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证据开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证据,开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程序,抗告,被告方。
证据开示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王小光[1](2019)在《日本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日本长期以来并未建立正式的证据开示制度,检察官独占证据成为战后日本刑事诉讼的典型特征,证据开示于法无据,被告人及辩护人难以有效开展诉讼防卫。2004年,日本修订《刑事诉讼法》,正式建立证据开示制度,这是日本刑事司法改革的重大进步,但仍不够完备,近年来更因(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12-06)
王静婉[2](2019)在《论以审判为中心制度下的刑事诉讼证据开示》一文中研究指出证据开示制度是现代刑事诉讼制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且被广泛应用于当事人主义的刑事诉讼构造国家当中,在公诉阶段与审判阶段之间发挥着重要作用。文章认为,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此框架下,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证据开示制度以切断侦查活动对审判活动的先入性影响,保证审判实质化,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9年11期)
梁文峰[3](2019)在《刑事诉讼庭前证据开示制度的新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庭前证据开示制度旨在保证控辩双方于开庭前了解对方所掌握证据,由此做好于庭审中进行对抗和防御的充分准备。庭前证据开示的"证据"和"开示"各自都有着丰富而独特的内涵,并对刑事诉讼证明活动发挥着规范和指引作用。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在扩大辩护律师阅卷范围的基础上,确立了我国的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然而其中亦留有问题。作为看得见的正义,刑事诉讼程序价值的实现需要包括庭前证据开示在内的整体制度进行持续性的改革与完善。(本文来源于《哈尔滨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11期)
夏先华[4](2019)在《英美法系民事证据开示制度检视及其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证据开示制度形成于19世纪的英国,1938年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对其进行法典化,此后便备受各国重视。对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基本内涵进行了界定,并指出其制度功能在于防止证据突袭、收集和固定证据、明确争点和促进审前和解。通过追溯英、美两国民事证据开示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历程,并从证据开示的范围、限制、方式以及制裁等方面,对英美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运作现状进行考察,最终得出完善我国证据交换制度的启示,即可从进行交换的证据范围、证据交换的例外及形式、违反证据交换程序的制裁措施等方面进行优化。(本文来源于《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4期)
钱颜[5](2019)在《在美诉讼 证据开示环节不可轻视》一文中研究指出“证据开示是在美诉讼中的重要环节,指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或代理律师通过向其他方当事人要求出示文件或证据,或者通过宣誓作证、书面质询等方法强制其他方当事人出示证据的一种审前程序。”在日前举办的跨境交易价格调整研讨会上,Loyens & Loeff律师事务所香港(本文来源于《中国贸易报》期刊2019-06-27)
刘轶[6](2019)在《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开示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将以我国现有的证据开示制度类似规定的立法现状及问题为出发点,在借鉴域外成熟的证据开示制度和当事人主义对抗制诉讼模式的基础上,对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引入、构建证据开示制度等方面提出相关的建议,以期能对我国刑事诉讼模式的转变起到一定的作用。(本文来源于《科教文汇(中旬刊)》期刊2019年06期)
冯显咪[7](2019)在《美国民事证据开示制度研究与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美国民事证据开示制度是其审前准备阶段的一个关键部分,该制度经过多次修改以及几百年的发展,已具有相当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37条确立了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填补了我国民事证据开示领域的空白。然而由于缺乏完备的操作规则,难以达到防止诉讼突袭,便利法庭审理的制度初衷。对此,应当从证据开示的基本原理和内部规则出发,借鉴美国证据开示制度中相对成熟的做法,进而探求符合我国法治环境的证据开示制度。(本文来源于《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3期)
王克文,刘珏[8](2019)在《美国审前羁押听证中的证据开示制度及其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审前羁押审查方式对决定是否审前羁押犯罪嫌疑人具有重要影响。美国羁押听证中的证据开示制度兼顾辩方的听审权和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检察官原则上需在庭审中向辩方开示提交给法官的证据,在庭审中可以提交传闻证据,包括描述证据、转述证言、书面证据资料等。开示的证据资料无需详细具体,保障证人不受威胁,确保后续侦查、审判顺利进行。我国检察机关可借鉴美国审前羁押听证中的证据开示制度,采取有限程度开示犯罪证据,从而提升审查逮捕司法化水平。(本文来源于《人民检察》期刊2019年09期)
刘青[9](2019)在《国际商事仲裁证据开示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国际上有关商事争议最为有效的解决方案就是通过仲裁,而在利用仲裁解决争端问题的过程中,人们最常使用的法律工具就是证据,因为证据是为案件寻找事实,找到还原案件最初真实的情况并且能够通过证据做出最为公平公正的案件结果的依据,纵观整个国际商事仲裁程序我们可以非常清晰的看出证据在此环节中担任举足轻重的角色。国际商事仲裁证据规则内容极其丰富,它包括在案件最初阶段的取证、审判过程中的举证以及后来的认证和质证等过程,以此来保证案件当事人合法的权利,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针对国际商事仲裁证据规则的研究不仅仅要从理论上着手还要结合实践,要结合中国现有的国情分析在他国运用证据规则的情况,在本文中,笔者对中国有关商事仲裁证据规则中涉外的实践现状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考察,以此来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与世界平行的国际商事仲裁证据规则。对国际商事仲裁证据开示如何运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做法各个不同,各个方法有自己独特的操作过程,同样各个方法所产生的案件结果也各不相同,在实际生活中当事人选择自己喜欢的规则进行辩证的时候都会自然而然的取选择自己熟悉的方式方法,这样会便于自己对于案件能够更好地运用但是对于案件的解决并没有发挥到其应该具有的作用,会对案件最终的解决产生不好的结果。这种结果会影响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以及义务,当一个案件的最终结果没有保证当事人最大的权利时,那么,它的执行势必会千难万阻,所以研究国际商事仲裁证据问题是仲裁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过程,无论在理论研究上和实践操作中都承担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全文分为四章,首先第一章通过分析国际商事仲裁中证据开示的定义以及以英美法系证据开示制度为视角来分析证据开示的内容,以此来加深对证据开示制度的了解,同时通过分析中国各学者对证据开示制度引进的观点来审视证据开示在中国的境况。第二章将列举国际组织及各国制定的叁大仲裁规范同时还分析了当下有关证据规则的最新发展,并详细分析了其在运作中的实际情况,以此找寻对我国建立国际商事证据规则的借鉴意义。第叁章讨论国际商事仲裁证据开示制度遇到的困境、国际商事仲裁证据开示存在的冲突问题并找出冲突产生原因并分析解决这一困境的方向,通过分析可以明确中国在确立国际商事仲裁证据开示的方向,使中国在面对证据开示问题时能够尽早的找到解决方法。第四章分析了中国国际商事仲裁规则中对证据规则在当前立法方面的现状以及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涉及仲裁、民事诉讼以及与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及意见,以此提出对关证据规则的完善意见。鉴于中国在国际商事中快速的发展趋势,本文在介绍了证据开示制度的基本内容,并分析完证据开示制度在世界范围内的一个发展况状以及发展趋势后,将对中国的这一发展趋势进行一个全面的与时俱进的适用于中国的证据开示的总结,在此基础上,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未来发展进行展望。(本文来源于《辽宁大学》期刊2019-05-01)
王艺[10](2019)在《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证据开示制度研究——以美国法为参照对象》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涉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中,存在证据数量大、技术性高及隐秘性强等特点,给权利人的取证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而美国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证据开示制度恰恰弥补了上述缺陷。因此,我国应在专利侵权诉讼中适度引入美国的证据开示制度,并对该项制度进行本土化构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完善审前会议制度,建立答辩失权制度及举证时限制度等措施。(本文来源于《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1期)
证据开示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证据开示制度是现代刑事诉讼制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且被广泛应用于当事人主义的刑事诉讼构造国家当中,在公诉阶段与审判阶段之间发挥着重要作用。文章认为,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此框架下,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证据开示制度以切断侦查活动对审判活动的先入性影响,保证审判实质化,显得尤为重要。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证据开示论文参考文献
[1].王小光.日本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N].人民法院报.2019
[2].王静婉.论以审判为中心制度下的刑事诉讼证据开示[J].法制与经济.2019
[3].梁文峰.刑事诉讼庭前证据开示制度的新思考[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9
[4].夏先华.英美法系民事证据开示制度检视及其启示[J].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5].钱颜.在美诉讼证据开示环节不可轻视[N].中国贸易报.2019
[6].刘轶.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开示制度[J].科教文汇(中旬刊).2019
[7].冯显咪.美国民事证据开示制度研究与启示[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
[8].王克文,刘珏.美国审前羁押听证中的证据开示制度及其启示[J].人民检察.2019
[9].刘青.国际商事仲裁证据开示法律问题研究[D].辽宁大学.2019
[10].王艺.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证据开示制度研究——以美国法为参照对象[J].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