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行政诉讼证据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证据,行政诉讼,制度,举证责任,刑事诉讼,行政执法,标准。
行政诉讼证据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任佳,杜彬[1](2018)在《行政执法证据与刑事诉讼证据转化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条文明确限定了行政证据材料转化为刑事诉讼证据的范围,这些规定虽然在一定的程度上为解决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趋同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是,由于法律的规定太过于简单化,致使学者们对这一问题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当前情况下,我国的证据转换制度还依然存在着一些较大的问题,比如如涉嫌违法行为、滥用办案机关的权力、具体的操作过程尚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等。为了能够切实有效地去解决证据转换制度与其他证据制度之间存在的冲突和纠纷问题,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司法活动,本文认为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在证据转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8年36期)
于同良[2](2018)在《行政执法证据与刑事诉讼证据转化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行政证据材料的转化范围,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司法实践中的行、刑证据衔接问题,但由于规定得过于粗疏,学界仍然有较大的争议。目前,证据转化制度仍然存在着有违法性嫌疑、办案机关滥用、缺乏具体操作规范等问题。为了有效解决证据转化制度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证据审查规定之间的冲突与争议,更好地服务于侦查、起诉和审判活动,应当有针对性的予以完善。(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8年24期)
王玎[3](2018)在《行政公益诉讼证据制度建构——以法经济学为分析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为期两年的行政公益诉讼试点实践表明,检察机关在调查取证环节高昂的成本投入已成为制约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效益最大化的主要障碍。从法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建构最小成本投入的行政公益诉讼证据制度,应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仅让极小部分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在诉讼程序中,应采用"优势证明"标准,由检察机关在起诉时承担初步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法院在立案后负责调查取证的主要工作,并根据个案情况控制搜寻证据的成本。(本文来源于《青海社会科学》期刊2018年03期)
杨洪禹[4](2017)在《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的比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机关是我国的执法机关,是实现公权力的工具。相继出台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以及地方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就是用来规范、保障行政权能够更好更合理的实施。(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7年36期)
李傲,上官腾飞[5](2017)在《行政诉讼证据失权的理论探讨与制度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诉讼证据失权制度在我国已经确立十几年,然而大多时候都是以"沉睡"的面目示人。在平衡效率和公平的过程中往往后者更加契合审判者的价值判断,其实行政诉讼证据失权制度既具有效率属性同时也内含公平的价值。虽然具有以上的属性和价值,但是在制度本身的内涵界定、制度基础、举证和职权调查的矛盾性等方面还存在诸多待解问题,同时行政诉讼证据失权制度的有效运行还需要其他制度的配合,对不同情形的逾期举证或不举证应作出不同的规制。(本文来源于《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7年03期)
刘欣琦[6](2015)在《对行政诉讼证据失权制度的理论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诉讼为督促行政诉讼当事人及时举证而引入证据失权制度,但证据失权在行政诉讼中并没有存在的制度根基。行政诉讼当事人及时举证,从性质上说是属于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的协力义务,而当事人逾期举证是违反协力义务的行为,必须要从协力义务违反的效果理论出发,构建对当事人逾期举证的惩治措施。(本文来源于《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5年02期)
董晓文[7](2015)在《浅论行政诉讼的证据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证据制度是行政诉讼活动的核心内容。本文具体分析了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现存的问题,归纳了证据制度缺失的主要原因,从理论和立法实践上探索了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希望能够对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的完善有一定借鉴和启发。(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5年06期)
高丹[8](2012)在《行政诉讼证据制度若干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试图通过分析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的现状,指出了其问题出现的原因,阐述我国司法对证据制度规定。对其中一些有争议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以其对日后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立法完善进一份微薄之力。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灵魂,是法制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其基本涵义是指关于证据概念,种类及运用证据之规则的总和。首先,证据制度决定着实体公正的实现程度。其次,证据制度决定着一国司法制度先进与否。本文的题目是《行政诉讼证据制度若干问题研究》,全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制度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制度包括一般的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不作为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和行政赔偿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第二部分集中论述被告补证制度及存在问题和对策。主要介绍了行政诉讼举证时限,被告补证制度的制定存在着理念过于超前,它的合理存在基础还需以“行政信息对称”、“参与行政”已普及到所有行政行为领域为前提,与严格程序主义原则要求相悖等问题。第叁部分集中分析了行政诉讼证明标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主要介绍了行政诉讼证明标准两种类型,包括高度盖然性标准和排除合理怀疑标准。第四部分集中分析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方面存在问题及对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方面的例外包括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非法证据、涉及危害社会重大公共利益的非法证据、紧急情况之例外、善意取得例外和最终或必然发现之例外五个方面。第五部分主要介绍电子眼在适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应当认定为霸王证据,认为它的效力最高。(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12-04-01)
于长苓[9](2012)在《行政诉讼证据制度若干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现行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的相关规定主要集中在《行政诉讼法》、最高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最高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规定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中。这些证据规定在一定的历史时(本文来源于《法律适用》期刊2012年02期)
张志凡[10](2011)在《行政诉讼中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制度之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行政诉讼中法院调取证据制度的发展确立了因循民事诉讼理论,但对这种发展路径需要反思。西方国家行政诉讼法院调取证据制度的确立,以限制行政权力、保护公民权益为宗旨,体现了一种权力规范主义思想。我国现行法院调取证据制度以了结行政争端为指导原则,这种思想偏离了行政诉讼的应然价值,有必要确立独立的指导原则用以建立正确的行政诉讼法院调取证据制度。(本文来源于《韶关学院学报》期刊2011年01期)
行政诉讼证据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行政证据材料的转化范围,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司法实践中的行、刑证据衔接问题,但由于规定得过于粗疏,学界仍然有较大的争议。目前,证据转化制度仍然存在着有违法性嫌疑、办案机关滥用、缺乏具体操作规范等问题。为了有效解决证据转化制度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证据审查规定之间的冲突与争议,更好地服务于侦查、起诉和审判活动,应当有针对性的予以完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行政诉讼证据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任佳,杜彬.行政执法证据与刑事诉讼证据转化制度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8
[2].于同良.行政执法证据与刑事诉讼证据转化制度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8
[3].王玎.行政公益诉讼证据制度建构——以法经济学为分析视角[J].青海社会科学.2018
[4].杨洪禹.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的比较研究[J].法制博览.2017
[5].李傲,上官腾飞.行政诉讼证据失权的理论探讨与制度完善[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
[6].刘欣琦.对行政诉讼证据失权制度的理论探讨[J].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
[7].董晓文.浅论行政诉讼的证据制度[J].法制与社会.2015
[8].高丹.行政诉讼证据制度若干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2
[9].于长苓.行政诉讼证据制度若干问题研究[J].法律适用.2012
[10].张志凡.行政诉讼中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制度之反思[J].韶关学院学报.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