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构建乡村社会协同治理体系论文

许政:构建乡村社会协同治理体系论文

[摘 要]乡村振兴是决定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治理有效是基础。新时期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同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新矛盾,政府需全面创新社会有效治理体系,鼓励其他社会组织协同治理,调动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在使乡村治理活起来的同时,使得乡村在发展上拥有更广阔的道路和更好的发展物质条件,同时使基层组织拥有更好的群众基础,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取得重要发展成果。

[关键词]乡村振兴;社会协同;协同治理;公众参与

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力支持乡村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党坚持“不忘初心”的职责所在,是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内在要求。新时代实现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贯穿于乡村产业、生态、乡风以及治理体系本身的构建中。治理有效是对“管理民主”的进一步升级和提高,更加强调乡村治理体系的有效创新,要和当前以政府为绝对领导的治理体系有所区别,充分发挥社会协同治理的积极作用,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集公众及其他社会组织才华致力于乡村建设,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使乡村善治之路走得更长久。

1 社会协同治理的必要性

1.1 社会协同的概念

社会协同这一概念由社会和协同共同组成。协同即指“协同合作之学”,社会即指社会主体和社会资源。最早的协同理念由德国物理学家赫尔曼·哈肯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当时,哈肯认为:“远离平衡态的系统与外界能量和物质交换达到一定状态时,子系统会自发地集体行动起来,形成新的有序结构。系统由杂乱无章变为井然有序,实现了质的飞跃,且这一过程是不受外界干预的自组织过程。”[1]他的观点提出后,西方一些社会学家将协同学理论大胆地运用到社会治理中,形成了社会治理的协同理论。社会协同的实质在于不同社会主体通过有效的协作、沟通与互助,使零散且相关联的社会资源得到最优整合,建立完善的各类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有效治理体系。因为社会协同是在协同内部各主体之间相互信息交流、资源共享以及各司其职的模式下进行的,所以社会协同带来的社会治理效果往往要比单一主体单一治理所带来的效果好。这是社会协同的最大特点。

煤矿机械工作环境十分恶劣,空气中多伴有粉尘水汽等物质,同时环境十分潮湿。为延长机械的使用寿命,就必须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维护保养,禁止所有不规范的操作流程。此外,还要选择某一固定时间检测机械设备,第一时间更换损耗过重的机械部件,彻底清除安全隐患,保证井下作业的安全。在机械设备的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循适度原则,尽可能防止发生超载和超速的现象,有效预防由于过度使用导致的机械损耗,提高机械设备使用效率。

1.2 社会协同治理的意义

从目前我国乡村社会治理方式看,大部分乡村主要是以政府为主体的治理体系。在各种发展要素多元化背景下,乡村发展呈现的问题必然是多元化的。单一中心的治理模式对这一现象的应对往往力不从心。实现社会协同治理,关键是要发挥政府及其他社会主体的治理作用,使公众参与到社会治理中。

1.2.1 社会协同治理可以增强公众的民主意识,提升民主参与能力。公众在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既是乡村社会治理的对象又是实施治理的主体,他们的知情权、建议权以及监督权等合法权利能够在公共事务的决策、管理、执行和监督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治理各方通过有序的协商和对自身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不断调试,达到协同治理的最终目标——公共利益最大化,为走上乡村善治之路、建设和谐美丽乡村迈出关键一步。

从乡村治理制度情况来看,我国乡村治理制度不完善,有的地方形同虚设甚至没有。问责制度和绩效考核体制缺失,使得乡村领导对乡村治理工作重视度不够;上班制度的不完善,使得乡村领导工作态度有待端正;职责分配制度不合理,使得领导者职责不明,处理事务时效率低下[5]。从乡村治理方式来看,在免除农业税以及一系列惠农支农政策在乡村得到落实后,农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改善。但是,乡村缺乏科学合理的社会组织,乡镇政府对乡村建设的投入依靠财政转移支付,基层组织成为“服务型”组织。在事权上收、工资统发现状下,基层治理者逐步成为国家乡村政策的宣传者、执行者,加上治理制度的不完善,治理积极性受到严重影响[6]。

林木过密与过疏都会影响林木的生产,对于速生桉树的种植密度进行合理规划,有利于速生桉树的高效生长与保护。因此,要通过科学的计算手段对林地面积进行计算规划,根据实际经验,造林密度可以为93株/亩,株行距1.8m×4m。

2 乡村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社会具有很强的开放性,尤其是互联网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社会各方面的联系更加紧密。乡村治理所做的一切是为了乡村能够更好地发展,从而最终实现生活富裕的根本要求。然而,要想更快实现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必须要有良好的社会秩序,稳定的社会环境,这是一切发展的前提。所以,乡村治理的实质是构建良好的社会秩序,从而实现更快更好发展[3]。然而,在城乡融合高度发展的背景下,传统自上而下的逐级治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乡村发展的治理需要,乡村治理体系必须创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新乡村治理有效体系必须认识到我国乡村在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有的放矢。

2.1 宗族治理问题突出

从治理主体专业素质来看,治理者多是宗族领袖或一些少年辍学后一直在家乡生活的中青年,而20世纪的大学生选择留在城市或者其他更适合自己的地方发展,因此乡村治理领导者有的几乎一生都在乡村度过,有的则受限于学习能力。即使现在网络很发达,他们也很难主动从中学到关于乡村发展的经验,并将其结合本土得以充分发挥,往往完全依靠上级组织的规划和领导,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匮乏。从治理主体自身修养素质来看,虽然我党从严治党,整顿党风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但乡村部分基层干部抱有侥幸心理,工作中尸位素餐、权力寻租以及贪污腐败等现象时有发生。此外,部分干部对中央部署的三农任务执行力度不够,没有真正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可见,治理者素质亟待提高。

1.2.3 社会协同治理可以保证公共政策实施更顺利。在单一中心治理体系下,地方公共政策往往只是领导层及利益集团针对切身利益制定的。这样仅从单方面考虑的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必然会受到公众的反对和阻碍。而社会协同治理下的公共政策是在经过统一各方治理主体的意见、充分考虑和协调各方利益、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制定的,对社会主体具有很强的说服性,可以更加顺畅地实施。

2.2 治理者素质亟待提高

宗族是指同一姓氏(以男性为主)、同一祖先的直系血缘关系的人的总和。宗族治理依靠的是宗族文化。中国的宗族文化是一种以人为本、通过高度中央集权与充分乡村自治形成双向互动的民主形式。从我国大部分乡村人口分布来看,主要以宗族分布为主,但往往一个村由不同的族人组成。因此,从治理主体组成来看,乡村治理虽然大多是宗族治理,但和以往的宗族治理有所不同。过去的乡村是一个真真正正的“熟人社会”,远亲不如近邻是对其最贴切的描述。然而,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乡村中不同的人产生了不同的利益需求。在无法满足所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宗族治理模式下的领导者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政绩最优化,不惜滥用自然资源。当前,宗族治理在城市化进程和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已经徒有虚名,其真正的治理功能已经丧失[4]。

本研究数据均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 17.0进行数据统计,计数资料用%表示,采用x2检验,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用(P﹤0.05)表示。

2.3 乡村治理制度不完善

1.2.2 社会协同治理有助于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当前政府职能以行政职能为主,它的行为体现的是公共行政。但是,乡村善治中要求的是以人为本的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是法治、公开、民主以及责权适当的有机统一体[2]。社会协同治理的整个过程正是政府在国家法律的约束下,公开透明地以适当的权力和责任为更广泛的社会主体服务。

2.4 治理人才流失

建立企业国际化绩效评价体系的出发点,是使人们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企业国际化经营发展的变化,能够确定企业目前所处的国际化阶段和国际化发展趋势。通过构建新形势下中国企业国际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能够让我国企业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身国际化发展的现状,扬长避短,找到未来发展的方向。下一步的研究应对所提出的国际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实证检验,不断加以完善。

从乡村发展的现状来看,人口老龄化、房屋土地“空心化”等问题严重。改革开放以来,城市的飞速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向城市聚集,尤其是年轻人和中年人,留在乡村的多是老年人和儿童。我国第6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乡村60岁以上老人99 303 297人,占全部乡村人口的14.98%,与国际上通常认为的10%相比,我国乡村处在人口老龄化阶段[7]。乡村治理的落后与乡村人口老龄化之间互相影响,一方面治理落后使得乡村发展落后,导致更多年轻人盼望着走出乡村,寻求更好的发展;另一方面,有思想、有胆识年轻人的背井离乡使得乡村治理人才流失,形成恶性循环。

在当下复杂的社会环境下,乡村问题呈现出多样化特点,尤其是治理方面。这些问题是我国乡村几十年的发展模式产生的内在问题,不论从资金还是治理理念方面,单靠基层组织的领导不能从根本上妥善解决,要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和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作用,推动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积极引进社会资本,调动公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更快更好地走上乡村善治之路,实现乡村振兴。

3 构建新型乡村社会协同治理体系,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在2017年12月28日、29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总书记再一次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所以,实施乡村振兴,夯实治理有效的基础势在必行。

3.1 坚持党的领导

实施社会协同、多元主体治理,并不是没有统一的领导。创新社会治理有效体系,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要求我党从严治党,从先进性、纯洁性以及执政科学性建设上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真心拥护。同时,党的领导并不是指党要干预政府及其他社会主体的治理过程,而是学习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保证国家治理方向和目标正确的条件下,对党中央治理方针政策的传达,给各协同主体以方向和目标,同时发挥一定的监督作用,各司其职,更高效地实现有效治理。

3.2 协调各治理主体关系,共同促进乡村发展

就当下我国大部分乡村而言,乡村治理模式仍是政府起主导作用,其他社会组织处于被领导地位,社会协同治理发挥作用的空间很小。治理从根本目的方面来说,是以人民为中心而进行的社会发展活动,是政府与其他社会治理主体上下互动的一个过程。这个过程需要权威和权力的存在,但权威和权力并不一定要由政府来掌握,而是应该突破人缘、地缘限制,以真心真意为百姓谋福利、让老百姓真心拥护的私人机构或公共机构为主体。政府放手,社会机构敢做并做好,建立起双方之间的信任感,进一步继续良好的合作[8]。乡村除政府以外的社会组织主要有村民自治组织、社会资本、学校以及医院等。乡村政府应根据当地特点,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以及村民自治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制度,鼓励村民积极参与乡村治理,给村民自治组织更大的发挥空间,为乡村发展建言献策。政府可以针对不同乡村发展特点,吸引社会资本对乡村发展进行投资建设,协助村民建立适合并属于集体的创业产业,双方可签订合同、合理分配风险和收益以及完善相关合作制度。对于为乡村做出贡献的社会资本,当地政府对其发展应给予适当支持和合理优惠,在促进社会资本自身发展的同时,通过合理方式包括专业咨询规划、吸引人才等促进乡村发展,为乡村经济注入新的活力。对于学校,政府可以将乡村治理部分任务分配给学校,如环境治理、文化治理等,鼓励学校定期组织学生参与环境治理,让学生及教师体会乡村治理人人有责。同时,对学生进行乡贤文化教育,学习乡贤优秀品质,培养学生作为主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协同主体的参与既可以为公众提供反映诉求的渠道,又可以成为进一步了解公众需求、加强双方联系的纽带,大大提高了政府的工作效率。

3.3 实施人才振兴战略

创新有效治理必须依靠人来实现。积极引进大学生村官,吸引年轻一代的本土人才回乡参与乡村治理,不仅能充分调动其他公众参与的积极性,而且积极向上的血液注入到乡村对乡村的发展将如虎添翼。年轻一代身上不仅具有更善于学习的特质、与时俱进的治理理念和独具一格的发展思路,更具有对故乡的热爱,对实现乡村振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9]。实施人才振兴战略要建立完善的人才激励制度,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发展。对于乡村治理发展有贡献的青年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充分尊重年轻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由有能力的人才定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学习,更新自己的发展理念,使每一个人能够在乡村这片热土上充分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此外,吸引年轻人才回乡发展可以有效解决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房屋土地“空心化”问题,缓解农村人口结构不平衡问题,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美丽乡村建设,让乡村成为人人都向往的地方。

在黑暗中她头晕得想要呕吐,她先是扶住了栏杆,然后呻吟一样唤了一声汪小波。汪小波在暗中板过她的肩头,她的泪适时地淌了出来。

3.4 改变宗族参政方式,调动群众参与性

宗族治理在我国乡村有着悠久的历史,想要消除并不现实,但可以通过由直接参政转为间接参政,再次发挥宗族治理的教育、组织、沟通、协调以及文化功能,宣扬乡贤文化,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到参事议事活动中,从横向上让所有利益相关主体参与进来,建立乡村村民议事组织,健全相关制度[10];鼓励村民学习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互联网+”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及时培训不懂互联网的村民,切实保证每一位村民都能了解乡村相关信息,建立相关管理平台,及时发布村政信息,鼓励村民通过互联网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将问题处理流程向乡村公开[11];定期组织村民学习乡贤文化,并利用村民闲暇时间组织其参与乡村治理,培养村民公共利益意识、权责意识、互信意识以及宽容意识,同时通过推选新乡贤并给予适当奖励,树立新乡贤在群众中的权威,发挥其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帮扶作用、连接乡村与外界的纽带作用以及在群众中的带头模范作用,激励村民向乡贤及新乡贤学习,培养公众参与意识,深刻贯彻落实乡村自治、德治,实现美丽和谐乡村建设[12]。

参考文献

[1]H·哈肯.协同学:自然成功的奥秘[M].戴鸣钟,译.上海: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1988.

[2]刘伟忠.我国地方政府协同治理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2.

[3]陆益龙.乡村社会治理创新:现实基础、主要问题与实现路径[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5(5):101-108.

[4]徐宇.宗族、权力关系与基层非正式治理:来自上付、吴坊等40个村的综合研究[D].南昌:南昌大学,2016.

[5]宋丽娜.乡村治理中的制度精细化及其实践机制[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2017(3):132-140.

[6]付翠莲.我国乡村治理模式的变迁、困境与内生权威嵌入的新乡贤治理[J].地方治理研究,2016(1):67-73.

[7]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7.

[8]邵静野.中国社会协同机制建设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4.

[9]原鸿亮.乡村治理中大学生村官的作用问题研究:以Z县为例[D].贵阳:贵州民族大学,2017.

[10]马超.一元领导下的乡村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研究[D].南京:南京农业大学,2016.

[11]黄新华.社会协同治理模式构建的实施策略[J].社会科学辑刊,2017(1):65-71.

[12]杨军.新乡贤与社会协同治理探究[J].南宁:山西师大学报,2016(2):48-52.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909(2019)23-17-4

作者简介:许政(1992—),男,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工程咨询;朱洪瑞(1972—),女,硕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工程管理、产业经济学、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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