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开发区财政收入突破(论文文献综述)
刘洋[1](2021)在《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文中研究说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作为一种经济功能区,是我国学习世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方面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具体国情进行体制设计的产物。作为国家体制改革和制度设计的科技特区,高新区的发展,关键在于其管理体制。作为新旧体制碰撞与改革创新之结果的现行管理体制,经过30年的探索和实践而形成,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推动着高新区功能日益丰富完善,实现了承载的功能作用,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成为了—种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共生的经济、社会现象。但高新区现行管理体制也面临一些问题,存在着一些困境,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高新区的发展。当前,我国高新区已逐渐进入由“政策驱动”向“体制驱动”的转型期,正面临着诸多机遇与挑战。新时代迫切需要高新区在新的时代背景和发展阶段中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管理体制转型,为高新区下一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体制支撑。新时代,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已然在此背景下悄然发生。实践探索让现阶段的行政体制改革更加丰富多彩,一定程度也产生倒逼力量,引发我们的思索。而这种思索之逻辑起点是“为什么转”?就目前学术研究上的回应而言,要么聚焦于高新区的宏大叙事,要么沉迷于管理体制的细枝末节,却不能给我们系统而清晰的答案。因此,本文试图从新时代背景切入,框定高新区这一特殊对象,研析高新区管理体制,聚焦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动态过程,以弥补高新区管理体制研究中的缺憾。全文沿着“为什么转、转什么、怎么转?”的脉络,围绕高新区管理体制这一特殊对象,确定研究的分析框架和整体脉络设计,梳理我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背景及沿革,研判高新区发展阶段,总结高新区特点。回答“为什么转?”的问题后,逻辑演绎的进程自然而然地延伸出“转什么?”。通过对个案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描述分析和价值判断,发现可行性经验;通过对高新区和行政区管理体制的结构、功能、成效以及二者运行机制的深入对比、分析,结合案例研究得到一些启示;通过总结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就,分析存在的困境及成因,得到了“转什么?”的答案。在“怎么转?”的关键环节,通过对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分析和变量提取,确定转型的目标和内容,并从新时代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层面建构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最终目标。本文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坚持宏观、中观、微观不同层面相结合,以政治学和行政管理学视角,用整体性政府理论、政府职能理论和治理理论作为理论研究工具,深入分析我国高新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针对现有管理体制存在的困境,探讨转型的目标、内容和路径,思路与方略,以期建立起—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反映高新区发展客观规律,符合高新区自身发展状况的管理体制,为我国高新区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提供有益参考与借鉴。
杜海龙[2](2020)在《国际比较视野中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人类文明进入生态文明,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载体也进入崭新阶段。伴随着世界城镇化发展,城市人口需求面临的挑战不断增加,绿色生态化成为全球城镇化发展趋势。中国的城镇化是一场引领全球的规模最大、速度飞快的城镇化,当前中国的城镇化已经由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这项运动不仅决定着中国的历史进程,更深刻影响着21世纪人类的发展。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秩序迎来历史转折,全球治理体系正发生深刻变革,应对气候变化成为全球首要挑战之一,绿色生态城市成为全球城镇化发展的理想目标。建立绿色生态城市的标准体系,为全球城市绿色生态化发展提供中国范式和标准引领,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事关人类共同命运。本文系统梳理了绿色生态城市的相关概念,辨析了绿色生态城市的内涵,论述了绿色生态城市的基本特征,完善了绿色生态城市的理论体系,并初步构建了“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基于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设计了ESMF比较矩阵,依托矩阵对英国、美国、德国、日本及中国的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开展了全面系统化的比较,寻求借鉴与启示。通过总结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及现存问题,结合我国城市发展新变化、新城新区新需求、城市更新领域等多方面的新挑战,明确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方向。在完善理论工具、全面比较借鉴和充分发掘问题三项基础工作之后,集合生态学、城市学和系统学的工具模型建立了绿色生态城区“钻石”评价模型,对我国现有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在价值导向、体系结构、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四方面进行了优化,并通过典型案例验证了相关评价模型和评价体系优化的适用性。全文共七章,内容介绍如下:第一章:结合人类文明发展,中国及全球城镇化发展阶段,当今世界格局巨变等现实需求,论述了开展绿色生态城市标准体系建设的必要性。综述了国内外绿色生态城市及其评价标准的研究现状,明确了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技术路线。第二章:对绿色生态城市相关概念进行梳理,就绿色生态城市的内涵与基本特征进行辨析,论述了绿色生态城市的理论基础,应用系统工程的方法论从目标准则、结构组织、运行机制三个维度构建了“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第三章:在“绿色生态城市系统模型”的基础上,从层次分析出发设计构造了ESMF比较矩阵,从宏观环境、评价体系、机制保障和模式特征四个维度对英国BREEAM Communities,美国LEED-ND、LEED-Cities and Communities,德国DGNB UD,日本CASBEE UD、CASBEE Cities,中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GBT51255-2017展开全面系统化对比,通过比较研究寻求启示与借鉴,用于指导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第四章:全面总结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及现存问题,结合我国城市发展的主体、模式和逻辑变化的时代背景,深入剖析我国新城新区建设和城市更新领域对绿色生态城区发展提出的新挑战,以问题和挑战为导向明确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方向。第五章:提出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的优化原则和优化目标,建立了绿色生态城区“钻石”评价模型。在现有国家评价体系基础上,补充完善了“城区治理”、“生活质量”、“创新智能”和“过程管理”四方面评价内容;在评价方法上细化城区类别与指标权重;在评价结果的表达上,提供了直观的得分罗盘图、钻石模型雷达图。第六章:以中新天津生态城等城区为实例,验证以上评价内容的补充完善、评价方法的优化提升和“钻石”评价模型的适用性。第七章:总结了本文的主要工作,并展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及评价标准下一步的发展方向。
陈续谱[3](2020)在《城市治理视角下PPP产业新城模式研究 ——以华夏幸福固安项目为例》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地方政府面临财政分权化带来的财政压力和全球化带来的城市竞争,地方政府的治理模式出现“企业化”倾向并逐渐引入市场主体参与城市产城协同发展,且逐渐开始寻求与社会资本以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的形式进行合作。近年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产业新城模式在大城市近郊的中小城市广泛出现,标志着政府与市场正在构建新的合作治理模式,而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产业新城模式的框架下开始产生重构。通过理论研究可知,主流城市治理理论主要关注沿海发达城市的“企业化”治理手段,鲜有对中小城市发展模式的关注。本文聚焦的核心问题是中小城市政府在与社会资本的合作中逐渐形成了怎样的合作关系和协作模式,以及该模式的扩张对我国中小城市地方政府带来怎样的贡献和风险。文章以此为出发点,通过对比大城市与中小城市在与社会资本合作进行城市治理的模式之间的区别,以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产城运营商华夏幸福集团产业新城PPP项目为例,研究发现在产城协同发展目标下,中小城市政府与市场主体合作形成的PPP产业新城模式的治理结构和互动机制与传统大城市的治理模式存在显着差异。固安华夏幸福产业新城是PPP产业新城模式在中国发展的起点,同时也是产业新城的标杆之一,通过对固安产业新城的研究,得出其形成的内生因素在于中小城市由于自身发展条件的限制,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启动相对较为困难,需要社会资本的深度参与。该模式的突出特点在于市场力量在产业新城区域内的城市发展和产业引入方面代替了大部分的地方政府职能。同时该模式在特定社会经济条件下能够极大的促进中小城市产城协同发展,但由于该模式对于土地财政的严重依赖,在全国范围的大规模复制中仍存在较高的风险。研究表明,PPP产业新城模式是中小城市在有限的发展资源和强烈的发展意图下的一次政企合作模式的探索,中小城市地方政府通过让渡产业新城区域在产城发展中的职权,引入管理水平和资金实力较强的市场主体主导产业新城的城市和产业发展,并在一段时间内能够实现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但该模式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不足之处,地方政府应充分考虑社会主体的利益诉求的表达机制的建立,同时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规避该模式对土地财政过度依赖而导致的财政问题。
吕慧娜[4](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指出“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乔冰彬[5](2020)在《湖北省产业集群发展与升级研究 ——探索产业集群内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文中研究说明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网络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区域竞争成为国际竞争的主要形式。产业集群作为提升区域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已经成为各个国家和地区应对挑战、打造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核心。当前,在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及国际经济形势复杂背景下,大力推动产业集群转型升级,不仅是落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更是打造产业竞争新优势,占领国际竞争新高地的必要举措。产业集群内大中小企业通过多维度、深层次、嵌合式融通,实现跨界融合、优势互补成为推动产业集群转型与升级的重要路径。湖北省位于长江经济带和中南腹地中心位置,对促进中部崛起和西部开发起着不可替代的纽带作用。研究湖北省产业集群发展与升级路径,促进集群内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不仅能够助力企业竞争力提升,更是打造区域竞争高地、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落实“中部崛起”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的重要举措。因此,文章以湖北省12家国家级高新区、16家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和112个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为研究对象,通过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式,陆续对十堰市、黄冈市、鄂州市、黄石市、荆州市、仙桃市、武汉市、宜昌市、咸宁市、恩施州、随州市、襄阳市、孝感市等省域范围内近40个颇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和近60家集群代表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和访谈,深入总结湖北省产业集群及集群内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现状、问题和阶段性特征。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尽管近年来,湖北省产业集群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产业集群“集”而不“群”、规模较小、同质化现象突出,集群层次较低、创新能力较弱、配套发展滞后等,集群内大中小企业间尚未建立科学有效的融通发展机制。在此基础上,文章通过总结归纳国内外先进产业集群内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模式和经验,立足湖北省实际,分别从政府层面和企业层面出发,就顶层设计、体制机制、资金、技术、创新、产业链和平台建设等方面对新时期湖北省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及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提出对策建议。
陈富友[6](2020)在《2019七军会背景下武汉体育中心场馆赛后运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湖北省武汉市在2019年10月迎来这座城市建市以来规格最高的国际综合性赛事,武汉军运会是中国重要历史节点的标志性活动,已经成为国际军事体育运动发展的重要里程碑。2019年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以下简称七军会),参赛规模与奥运会大体相当(被称为“军人奥林匹克运动会”)。武汉体育中心作为七军会开、闭幕式主会场,同时是七军会女排、游泳、跳水三个项目比赛场馆,对武汉市区域经济发展有重大辐射作用。然而武汉体育中心场馆建设与维护成本巨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它的运营与发展极其重视,因此文章对七军会赛后武汉体育中心场馆的运营进行相关研究。论文采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实地调查法、SWOT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武汉体育中心赛后运营的比较研究作为创新点,比较七军会赛前赛后的需求变化、资源变化和运营环境与策略变化,对七军会赛后武汉体育中心新建、改造场馆、新增文化遗产、运营现状、运营环境变化等几方面情况展开研究,找出运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利于场馆赛后运营的策略与建议。文章研究结论:七军会后武汉体育中心新增加了体育场馆“硬遗产”和“软遗产”;七军会后武汉体育中心知名度得到进一步提升,使其优势凸显;七军会后武汉体育中心场馆的运营环境发生变化;七军会后武汉体育中心场馆的运营存在新的问题。七军会后武汉体育中心赛后运营的策略:1.落实政府相关赛后利用政策(1)积极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政策;(2)落实场馆适应性改造与开放政策。2.创新运营管理模式(1)打造场馆运营一体化,建立线上线下(O2O)服务平台;(2)将PPP模式应用于场馆媒体中心,减轻政府财政负担。3.拓展场馆市场开发渠道(1)立足市场需求,加大赛事市场的开发力度;(2)积极申办、承办大型体育赛事与单项竞赛;(3)与体育机构合作,成为相关运动队伍训练基地。4.创新场馆运营产品(1)与武汉市文化旅游局合作,纳入武汉市旅游环节;(2)整合活动、赛事资源,建立武汉体育中心赛事展览馆;(3)利用七军会主媒体中心,发展击剑、射箭、冰上运动项目;(4)创新运营内容,打造成为青少年活动中心;(5)以军运体育文化教育为主题,建立体旅研学基地(6)效仿鸟巢,打造武汉体育中心儿童体验中心。5.打造特色服务内容(1)整合赛事资源,推出体育赛事年卡服务;(2)深挖军运会文化,打造军运会展览馆;(3)因势利导,打造“汽车主题”四季系列品牌赛事。6.增强危机应变能力(1)在COVID-19疫情后,应着力增强面对大型危机的能力;(2)在疫情危机后,应大力着手“互联网+体育场馆”的发展。
王海荣[7](2019)在《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城市作为一个人口聚集性生存的空间存在,其空间本身不再被看成是死亡的、固定的、非辩证的、静止的容器,而是成为一种支配性的、建构性的力量,影响着社会关系、利益结构以及人们日常生活的变化。它在扩张、更新、重组,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加速流动和剧烈变化;它背后有国家/政府的主导、市场的作用、社会力量的参与,各种利益主体围绕空间资源在互相博弈。空间反映着国家与城市中不同社会主体间的权力关系,同时,空间的边界规定着城市与国家的关系;空间是实现城市发展和国家治理的一种有效方式,同时,城市问题愈来愈以空间的形式表现出来;国家要在有界空间范围内促进城市空间发展,服务于国家建设的政治目的,同时,也要解决城市空间问题可能引发的空间社会抗争。正因为如此,我们需要诉诸城市空间治理,防范和化解城市化进程中的风险与危机,协调多元空间利益群体间的矛盾与冲突,维持国家的一体化发展与社会秩序稳定。本文以空间理论和城市政治理论为理论资源,梳理当代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的历史变迁,从城市空间治理背后的政治意义和所要面对的城市空间问题两个方面回答为什么要进行城市空间治理,继而分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在城市空间生产与治理上的表现和具体化。解释这种体制是如何在推行非均衡空间发展战略的情况下,维持了中国城市经济的增长和城市社会秩序的总体稳定,以及它本身在城市空间生产和治理过程中面临的现实挑战,最后试图提出推进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现代化的具体实践路径。本研究认为,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和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是当代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的逻辑起点。城市是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战略空间。对于中国而言,在超大规模的地域范围内,在多元民族、区域、文化、阶层的社会结构中推进现代化进程,空间是国家实现城市发展和国家治理的一种有效方式。国家基于不同历史时期特定的战略需要,有选择性地干预地理空间,介入城市空间生产,促进城市空间治理转型与变迁,进而引发了不同的空间效应和结果。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中国现代国家建设内容从巩固新生政权、促进经济增长、维持社会秩序稳定到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转变,城市空间生产经历了从强调空间控制、空间商品化、突出空间公共性质向空间多重属性全面发展的转变,城市空间治理模式经历了管理型地方政府、经营型地方政府、服务型地方政府向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地方政府的方向转变。空间始终内在于整个国家治理和城市治理过程之中,与国家建设联系在一起,对于维持国家统一、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社会秩序的总体稳定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但是,城市空间治理的内在矛盾也带来了空间难题,城市问题愈来愈以空间的形式表现出来且差异化特征明显。这体现为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各个层面的一种叠加式的城市空间结构问题,而由此引发的空间社会抗争使城市内部面临失序、分裂和碎片化的风险,使国家的合法性和社会整体的稳定性受到严重挑战。现实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凸显了城市治理的空间维度。本研究认为,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和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是中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在城市层面上的体现,也是对中国城市空间治理体制的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单一制国家决定了它通过城市空间治理既要实现现代国家建设的目标又要解决城市空间问题。从本质上看,中国城市空间治理是党运用国家权力并动用地方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在城市空间生产层面促进国家建设和城市发展,并解决城市空间生产过程中城市空间问题的过程。中国城市空间治理体制,在权力结构维度上,包括党的领导、中央与地方的府际关系以及地方政府与市场和社会关系;在空间生产维度上,包括这种体制对空间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多重属性的生产。国家与城市中的不同权力主体介入城市空间生产形塑着中国城市空间治理模式。但是,不同治理主体空间生产逻辑之间的冲突和失衡也是引发城市空间问题的根源。党和国家追求对城市空间生产的控制与秩序,以维护政治的合法性;市场参与者通过开发、建设、运营各种生产性和消费性空间,实现资本的增值;城市中的广大市民则试图维护具有使用价值的日常生活空间。城市空间治理体制既是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的动力机制又引发了城市空间问题,既是对中国城市空间治理内在逻辑的反映,又构成了城市空间治理的现实挑战。面对城市空间治理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城市空间问题,我们应当从权力结构和空间生产的维度上探索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实践路径。在权力结构维度上,协调和理顺多元空间利益主体间的关系。即,加强党对城市空间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中央对地方的宏观统筹与引导、加强政府对市场的规范和引导、加强政府对社会的培育与引导。在空间生产维度上,推进城市空间多重属性的全面发展。即,在城市经济空间生产上坚持科学与创新、在城市政治空间生产上注重包容与协商、在城市社会空间生产上秉持公平与共享、在城市文化空间生产上突出特色与传承、在城市生态空间生产上强调绿色与低碳。
张吉伟[8](2019)在《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开发PPP融资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国家级高新区,需要加快园区开发和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支持重点产业和企业在开发区集聚,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但是,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临前期建设投入巨大、财政收入总量小、增长慢,工业用地占比大、出让收入少等问题,新增融资困难。为此,论文探索如何规范运用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模式加快园区开发和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论文对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融资现状、存在问题和原因进行了分析,对运用PPP的必要性、优势和挑战进行了梳理;选取了固安工业园等园区开发PPP案例进行情况介绍和分析,总结了案例启示。经过分析和梳理,论文认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融资困境与规模导向的园区开发方式密切相关,政府主导的园区开发方式倾向于不断扩大投资规模,导致投融资现金流不平衡;受国家金融调控影响,新增融资渠道萎缩;“财权上收、事权下放”的财政体制下基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面临收支矛盾和融资困境,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顺势而为,运用国家政策倡导的PPP模式推进开发区建设。论文提出,要做到PPP模式的规范运用需要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转变规模导向型开发方式,科学合理安排建设进度,遵循PPP模式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投融资现金流平衡管理,引入社会资本激发体制机制活力,优化土地规划和加强存量资源整合,创新园区开发和运营,促进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可持续发展。论文运用文献研究、实地调研和案例分析等研究方法,通过对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当前融资现状、问题、原因分析,借鉴案例经验,提出了运用PPP模式的对策建议。论文分为七个部分,分别为绪论,概念和理论基础,融资现状、问题和原因分析,运用PPP的必要性、优势和挑战,案例借鉴,运用PPP模式的对策,研究结论和展望。
丁伟伟[9](2019)在《逆向飞地经济现象研究 ——以金磐扶贫开发区和衢州海创园为例》文中指出上世纪90年代起,飞地经济作为一种独特的区域经济合作模式在我国部分地区出现萌芽,如今已发展到“全国开花”的状态。在理论研究和实际建设中总是把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分别默认为飞出地和飞入地。研究发现,部分地区因为缺乏资源要素比较优势,经济社会发展困难,同时随着创新成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第一驱动力,存在欠发达地区飞入发达地区进行经济开发的“逆向飞地经济”现象,具体可分为两类:逆向扶贫飞地经济、逆向创新飞地经济。本论文利用3D要素理论和DPSIR模型构建飞地经济的理论分析模型,通过多案例比较分析、个案剖析和对衢州海创园进行实地调研详细研究逆向飞地经济的产生原因、运行特征、发展效益和面临的困境。研究认为,逆向飞地经济是飞地经济的一种特殊模式,且行政导向性更强。逆向扶贫飞地经济和逆向创新飞地经济两种类型,分别可以总结为“外部支持型逆向异地开发模式和空间”、“逆向跳跃式创新资源优化配置模式和空间”。逆向扶贫飞地经济帮助贫困的飞出地实现异地发展、脱贫;逆向创新飞地经济帮助欠发达的飞出地通过“两次跳跃”实现异地借势借智,激发后发优势、实现经济赶超,两种逆飞模式同样可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共享发展。研究指出,两种逆向飞地经济具有较强的可复制性和正面效应,应该在科学分析论证的前提下推广实践,当然逆飞模式也面临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个性和共性难题。逆向扶贫飞地经济要处理好异地开发和本土发展的关系,逆向创新飞地经济要优化构建循环创新系统。逆飞模式仍然要在完善顶层设计、理顺管理体制、优化利益分配、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改善软硬环境等共性问题上继续探索。本文也针对个性和共性难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陈国磊[10](2019)在《湖北省主体功能区空间发展绩效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已经进入新时代,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主体功能区规划是刻画我国未来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格局的规划蓝图和构筑区域有序发展格局的重要依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均要求主体功能区的实施必须建立与落实绩效考核评价。“十三五规划”提出要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国务院颁布的《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要求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全面摸清并分析国土空间本底条件,开展针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定位的差异化专项评价。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明确要求要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在市县层面精准落地。因此,开展主体功能区绩效评价研究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国家对国土空间整体战略布局的科学体现。主体功能区是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出的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包括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区四类主体功能地域单元,是构筑新时代绿色、协调、创新区域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与基础。本文从地理学视角出发,以湖北省重点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区为研究对象,选择2007年、2010年、2013年、2016年为时间序列,基于县级空间尺度单元和自然保护区点状要素尺度,界定主体功能区相关概念,构筑人地关系理论、区域空间结构理论、区域分工理论、生态经济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支撑体系,构建主体功能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运用地理学、经济学等多学科技术方法并结合田野调查法,对湖北省主体功能区绩效的水平特征、空间格局、时空演化、影响因子与驱动力机制、人类活动干扰程度、功能区建设路径等进行研究,得出以下主要结论:(1)湖北省主体功能区人文地理要素和山水林田湖草自然地理要素现状空间格局差异显着。湖北省主体功能区人口、经济、产业、交通四类人文地理要素的总体空间分布格局均表现出“东多西少”的显着性特征,且数量和水平上均呈现出重点开发区高于农产品主产区高于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内部差异。山水林田湖草自然地理要素空间格局特征各具不同。平原、丘陵地形地貌主要分布在重点开发区和农产品主产区,山地地形地貌主要分布于重点生态功能区;水资源要素主要集中分布在农产品主产区的中部和东部;林地资源主要主要分布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的鄂东南幕阜山区、鄂东北大别山区、鄂西南武陵山区和鄂西北秦巴山区所构成的四大生态屏障区;耕地和园地资源以农产品主产区最多,主要分布在农产品主产区中部;湖泊资源主要分布于重点开发区的武汉市、黄石市和鄂州市;草地资源主要分布于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东北部和西部、农产品主产区的北部。(2)湖北省三大类型主体功能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各具特色。重点开发区基于优先考核经济、工业化、城镇化等方面内容的绩效评价要求,建立包括经济发展、社会保障、生态保护三个子系统层,子系统下包括经济增长、质量效益、产业结构、资源消耗、城乡协调、公共服务、环境治理7个考核指标层和23个具体指标因子;农产品主产区规定农业发展优先的绩效评价要求,指标体系由农业发展、农村生态、农民生活三个系统层构成,子系统下包括农产品保障、农业结构优化、农业现代化水平、农业环境保护、农民收入、公共服务6个考核层及指标因子层的24个具体指标因子;重点生态功能区规定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要求,指标体系从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人民生活三个方面建立系统层,子系统下的考核层包括对生态资源、环境治理、发展效率、发展质量、收入水平、公共服务6个方面的考核,指标因子层由筛选的20个指标因子组成。三类功能区指标体系的构建充分对接湖北主体功能区的功能定位和绩效评价要求,且最大限度考虑数据可获得性及评价科学性等原则,具有参考借鉴意义。(3)不同时间尺度下,湖北省三大类型主体功能区绩效水平高低不一、绩效空间集聚效应强弱有别格局有异、系统协调发展程度有待提高、绩效驱动影响因素及其影响能力同中有异。一是2007、2010、2013、2016年四个时段上重点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总绩效和子系统绩效水平整体向好发展,但也存在局部年份下降和波动的演变特征,特别是子系统绩效水平和空间分布上均在较大差异。重点开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子系统绩效以武汉市、宜昌市所在县市区为高值分布,而生态保护子系统则呈现西部高东部低的特征,高值区以恩施市、张湾区、茅箭区等为主;农产品主产区总绩效发展水平呈现“倒T字型”格局特征,以江汉平原及沿长江一带的区域和鄂北岗地随县、钟祥市、沙洋县等为高值区。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子系统绩效发展水平及演化规律较为吻合,农村生态子系统绩效水平呈现东高西低的总体特征且逐渐向东加强的演化趋势;重点生态功能区总绩效水平具有“西强东弱,四核凸显”的总体空间演化格局特征,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子系统绩效空间特征较为一致,但人民生活子系统绩效却呈现“东强西弱”的显着差异格局特征。二是总体绩效空间全局相关性上重点开发区高于农产品主产区高于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区相关性演变显示重点开发区和农产品主产区总体呈现集聚效应逐渐小幅度增强的趋势,而重点生态功能区呈现大幅下降后小幅上升的趋势。子系统全局相关性显示,重点开发区的经济发展子系统绩效相关性呈现减弱后增强的演变趋势,社会保障子系统呈现持续增强的演变趋势,生态保护子系统呈现增强后减弱的趋势;农产品主产区子系统全局相关性总体上属农村生态大于农民生活大于农业发展,相关性演变趋势是农业发展先降后升、农村生态“波浪式”下降、农民生活持续上升;重点生态功能区子系统相关性演变趋势是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呈现大幅下降后上升的趋势,人民生活子系统相关性呈持续增强演变趋势。同时,三类功能区及其子系统的空间局部集聚特征均随着相关性的演化而变化。系统协调发展度具有重点开发区先下降后上升、农产品主产区呈现缓慢上升到快速上升的演变、重点生态功能区持续上升幅度较大的特征,但整体协调发展度均需提高。三是驱动重点开发区绩效发展的核心影响因素主要是经济密度、交通可达性、生产成本、对外开放度和创新水平。主导农产品主产区绩效发展的核心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地形起伏度、土地产出率、人口城镇化率、农林牧渔业总投资和交通可达性。影响重点生态功能区绩效发展的核心因素主要包括地形起伏度、人口密度、经济密度、交通可达性和政府干预度。(4)禁止开发区人类活动干扰程度较强,总体保护力度急需加强。2016年湖北省禁止开发区中的10个具有典型性的省级自然保护区均存在不同类型的人类活动且数量较多,主要包括居民点、农业用地、工矿用地、养殖场、采石场、能源设施、交通设施、旅游设施、其他人工设施;梁子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总干扰程度最强,上涉湖和二仙岩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受人类活动干扰程度最强,网湖和梁子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与实验区受人类活动干扰程度最强;实地调研核查研究与室内理论分析研究存在高度吻合与相似性,人类活动要素存在集聚分布特征,呈现连片性和规模化的态势,具有沿着山脉、湖泊、道路等要素分布的地理带分布特点,空间复杂性较强。实验区人类活动要素最多,缓冲区数量次之,核心区较少;减少自然保护区内人类活动的干扰,迁移搬出自然保护区内人口,关停自然保护区内旅游设施、能源设施,复绿保护区内采石场、工矿用地等是推进湖北省禁止开发区绿色发展的有效举措和当务之急。(5)湖北省主体功能区发展建设可选择有效路径和出台必要政策共同助力。湖北省主体功能区建设关系未来湖北省战略空间格局的形成及人民美好生活的获得。一方面可结合本文研究选择聚焦绩效评价结果、对标主体功能区定位,紧扣绩效驱动影响因素、培植区域增长动力,挖掘绩效空间格局特征、促进全域协调发展三条路径。另一方面可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化管理创新体系、推进健全生态补偿体制机制、协同构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新格局三个方面出台相关政策措施。
二、武汉开发区财政收入突破(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武汉开发区财政收入突破(论文提纲范文)
(1)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个案价值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成果评述 |
第三节 研究视角、创新及不足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创新 |
四、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本研究基本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概念解读 |
一、新时代 |
二、高新区 |
三、管理体制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二节 理论工具 |
一、整体性政府理论 |
二、政府职能理论 |
三、治理理论 |
第三节 逻辑建构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动因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目标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策略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重点 |
第二章 基本概况 |
第一节 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 |
一、地方政府体制改革 |
二、高新区设立背景分析 |
三、我国高新区的特点分析 |
第二节 我国高新区沿革 |
一、探索初创期(1988-2000) |
二、巩固提升期(2001-2012) |
三、转型发展期(2013年至今) |
第三节 比照 |
一、国外高新区管理体制及特点 |
二、我国高新区管理体制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
三、研究启示 |
第三章 个案研究: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一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及现行管理体制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现状及特点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下取得的成就 |
第二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异同分析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共同点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高新区的差异性 |
第三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探索及其价值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的转型之路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方式创新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价值 |
第四章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分析 |
第一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的启示 |
第二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模式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特点解读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的启示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效、困境及原因分析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取得的成效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面临的困境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五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目标及内容 |
第一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 |
一、影响因素分析 |
二、影响管理体制转型的变量提取 |
第二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目标确立 |
一、动力: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
二、方向:高新区行政区管理体制二合一 |
三、目标:建立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内容落定 |
一、功能优化 |
二、职能转变 |
三、权力重构 |
四、机构改革 |
第六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研究 |
第一节 转型目标 |
一、紧扣为民宗旨,实现终极目标 |
二、瞄准时代战略,提升功能定位 |
三、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兼收并蓄 |
第二节 转型策略 |
一、上下结合的“渐进式”转型 |
二、政社合作的“包容性”放权 |
三、社会治理的“开放型”共建 |
第三节 转型保障 |
一、“法治型”高新区建设的有效实施 |
二、“大部制”高新区改革的有序推进 |
三、“合作式”府际关系的有力构建 |
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2)国际比较视野中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现状 |
1.4 名词界定 |
1.5 研究内容 |
1.6 研究方法 |
1.7 本文创新 |
第2章 绿色生态城市理论研究及系统模型 |
2.1 概念梳理 |
2.2 内涵辨析 |
2.3 特征论述 |
2.4 理论基础 |
2.5 系统模型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国际比较研究 |
3.1 ESMF比较矩阵 |
3.2 英国BREEAM Communities |
3.3 美国LEED ND、LEED Cities and Communities |
3.4 德国DGNB UD |
3.5 日本CASBEE UD、CASBEE Cities |
3.6 中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 |
3.7 宏观环境与评价体系的比较小结 |
3.8 机制保障比较 |
3.9 模式特征比较 |
3.10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与挑战 |
4.1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现状 |
4.2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现存问题 |
4.3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现实挑战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 |
5.1 评价体系现存问题 |
5.2 评价体系优化思路 |
5.3 钻石评价模型 |
5.4 评价体系结构 |
5.5 评价内容优化 |
5.6 评价方法优化 |
5.7 本章小结 |
第6章 评价体系优化实证 |
6.1 中新天津生态城案例验证 |
6.2 其他比较案例验证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创新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创新 |
7.3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中新天津生态城国标(GBT51255-2017)评价验证 |
后记 |
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工作 |
(3)城市治理视角下PPP产业新城模式研究 ——以华夏幸福固安项目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现实背景——分税制背景下政府与社会资本加深合作 |
1.1.2 政策背景——政企合作关系(PPP)政策路径的开放 |
1.2 研究意义 |
1.2.1 现实意义 |
1.2.2 理论意义 |
1.2.3 研究可能贡献 |
1.3 研究内容 |
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城市治理(Urban governance) |
2.1.2 城市企业家主义(Urban entrepreneurialism) |
2.1.3 城市增长联盟 |
2.1.4 土地财政 |
2.1.5 产业政策 |
2.1.6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 |
2.1.7 PPP产业新城 |
2.2 国内外城市治理研究综述 |
2.2.1 西方城市治理理论研究现状 |
2.2.2 中国城市治理模式的转型 |
2.2.3 城市治理视角下产城协调发展的理论探索 |
2.2.4 中国城市治理研究的局限 |
2.3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国内外研究现状 |
2.3.1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国外相关研究动态 |
2.3.2 PPP模式国内相关研究动态 |
2.3.3 产业新城PPP模式研究评述 |
2.4 文献评述 |
3 研究设计 |
3.1 研究框架 |
3.2 研究问题 |
3.3 研究案例地选取 |
3.4 研究数据获取及方法 |
3.5 技术路线 |
4 产业新城PPP模式的演化脉络和发展背景 |
4.1 我国产业新城PPP模式的演化脉络 |
4.1.1 改革开放前工业城市建设阶段 |
4.1.2 从改革开放到90年代末期的产业园区建设阶段 |
4.1.3 产业新城模式的形成 |
4.2 产业新城PPP模式发展现状与问题 |
4.2.1 我国产业新城发展现状 |
4.2.2 产业新城发展存在的问题 |
4.3 产业新城PPP模式发展政策环境分析 |
4.3.1 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趋势 |
4.3.2 城市群区域协同发展的趋势 |
4.4 本章小结 |
5 固安PPP产业新城综合治理模式的发展脉络 |
5.1 固安产业新城PPP模式的发展背景 |
5.1.1 经济社会环境:环京地区的贫困县 |
5.1.2 京津冀城市群资源外溢与城市资源不足的矛盾 |
5.1.3 固安产业园区的发展困境——经济贡献率低,政府投资不足 |
5.2 固安产业新城模式的治理主体互动过程 |
5.2.1 野蛮起步阶段——打破常规式的发展策略 |
5.2.2 快速发展阶段——城市空间的配套和关键产业的引入 |
5.2.3 发展成熟阶段——城市空间服务的完善和产业集群的成熟 |
5.3 固安PPP产业新城综合治理模式中各主体角色解析 |
5.3.1 政府各职能部门 |
5.3.2 华夏幸福集团的发展及角色解析 |
5.3.3 社会主体角色解析 |
5.4 本章小结 |
6 PPP产业新城综合治理模式运作结构及风险分析 |
6.1 PPP产业新城综合治理模式的运作结构特征 |
6.1.1 大城市政府依靠城市投资平台的治理模式运作结构 |
6.1.2 PPP产业新城综合治理模式的运作结构 |
6.1.3 PPP产业新城模式与大城市治理模式的运作结构对比 |
6.2 PPP产业新城综合治理模式运作逻辑 |
6.2.1 PPP产业新城的选址逻辑 |
6.2.2 PPP产业新城的开发逻辑 |
6.2.3 PPP产业新城的利益分配逻辑 |
6.3 PPP产业新城综合治理模式的潜在风险分析 |
6.3.1 政府层面的潜在风险 |
6.3.2 企业层面的潜在风险 |
6.3.3 产业新城项目的潜在社会风险 |
6.4 本章小结 |
7 总结及结论 |
7.1 研究结论 |
7.1.1 PPP产业新城的运作模式:“企业家型治理”在中小型城市的深化 |
7.1.2 PPP产业新城综合治理模式的运作特征:政府主导,市场承担的产城综合治理 |
7.1.3 PPP产业新城大规模扩张的潜在风险: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 |
7.2 政策建议 |
7.3 研究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硕士期间相关科研成果 |
致谢 |
(4)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一、援助的内涵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一、援助对象 |
二、援助方式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一、成文法层面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欧盟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5)湖北省产业集群发展与升级研究 ——探索产业集群内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4 研究难点及创新点 |
1.5 文献综述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2 理论基础 |
第3章 湖北省产业集群发展现状及问题 |
3.1 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
3.2 新型工业化产业集群 |
3.3 湖北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 |
3.4 湖北省产业集群发展主要模式 |
3.5 湖北省产业集群存在问题 |
第4章 湖北省重点产业集群内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模式及案例 |
4.1 产业集群内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模式 |
4.2 产业集群内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典型案例 |
第5章 国内外产业集群内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经验与启示 |
5.1 美国“硅谷”协同创新模式 |
5.2 有色金属(稀土新材料)·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技术开发区特色发展模式 |
5.3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协同创新模式 |
5.4 广东家电制造产业的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 |
5.5 对湖北产业集群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启示 |
第6章 湖北省产业集群内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对策建议 |
6.1 政府层面 |
6.2 企业层面 |
6.3 研究局限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6)2019七军会背景下武汉体育中心场馆赛后运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选题来源 |
(二)选题依据 |
1.理论依据 |
2.现实依据 |
(三)选题目的和意义 |
1.选题目的 |
2.选题意义 |
(四)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
1.研究对象 |
2.研究方法 |
(五)研究路线图与创新点 |
1.研究路线图 |
2.研究创新点 |
二.文献综述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1.世界军人运动会 |
2.体育场馆、分类、运营的概念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1.关于世界军人运动会发展情况的研究 |
2.关于体育场馆赛后利用方式角度的研究 |
3.关于体育场馆经营与管理的研究 |
4.关于体育场馆无形资产开发角度 |
5.从体育服务综合体的研究 |
(三)国外研究现状 |
1.从体育场馆建设与功能开发角度的研究 |
2.从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模式角度的研究 |
3.从体育场馆资产开发的研究 |
(四)国内外文献述评 |
三.军运会发展历史与七军会项目布局及场馆运营思路 |
(一)现代世界军人运动会的诞生 |
(二)七军会项目布局概况 |
1.七军会项目总体布局 |
2.七军会在武汉体育中心项目布局 |
(三)七军会场馆赛后利用与运营思路 |
四.武汉体育中心场馆赛后运营SWOT分析 |
(一)“武汉体育中心”场馆赛后运营的内部优势分析 |
1.七军会的主会场,提升了场馆知名度 |
2.拥有种类多样、科技先进的体育场馆 |
3.具有丰富的办赛和活动组织经验 |
4.七军会后具备更多体育项目优势 |
(二)“武汉体育中心”场馆赛后运营的内部劣势分析 |
1.离中心城区距离远,人口密度优势不足 |
2.场馆维护成本巨大,对外租赁费用较高 |
3.管理体制约束性较强,有待建立新型管理模式 |
(三)“武汉体育中心”场馆赛后运营的外部机遇分析 |
1.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体育消费成新增长点 |
2.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倡导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
3.区位地理环境机遇,七军会带来公共交通的便利 |
4.社会文化环境带来新机遇,体育智慧化发展成为新亮点 |
5.COVID-19 疫情后,健身热情高涨,体育场馆业迎来新机遇 |
(四)“武汉体育中心”场馆赛后运营的外部威胁分析 |
1.外部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增强 |
2.健身俱乐部竞争压力不断增大 |
3.COVID-19 疫情使体育行业遭遇寒冬 |
五.武汉体育中心综合利用与运营现状 |
(一)武汉体育中心场馆群现状 |
1.七军会前后武汉体育中心场馆对比 |
2.武汉体育中心股本结构 |
(二)武汉体育中心运营模式分析 |
1.委托经营管理模式 |
2.项目化经营管理模式 |
3.服务外包模式 |
4.七军会后可能的运营模式 |
(三)七军会后武汉体育中心新增资产分析 |
1.武汉体育中心新建场馆资产 |
2.武汉体育中心新增文化“软遗产” |
3.武汉体育中心场馆资源功能定位分析 |
(四)武汉体育中心举办、承办活动分析 |
1.武汉体育中心2002-2019 举办和承办赛事现状 |
2.武汉体育中心2002-2019 年承办商演活动现状 |
3.武汉体育中心2002-2019 年自办活动、承办企业活动现状 |
4.公共体育服务群体活动现状 |
5.武汉体育中心2002-2019 举办、承办活动对比分析 |
(五)七军会后武汉体育中心可开展的活动 |
六.武汉体育中心场馆赛后运营的主要问题 |
(一)场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矛盾 |
(二)功能定位模糊,无形资产开发力度差 |
(三)管理模式陈旧,资源整合能力较差 |
(四)经营内容单一,导致场馆资源闲置 |
(五)场馆融合文化差,缺乏核心主题文化 |
(六)风险预案不完善,缺乏危机处理机制 |
七.七军会后武汉体育中心赛后运营的策略 |
(一)落实政府相关赛后利用政策 |
1.积极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政策 |
2.落实场馆适应性改造与开放政策 |
(二)创新运营管理模式 |
1.打造场馆运营一体化,建立线上线下(O2O)服务平台 |
2.将PPP模式应用于场馆媒体中心,减轻政府财政负担 |
(三)拓展场馆市场开发渠道 |
1.立足市场需求,加大赛事市场的开发力度 |
2.积极申办、承办大型体育赛事与单项竞赛 |
3.与体育机构合作,成为相关运动队伍训练基地 |
(四)创新场馆运营产品 |
1.与武汉市文化旅游局合作,纳入武汉市旅游环节 |
2.整合活动、赛事资源,建立武汉体育中心赛事展览馆 |
3.利用七军会主媒体中心,发展击剑、射箭、冰上运动项目 |
4.创新运营内容,打造成为青少年活动中心 |
5.以军运体育文化教育为主题,建立体旅研学基地 |
6.效仿鸟巢,打造武汉体育中心儿童体验中心 |
(五)打造特色服务内容 |
1.整合赛事资源,推出体育赛事年卡服务 |
2.深挖军运会文化,打造军运会展览馆 |
3.因势利导,打造“汽车主题”四季系列品牌赛事 |
(六)增强危机应变能力 |
1.在COVID-19 疫情后,应着力增强面对大型危机的能力 |
2.在疫情危机后,应大力着手“互联网+体育场馆”的发展 |
八.结论与建议 |
(一)结论 |
1.七军会后武汉体育中心新增加了体育场馆“硬遗产”和“软遗产” |
2.七军会后武汉体育中心知名度得到进一步提升,使其优势凸显 |
3.七军会后武汉体育中心场馆的运营环境发生变化 |
4.七军会后武汉体育中心场馆的运营存在新的问题 |
(二)建议 |
1.充分挖掘七军会赋予的遗产,融入场馆赛后利用与运营规划 |
2.在COVID-19 疫情后,应加快构建线上服务体系 |
3.借助七军会赛事直播、转播5G科技,加快“场馆智能化”建设 |
4.借七军会举办成功之际,积极出售场馆冠名权 |
5.取长补短,借鉴国外大型体育场馆的运营管理经验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件1《2019 七军会背景下武汉体育中心场馆赛后运营研究》的专家访谈提纲 |
附件2 武汉体育中心2002-2019 年承办体育赛事一览表 |
附件3 武汉体育中心2002-2019 承办商演活动一览表 |
附件4 武汉体育中心2002-2019 自办、承办企业活动表 |
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7)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外学者的相关研究 |
(二)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一)历史分析方法 |
(二)比较研究方法 |
(三)文献分析方法 |
五、研究的可能创新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 |
(二)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 |
(一)空间与空间生产 |
(二)治理与城市治理 |
(三)中国城市空间治理 |
二、理论基础 |
(一)国家空间理论 |
(二)城市治理理论 |
三、分析框架 |
(一)城市权力结构维度的三对关系 |
(二)城市空间生产维度的五重属性 |
第二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过程与模式的历史演进 |
第一节 1949-1978:巩固新生政权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城市中的“单位中国”: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城市区域中的“中央国家”: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二节 1978-2002:促进经济增长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经营中的城市中国: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竞争中的城市中国: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三节 2002-2012: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城市中的“社会回归”: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城市区域中的“平衡策略”: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四节 2012-2018: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全面深度改革中的城市中国: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城市中国: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三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政治意义与问题对象 |
第一节 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政治意义 |
一、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 |
二、中国国家建设与城市空间治理的逻辑关系 |
三、中国城市空间治理转型的特点 |
第二节 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问题对象 |
一、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 |
二、中国城市空间问题的表现形式 |
三、中国城市空间问题的特点 |
第四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内在逻辑与现实挑战 |
第一节 内在逻辑:中国城市空间治理体制的特殊性与优越性 |
一、领导核心:城市空间治理中的“中国共产党” |
二、集权与分权:城市空间治理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
三、有为与有效:城市空间治理中的政府与市场关系 |
四、主导与自主:城市空间治理中的政府与社会关系 |
第二节 现实挑战:城市空间生产逻辑的冲突与失衡 |
一、基于政治建构的权力逻辑:作为控制与秩序的空间 |
二、基于资本增值的市场逻辑:作为生产与消费对象的空间 |
三、基于生活需要的社会逻辑:作为使用价值的日常生活空间 |
第五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实践路径 |
第一节 优化城市空间治理结构 |
一、全面加强党对城市空间治理工作的领导 |
二、优化城市空间治理过程中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
三、优化城市空间治理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四、优化城市空间治理过程中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
第二节 完善城市空间属性的生产 |
一、城市经济空间的生产坚持科学和创新 |
二、城市政治空间的生产注重包容与协商 |
三、城市社会空间的生产秉承公平与共享 |
四、城市文化空间的生产突出特色与传承 |
五、城市生态空间的生产强调绿色与低碳 |
结语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8)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开发PPP融资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国内外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思路、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 |
1.3.3 研究方法 |
1.4 论文创新点 |
2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产业开发区 |
2.1.2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2.1.3 园区开发 |
2.1.4 融资 |
2.1.5 PPP |
2.2 相关理论 |
2.2.1 融资理论 |
2.2.2 产业集聚理论 |
2.2.3 城市化理论 |
2.2.4 土地财政理论 |
3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融资现状、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
3.1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情概况 |
3.2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融资现状 |
3.2.1 财政拨款投入 |
3.2.2 通过土地出让获得收入 |
3.2.3 向金融机构贷款 |
3.3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融资存在问题分析 |
3.3.1 融资方式单一 |
3.3.2 投融资期限不匹配 |
3.3.3 新增融资困难 |
3.4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融资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4.1 园区开发方式市场化程度不足 |
3.4.2 国家宏观金融整顿 |
3.4.3 财政收入和可用资金不足 |
3.4.4 土地出让收入有限 |
4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PPP运用的必要性、优势和挑战 |
4.1 运用PPP模式的必要性 |
4.1.1 只有运用PPP园区开发才能获得资金支持 |
4.1.2 只有运用PPP才能有效隔离项目债务风险 |
4.1.3 只有运用PPP才能纠正规模导向的公共投资倾向 |
4.2 运用PPP的优势分析 |
4.2.1 运用PPP的政策优势 |
4.2.2 运用PPP的机制优势 |
4.2.3 运用PPP的自身优势 |
4.3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运用PPP面临的挑战分析 |
4.3.1 高标准的PPP项目监管与加大投资力度矛盾的挑战 |
4.3.2 不断变化的PPP政策与长周期项目执行矛盾的挑战 |
4.3.3 不确定的财政收支与固定的PPP项目支出责任矛盾的挑战 |
5 国内运用PPP模式进行园区开发案例借鉴 |
5.1 固安工业园运用PPP模式的成功经验 |
5.1.1 固安工业园运用PPP模式的基本情况 |
5.1.2 固安工业园运用PPP模式的成功原因分析 |
5.2 大连软件园运用PPP模式的成功经验 |
5.2.1 大连软件园运用PPP模式的基本情况 |
5.2.2 大连软件园运用PPP模式的成功原因分析 |
5.3 武汉美国新都市工业城镇运用PPP模式的失败教训 |
5.3.1 武汉美国新都市工业城镇运用PPP模式的基本情况 |
5.3.2 武汉美国新都市工业城镇运用PPP模式的失败原因分析 |
5.4 案例启示 |
5.4.1 PPP双方的互信和决心是项目成功的前提 |
5.4.2 有效的激励机制是成功运用PPP的基础 |
5.4.3 做好现金流管理至关重要 |
5.4.4 根据企业实际需求调整开发周期和开发节奏 |
5.4.5 创造性利用本地优势和关键资源开展PPP合作 |
6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运用PPP模式的对策 |
6.1 运用PPP模式调整和改革园区开发管理机制 |
6.1.1 改变规模扩张导向的园区开发机制 |
6.1.2 根据项目特点合理分类,确定合适的项目融资和运作方式 |
6.1.3 落实社会资本的主体责任,实现PPP项目风险有效隔离 |
6.2 加强开发建设现金流管理 |
6.2.1 根据市场实际需求做好项目建设和资金衔接管理 |
6.2.2 强化现金流管理,确保园区开发有序开展 |
6.2.3 获得长期资金支持,解决投融资期限不匹配问题 |
6.3 围绕优势产业规划,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园中园”开发运营 |
6.3.1 集聚产业优势,运用PPP模式合作打造产业集群 |
6.3.2 引入知名创新创业孵化机构 |
6.3.3 提高开放和共享水平,合作共建专业特色园区 |
6.4 运用PPP机制整合存量土地和资产,提升项目收益 |
6.4.1 做好土地资源规划整合 |
6.4.2 运用PPP模式做好商业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经营 |
6.4.3 探索运用PPP模式实现存量债务化解和存量资产整合提效 |
7 研究结论和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逆向飞地经济现象研究 ——以金磐扶贫开发区和衢州海创园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思路、内容和方法 |
1.2.1 研究思路和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创新点和研究意义 |
1.3.1 本文的创新点 |
1.3.2 本文的研究意义 |
1.4 技术路线图 |
2 研究综述和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和相关理论 |
2.1.1 重要概念 |
2.1.2 相关理论 |
2.2 国外文献述评 |
2.3 国内文献述评 |
2.3.1 飞地经济的特征和类型 |
2.3.2 飞地经济的发展效应 |
2.3.3 飞地经济面临的困境和对策 |
2.3.4 述评与展望 |
2.4 “逆向飞地经济”问题的提出 |
3 我国飞地经济发展实践 |
3.1 我国飞地经济的发展历程 |
3.1.1 20世纪90年代~2005年:萌芽阶段 |
3.1.2 2005~2010年:地方继续探索实践和区域规模建设阶段 |
3.1.3 2010~2017年:“全国开花”阶段 |
3.1.4 2017年6月至今:全国统筹规范阶段 |
3.1.5 飞地经济发展历程的总结 |
3.1.6 浙江飞地经济发展实践 |
3.2 飞地经济的发展条件及模式 |
3.2.1 飞地经济发展条件 |
3.2.2 飞地经济发展模式 |
3.3 基于3D要素理论和DPSIR模型的运行机制构建 |
3.3.1 3D要素理论和DPSIR模型介绍 |
3.3.2 运行机制中的驱动力(D)和压力(P)分析 |
3.3.3 运行机制中的状态(S)分析 |
3.3.4 运行机制中的影响(I)和响应(R)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 逆向扶贫飞地经济现象研究 |
4.1 一种新路径——“飞地式扶贫” |
4.1.1 平湖市的“飞地强村计划” |
4.1.2 青田、平湖共建飞地产业园 |
4.1.3 其他通过飞地扶贫的经验 |
4.1.4 飞地为扶贫脱困带来的启示 |
4.2 逆向扶贫飞地经济典型案例的比较分析 |
4.3 金磐扶贫开发区个案剖析 |
4.3.1 开发背景和历程 |
4.3.2 金磐开发区运行机制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4.4.1 比较逆向扶贫飞地经济和飞地经济 |
4.4.2 其他启示 |
5 逆向创新飞地经济现象研究 |
5.1 逆向创新飞地经济典型案例的比较分析 |
5.2 衢州海创园个案剖析 |
5.2.1 研究样本介绍 |
5.2.2 衢州海创园运行机制分析 |
5.3 本章小结 |
5.3.1 比较逆向创新飞地经济和飞地经济 |
5.3.2 其他启示 |
6 总结与展望 |
6.1 研究总结 |
6.2 研究不足 |
6.3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衢州海创园调研提纲 |
附录二 广东省飞地经济名录 |
附录三 江苏省飞地经济名录 |
附录四 安徽省飞地经济名录 |
附录五 浙江省飞地经济名录 |
致谢 |
(10)湖北省主体功能区空间发展绩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 |
1.2.2 国内研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区与时段选取 |
1.3.1 研究区选择缘由 |
1.3.2 研究时段确定 |
1.4 研究目标及内容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及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主体功能区 |
2.1.2 绩效及其评价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人地关系理论 |
2.2.2 区域空间结构理论 |
2.2.3 区域分工理论 |
2.2.4 生态经济理论 |
2.2.5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3 本章小节 |
3 湖北省主体功能区系统认知与现状空间格局 |
3.1 湖北省主体功能区系统认知 |
3.1.1 主体功能区总述 |
3.1.2 主体功能区格局 |
3.1.3 主体功能区方案 |
3.2 湖北省主体功能区空间发展现状 |
3.2.1 社会经济要素空间发展现状 |
3.2.2 山水林田湖草空间格局特征 |
3.3 本章小结 |
4 湖北省主体功能区绩效评价体系与测度方法 |
4.1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思路与原则 |
4.1.1 指标构建总体思路 |
4.1.2 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
4.2 绩效评价指标遴选与体系建立 |
4.2.1 绩效评价指标遴选 |
4.2.2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4.3 绩效评价测度方法与数据处理 |
4.3.1 评价测度方法 |
4.3.2 数据来源及处理 |
4.4 本章小结 |
5 湖北省重点开发区绩效评价及空间格局 |
5.1 重点开发区绩效评价分析 |
5.1.1 重点开发区综合总绩效 |
5.1.2 经济发展子系统绩效 |
5.1.3 社会保障子系统绩效 |
5.1.4 生态保护子系统绩效 |
5.2 重点开发区绩效空间效应格局 |
5.2.1 重点开发区总绩效空间相关性 |
5.2.2 重点开发区子系统绩效空间集聚特征 |
5.3 重点开发区空间协调发展度分析 |
5.4 重点开发区绩效发展驱动因素探测 |
5.5 本章小结 |
6 湖北省农产品主产区绩效评价及空间格局 |
6.1 农产品主产区绩效评价分析 |
6.1.1 农产品主产区综合总绩效 |
6.1.2 农业发展子系统绩效 |
6.1.3 农村生态子系统绩效 |
6.1.4 农民生活子系统绩效 |
6.2 农产品主产区绩效空间效应格局分析 |
6.2.1 农产品主产区总绩效空间相关性 |
6.2.2 农产品主产区子系统绩效空间集聚特征 |
6.3 农产品主产区空间协调发展度分析 |
6.4 农产品主产区绩效发展驱动因素探测 |
6.5 本章小结 |
7 湖北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绩效评价及空间格局 |
7.1 重点生态功能区发展绩效评价分析 |
7.1.1 重点生态功能区综合总绩效 |
7.1.2 生态保护子系统绩效 |
7.1.3 绿色发展子系统绩效 |
7.1.4 人民生活子系统绩效 |
7.2 重点开发区发展绩效空间效应格局分析 |
7.2.1 重点生态功能区总绩效空间相关性 |
7.2.2 重点生态功能区子系统绩效空间集聚特征 |
7.3 重点生态功能区空间协调发展度分析 |
7.4 重点生态功能区绩效发展驱动因素探测 |
7.5 本章小结 |
8 湖北省禁止开发区人类活动评价及空间格局 |
8.1 人类活动评价分析 |
8.1.1 人类活动现状特征 |
8.1.2 人类活动影响程度评价 |
8.2 人类活动空间格局特征分析 |
8.2.1 人类活动空间分布类型 |
8.2.2 人类活动空间分布密度 |
8.2.3 人类活动空间分布复杂性 |
8.3 人类活动实地核查研判 |
8.3.1 森林生态类自然保护区 |
8.3.2 内陆湿地类自然保护区 |
8.4 本章小结 |
9 湖北省主体功能区建设路径及政策建议 |
9.1 主体功能区建设路径选择 |
9.1.1 聚焦绩效评价结果,对标主体功能定位 |
9.1.2 紧扣绩效驱动影响因素,培植区域增长动力 |
9.1.3 挖掘绩效空间格局特征,促进全域协调发展 |
9.2 主体功能区发展政策建议 |
9.2.1 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化管理创新体系 |
9.2.2 推进健全生态补偿体制机制 |
9.2.3 协同构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新格局 |
9.3 本章小结 |
10 结论与展望 |
10.1 主要结论 |
10.2 可能的创新 |
10.3 研究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博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武汉开发区财政收入突破(论文参考文献)
- [1]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D]. 刘洋. 苏州大学, 2021(07)
- [2]国际比较视野中我国绿色生态城区评价体系优化研究[D]. 杜海龙. 山东建筑大学, 2020(04)
- [3]城市治理视角下PPP产业新城模式研究 ——以华夏幸福固安项目为例[D]. 陈续谱. 武汉大学, 2020(07)
- [4]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D]. 吕慧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5]湖北省产业集群发展与升级研究 ——探索产业集群内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D]. 乔冰彬. 长江大学, 2020(02)
- [6]2019七军会背景下武汉体育中心场馆赛后运营研究[D]. 陈富友. 武汉体育学院, 2020(09)
- [7]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研究[D]. 王海荣. 吉林大学, 2019(02)
- [8]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开发PPP融资模式研究[D]. 张吉伟. 云南大学, 2019(03)
- [9]逆向飞地经济现象研究 ——以金磐扶贫开发区和衢州海创园为例[D]. 丁伟伟. 杭州师范大学, 2019(01)
- [10]湖北省主体功能区空间发展绩效研究[D]. 陈国磊. 华中师范大学, 20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