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权利论文_韦小巧

导读:本文包含了病人权利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权利,病人,医疗,自主,安乐死,精神病人,台湾地区。

病人权利论文文献综述

韦小巧[1](2019)在《强制医疗中精神病人的权利救济研究——以“被精神病”现象为切入点》一文中研究指出精神病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可能失去自知力,无法辨认外界信息,无法控制自身行为,因而缺乏抵御外界侵害的能力,不能保障自身权益。因此,强制医疗手段对于保障其安全与治疗是十分必要的。立足于新阶段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制度进行解构,着重解读《精神卫生法》中的相关规定,对实际的"被精神病"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构建更加完备的权利救济制度,为精神病人谋求更大的福祉。(本文来源于《青年与社会》期刊2019年26期)

刘刚[2](2018)在《论西方生命神圣思想中的安乐死与病人权利》一文中研究指出西方生命神圣论是反对安乐死的人所依赖的重要的伦理道德准则。在他们看来,上帝的存在是这一准则的基础。在西方的价值观念中,生命神圣的原则有着很浓的犹太-基督传统。这个传统的经典理论认为,人的生命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的,生命的权利是一项基本的和不能被随意剥夺的权利。生命拥有内在的尊严可以使其免于不必要的伤害,同时也不能随意伤害别人。(本文来源于《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3期)

代跃煊[3](2018)在《西方文明的震颤》一文中研究指出《英国病人》是加拿大籍布克文学奖获得者迈克尔·翁达杰最为成功的作品,该小说主题繁多,结构复杂。近年来,基于不同理论对该小说的研究不断增多,例如,情节研究、主题研究、写作结构及技巧研究等。米歇尔·福柯是20世纪法国着名的哲学家和社会思想家,其着作在哲学、文学、心理学等领域有深远影响,话语权是他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正是基于福柯的权利话语理论对《英国病人》进行了深入剖析。本文分为四个章节,前叁章分别从叁个方面揭露西方国家取得其地位的方式及其文明中的不足:第一章分析了权利话语对政治、历史的控制,西方霸权国家通过事先绘制意欲殖民地区的地图、发动战争的方式按其意志改写、美化历史,同时,通过教育对殖民地人民进行“洗脑”,宣扬白人至上的价值观;第二章探讨了权利话语对殖民地人民民族意识的控制,使其一味地否定本民族文化,盲目崇拜、服从西方文化,最终造成言语缺失并丧失抵抗能力;第叁章揭露了西方霸权国家内部存在的落后观念,如父权制思想仍由内而外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文章主要通过分析两名女主人公身边男性的行为方式得出这一结论。根据福柯的观点,“有权力的地方自然会产生反抗”,因此第四章主要分析了几位主角最后对于西方霸权主义国家殖民统治的觉醒,女性对于父权制的反抗,西方文明最终受到震颤。西方国家因其领先的科技、经济水平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影响甚至控制历史与政治、殖民地人民的民族认同感及其生活方式,并以此获得如今的地位;然而殖民地人民终将觉醒,认识到其残暴、虚伪以及该文化内部的不足之处。如今,我国民众特别是年轻人群体存在盲目崇拜西方文明,忽略甚至不尊重本国传统文化的倾向。本篇文章旨在借此分析,使读者对西方文明有一个清晰而理性的认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本文来源于《北京邮电大学》期刊2018-03-16)

王雅楠[4](2018)在《离婚案件中精神病人诉讼权利之保障》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的离婚案件中,部分精神病人离婚问题也变得更加突出,成为了当前人们高度关注的社会问题。而精神病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其应当得到相应的保护,但是从我国当前的情况来看,由于我国缺乏针对性的精神病人离婚问题的法律,使得在司法实践中,并不能非常有效地保障离婚案件中精神病人的诉讼权利。基于此,本文就对此展开探讨。(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04期)

孙也龙[5](2017)在《预约善终的法律机制——台湾地区“病人自主权利法”评析及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为充分保障病人医疗自主权,台湾地区新立"病人自主权利法"。该法以病人医疗自主、善终、医患和谐为基本理念,使病人在无决定能力时仍能实现自主权并赋予优先知情决定权,采用尊严死的善终模式,允许病人拒绝维生医疗,同时也关注医患关系,维护医疗专业自主。该法建立了预立医疗决定制度,病人可以通过预立医疗照护咨商,与医疗人员及家属充分沟通后,签署预立医疗决定,就接受或拒绝维生医疗做出选择。该法对我国大陆卫生法制具有诸多启示,包括应明确病人自己决定与家属代行决定的关系,区分拒绝维生医疗权与安乐死、医助自杀,赋予预先医疗指示法律效力,兼顾国家利益和医疗服务者权利。(本文来源于《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7年05期)

孙也龙[6](2017)在《台湾预立医疗决定制度研究——以“病人自主权利法”的通过为契机》一文中研究指出预先医疗指示起源于美国,其法理基础是先前自主权和拒绝维生医疗权,世界各法域都已掀起预先医疗指示的立法潮流。我国台湾地区在2015年底通过"病人自主权利法"建立了预立医疗决定制度,该制度对原先的预立意愿书制度做出了重要改动,并增加了新的内容。该制度的重要内容包括预立医疗决定可拒绝的措施,预立医疗决定的执行条件、程序,医疗机构或医师的责任豁免和专业裁量权。鉴于大陆地区正在推广生前预嘱,对台湾地区预立医疗决定制度的法学思考就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来源于《台湾研究集刊》期刊2017年04期)

余同笑,田侃,周城义[7](2017)在《对台湾地区“病人自主权利法”的评述及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台湾地区"病人自主权利法"不仅保障临终病人的善终权,同时也对病人的其他权利进行完整规制,以确保病人在诊疗过程中的尊严与地位。以其立法背景为切入点,从规制病人权利、完善权利保障措施、节约医疗资源叁个角度揭示其立法必要性,探讨病人自主权与医生决定权的共融、自主善终与安乐死的差异等相关问题。提出大陆地区应在法律引导下明确病人权益,多部门协作推动建立生前预嘱制度与临终关怀体系,以达到缓解医患矛盾与保障病人权利的目的。(本文来源于《医学与哲学(A)》期刊2017年08期)

张志鹏[8](2017)在《道德主体与道德病人的交互性——动物权利与间接责任论》一文中研究指出雷根对动物权利的辩护完全建立在一个原则之上,即"道德主体"和"道德病人"被无条件的视为平等。而康德在论及人类对动物是否拥有责任时,指出人类对动物具有间接性的责任。那么动物权利何以可能,人对动物的责任是以何种方式实现就成为当下社会急需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是对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社会目标的可靠性价值论证。一、动物的权利:基于动物自身,还是人的动物性或是理性?亚里士多德将人定义为"本质上是文明的动物",是"能够获取知识(本文来源于《山西青年》期刊2017年13期)

张乐明[9](2016)在《医患纠纷视角下精神病人权利保护的法律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今社会,精神疾病与身体疾病作为一种较为常见的疾病影响人类的身心健康,然而相比较外在的身体病痛,精神疾病作为一种内在疾病更是复杂多变让人难以琢磨。但是,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整体快速发展,民主法治进程的完善,对精神病人权利的保护已成为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因素之一。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社会节奏发展而来的是人们生活压力的逐年增加,而生活压力的不断变化又导致现实生活中有越来越多的人饱受精神病痛的折磨,但由于当今社会关于精神卫生医疗服务水平的局限性,导致当今社会中,因精神卫生领域内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根据精神卫生部门以及精神疾病防控中心出具的统计资料,我国社会中,精神方面存在障碍人群的数量与我国当今社会经济的发展基本成正增长趋势,现实中精神疾病患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以及合法权益被他人侵害的纠纷案件也越来越普遍,精神卫生领域内的侵权纠纷形式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与之而来的因精神病人产生的纠纷也明显增多,主要体现在:1、因精神障碍导致的自身伤亡以及财产损害的情况呈直线上涨的趋势。2、因行为能力的缺失导致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也屡出不穷。最近发生的江苏省南京市的“6:20”宝马肇事案就是一个很明显的案例,[网易新闻,官方回应宝马肇事案:现实中患有短暂性的精神疾病的人较为常见]。然而,由于精神病人无法像常人一样正确的表达意志,也无法向常人一样正确的行使以及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再加之当今社会精神卫生领域立法的滞后以及社会权利救济以及服务配套体系的不完善,致使该群体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得不到切实有效的救济和保证保障,尤其是在医疗救济的过程中,由于权利以及救济体系配套设施的不完善,致使在院治疗的精神病患者的权利时常受到精神病院以及在院治疗的其他患者的侵害,又因精神病患者或者是患者的监护人法律意识淡薄,造成患者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很难得到有效的救济,这就造成该领域的纠纷日益尖锐。本文的作者正是从在院治疗的精神病人权利救济等角度为视角,以构建一整套健全的法律救济体系为目的,详细的研究当今社会医患纠纷视角下精神病人权利保护的立法现状,通过对国内外精神卫生领域内患者权益救济的途径以及办法,并结合自己处理该领域的实践经验提出自己对该领域的建议以及展望。(本文来源于《安徽大学》期刊2016-10-01)

张丽卿[10](2016)在《浅析台湾《病人自主权利法》》一文中研究指出今年1月6日,台湾立法通过《病人自主权利法》(以下简称本法),这是亚洲第一部以病人医疗自主权利为规范核心的法律。本法的规范,以病人为主体,尊重病人的医疗自主,保障病人的善终权益,希望藉由法律规定确保病人有知情、选择或拒绝医疗的权利。临床案例(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6-06-15)

病人权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西方生命神圣论是反对安乐死的人所依赖的重要的伦理道德准则。在他们看来,上帝的存在是这一准则的基础。在西方的价值观念中,生命神圣的原则有着很浓的犹太-基督传统。这个传统的经典理论认为,人的生命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的,生命的权利是一项基本的和不能被随意剥夺的权利。生命拥有内在的尊严可以使其免于不必要的伤害,同时也不能随意伤害别人。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病人权利论文参考文献

[1].韦小巧.强制医疗中精神病人的权利救济研究——以“被精神病”现象为切入点[J].青年与社会.2019

[2].刘刚.论西方生命神圣思想中的安乐死与病人权利[J].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3].代跃煊.西方文明的震颤[D].北京邮电大学.2018

[4].王雅楠.离婚案件中精神病人诉讼权利之保障[J].法制博览.2018

[5].孙也龙.预约善终的法律机制——台湾地区“病人自主权利法”评析及启示[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

[6].孙也龙.台湾预立医疗决定制度研究——以“病人自主权利法”的通过为契机[J].台湾研究集刊.2017

[7].余同笑,田侃,周城义.对台湾地区“病人自主权利法”的评述及启示[J].医学与哲学(A).2017

[8].张志鹏.道德主体与道德病人的交互性——动物权利与间接责任论[J].山西青年.2017

[9].张乐明.医患纠纷视角下精神病人权利保护的法律研究[D].安徽大学.2016

[10].张丽卿.浅析台湾《病人自主权利法》[N].法制日报.2016

论文知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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