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人事诉讼程序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人事,程序,职权,主义,身份,关系,相称。
人事诉讼程序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郑琳[1](2019)在《人事诉讼程序本土化构想》一文中研究指出人事诉讼程序的构建是一个在法学界和实务界都颇受关注的命题。在学术界以陈爱武、郭美松为代表的学者从2002年开始就悉心研究人事诉讼程序,为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的构建提供了诸多的理论基础;在实务界以王礼仁为代表的法律人为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的设立积极地建言献策,提供人事诉讼程序适用的实践意义。文章通过对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人事诉讼程序的发展研究分析得出,人事诉讼程序较之普通民事诉讼程序有其独特的属性,其对婚姻家庭领域矛盾纠纷的妥善化解有着重大的意义,再加上社会的高速发展,传统文化被快餐文化所侵蚀,男女关系的日益开放,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家庭内部的关系变得错综复杂,使得家庭矛盾在数量上大幅增加,在形式上也更为复杂。在这些条件的催化下,我国迫切需要能够系统完善处理婚姻家庭矛盾的人事诉讼专门程序。而要从无到有的设立一个程序,首先要对该程序的基本理论进行明确,在此基础上分析总结学者和司法工作人员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挖掘我国专门人事诉讼程序此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构建的可能性,最后就这些问题结合国外实际操作情况得出有效的对策。本文从人事诉讼程序的概念内容和性质;程序发展现状;存在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实践改革等方面对人事诉讼程序进行了论述。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几点构建本土化人事诉讼程序的具体措施:一、在立法模式的选择上,借鉴我国台湾立法模式的发展,先将该程序单独设章规定在我国现行民诉法中,待时机成熟,再使其脱离出来成立单行法;二、在诉讼原则方面,确立叁大原则,即职权探知主义原则、直接言词原则、不公开全面审理原则,简化部分学者对诉讼原则冗杂的划分方式,将职权权限、本人诉讼原则和公开审理原则归纳在上述叁原则内;叁、将婚姻关系案件、亲子关系案件和收养关系案件叁类身份关系诉讼纳入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的案件范围中,而对于子女监护案件和财产分割问题、抚养费请求等部分抚养案件,本文认为不应将其纳入人事诉讼审理对象之内;四、确立人事诉讼调解制度,对人事案件的审理采取调解前置和强制调解,增设人事诉讼专属调解法官和兼职调解员岗位,健全配套的调解程序;五、对于人事诉讼的基本规则,从管辖、起诉和当事人叁个方面予以规定,如在当事人方面,规定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夫妻在婚姻诉讼中具备完全的诉讼能力;六、在人事诉讼审判组织的设立上,采用二分法,在经济发达的省和直辖市设立家事法院,其他地区设立家事法庭。(本文来源于《甘肃政法学院》期刊2019-05-01)
崔昶[2](2018)在《构建我国人事诉讼程序制度的法律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人事诉讼程序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构成部分,审理对象系特定的身份关系,与一般的财产案件相比具有鲜明的身份性特点。大陆法系国家普遍确立有关于人事诉讼程序制度的规定,目前,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对人事诉讼程序作出规定,也未对其进行单独立法,有关人事诉讼案件的规定也只有很少一部分散落在其他法里面,规定得很零散,而且涉及的内容很少不系统。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认识的超前发展,涉及身份关系的纠纷数量越来越多,内容也越来越复杂,司法体制处于滞后的状态,已经无法满足纷繁复杂案件的需要。然而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立法人士和学术界对人事诉讼程序的研究和讨论表明,在未来构建一个独立的人事诉讼程序是必然的。构建一个专门的人事诉讼程序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为了能在保障当事人实体权益的基础上使法院更高效更专业地解决案件,进一步健全我国的司法体制。本文在借鉴外国关于人事诉讼程序制度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现行制度进行了研究,简单地提出来一些关于构建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的浅见。(本文来源于《农家参谋》期刊2018年15期)
张洁[3](2018)在《论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凡涉及有关公民身份关系的诉讼,便是人事诉讼程序;这其中主要包括:婚姻关系的诉讼、亲子关系诉讼以及收养关系诉讼。这些诉讼案件的范围必须通过法律的明确规定来确定,因为与身份关系有关的纠纷总是涉及到当事人的私益和国家、社会的公共利益,因此必须要尽可能地追求案件的事实真实,并限制当事人的处分权,进而在诉讼中加强国家的干预——实行职权探知主义。纵观世界,我国台湾地区、邻国日本由于受德国立法模式影响,纷纷设立了人事诉讼程序,英美法系国家以及德国,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则被称作家事诉讼程序。无论具体称谓怎样变化,从制度根本来说并无太大差异。我国几十年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从未涉及人事诉讼程序的概念,在具体案件审理活动中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适用普通的民事诉讼程序审理是惯常做法。然而,我们必须承认如此做法有违程序相称性法理,影响案件实体真实的发现,损害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因此,笔者认为建立我国专门的人事诉讼程序是有必要的。笔者在大量阅读中外文献的基础上,运用比较研究法借鉴其他国家人事诉讼程序制度的可取之处为我国相关制度的建立抛砖引玉。由于人事诉讼程序诉讼标的的特殊性,该程序有别于普通程序的独特之处,笔者以人事诉讼程序中的法官职权探知为视角,分析该制度的特征并对我国制度建立进行设想。全文共分为五部分,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笔者首先对人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概述进行阐述。毕竟我国司法实践中不曾出现人事诉讼一词,故对基本概念及特征论述总是必要的。与普通的诉讼程序相比,人事诉讼程序制度有自己的独特之处,例如:案件范围特定、诉讼标的具有公益性以及交错适用诉讼法理与非诉法理等。紧接着,由于是舶来品,有必要将该程序与我国民事诉讼程序中已确立的普通程序、特别程序、非讼程序进行对比,以此来加深对人事诉讼程序性质及功能有更清晰的了解。最后,笔者对域外制度进行考察,从而分析得出不同地区、国家在建立人事诉讼程序时有相通的举措。第二部分,笔者以人事诉讼中法官的职权探知为视角,介绍职权探知主义的基本概况以及在具体制度运行中是怎样实行的。接着,对实行职权探知的原因进行分析,主要是依据程序相称性原理、以身份关系为诉讼标的的案件具有公益性、实体真实主义的价值目标,以及诉讼案件的非讼化从而交错适用诉讼法理与非讼法理。第叁部分,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的现状与反思。长期以来民诉法学者都呼吁建立我国的人事诉讼程序,可现实却是关于人事诉讼的法律制度几乎为零,笔者通过分析研究我国司法实践中长期缺少该程序背后的原因,并结合我国当今社会经济形势、实体法与程序法协同发展的需要及顺应司法改革的现实情况,得出我国建立人事诉讼程序是有现实意义的。第四部分,笔者在综合他国人事诉讼制度与我国基本国情下,提出我国应该构建属于自己的人事诉讼程序。笔者分别从立法体例、适用案件范围、裁判机构的设立及一些特殊法则入手,为我国将来人事诉讼程序具体构建提出自己的设想。最后是结语部分,笔者对全文简单总结后并对将来人事诉讼程序发展做出展望。(本文来源于《云南大学》期刊2018-06-01)
李利芬[4](2017)在《论我国人事诉讼程序之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人事诉讼程序是以维护身份关系秩序为目的,体现国家公权对婚姻、亲子及收养等关系进行适度干预的一种特殊诉讼程序模式,同时也是民事诉讼程序理论研究领域的重要内容之一,人事诉讼程序在许多方面又与普通的民事诉讼程序不同,因此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将其作为民事诉讼程序中的特别程序单独规定。这样不仅有利于人事诉讼案件的处理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更符合现代法治日益民主化、科学化的趋势。而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中没有专门的人事诉讼程序,为了适应法制与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也应该设立独立的民事诉讼制度以完善我国的诉讼制度。本文第一部分就人事诉讼程序的概念特征及价值方面做简单的介绍,第二部分对人事诉讼程序在我国的现状研究及其必要性做研究,最后一部分对我国构建人事诉讼程序做阐述并提出自己的构想,希望可以为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完善提出一些自己的浅见。(本文来源于《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法律问题研究——第十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集》期刊2017-11-16)
王亚迪[5](2017)在《《论职权探知主义—以人事诉讼程序为中心》日中翻译项目报告》一文中研究指出日本在职权探知主义与人事诉讼程序方面的研究较为完善,理论积淀深厚。通过对日本的职权探知主义与人事诉讼程序的研究,可为中国的相关研究提供理论支撑。本翻译项目报告的原文为法律论文《职榷探知主义について--人事诉讼手続を中心に》,共约12000字。法律论文翻译不同于普通翻译,译文更加注重学术性、专业性,这就要求译者具有严谨的翻译态度以及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翻译该论文文本主要采取了翻译学家纽马克的翻译理论为指导,采取多种方法进行翻译。翻译项目报告由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项目描述,简要介绍本次翻译任务的背景以及译前准备;第二部分翻译过程描述,包括翻译策略的选择、译文风格及形成原因等;第叁部分案例分析,翻译理论与翻译实践结合,列举典型案例,分析专业术语以及长句的翻译,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第四部分翻译质量管理及客户评价;第五部分结论,对此次翻译实践进行了总结,简要讲述笔者此次翻译实践的心得体会。(本文来源于《广西大学》期刊2017-06-01)
王敏[6](2015)在《我国人事诉讼特别程序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人事诉讼程序,是民事诉讼法领域的特别程序之一,它以身份关系为调整对象,在案件范围、理论依据、功能、特色等多方面都展现出异于普通民事诉讼程序的特点。因此,世界各国在普通民事诉讼程序之外又设立人事诉讼程序,从而开启了解决财产关系和身份关系适用不同程序的双轨制解决模式。当今我国的司法改革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展,但是仍有许多不足之处。人事诉讼程序便是民事诉讼法领域亟待完善的部分。人事诉讼程序的构建,不仅是完善民事诉讼程序的制度要求,也是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本文在理论构建和比较法学习的基础上,对人事诉讼进行了更深层次的认识。试图通过对人事诉讼程序的研究,从理论到各国实践对该制度进行多方位的认识,最终结合我国的国情,对构建中国特色的人事诉讼程序制度提出设想。同时,笔者企图通过本文唤起人们对人事诉讼程序更多的关注,加大对该类理论和制度的研究力度,以期我国特有的人事诉讼程序的早日诞生。本文主要分为叁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是对人事诉讼程序基本理论的阐述。首先,从概念入手,主要在于理清“人事诉讼”和“家事诉讼”的关系。人事诉讼的诉讼标的是身份关系,家事诉讼的标的范围要更大一些还包括财产关系。人事诉讼是特别的民事诉讼程序,与普通民事诉讼程序相区别,与其他特别程序有所不同,这更加充分的体现了人事诉讼制度的特别。第二,人事诉讼程序的设立是有其理论依据的。程序的多元化、程序的专业化、诉讼程序的非讼化原理,都为人事诉讼程序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科学的理论基础,也是人们科学认识人事诉讼程序的理论依据。第叁,人事诉讼程序的功能。人事诉讼程序是以身份关系为诉讼标的的,解决身份关系纠纷是它的基本目的,但是它的功能却不仅仅如此。人事诉讼程序在解决人事纠纷的同时,在调整家庭关系,保护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实现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等诸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第四,人事诉讼程序是特别的诉讼程序,其具有自己的特色。第二部分主要对各国的人事诉讼程序的构建进行总结认识,企图从中吸取养分借鉴经验。对于各国的人事诉讼程序主要从立法、机构设置、诉讼程序相关问题叁个方面进入,并加以综合分析。第叁部分是对于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的现状的总结,包括人事诉讼制度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从而从中发现我国构建人事诉讼程序的制度需要、制度构架的现实基础。第四部分笔者对人事诉讼程序在我国的构建提出简单的设想,包括人事诉讼程序的立法、案件范围、特别原则、相关机构设置及其他基本规定。同时关注人事诉讼程序与其他相关法律问题的关系协调。(本文来源于《兰州大学》期刊2015-04-01)
郭磊[7](2012)在《我国设置人事诉讼程序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日益增多,但是在解决身份关系的纠纷时,由于法理基础的不同和制度设置的差别,导致普通的诉讼程序无法有效的解决现今社会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不能很好的实现其诉讼目的,实现法律的作用。而人事诉讼程序是大陆法系国家解决身份关系纠纷的一种专门诉讼程序,与普通诉讼程序相较而言有不同的理论基础和制度设置。针对目前我国的现状建立专门的人事诉讼程序有利于法律制度的完善,也能对身份关系纠纷起到更好的解决作用。本文主要包括叁章,第一章是人事诉讼的概述,主要包括人事诉讼程序的概念、与家事诉讼概念的辨析、人事诉讼程序的特点、人事诉讼与非讼程序的关系等。第二章是我国设立人事诉讼的法理基础,主要包括对身份关系特殊性的阐述,以及对个人权利保障和社会利益维护的衡平,还包括我国法律制度与社会发展的一致性。第叁章是在通过的对法理基础阐述后,构建我国的人事诉讼程序,包括案件范围的确定,诉讼原则的构建和诉讼规则的建立。(本文来源于《苏州大学》期刊2012-05-01)
齐静[8](2012)在《构建人事诉讼程序之必要性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人事诉讼,又称为身份关系诉讼,是以身份关系为诉讼标的的诉讼,主要包括婚姻、亲子、收养关系诉讼。’由于其调整对象、程序设置2、诉讼理念3等等方面具有其特殊性,与普通民事程序存在诸多不同之处。因此许多国家都设有专门的人事诉讼程序,将其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的一种特别程序。中国先后颁布的两部民事诉讼法对于人事诉讼都未涉及。由于受到苏联司法制度根深蒂固的影响,中国据此确立的职权主义色彩较为浓厚的诉讼模式恰恰迎合了人事诉讼裁判的需求。同时,改革开放之前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之下,社会、经济结构比较稳定,婚姻家庭领域纠纷类型较为单一;在这种情形下运用普通程序来处理此类案件自然没有固然障碍。然而,随着改革开放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不断完善,我国的社会生活发生了诸多深刻的变化,婚姻家庭领域纠纷数量不断攀升,复杂化趋势日益明显;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在我国的逐渐确立,原本契合身份关系案件特点的普通诉讼程序已经难以满足司法的需求。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婚姻家庭案件的特殊规制,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同时,不论是立法层面还是司法状况,对比域外法制发达国家我国的相关制度和实践还存在诸多缺陷和不足。由此,人事诉讼程序的研究作为民事诉讼领域的一项重要课题吸引了笔者的目光。笔者从人事诉讼程序法理基础入手,继而分别阐述了域外代表国家人事诉讼程序的优越性以及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缺失所产生的问题,最后对我国当前构建人事诉讼专门程序的必要性予以论述。具体思路如下:第一部分:笔者从人事诉讼的内涵界定、法律价值、程序理念等方面,分析了人事诉讼的程序法理,论述了人事诉讼程序作为民事诉讼程序之特别程序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介绍了两大法系代表国家人事诉讼程序,分别从立法模式、适用范围、审理的原则、特殊的审理规则与制度等方面予以分析,并总结了两大法系国家对于人事事件予以专门化审理的优越性。第叁部分:笔者论述了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缺失的原因,现有的人事案件处理程序的不足,并分析了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缺失所产生的主要问题。第四部分:基于以上的分析,笔者从改变人事诉讼程序缺失造成的不良后果,应对人事事件复杂化趋势,与国际先进法制接轨等方面,论述了当前我国构建人事诉讼专门程序的必要性。(本文来源于《中央民族大学》期刊2012-04-20)
王凤莲[9](2011)在《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人事诉讼又称身份关系诉讼,是以身份关系为调整对象的诉讼,主要包括婚姻关系诉讼、亲子关系诉讼、收养关系诉讼以及抚养关系诉讼。鉴于人事诉讼的特殊性,不少国家和地区就人事诉讼程序进行了专门规定,或单行立法或在民事诉讼法中加以规定。人事诉讼程序已成为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程序制度,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的人事诉讼程序。而在当今社会,纠纷的数量日渐增多,且纠纷的主体、纠纷的原因、纠纷的表现形式等都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民事纠纷的多元化发展必然推动相应程序的设计和建立,对性质特殊的案件需要设计特别的诉讼程序加以应对。随着社会经济以及文化的发展,原有的民事普通程序已不能满足当事人在诉讼实践中的需要。因此,研究设计我国的人事诉讼程序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对人事诉讼程序的基础理论进行了论述,然后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人事诉讼制度进行简单介绍,又分析了我国目前人事诉讼程序的缺失现状,论证了建立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的可行性,最后提出了在我国建立人事诉讼程序的一些设想。(本文来源于《内蒙古大学》期刊2011-06-16)
张卉[10](2011)在《论人事诉讼程序》一文中研究指出人事诉讼程序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法中确立的一种与婚姻家庭中自然人身份相关的诉讼程序,适用这一程序审理的是家事案件中仅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案件,这类案件主要包括婚姻案件、亲子案件和收养案件。人事诉讼案件的妥善解决关乎社会稳定和公序良俗,与一般财产法上的法律关系不同,它不能完全由当事人自由处分,而且人事诉讼案件更多地涉及感情、亲情、隐私、伦理道德等,并具有极大的社会公益性,因而有必要为其设置相应的诉讼程序。人事诉讼程序作为民事诉讼的一个子程序,具有不同于普通诉讼程序的特征,并具有特别的程序价值。它的独立存在,对妥善处理婚姻家庭中的身份关系纠纷、维护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人事诉讼案件一直大量存在,但尚未设置相对应的人事诉讼程序,其中既有实体上的也有程序上的原因,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推进,普通的民事诉讼程序已经不能满足解决身份关系纠纷的需要,人事诉讼在隐私性、公益性、诉讼效率等方面的要求需要与之相契合的人事诉讼程序来实现。本文分叁个部分,约34000字,第一部分概述了人事诉讼程序的基本理论,主要是从概念、特征和与非讼程序的比较方面介绍人事诉讼程序,并阐述了人事诉讼程序不同于普通诉讼程序的特殊价值,为下文的讨论奠定基础;第二部分选取日、德、美、英这四个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代表国家的人事诉讼程序进行比较,并对它们的异同做了比较和评析,以期对人事诉讼程序有更为具体、深刻的认识,并在探讨我国设立人事诉讼程序时提供借鉴;第叁部分通过介绍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的立法和司法现状,分析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缺失的原因,进而指出当前建立这一程序的必要性。并结合前文比较分析的成果提出了在我国现有的诉讼模式框架下构建人事诉讼程序的设想,逐步展开对我国相关制度的设计和探讨,提出了一些宏观性的立法建议。(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11-04-16)
人事诉讼程序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人事诉讼程序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构成部分,审理对象系特定的身份关系,与一般的财产案件相比具有鲜明的身份性特点。大陆法系国家普遍确立有关于人事诉讼程序制度的规定,目前,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对人事诉讼程序作出规定,也未对其进行单独立法,有关人事诉讼案件的规定也只有很少一部分散落在其他法里面,规定得很零散,而且涉及的内容很少不系统。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认识的超前发展,涉及身份关系的纠纷数量越来越多,内容也越来越复杂,司法体制处于滞后的状态,已经无法满足纷繁复杂案件的需要。然而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立法人士和学术界对人事诉讼程序的研究和讨论表明,在未来构建一个独立的人事诉讼程序是必然的。构建一个专门的人事诉讼程序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为了能在保障当事人实体权益的基础上使法院更高效更专业地解决案件,进一步健全我国的司法体制。本文在借鉴外国关于人事诉讼程序制度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现行制度进行了研究,简单地提出来一些关于构建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的浅见。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人事诉讼程序论文参考文献
[1].郑琳.人事诉讼程序本土化构想[D].甘肃政法学院.2019
[2].崔昶.构建我国人事诉讼程序制度的法律探究[J].农家参谋.2018
[3].张洁.论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的构建[D].云南大学.2018
[4].李利芬.论我国人事诉讼程序之构建[C].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法律问题研究——第十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集.2017
[5].王亚迪.《论职权探知主义—以人事诉讼程序为中心》日中翻译项目报告[D].广西大学.2017
[6].王敏.我国人事诉讼特别程序的构建[D].兰州大学.2015
[7].郭磊.我国设置人事诉讼程序的思考[D].苏州大学.2012
[8].齐静.构建人事诉讼程序之必要性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12
[9].王凤莲.我国人事诉讼程序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1
[10].张卉.论人事诉讼程序[D].华东政法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