逐(本文来源于《肝脏》期刊2019年06期)
和雪改,翟振国,毛毅敏,何俊[2](2019)在《危险度预测联合肺栓塞排除标准对剖宫产术后肺栓塞的诊断价值》一文中研究指出目的:探讨肺栓塞危险度预测评分(Wells)评分联合肺栓塞排除标准(PERC)积分在剖宫产术后肺栓塞诊断中的应用价值。方法:回顾性分析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08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收治的65例剖宫产术后临床拟诊肺栓塞患者,选择CT肺动脉造影(CTPA)作为确诊金标准,计算Wells评分为高中低度,评定PERC积分,分析Wells评分和PERC积分在剖宫产术后肺栓塞诊断中的价值。结果:65例患者中,32例确诊肺栓塞,排除肺栓塞33例(50.7%)。32例肺栓塞患者中高Wells评分14例(43%),特异性78%,阳性预测值66%,阴性预测值59%;PERC评分中完全排除肺栓塞为0,针对高Wells评分组联合PERC评分,肺栓塞阴性组平均得分(1.6±1.12)分,肺栓塞阳性组(4.8±1.06)分,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其中心率<100次/min、PaO_2(吸入空气)>94%,在肺栓塞排除诊断中有重要价值(P<0.05)。结论:Wells评分及PERC积分在剖宫产术后肺栓塞诊断中具有重要价值;高Wells评分联合PERC积分可减少剖宫产术后肺栓塞的过度诊断。(本文来源于《心肺血管病杂志》期刊2019年06期)
杨菲[3](2019)在《外观设计功能性外观特征排除标准在欧盟的新发展——由DOCERAM有限责任公司诉CeramTec有限责任公司侵犯外观设计案说起》一文中研究指出欧盟法院于2018年3月8日对DOCERAM有限责任公司诉CeramTec有限责任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一案作出先行裁决。欧盟法院在该判决中首次确认"因果关系标准"是判断《欧盟理事会共同体外观设计保护条例》第8条第1款中"仅取决于技术功能"的外观特征的主要判断标准,并明确适用该标准应考虑个案中所有客观的关键情况,而不是以"合理观察者"的角度出发。该判决保障了欧盟成员国在未来的司法实践中适用工业产品外观特征功能性排除规定的一致性,并在外观设计法与专利法之间划出一条更清晰的界限,也为我国外观设计司法实践提供了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借鉴。(本文来源于《电子知识产权》期刊2019年01期)
何琴[4](2018)在《以引诱、欺骗方法获取口供的排除标准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放眼国内外的司法实践,引诱、欺骗讯问方法的使用都有一定的容许性。但是,近年来曝光的冤假错案中,虚假供述的生长态势仿佛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长出一茬,不断挑动着公众敏感的神经,也使引诱、欺骗的讯问方法处境尴尬。究其原因,在于合法的、作为讯问策略的引诱、欺骗有向非法讯问方法转换的潜在风险,但我国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均未提出明确的以引诱、欺骗方法获取的口供的排除标准。不仅如此,刑诉法第50条对于引诱、欺骗讯问方法所持的是“严禁”态度,而第54条对以此方法获取的供述却持的是“部分排除”态度。从表面上来看,存在着法条内部的逻辑冲突,这就使得司法实务人员在实践中对此类问题消极回避,导致虚假供述频发却得不到制裁,非法证据排除的落实效果不佳。本文认为,要解决刑诉法第50条和第54条之间的冲突,应当适度合法化部分引诱、欺骗的讯问行为,再对违法的引诱、欺骗进行规制,如此便可以消除法条之间的冲突。换言之,应当认为,第50条禁止的是违法的引诱、欺骗,第54条排除的部分口供是违法获取的且无采纳必要性的口供。因此,本文以理顺法条的适用顺序为出发点,构建了二阶层的排除体系——以违法性标准作为基础性排除标准、以必要性标准作为补充性排除标准。在具体适用时,根据是否违法以及违法性程度的不同,存在叁种情况。一是如果引诱、欺骗合法,则允许使用以此获取的口供;二是如果引诱、欺骗一般违法,则属于瑕疵证据,需要进一步判断以此获取的口供是否可以因补正或合理解释而具备真实性,如果可以肯定其真实性,那么瑕疵证据得到“治愈”,允许使用;如果瑕疵口供不可以补正或未得到合理解释,但有在案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口供的真实性,应当出于司法公正等目的进一步判断是否需要排除以引诱、欺骗方法获取的口供;叁是如果引诱、欺骗严重违法,即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基本权利,那么以此获取的口供属于非法证据,超过了程序公正牺牲的底线,应当予以排除。即使口供客观真实且证明力较强,出于程序性制裁的理念和规范权力的必要,仍然应当予以排除。尽管如此,以上构建的排除标准体系还存在很多漏洞和不当之处,需要司法实务人员在实践中运用自己的智慧,综合全案情境进行自由裁量。最后,还应当建立规范且行之有效的制度化的运行机制,推进录音录像制度的实施,减轻法官自由心证的不确定性。(本文来源于《南京大学》期刊2018-03-23)
胡嘉金,胡媛[5](2017)在《贿赂案件中重复自白的排除标准》一文中研究指出贿赂案件重复自白,存在概念的不确定性、言词证据的高度依赖性和高度易变性等特点。对此,理论界已有相当多的研究成果,存在多种处理模式,主流意见是区别对待说。司法实践中也有绝对排除、不予排除和有限排除叁种做法,但总体倾向是不予排除。对重复自白的处理应当坚持维护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平衡、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统一、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兼顾的原则,故区别对待说更具有合理性。在具体可采性的考量因素上,先前违法取证的严重程度是决定性因素,取证主体和地点的变更、律师参与程度、犯罪嫌疑人的个体情况等是相关性因素,需要从整体上进行综合判断。(本文来源于《人民司法(应用)》期刊2017年28期)
张强,蒙萍,单爱莲[6](2017)在《关于药物临床试验方案中纳入、排除标准的若干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药物临床试验方案是临床试验成功的关键,而纳入、排除标准又是方案中的举重若轻关键点。目前,药物临床试验方案中的纳入、排除标准存在些不科学、不严谨的情况,对研究者在选择合适的受试者时造成一定困扰。本文对72个药物临床试验方案中纳入、排除标准进行了总结、归纳,参考了部分国际多中心试验方案,对于到底哪些内容该写入纳入标准,哪些内容该写入排除标准以及知情同意书到底应该在什么时候签署提出了自己的若干想法和建议。本文主要建议:纳入标准应当是指能够入组的基本条件,而排除标准应该是在符合纳入标准基础上的其他不满足试验要求的特殊情况,纳入标准中可以只写主要诊断,其他方面都应该写入排除标准。(本文来源于《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期刊2017年02期)
张亮[7](2016)在《我国刑事诉讼中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标准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对非法实物证据排除标准的构建包含对程序和实体双重角度的考量。对于程序性排除标准之设定,以实物证据收集行为是否侵犯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为判断基点;对于实体角度的排除标准之设定,则是以司法公正的实现为目标。不过,我国非法实物证据排除标准中的对实物证据收集行为可以"补正或者合理解释"之界定,表明其侧重于实体公正与惩罚犯罪目的之实现。可以认为,如何平衡程序法与实体法不同的价值追求,同时在强化可操作性的基础上防止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乃是未来完善我国非法实物证据排除标准需要考虑的根本问题。(本文来源于《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6年04期)
纵博[8](2016)在《以威胁、引诱、欺骗方法获取口供的排除标准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主流的观点是以威胁、引诱、欺骗方法获取的口供不应一概排除,仅在符合特定条件时才应排除。在我国立法和理论上都未构建合理的非法获取的口供排除标准,而学者主张构想的自白任意性标准、合法性标准、合理性标准均存在一定缺陷的情况下,为使非法获取的口供排除标准具有实效性,可将可靠性标准作为非法获取的口供排除的基本标准,并以必要性标准作为补充性标准。可靠性标准,是指考查采用威胁、引诱、欺骗方法获取口供是否会导致犯罪嫌疑人作虚假认罪,其具体判断要点在于考查侦查人员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的方法所产生的心理强制力是否过度;而在判断心理强制力是否过度时,犯罪嫌疑人的自身情况也必须予以考虑。必要性标准,是指当侦查人员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的方法足以使犯罪嫌疑人作虚假认罪,但非法获取的口供的证明力较强时,是否有必要为维护司法公正而排除该口供。对必要性的判断可从威胁、引诱、欺骗的情节、证据的证明力、排除口供对保障司法公正的实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本文来源于《法商研究》期刊2016年06期)
沈东超,王子璇,肖伏龙,张玮艺,张潇潇[9](2016)在《急性缺血性卒中静脉应用阿替普酶纳入及排除标准的科学声明(第十部分) 美国心脏协会/美国卒中协会致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的声明》一文中研究指出(接上期)31.6心因性/转换性/诈病性卒中模拟病除了强调在治疗前确定临床表现与急性缺血性卒中相一致的重要性以外,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说明和2013年美国心脏协会(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AHA)/美国卒中协会(American Stroke Association,ASA)指南均未对卒中模拟病(stroke mimics,SM)作出任何特定的描述。(本文来源于《中国卒中杂志》期刊2016年11期)
沈东超,王子璇,肖伏龙,张玮艺,张潇潇[10](2016)在《急性缺血性卒中静脉应用阿替普酶纳入及排除标准的科学声明(第九部分) 美国心脏协会/美国卒中协会致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的声明》一文中研究指出(接上期)27大面积梗死的ASPECTS评分及叁分之一准则FDA指南中已将大面积梗死的早期CT征象移除(如皮层下水肿,占位效应,中线移位)。之前的FDA指南提出对于这部分患者,应用阿替普酶治疗后不良事件风险会增加。在2013版AHA/ASA指南中,如果患者出现缺血的CT征象,可以使用阿替普酶治疗,而不用考虑缺血病灶的大小,但同时如果出现CT上低密度病灶,(本文来源于《中国卒中杂志》期刊2016年10期)
排除标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目的:探讨肺栓塞危险度预测评分(Wells)评分联合肺栓塞排除标准(PERC)积分在剖宫产术后肺栓塞诊断中的应用价值。方法:回顾性分析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08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收治的65例剖宫产术后临床拟诊肺栓塞患者,选择CT肺动脉造影(CTPA)作为确诊金标准,计算Wells评分为高中低度,评定PERC积分,分析Wells评分和PERC积分在剖宫产术后肺栓塞诊断中的价值。结果:65例患者中,32例确诊肺栓塞,排除肺栓塞33例(50.7%)。32例肺栓塞患者中高Wells评分14例(43%),特异性78%,阳性预测值66%,阴性预测值59%;PERC评分中完全排除肺栓塞为0,针对高Wells评分组联合PERC评分,肺栓塞阴性组平均得分(1.6±1.12)分,肺栓塞阳性组(4.8±1.06)分,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其中心率<100次/min、PaO_2(吸入空气)>94%,在肺栓塞排除诊断中有重要价值(P<0.05)。结论:Wells评分及PERC积分在剖宫产术后肺栓塞诊断中具有重要价值;高Wells评分联合PERC积分可减少剖宫产术后肺栓塞的过度诊断。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排除标准论文参考文献
[1].程媛,叶永安.肝硬化轻微型肝性脑病纳入与排除标准制定之我见[J].肝脏.2019
[2].和雪改,翟振国,毛毅敏,何俊.危险度预测联合肺栓塞排除标准对剖宫产术后肺栓塞的诊断价值[J].心肺血管病杂志.2019
[3].杨菲.外观设计功能性外观特征排除标准在欧盟的新发展——由DOCERAM有限责任公司诉CeramTec有限责任公司侵犯外观设计案说起[J].电子知识产权.2019
[4].何琴.以引诱、欺骗方法获取口供的排除标准研究[D].南京大学.2018
[5].胡嘉金,胡媛.贿赂案件中重复自白的排除标准[J].人民司法(应用).2017
[6].张强,蒙萍,单爱莲.关于药物临床试验方案中纳入、排除标准的若干思考[J].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2017
[7].张亮.我国刑事诉讼中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标准研究[J].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
[8].纵博.以威胁、引诱、欺骗方法获取口供的排除标准探究[J].法商研究.2016
[9].沈东超,王子璇,肖伏龙,张玮艺,张潇潇.急性缺血性卒中静脉应用阿替普酶纳入及排除标准的科学声明(第十部分)美国心脏协会/美国卒中协会致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的声明[J].中国卒中杂志.2016
[10].沈东超,王子璇,肖伏龙,张玮艺,张潇潇.急性缺血性卒中静脉应用阿替普酶纳入及排除标准的科学声明(第九部分)美国心脏协会/美国卒中协会致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的声明[J].中国卒中杂志.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