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犯罪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证券犯罪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导读:本文包含了证券犯罪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证券,证监会,刑事责任,内幕,老鼠,人员,公安机关。

证券犯罪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张炜[1](2019)在《打击证券犯罪须强化“行”“刑”衔接》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鲜言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操纵证券市场罪,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18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这意味着“行”“刑”衔接,立体式惩处让鲜言付出沉重代价。2017年3月,中国证监会对鲜言操纵“多伦股份”作出处(本文来源于《中国经济时报》期刊2019-09-20)

侯劲松,黄思嘉[2](2019)在《全国首例涉“港股通”证券犯罪案件一审在沪宣判》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记者侯劲松 通讯员黄思嘉) 6月2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全国首例涉“港股通”证券犯罪案件,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被告人桑某有期徒刑9年,罚金人民币1200万元;以内幕交易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某、王某有期徒刑9年,罚金人民币(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2019-06-27)

杨毅[3](2019)在《最高法司法保障为科创板改革护航》一文中研究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文为科创板改革平稳落地保驾护航。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历史上首次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安排而专门制定系统性、综合性司法文件。《意见》(本文来源于《金融时报》期刊2019-06-26)

雷澜珺[4](2018)在《证券犯罪治理的困扰与省思》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资本市场的成熟程度尚未达到可以漠视证券外部监管的水平。中国证券犯罪治理的基础是民事、行政、刑事叁者联动。根据证券监管的数据统计情况,中国证券犯罪治理仍然面临许多困扰:行政责任与刑事罪名体系衔接缺位、行政监管偏向、内幕交易违法成为主要证券监管对象、证券违法的刑事起诉率畸低等。证券民事赔偿、行政监管是证券犯罪治理的基础,解决好证券民事诉讼、行政执法上的问题,可以为提高证券犯罪治理的有效性夯实基础。不宁唯是,证券刑事司法是刑事案件数量少的根源,证券刑事治理本质是效率与公平的博弈,而且调节证券刑事处罚轻重是治标不治本。(本文来源于《江西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5期)

左永刚,苏诗钰[5](2018)在《证监会对4宗案件作出处罚 华泽钴镍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证监会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证监会还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华泽钴镍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具体来看,证监会依法对国信证券保荐业务违法违规案作出处罚,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10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本文来源于《证券日报》期刊2018-08-04)

王雪青[6](2018)在《华泽钴镍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将移送公安机关》一文中研究指出证监会官网8月3日披露,证监会决定将华泽钴镍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证监会近日对华泽钴镍恢复上市的保荐机构和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国信证券及直接负责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并对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立案调查。20(本文来源于《上海证券报》期刊2018-08-04)

戴新福[7](2018)在《大数据条件下沪港两地证券犯罪风险研判及打防合作展望》一文中研究指出为有效打击和防范大数据条件下犯罪分子利用沪港通等跨境证券交易特点实施的跨境证券犯罪及相关洗钱犯罪,笔者从沪港两地市场交易规则、渠道及证券犯罪刑事调查模式等角度比较了沪港两地证券市场的差异,在此基础上重点从跨境证券犯罪打击的角度回顾了两地证券监管合作的发展历程,梳理了大数据条件下打击跨境证券犯罪面临的挑战,研究提出了以大数据思维拓展合作主体、以大警务理念加强刑事调查部门对接、交流提升警务大数据技术手段、加强证券犯罪核心要素情报交流等四方面合作展望。(本文来源于《江西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4期)

张炜[8](2018)在《打击证券犯罪惯犯需硬手段》一文中研究指出证监会近日宣布,集中部署2018年第二批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资本市场屡查屡犯违法主体。据称,近一时期,证监会和交易所在线索处理和市场监控中发现,一批曾因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老鼠仓”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受过查处的不法人员,再次现身市场,触碰法律(本文来源于《中国经济时报》期刊2018-07-03)

简洁[9](2018)在《专业化办案护航首都金融安全》一文中研究指出“上述案件涉及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两个罪名,其中涉及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10件16人,约占案件总数的48%;涉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11件12人,约占案件总数的52%。”这些数据,全部来源于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下简称二分(本文来源于《人民代表报》期刊2018-05-15)

黄洁,张雪泓[10](2018)在《“老鼠仓”案件持续高发》一文中研究指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近日发布的《证券犯罪检察白皮书》显示,2012年至2017年,该院共办理证券犯罪案件21件28人,其中,涉及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10件16人,约占案件总数的48%;涉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11件12人,约占案件总数的52%。“(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8-05-09)

证券犯罪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报讯(记者侯劲松 通讯员黄思嘉) 6月2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全国首例涉“港股通”证券犯罪案件,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被告人桑某有期徒刑9年,罚金人民币1200万元;以内幕交易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某、王某有期徒刑9年,罚金人民币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证券犯罪论文参考文献

[1].张炜.打击证券犯罪须强化“行”“刑”衔接[N].中国经济时报.2019

[2].侯劲松,黄思嘉.全国首例涉“港股通”证券犯罪案件一审在沪宣判[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9

[3].杨毅.最高法司法保障为科创板改革护航[N].金融时报.2019

[4].雷澜珺.证券犯罪治理的困扰与省思[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8

[5].左永刚,苏诗钰.证监会对4宗案件作出处罚华泽钴镍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N].证券日报.2018

[6].王雪青.华泽钴镍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将移送公安机关[N].上海证券报.2018

[7].戴新福.大数据条件下沪港两地证券犯罪风险研判及打防合作展望[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8

[8].张炜.打击证券犯罪惯犯需硬手段[N].中国经济时报.2018

[9].简洁.专业化办案护航首都金融安全[N].人民代表报.2018

[10].黄洁,张雪泓.“老鼠仓”案件持续高发[N].法制日报.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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