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国际投资自由化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国际投资,最惠国待遇,外资,协定,卡尔,经济发展,经济政策。
国际投资自由化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张建[1](2016)在《国际投资自由化的法理要义与缔约实践》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投资自由化是当代全球范围内资本跨境自由流通的趋势所在。就概念要素来看,投资自由化与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不尽一致。在二战后国际经贸格局秩序演变的背景下,投资自由化与国际投资法制透露出开放——限制——自由化——有限制的自由化的转变轨迹。投资自由化规则的落实需充分结合国际投资条约的缔结实践,其中既涵盖双边投资协定的制度设计,又需考虑贸易规则项下取缔影响贸易自由化的投资措施。我国对外缔结的双边投资协定经历了转型,但是否全盘无所保留地接受国际仲裁管辖权,尚需反思。(本文来源于《菏泽学院学报》期刊2016年04期)
刘桓佑,朱佳佳,闫红彬[2](2016)在《国际投资自由化与中国外资企业法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深入,各国往来贸易和投资日益频繁,国际投资出现前所未有的自由化趋势。我国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长期发展,已成为当今世界重要的资本输入和输出大国,陈旧的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已不足以满足国际投资自由化的新要求。本文在阐述国际投资自由化趋势和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产生及发展的同时,结合我国当前的双边条约谈判、自贸区建设等实践探索,提出了完善我国外资法建设的一些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6年17期)
鲁臻[3](2015)在《国际投资自由化趋势下的双边投资协定若干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伴随着国际全球化趋势迅猛发展,国际直接投资日益成为推动其不断发展的主要动力。于是,继贸易自由化之后,国际投资领域也出现了自由化的新浪潮。与此同时,我国对外投资规模越来越大,2013年我国对外投资增长幅度持续超过吸引外资的增长幅度,这也意味着我国从“引进来”的资本输入国角色逐渐向资本输出国与资本输入国双重角色进行转换,将“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发展。全球经济领域的发展对国际投资规则产生了不小的影响。近年来,我国修订或签署的双边投资协定(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ies,简称BITs)趋向更加全面与完善,尤其在投资定义、国民待遇等方面都有了新的发展。2008年初,中美重启了中美两国双边投资协定的谈判,从而拉开了一场世纪谈判,双方均将这场谈判视为这几年的经济工作重点。这场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正是中国面对不断变化的投资环境与更加开放自由的投资规则,改变态度,积极需求合作与机会的表现。一旦协定正式签署,将改变我国之前的双边投资协定范本模式,预示着更高标准的新一代双边投资协定的发展方向。本文通过对近年来中国双边投资协定的梳理与归纳,加之对中美投资协定谈判核心部分准入制度的分析,以期总结双边投资条约中部分法律问题,为正在进行的中国与欧盟的投资协定谈判,以及之后中澳、中日韩FTA涉及投资问题的谈判、乃至未来与更多国家签署双边投资协定予以参考。本论文共分为叁章:第一章简要介绍国际投资自由化的大背景以及中国经济发展带来在投资领域角色的转变。其次,大致对近年来我国的双边投资协定进行梳理,本文采用叁代BITs模式以及中美即将形成的新一代BIT范本的分类,主要以晚近投资协定也就是第叁代BITs作出简要评述。第二章和第叁章是本文的重点。本文主要对投资定义条款与国民待遇条款中的法律问题以及我国双边投资协定发展趋势作以分析。第二章主要讨论投资定义条款,从条款设立的意义谈起,具体从学界定义入手,并归纳我国与不同国家签订的双边协定中对“投资”的定义的描述。从投资定义的类型与模式两个角度评述我国双边投资协定在投资定义条款的发展与变迁,以及我国新一代BIT范本适宜采取的定义模式。第叁章主要对国民待遇条款进行分析,探索我国双边投资协定在国民待遇制度上的选择与发展。文章对一直以来的准入后国民待遇到2013年中美投资谈判中确立的准入前国民待遇进行了梳理,结合美国2012年BIT范本,分析我国未来即将形成的准入前国民待遇与负面清单的BITs模式,并对采用准入前国民待遇制度对我国法治与改革产生的巨大影响进行评析,以期为未来我国参与国际社会投资协定谈判提供参考。(本文来源于《外交学院》期刊2015-06-07)
王梓宇,郑柳荣[4](2015)在《国际投资准入自由化趋势下我国投资准入政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投资蓬勃发展,各国有关国际投资的准入政策也朝着更自由的趋势发展。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最大的资本输入国,既要抓住这个发展的良机,又要在国际投资准入自由化和国家经济安全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本文就在分析我国国际投资准入自由化发展的基础上从政策调整的角度出发,给出一些建议,以期趋利避害,良性发展。(本文来源于《中国市场》期刊2015年08期)
王文斌[5](2014)在《国际投资自由化趋势和我国的最新投资法实践》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制定了一系列的外资法律法规,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为我国的对外开放战略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随着信息革命的不断深入,国际经济联系更加紧密,世界各国之间的投资阻碍不断被削弱,自由化趋势不断增强,使得国际投资法产生了新的变化,特别是在投资环境、争端解决、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等方面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原有的外资法体系出现了法的稳定性与不断发展变化的外部环境之间的矛盾,曾经在引进外资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我国外资法面临进一步的完善。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为了促进经济的复苏和繁荣,发达国家再次提出建立新的自由贸易秩序,藉此走出危机带来的经济滑坡,迎来新一轮的经济增长。随着WTO红利的消退,近几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出现了疲软,为了重新确立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有必要进行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参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特别是自由贸易区的不断发展,促使我国参与新一轮的自由贸易实践。本文从国际投资法的最新变化出发,论述国际投资的最新变革。探讨上海自贸区建立的意义和对我国法律体系的影响,进而阐述我国为了适应国际发展的潮流,从而发展对外投资实践和改革精神。全文共分为叁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国际投资法的最新发展趋势,以及WTO中的投资规则,包括市场准入、国民待遇、透明度等问题。第二部分,分析了我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实践的意义和对我国外资法的影响,并在我国更深层次开放战略中扮演的重要角色。第叁部分,通过论述我国近年来最新的对外贸易活动,从而不断发现我国外资法的不足,通过改变这样的现状,营造更加透明的环境,促进经济的加快提升。(本文来源于《厦门大学》期刊2014-06-30)
马青[6](2013)在《国际投资自由化对中国经济发展影响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投资自由化已经成为经济发展全球化的一种重要表现方式。投资自由化对以跨国企业为主体的全球自由投资体系的建立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并显示出其具有投资主体区位的特点、以及投资自由化和投资保护主义并驾齐驱以及发生明显投资导向转变等特征。投资自由化对中国经济发展具有正反两方面的影响,它能够对我国的产业进行优化升级,并改善就业情况,这是投资自由化的正面影响;但是也会对我国的民族工业造成一定的冲击,并使得经济资源遭到大量的流失,这是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我国应积极构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发展道路,促使投资自由化进程的进一步发展。(本文来源于《中国商贸》期刊2013年06期)
郑蕴[7](2012)在《国际投资自由化背景下最惠国待遇及我国的应对》一文中研究指出最惠国待遇(The Most-Favored-Nation treatment),强调东道国给予外国投资和外国投资者的待遇,不得低于其给予或将来给予任何第叁国投资和投资者的待遇。20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推进,在国际投资自由化背景下,最惠国待遇有了新的发展。最惠国待遇的含义与性质经合组织自1995年开始谈判的《多边投资协定》(Multilateral Agreement on Investment,简称MAI),充分体现了现行国际投资法发展的动向,据此,最惠国待遇包含如下几层含义。首先,它是一项待遇(treatment)。国际投资条约中几乎每个条(本文来源于《经济导刊》期刊2012年06期)
郑蕴[8](2012)在《国际投资自由化背景下最惠国待遇与争端解决程序》一文中研究指出20世纪80年代尤其90年代以来,全球进入经济自由化阶段,国际投资也渐于自由化,力在为跨国投资在全球范围内创造一个资金、资源、人力、技术等要素自由流动、统一的市场,各国投资者可以在全球范围内自由选择经济最佳的场所进行投资、生产、经营,在全球范围内创造最大经济价值。其中,最核心的要求在于放宽内国对外国投资的管制。(本文来源于《经济导刊》期刊2012年05期)
沈微[9](2012)在《国际投资自由化与中国经济发展关系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投资自由化是经济全球化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促进了以跨国公司为中心的全球自由投资体系的建立,并呈现出投资自由化与投资保护主义并行、投资主体区位特征明显、投资导向发生变化等特点。投资自由化对中国经济发展既有促进产业升级、提高就业率等积极影响,同时也有冲击民族工业、加剧经济资源流失等消极影响。我国应积极鼓励企业"走出去",继续积极参与国际经济事务,努力推动投资自由化进程向更开放化发展。(本文来源于《对外经贸》期刊2012年02期)
赵群[10](2011)在《国际投资自由化背景下我国外资准入监管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促进了资本流通国际化。发达国家积极推动国际投资自由化以在全球谋取更大经济利益,发展中国则为了加入全球经济体系,发展本国经济,也对外国投资采取相对宽松的准入政策。现阶段,投资自由化是国内法、双边投资条约、WTO框架下的多边投资规则的一个显着特征。如何实现对外资准入有效的监管和国际投资自由化之间的平衡是当前国际投资法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包括规范外资准入范围、外资准入方式、股权比例要求、外资准入措施和准入审批在内较为全面的外资准入监管体系。东道国对来自外国的直接投资进行监管是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项,外资准入阶段的国民待遇的适用不具有普遍性。为平衡投资自由化与维护本国利益之间的关系,实现国家外资准入监管目标,应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和市场机制自我调节水平对外资准入进行监管。我国应采取渐进式的投资自由化,并保持外资准入政策与国家经济政策的一致性。具体包括适时调整指导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保持指导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与各部门产业规划的协同性;在部门产业规划中对外资准入问题规划安排,使之成为外商投资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参考。在立法体制上,可以考虑外资准入立法与内资企业设立立法的有限并轨制,节约立法资源和司法成本,提高对外资准入立法的透明度和外资准入监管的有效性。(本文来源于《南昌大学》期刊2011-06-17)
国际投资自由化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深入,各国往来贸易和投资日益频繁,国际投资出现前所未有的自由化趋势。我国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长期发展,已成为当今世界重要的资本输入和输出大国,陈旧的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已不足以满足国际投资自由化的新要求。本文在阐述国际投资自由化趋势和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产生及发展的同时,结合我国当前的双边条约谈判、自贸区建设等实践探索,提出了完善我国外资法建设的一些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国际投资自由化论文参考文献
[1].张建.国际投资自由化的法理要义与缔约实践[J].菏泽学院学报.2016
[2].刘桓佑,朱佳佳,闫红彬.国际投资自由化与中国外资企业法的完善[J].法制博览.2016
[3].鲁臻.国际投资自由化趋势下的双边投资协定若干法律问题研究[D].外交学院.2015
[4].王梓宇,郑柳荣.国际投资准入自由化趋势下我国投资准入政策研究[J].中国市场.2015
[5].王文斌.国际投资自由化趋势和我国的最新投资法实践[D].厦门大学.2014
[6].马青.国际投资自由化对中国经济发展影响研究[J].中国商贸.2013
[7].郑蕴.国际投资自由化背景下最惠国待遇及我国的应对[J].经济导刊.2012
[8].郑蕴.国际投资自由化背景下最惠国待遇与争端解决程序[J].经济导刊.2012
[9].沈微.国际投资自由化与中国经济发展关系研究[J].对外经贸.2012
[10].赵群.国际投资自由化背景下我国外资准入监管问题研究[D].南昌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