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法律文化认同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文化,法律,法治,传统,刑律,礼法,大众。
法律文化认同论文文献综述
任宇宁[1](2018)在《少数民族法律文化的传承发展与民族认同》一文中研究指出民族法律文化可以促进民族认同,而民族认同又是民族法律文化传承发展的内在动力。在现代社会中,由于民族法律文化的变迁发展,依附于其上的民族认同也遭遇了危机。民族认同形成的关键在于文化的民族性和文化意义的积极肯定。要促进民族法律文化传承发展中的民族认同,就必须通过民族性保留及促进民族法律文化的积极肯定等方面来推进。(本文来源于《贵州民族研究》期刊2018年11期)
肖明明[2](2018)在《清末“礼法之争”与法律文化认同》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法理学研究中,法律制度依其创生模式的不同可分为固有法和继受法。不过,对于多数国家而言,其法律体系的形成往往是两种法律生成方式互相作用与融合的结果,而罕有纯粹依靠内生自发或外部移植来型构自身法律传统的。作为整体社会制度的组成部分,法律的理念、内容与形式均(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8-09-21)
李星泽[3](2018)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当今的法治认同》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现今社会的法治建设中,想要得到法治认同,那么就需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创建广大人民群众均可以接受的法律,进而通过法治引导使人们真正认可法律。本文主要根据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涉及的法治认同内容,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当今的法治认同做出了进一步探究。(本文来源于《散文百家》期刊2018年07期)
于语和,吕姝洁[4](2016)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当今的法治认同》一文中研究指出法治认同是民众对法治的心理认可,是现代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法治认同作为一种文化认同,不能离开传统文化,需要从传统法律文化中寻找形成法治认同的资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关于法治认同的"资源",是传统社会对于法律的态度、对法律的认可程度以及民众对礼法建立的社会秩序的认可等。法治建设应当在了解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制定民众更愿意接受的法律,以民众更愿意接受的方式实施法律,建立民众更期望的法治秩序。基于传统文化建立起来的法治秩序,会潜移默化地影响民众对法律的态度。从内心认可法律,为实现法治建设提供有利的非制度性支撑。(本文来源于《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6年04期)
柏欣[5](2008)在《大众文化、精英文化对法律文化认同的循环影响——以“文革”以来中国法律文化认同结构性演化为实例》一文中研究指出大众文化、精英文化对一个国家的民族法律文化认同具有循环性的影响。大众文化、精英文化各自依照自身的运行程序在法律文化认同结构的叁个子系统(法律物质文化认同层、法律制度文化认同层、法律精神文化认同层)中循环,不断冲突、融合,共同塑造着一个国家的民族法律文化认同。文革以来中国法律文化认同结构性演化的过程历史性地演绎了其规律。(本文来源于《长白学刊》期刊2008年03期)
李春明,张玉梅[6](2007)在《“无讼”法律文化与中国公众的法律认同》一文中研究指出“无讼”作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价值取向,对当代中国公众的法律认同,产生了许多方面的消极影响,从而导致公众的狭隘工具性法律认同、单一性法律认同和对法律的不认同。但同时,“无讼”法律文化对当代中国公众的法律认同,也有许多方面的积极影响和有益的启示。它对社会安定与秩序的追求,是人们产生法律认同的基本前提。我们可以批判地借鉴它对传统道德、民间习惯等社会调节手段的运用,从而建立法律的内在权威,促进公众的自觉认同;它所推行的多规则统治模式,有利于我们避免“法律万能主义”的非理性认同,建立对法律的理性认同。我们在法治化进程中,要坚持“权利本位”的宗旨,提供良好法律产品;执政党和政府要厉行法治,做法律认同的典范;进一步促进国家法律对民间规则、习俗的认可、接纳力度,使法律成为公众内心习惯的一部分,增强法律的亲和力。(本文来源于《法学论坛》期刊2007年04期)
柏欣[7](2007)在《法律文化认同及其社会现实意义》一文中研究指出把“文化认同”作为一种具体研究方法或视角,引入对法律文化的研究具有其独特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谨从法律文化认同的概念、内涵和现实社会意义等几个方面,对法律文化认同理论进行了初步的分析探讨。(本文来源于《湖湘论坛》期刊2007年02期)
柏欣[8](2003)在《法律文化认同》一文中研究指出“文化认同”是文化学领域一个重要而被广泛运用的概念。“法律文化”则是我国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一门新兴学科。作为一门新的学科,法律文化有待各门具体研究方法和视角的充实和完善。所以,把“文化认同”作为一种具体研究方法或视角,引入对法律文化的研究具有其独立的理论意义。关于“法律文化认同”的现实意义,笔者认为:1、法律文化认同能促进人们对社会经济基础的法律要求的认知和共识,为法律制度的评价提供了客观的标准。2、法律文化认同能使人们不断自觉调整自身行为以增强对新生法律制度的适应性,也能使立法者根据法律效能状况不断修改完善法律制度,使执法者正确适用法律和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权,它是法律利益冲突的有效缓冲器。3、法律文化在精神文化领域能逐步改良人们的法律心理,更新人们的法律观念,并促成有民族特色的法律思想体系的形成。4、法律文化认同既是大众文化与精英文化冲撞和交融的结果,也是两种文化潮流联系互信的纽带,它的存在增加了民族的文化凝聚力。5、开放型法律文化认同是中国古老文明与现代文明的一种有效对话工具,它有力地推动着整个社会的转型和文化的转型。由于目前国内法学理论界对法律文化认同问题尚缺乏研究,所以,此文是对该课题一种开拓性、尝试性的探索。笔者从概念、结构层次、现实社会意义、社会影响因素、实现途径等方面对法律文化认同进行了系统分析和论证,并借助“法律文化认同”的认识工具对当代中国法律文化的发展进行了重新的分析和梳理。(本文来源于《湘潭大学》期刊2003-10-01)
法律文化认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法理学研究中,法律制度依其创生模式的不同可分为固有法和继受法。不过,对于多数国家而言,其法律体系的形成往往是两种法律生成方式互相作用与融合的结果,而罕有纯粹依靠内生自发或外部移植来型构自身法律传统的。作为整体社会制度的组成部分,法律的理念、内容与形式均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律文化认同论文参考文献
[1].任宇宁.少数民族法律文化的传承发展与民族认同[J].贵州民族研究.2018
[2].肖明明.清末“礼法之争”与法律文化认同[N].人民法院报.2018
[3].李星泽.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当今的法治认同[J].散文百家.2018
[4].于语和,吕姝洁.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当今的法治认同[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
[5].柏欣.大众文化、精英文化对法律文化认同的循环影响——以“文革”以来中国法律文化认同结构性演化为实例[J].长白学刊.2008
[6].李春明,张玉梅.“无讼”法律文化与中国公众的法律认同[J].法学论坛.2007
[7].柏欣.法律文化认同及其社会现实意义[J].湖湘论坛.2007
[8].柏欣.法律文化认同[D].湘潭大学.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