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利得税论文_董登新

导读:本文包含了资本利得税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利得,资本,印花税,税种,税收,税率,税制。

资本利得税论文文献综述

董登新[1](2019)在《将股票交易印花税改为资本利得税 中国股市“营改增”迫在眉睫》一文中研究指出曾几何时,增值税与营业税成为我国企业的两大主体税种。由于营业税存在重复征税、不能抵扣、不能退税的弊端,为了降低企业税负,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我们从2011年开始小范围试点营改增改革。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本文来源于《第一财经日报》期刊2019-02-27)

孙瑾瑾[2](2018)在《二手房交易资本利得税的可行性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目前的税收法律体系中,并没有对资本利得定义作详细的规定,我国也没有相对独立的资本利得税,这种税收法律明显落后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为了不断完善我国税收制度体系,不断加强我国住房的宏观调控,我国应该慢慢的把相对独立的资本利得税引入到我国的房屋税收制度体系中。资本利得指的是对转让资本性资产所产生的所得,买卖二手房所获得的差价就是资本利得的一种常见方式,对二手房交易所获得的利得进行征税应该称为资本利得税。本文仅对二手房市场开征资本利得税的可行性进行探讨,主要采用理论加实证分析的方法,在二手房交易税存在问题及二手房交易课征资本利得税国际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二手房交易开征资本利得税的可行性研究,并给出一些我国在二手房交易中开征资本利得税所产生的影响及一些对策建议。具体来讲,文章的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包括研究二手房交易资本利得税的背景与意义,国内外专家和学者对资本利得税的研究现状,研究思路,文章的创新点和难点这几方面的内容。第二部分是通过对我国二手房交易税费现状进行研究,我们发现目前我国二手房交易税费存在许多实质性的问题,如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在税率、计税依据等方面规定上有交叉,个人所得税累进效果不明显,税负容易转嫁等问题,接着再分析我国二手房交易开征资本利得税的必要性。第叁部分是研究国外二手房交易开征资本利得税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第四部分是我国二手房交易资本利得税税率的设置,根据征税的原则及设置税率的因素来设置我国二手房交易资本利得税税率,并用上海市二手房交易数据进行验证所设置税率的合理性。第五部分是分析我国二手房交易开征资本利得税对各个方面造成的影响。第六部分是在目前二手房交易税费存在的问题和开征资本利得税所产生影响的基础上,给出一些我国在二手房交易中开征资本利得税的政策建议。(本文来源于《上海海关学院》期刊2018-05-14)

付文林,束磊[3](2018)在《我国资本利得税的功能定位与改革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方向是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资本利得税具有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稳定资本市场发展、改善投资结构等作用。我国目前所得税法中以财产转让税目征收的比例税以及对二级市场股票交易免税的政策,不利于稳定资本市场和收入分配状况改善。我们认为资本利得税的税率应区分长短期,并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征税范围宜选择税源分布较广且利得容易确认的资本性资产,以更好地发挥稳定资本市场和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本文来源于《财政科学》期刊2018年04期)

王永春[4](2018)在《差异化资本利得税与注册制改革》一文中研究指出差异化资本利得税政策是指在注册制过渡期和注册制内,对已上市的股票和新发行的股票采取不同资本利得税政策。已上市的股票继续实施免税政策,新发行的股票则征收资本利得税。差异化资本利得税政策有助于避免新股过度炒作对注册制的干扰,保证注册制的顺利过渡。2(本文来源于《中国企业报》期刊2018-04-24)

梁先玲[5](2018)在《论我国房产交易资本利得税的实现途径——基于英美两国经验》一文中研究指出房地产市场资本利得税对房产销售方的溢价收入征收,计税依据是房产的销售额减去投资额,应税行为包括房地产开发商销售新建房产和个人转让已有房产。目前相关政策的重点是抑制个人买卖房产的投机行为,故文章讨论的资本利得税限于二手房市场。(本文来源于《经贸实践》期刊2018年07期)

聂淼[6](2017)在《房产交易资本利得税的征管困境与制度因应——以英国税制为借鉴》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推动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政策背景下,有必要反思现有的房产交易资本利得税制,以期能对收入分配正义有所助益。作为所得税发源国,英国的经验对我国极具参考价值。由于秉持资本不是所得的理念,在所得税建立的初期,英国并不对房产交易资本利得征税。随后,出于税收公平的考量,专门对资本利得税进行立法,从征税对象、税率等多个方面对其特殊性作出规定,以适应其长期持有的特性。与此同时,充分考虑房产作为特殊资本的性质,对于私人住宅免税予以了细致的规范,从而保障纳税人的生存权与财产权。在明确与英国在所得定义差异的前提下,无论是税制要素的设计,还是除外条款的改造,都可以从英国税制中汲取养分。(本文来源于《法治论坛》期刊2017年02期)

乔新生[7](2017)在《向机器人征税意味着征资本利得税》一文中研究指出微软公司创始人比尔·盖茨稍早时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出可通过对机器人征税筹集资金来培训被自动化机器人所取代的工人的技能的想法,引发各国各界的广泛争议。按比尔·盖茨的说法,若一个企业的工人获得大概5万美元薪资,其收入将会被征税,如果机器人做同样的事(本文来源于《上海证券报》期刊2017-03-17)

刘洁[8](2016)在《取消对高收入者资本利得税优惠》一文中研究指出澳大利亚一家独立智库——澳洲研究所在本月初提出一份新的报告,报告建议澳大利亚政府取消对价值在200万澳元(1澳元约合0.7080美元)及以上的自住房产的资本利得税免税优惠政策。在这份报告中,澳洲研究所表示,此举将在未来4年为联邦政府筹得近120亿澳元财政(本文来源于《中国税务报》期刊2016-02-02)

宋俞辰[9](2016)在《国内外资本利得税现状研究以及评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国外研究现状经济学家普拉特(Pratt,1964)最早指出,当投资者购买了含大量未实现资本升值的封闭式基金时,投资者需承担潜在的资本利得税赋。当基金将来卖出相应资产,实现这些资本升值时,必须要支付资本利得税。国外所说的资本利得税(CGT)也称资本收益税,是对资本利得(低买高卖资产所获收益)征税及对出售或转让资本性资产所实现的增值收益课征的税。西方国家学者对资本利得税的研究和探讨,是伴随着(本文来源于《商》期刊2016年02期)

杜金柱[10](2015)在《实施资本利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必要性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股票资本利得税是资本市场上的一种重要税种。我国股票市场起步较晚,对股票资本利得税的征收还未完全实施。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市场投资者结构的不断完善,研究我国实施股票资本利得税的关键是对其开征的必要性、可行性、开征时机的选择以及税制设计方面要有一个明确的制度设计,本文通过对我国实施资本利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必要性进行分析,力求能够对未来实施资本利得税提供参考。(本文来源于《市场研究》期刊2015年11期)

资本利得税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我国目前的税收法律体系中,并没有对资本利得定义作详细的规定,我国也没有相对独立的资本利得税,这种税收法律明显落后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为了不断完善我国税收制度体系,不断加强我国住房的宏观调控,我国应该慢慢的把相对独立的资本利得税引入到我国的房屋税收制度体系中。资本利得指的是对转让资本性资产所产生的所得,买卖二手房所获得的差价就是资本利得的一种常见方式,对二手房交易所获得的利得进行征税应该称为资本利得税。本文仅对二手房市场开征资本利得税的可行性进行探讨,主要采用理论加实证分析的方法,在二手房交易税存在问题及二手房交易课征资本利得税国际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二手房交易开征资本利得税的可行性研究,并给出一些我国在二手房交易中开征资本利得税所产生的影响及一些对策建议。具体来讲,文章的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包括研究二手房交易资本利得税的背景与意义,国内外专家和学者对资本利得税的研究现状,研究思路,文章的创新点和难点这几方面的内容。第二部分是通过对我国二手房交易税费现状进行研究,我们发现目前我国二手房交易税费存在许多实质性的问题,如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在税率、计税依据等方面规定上有交叉,个人所得税累进效果不明显,税负容易转嫁等问题,接着再分析我国二手房交易开征资本利得税的必要性。第叁部分是研究国外二手房交易开征资本利得税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第四部分是我国二手房交易资本利得税税率的设置,根据征税的原则及设置税率的因素来设置我国二手房交易资本利得税税率,并用上海市二手房交易数据进行验证所设置税率的合理性。第五部分是分析我国二手房交易开征资本利得税对各个方面造成的影响。第六部分是在目前二手房交易税费存在的问题和开征资本利得税所产生影响的基础上,给出一些我国在二手房交易中开征资本利得税的政策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资本利得税论文参考文献

[1].董登新.将股票交易印花税改为资本利得税中国股市“营改增”迫在眉睫[N].第一财经日报.2019

[2].孙瑾瑾.二手房交易资本利得税的可行性研究[D].上海海关学院.2018

[3].付文林,束磊.我国资本利得税的功能定位与改革路径[J].财政科学.2018

[4].王永春.差异化资本利得税与注册制改革[N].中国企业报.2018

[5].梁先玲.论我国房产交易资本利得税的实现途径——基于英美两国经验[J].经贸实践.2018

[6].聂淼.房产交易资本利得税的征管困境与制度因应——以英国税制为借鉴[J].法治论坛.2017

[7].乔新生.向机器人征税意味着征资本利得税[N].上海证券报.2017

[8].刘洁.取消对高收入者资本利得税优惠[N].中国税务报.2016

[9].宋俞辰.国内外资本利得税现状研究以及评析[J].商.2016

[10].杜金柱.实施资本利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必要性分析[J].市场研究.2015

论文知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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