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企业具有单位成本优势时的最优事后许可策略(论文文献综述)
夏凡[1](2020)在《创新货币外部性在区域创新发展中的产生与作用研究》文中提出我国经济已进入新常态,表现为“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以及“新旧动能转换期”的“三期叠加”。依靠要素投入实现的传统增长方式已经难以为继,以科技创新推动发展的方式成为了当前的优先选择。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上先后提出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高质量发展战略,将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以及保持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作为顶层任务,提出了我国经济由投资引领向创新引领、从粗放型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两条明确的转型策略。在此背景下,如何促进区域创新发展,实现创新集聚、持续产生与区域持续的技术进步,成为了政府与学界共同关注的目标。其中,创新的外部性效应是研究影响区域创新活动的产生以及效果中的关键因素,被内生增长理论称为“增长的引擎”。在过往创新经济学或知识经济学研究当中,这种外部性效应被大部分学者认为是纯粹技术外部性的。然而,在全球经济因创新与科技发展带来的激烈变化的历史性的机遇和挑战之际,基于均衡假设、以技术外部性理论进行的区域创新行为以及区域技术进步研究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一方面这些理论无法对本地创新活动的持续产生或形成集聚给予解释;另一方面将本地产业结构以及集聚状态作为研究重点所进行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似乎尚无法得到稳健的结果。在此基础上,部分学者进行了将货币外部性概念引入创新活动讨论中的尝试,但是仅关注了其在企业知识生产投入产出环节的作用与表现,对于该概念在基于生产的企业创新投入选择和整体区域技术进步中具体应用以及实证研究,还存在着较大空间。根据对现实与理论问题的梳理,本文提出了三大研究问题:(1)在区域创新发展中是否存在货币性的外部经济,其具体定义、产生机制是什么?(2)这种货币外部性具体对企业创新投入和区域技术进步具有怎样的影响机理?(3)促进这种创新货币外部性的产生,应用其对于企业创新投入和区域技术进步的作用,能够对我国区域创新发展起到什么作用?聚焦三大研究问题,本文以知识经济、创新经济与内生增长理论的最新进展作为理论基础,拓展了Antonelli等学者将货币外部性概念在企业知识生产过程中的尝试,提出了由要素、知识市场非均衡条件产生,作用于企业创新投入方向、规模、形式的创新货币外部性概念;并结合模型推导,得到了创新货币外部性通过企业创新投入影响区域技术进步的“结构效应”和“替代效应”的作用机理;利用2008-2017年中国29省份的面板数据构建中介效应模型,证实了本地要素、知识市场非均衡优势通过企业创新投入对区域技术进步造成的不同方面的影响;并结合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现实需求,对贵州大数据产业与北京智能制造产业快速发展中政府促进创新货币外部性产生的案例进行分析,提出了促进创新货币外部性产生对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与具体政策建议。本文根据理论与实证分析得到:(1)区域要素市场或知识市场价格优势会通过企业创新投入促进区域整体技术进步水平的提升,呈现出创新货币外部性作用;同时,(2)两者会分别对技术进步分解项技术效率与技术改进产生直接正向作用,呈现出“结构效应”与“替代效应”两种差异的影响机理;(3)当前我国区域技术进步过程中由要素市场产生的创新货币外部性起到了更为重要的作用。通过案例分析得到:(1)贵州省政府通过对本地电力资源等禀赋的利用和强化,形成了大数据企业运营、生产中的价格优势,产生了要素市场创新货币外部性,促进了大数据企业的快速集聚与创新活动的密集产生。(2)北京市政府通过对本地知识积累优势与健全技术市场体系的利用,实现了智能制造产业信息技术导入和科技创新快速落地的便利,产生了知识市场创新货币外部性,促进了智能制造新业态与新模式的形成与推广复制。根据上述研究结果,得到如下结论:(1)在区域企业的创新活动中,除技术外部性外,还会存在创新货币外部性的影响。这种外部性产生于本地要素和知识市场的非均衡条件,作用于企业创新投入的方向、规模与规模,进一步对区域技术进步产生正向影响;(2)产生于要素市场和知识市场的创新货币外部性会分别以“结构效应”与“替代效应”通过企业创新投入对区域技术进步造成不同的正向影响,前者构成了企业特定方向上的创新动力,形成了本地共享知识池与相对技术发展优势,最终实现了由市场条件内生的区域技术发展路径依赖;后者引致了企业创新外源知识要素投入对内源知识的替代,实现了本地创新系统的变革与演化和本地经济的知识型升级;(3)在当前我国区域实现创新发展的过程中,促进创新货币外部性的产生可以促进创新驱动与高质量发展战略融合;优化产业链与创新链衔接方式;解决“墙里开花墙外香”问题。本文的创新点有以下四个方面:(1)在Antonelli等学者将货币外部性概念引入区域创新发展研究的研究基础上,拓展了其只作用于企业知识投入产出过程的逻辑,提出创新货币外部性概念。认为在非均衡假设下,企业创新活动除技术外部性外,还会受到创新货币外部性的影响。形成与技术外部性影响下,本地创新产生——知识被动溢出、接受——区域技术进步的单向静态分析框架所不同的本地经济条件——企业主动创新投入——区域技术进步相互关联的动态分析框架。(2)由市场非均衡条件引发的创新货币外部性通过“结构效应”与“替代效应”产生了企业创新投入与区域技术进步的本地化特征,这会促进创新货币外部性进一步的动态积累与自我维持,形成区域间差异化的经济内生增长、创新持续产生的机理。为创新经济学研究中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本地化与路径依赖提供了基于市场层面的内生性因素。(3)利用我国省域数据与中介效应模型,证实了在创新货币外部性影响下,区域要素价格优势与知识市场规模优势以企业创新投入为中介变量对区域技术进步及其分解项产生的间接与直接正向作用,为货币外部性概念在区域创新发展中的研究论证方式提供了与以往使用截面数据进行两两关系检验所不同的方法和思路。(4)在推进区域创新发展的过程中,政府不仅仅是创新市场运行“守夜人”,还可以是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促进者”。政府可以通过合理、明确的市场条件合理利用或重新配置与市场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实现新兴产业特定方向生产与创新的成本价格优势,促进创新货币外部性的产生以实现区域高水平创新发展。
李洪[2](2020)在《经验学习、地理重叠与企业渐进式并购》文中研究指明在中国产业结构优化、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和企业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企业间的并购已被视为一种快速实现外部发展的流行战略。并购活动需要进行大量的资源承诺。但在并购前,目标方的发展前景、资产质量、核心技术、企业文化以及市场环境等信息对并购方来说是不完整的(信息不对称)。并且目标方具有天然的动机来披露正面信息,隐瞒负面信息,歪曲和修饰难以核实的能力(逆向选择风险)。因此,目标方真实价值的模糊性和预期协同效应的波动性会直接导致并购结果的不确定性。在此条件下,企业如何选择合适的并购策略?渐进式并购与一次性并购的潜在优缺点使得企业并购策略的选择成为了一个棘手的决策问题。企业应当通过渐进式并购追求决策的灵活性?还是应当进行一次性并购,快速、果断地取得所有权优势?不同并购策略选择的前提条件是什么?这既是企业管理者面临的决策困境,也是本研究聚焦的现实问题。渐进式并购与一次性并购的选择本质上是“灵活”与“承诺”的权衡。实物期权理论为不确定性环境下企业的战略决策提供了一个契合的分析框架。其核心观点在于,如果不确定性不能得以有效缓解,企业会追求灵活性较高的投资策略。基于实物期权理论的基本逻辑,本研究通过梳理相关文献,提出了企业并购中经验学习、地理重叠与渐进式并购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并构建了概念模型,推导出相应的研究假设。进一步,本文利用2008至2018年间中国上市公司成功实施的443起并购事件,对研究假设进行了检验。根据数据分析结果,本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并购方能够通过经验学习缓解不确定性。即缺乏行业相关并购经验的并购方更可能选择渐进式并购而非一次性并购。(2)外部和内部经验学习之间存在替代效应。即随着外部行业并购水平的增加,行业相关并购经验对企业渐进式并购的影响被弱化。(3)并购方能够利用地理重叠关系收集信息进而缓解不确定性。即当并购双方来自于不同地区(省或直辖市)时,并购方更可能选择渐进式并购而非一次性并购。(4)并购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逆性共同影响企业渐进式并购的价值。即随着并购方与目标方相对规模的升高,地理重叠对企业渐进式并购的影响被弱化。本文的研究结果既对实物期权理论进行了有益的拓展和检验,又弥补了该理论在解释不确定性的内源特征以及投资不可逆性方面的不足。本文的理论贡献和创新之处在于:(1)本研究关注不确定性的内源特征,通过揭示经验学习和地理重叠对渐进式并购决策的影响,不仅深化了对于不确定性来源及其缓解机制的认识,而且弥补了实物期权理论在解释内源不确定性方面的不足。(2)本文将实物期权理论应用于企业并购的情境下,不仅是对实物期权理论的拓展和检验,还丰富了企业并购的研究文献。(3)通过揭示经验学习的主效应以及内部和外部经验学习的替代效应,在弥补现有文献不足的同时,丰富了经验学习机制的研究。(4)研究表明地理重叠关系有利于并购方信息收集,影响企业并购策略的选择。这既是对地缘战略文献的实证检验,也是对该研究领域的有益补充。同时,本文的研究结论还对企业管理者积极应对不确定性并选择合理的并购策略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王俣璇[3](2019)在《格式条款规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格式条款体现了现代经济生活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在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而其天然地具有其正反社会效应,一方面,格式条款发挥着简化和促进市场交易的重要功能。格式条款市场经济的产物,在市场的灵活性与敏感性的影响下,公司等市场主体不断修正与完善交易中的权利义务配置,形成足以吸引交易相对人的格式条款,以推动经济活动的便捷化、规模化运作。而另一方面,格式条款由于其排除协商的特征,不免存在使经济地位上处于弱势的普通消费者丧失缔约自由之虞。由于市场竞争的不充分甚至垄断,以及信息的不对称性等原因,市场自身对格式条款的负效应的抑制功能被削弱,甚至导致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的失衡,从而损害普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沦为经济强者压迫弱者的工具。格式条款的双重社会效应,既反映法律与市场两种调整思路的博弈,也体现着民法理论内部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的相互扶持与妥协。从格式条款的调整路径来看,一方面,法律应当放手市场,避免对市场竞争的贬损和对自由社会秩序的状害,充分发挥市场竞争对格式条款的规制与导向作用;另一方面,法律应作为市场失灵或市场极端逐利性的矫正手段,以防止权利义务关系的畸形失调,实现基本的公平正义价值。从民法的基本原则角度视之,格式条款由当事人一方单独制定,相对人仅具有“take it or leave it”的二元性选择,这一合同的发展趋势本身即是对传统契约自由原则的巨大挑战,美国学者格兰特·吉尔莫所言的“契约的死亡”之虞即体现于格式条款与意思自治原则的冲突之上,需要学理上的解释与协调。传统理论的理想模式下,契约自由即是契约正义,法律对格式条款的规制只需触及程序层面。而到了现代,随着消费者问题、格式条款问题的日趋严重,民法不再坚守形式意义上的意思自治与合同自由,实质化成为民法演变的最显着特征。现代契约法的中心问题已由契约自由变为契约正义。如何在格式条款问题中实现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民法基本价值,更是当代法学面对的重要课题。本研究将从合同法基本理论出发,穿插结合法经济学视角,按照“规制目标制定-规制范围限定-规制实然性分析-规制应然性设计”的行文思路组织篇章架构,逐步解决“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的基本问题。第一章是对格式条款规制的正当性和监管目标的证成,包括格式条款规制应如何回应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两大合同基本原则的要求,以及格式条款规制如何实现目标的精确化两个问题。缔约双方经济地位的不平等性以及相对方选择缔约伙伴的自由的限制并不能体现格式条款对于契约自由的侵蚀。格式条款对契约自由原则的冲击的根源只能在于格式条款的格式性本身,合同法维护契约自由的正当性和有效性即只能通过对信息压迫的矫正体现。格式条款对契约正义原则仅造成间接减损,以契约正义原则作为格式条款的监管要求,主要出于三重考虑:第一,反映契约正义的“条款内容”为监管识别提供便利性;第二,契约正义原则针对双方权利义务分配,其监管效果具有直接性;第三,契约正义原则为监管注入公共目标,具有防止社会价值整体受损的阻却作用。现代法时代下,格式条款的正负外部性由此为监管目标、监管逻辑以及监管力度等的设定提出多层次要求。从价值层面,格式条款的规制首先面临监管目标的精确化问题。契约自由原则对格式条款的效率要求应当为帕累托改进而非卡尔多-希克斯改进,而自愿性协商被认为是达到帕累托最优结果的途径,也即,“受交易影响的每一个人均同意这一交易”。这一目标之下,格式条款规制以对意思自治的维护为限具有正当性。契约正义原则则要求双方合作剩余的分配达到竞争水平,提供方因格式条款的非议价性在博弈中获得优势,当条款的分配结果不符合给付均衡的民法基本原理,监管的介入就在契约正义要求下具有正当性。从路径层面,格式条款问题的非绝对性与复杂性也一定程度上动摇了市场模式与国家模式作为监管手段的二元性划分的绝对逻辑,也缓和了公法与私法的分明边界。市场模式与国家模式,均为国家介入监管的路径,要求以国家强制力为其效力保障,与自由放任的经济理念相区别,是对私人合同关系的积极引导或矫正。与格式条款相关的概念如“附合合同”、“样板文本”、“小字条款”、“标准化合同”、“标准化格式合同”等,各国理论对其格式条款赋予不同归纳方法。格式条款具有预先制定性、标准化、非协商性、附合性和重复使用性等特点。从其法律属性看,格式条款存在“契约说”与“规范说”之争,这一定性直接决定条款的监管路径问题。从经济视角来看,格式条款可解读为商品、产品质量属性,以及公共产品。在我国,法律监管对象呈现出由“格式合同”向“格式条款”、从“法律行为”到“意思表示”的转变,监管的精准性得以提升。沿此思路,格式条款规制对象可进一步限缩,具体分类标准如核心给付条款与附随条款的划分、商业合同条款与消费者合同条款的划分,以及是否为免责条款、是否规定主要权利的划分。第二章对我国当前格式条款规制的立法、行政及司法规制实态进行总结。我国形成以《合同法》为核心,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险法》及《反垄断法》为配合的法律规范群。合同法规范路径下,《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第52及53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呈现出路径驳杂且逻辑似有抵触的规范形态,学界争论颇多。如何从中抽取并整合具有连贯性、协调性的规范进路成为落实格式条款规制的前提问题。最高法院公布的十余件公报案例中,法院在规范选择上侧重有别,裁判倾向上亦有区分,整体呈现出信息规制与内容控制规范动态均衡、互为补充的裁判逻辑。地方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似对最高法院立场有所偏离。“提示与说明义务”因法律解释空间较大、为法官预留了充分的自由裁量权,而成为适用率较高的效力判断规则。部分并非出自信息矛盾的格式条款问题,被归入信息规制项下草率解决。除《合同法》以外,《中国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以合同法规制范式为参照,建立了消费者合同领域的格式条款规制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7条在合同法信息规制基础上,结合保险合同特色,对提供方提示与说明义务规则加以延伸。格式条款质量低下问题,从其根源来看,存在信息不平等与市场地位不平等两类生成路径,《合同法》以及基于《合同法》信息规制与内容控制模式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保险法》均偏重对信息不平等的矫正。《反垄断法》则从经济地位角度对格式条款规制范围及规制手段进行解读,回应市场地位不平等引起格式条款质量低下的情况,成为上述部门法规则的有益补充。在司法路径之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险法》及《反垄断法》均授权对格式条款施加行政监管,监管主体包括原国家工商管理部门、原银监会、原保监会、证监会以及原反垄断执法机关。信息规制与内容控制规范为格式条款规制的两种基本路径,为我国合同法所采用。信息规制路径在我国体现为格式条款提供方提示与说明义务的施加,内容控制路径则包括格式条款内容的特别规范、显失公平规则、公平原则等。两类路径互不干涉,但在功能上互为补充,共同服务于格式条款质量的改进。各国及各历史阶段对二者的运用各有偏重。如何权衡两类规制力度、如何对其适用加以扩张或限缩,则需动用监管智慧,结合国情及市场状态加以判断。以下第三章与第四章分别就信息规制和内容控制规范的规范逻辑、现状及改进方式进行阐述,而格式条款解释作为内容控制之辅助,则置于第五章讨论。以下三章共同构成本文的核心部分。第三章讨论格式条款的信息规制理论,信息规制因其事先性和市场性而被视为实现意思自治和保障市场竞争机制的通道。根据行为法经济学理论,市场机制异化的原因为,有限理性使消费者在认知层面和决策层面存在障碍,且对于特定条款,即使理性消费者亦会根据“成本-效益”分析而选择合理忽略。对此,提示义务的功能在于矫正双方信息的不平等,实现对阅读义务的替代;而说明义务则用于矫正专家与业余人的智识差距。根据行为人信息接收与处理的特征,信息披露存在层次化与实质化两方面的改进可能。层次化改进可以条款显着性或条款异常性为标准,并以实证调研为判断方式。实质化改进的路径如标准化信息提供、第三方信息加工以及“菜单式”合同创新等。此外,可借用软家长主义助推思路实现监管的改进。对于信息规制的力度和边界的确定,则应注重与法律行为法规范体系的分工与配合。第四章讨论格式条款的内容规制规范。我国对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既包括不当条款内容规范及公平原则,还包括免责条款控制规范、基于公共秩序的内容控制规范,以及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民法基本原则。不过,这些原则均需要法院根据双方交易的具体情节加以个案判断。从格式条款规制的适格性来看,我国法上的显失公平规则、乘人之危规则以及公共秩序对条款效力的控制规范应当以合同而非条款为对象;不当格式条款内容规范以及免责条款规范则明确规定适用于条款而非合同整体。从各规范具体判断维度来看,不当格式条款规范、免责条款规范集中考虑给付均衡的实现,而不以双方合意度也即意思自治的充足作为评价标准;而诚实信用原则与公序良俗制度则从意思自治与给付均衡双重视角入手,对格式条款效力进行考量。第五章讨论解释规则对格式条款的规制作用。意思主义与表示主义的之争暴露出“意思与表示分立”理论的局限性,内心真意与外观行为均不能当然地、独立地在合同解释过程中发挥影响法律效果的后果。我国坚持客观解释规则作为格式条款解释的基本路径,仅当其无法穷尽解释时,不利解释规则才发挥作用。我国实践中存在对不当解释规则的体系定位的误读现象,这就不免造成规则的误用和错用,反而在结果上矫枉过正,既违背了解释的中立态度,亦侵蚀了内容控制规范的价值功能。信息规制与内容控制规范虽各有改进之空间,但仍存在效果上的极限阈值或“天花板”;此外,司法进路本身亦存在个案性、事后性、非行业性、非市场性等效果限制。当三至五章提及的规制手段达到效果极限而无法应对现实需求时,毋宁诉诸行政路径,结合美国、以色列、德国等制度经验,构建以经济视角下的“产品监管”为模型、以事先审批为模式的监管路径,也即第六章提出的最低质量标准模式。格式条款的事先性规制路径,也即施用行政手段,将格式条款内容的审查提前化,配合事先性信息规制的规制尝试,以实现经营者信息披露成本、多数消费者信息处理成本、重复性司法成本的缩减。具体而言,应建立由“最低质量标准”和“安全性质量标准”组成的双层质量标准体系。对于未通过前者的格式条款,禁止其进入市场;对于通过前者但未达到后者标准的格式条款,提供方应施加实质性信息披露;对于通过后者的格式条款,提供方仅须履行形式性信息披露。该制度以统一的行政监管作为司法监管的前置性环节,在节约审判压力的同时促进评价标准的贯一性。
杨乐[4](2019)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下企业技术创新与技术许可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科技日新月异,技术进步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根本动力,对社会发展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技术创新,作为技术进步的一个主要标志,是推动一个国家和民族稳定发展的基础,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因素。所以,各国企业不断地投入时间、资金和人力来进行技术创新,从而夺取其在市场中的优势地位。除自身创新之外,企业更多考虑的是如何在创新后实现企业间技术转移,而技术许可作为企业进行技术转移的一种途径,一直被视为是企业对创新成果进行扩散和商业化的重要措施。企业如何创造、占有和运用技术许可,已经成为产业组织理论研究中的热点问题。综合运用博弈论、最优控制论和产业经济理论等相关知识和方法,多角度分析许可双方的策略选择和企业行为,评价最优技术许可策略对双边利润、消费者福利和社会总福利的影响,是技术创新和技术许可研究的核心内容。本论文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下通过考虑对于企业技术创新有重要影响的多方面关键因素并构建具有不同侧重点的企业技术创新许可博弈模型,分析得出了技术创新企业最优技术创新许可策略,并以此探讨了其对双边利润、消费者福利和社会总福利的影响。相关研究内容和研究成果如下:(1)有技术许可发生下企业最优研发和技术保护策略分析。通过构建一个产品差异化的古诺双寡头竞争模型,研究了技术创新企业该采取何种程度的新技术保护强度来实现研发创新投入最大化。本论文首先探讨了是否有技术许可发生时,技术创新企业应采取何种程度的新技术保护措施来缓解技术溢出。然后,通过比较技术创新企业许可前后的最优研发投入,分析了其是否应该采取技术许可来转移新技术给竞争企业。最后,讨论了技术创新企业所采取的最佳新技术保护强度以及最优研发投入对于社会福利的影响。(2)研发结果不确定下私有制企业最优技术许可策略分析。通过构建一个异质化产品伯川德价格竞争模型,研究了当私有制技术创新企业面对不确定的研发结果和技术溢出时,是否、如何将其非显着创新技术许可给竞争对手。本论文首先通过建立一个包含研发、许可和价格竞争的三阶段博弈模型,研究了企业进行固定费用许可和单位提成费用许可两种情况,并通过比较各自的总期望利润来分析技术创新企业在这两种许可方式中的最优选择。然后,沿用同一模型框架,进一步探究了一种应用更加普遍的许可方法——两部制费用许可,并将其与前两种许可方法进行比较分析,最终确定出技术创新企业的最优许可策略。(3)研发结果不确定下混合所有制企业最优技术许可策略分析。通过构建一个混合竞争的古诺模型,研究当混合所有制企业面对不确定研发结果和技术溢出时,是否、如何将其非显着创新技术许可给完全私有制竞争对手。本论文首先通过建立一个包含研发、许可和产量竞争的三阶段博弈模型,研究了企业进行固定费用许可和单位提成费用许可两种情况,并通过比较各自的总期望利润来分析混合所有制企业在这两种许可方式中的最优选择。然后,沿用同一模型框架,进一步探究了两部制费用许可的情形,并将其与前两种许可方法进行比较,从而确定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最优许可策略。(4)国际贸易背景下外国领导企业技术许可和东道国关税策略分析。通过构建一个国际双寡头贸易竞争模型,研究了外国领导企业技术许可策略和东道国最优进口关税政策问题。本论文首先在东道国政府对进口产品征收关税的情况下,探讨了外国领导企业的最优两部制费用许可合同。然后,进一步分析了东道国政府当要实现消费者福利最大化和整体社会福利最大化时,其所采取的最佳进口关税政策,并以此探讨了这两个目标关于最优关税选择是否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及其成因。本论文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中考虑不同垄断竞争博弈模型,以及能够影响企业技术创新及技术许可的不同关键因素,从企业自身利益、消费者福利以及社会总福利等方面切入,来研究企业技术创新及技术许可策略问题。研究结果表明,本文所构建的企业技术创新许可博弈模型较其他已有模型在企业定位、市场竞争、以及策略选择方面均有一定优势,相关研究成果可为企业和相关市场政策者提供新思路,有望用于解决企业技术创新许可决策不佳、市场资源无法实现优化配置等问题,从而有利于企业提高竞争力,夺取市场主导地位。
郎姝慧[5](2018)在《替代技术存在条件下企业的技术许可策略及福利分析》文中指出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给企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机会,企业技术水平的高低会严重影响企业的竞争力,因此技术成为企业迫切需要的一种资源,作为技术传播的一种重要形式,技术许可在各行业中普遍存在着,互联网企业是技术密集型,技术许可率高达60%,其他行业的技术许可率也可达到30%,涵盖多个领域,包括电力行业,石油化工行业,电子信息行业,家电行业等等。一方面市场中存在自主研发能力有限的企业,接受技术许可是企业进入行业或者增强竞争优势的一个主要途径;另一方面是市场中存在不进行生产的高校、技术研发机构与企业,通过许可技术获得许可利润,因此这就使得技术许可成为一种市场常态。同时在当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大环境中,有更多资源投入到技术研发中,会挖掘拓展出更多更好的替代技术,投入到技术市场中参与创新技术的许可,促进技术结构的全面升级。由于替代技术的存在,技术拥有企业不再处于“垄断”地位,有了现实的竞争者和潜在竞争者,企业许可策略及利润会受到竞争者的影响,这要求企业的许可行为应该充分考虑到竞争企业的存在。目前学术界对于技术许可的研究更多集中在企业关于一种创新技术的许可策略问题,对替代技术的研究较少。因此,本文依赖于技术许可的现实背景,将竞争引入到技术许可市场中以刻画市场中替代技术的存在,着重分析企业的技术许可策略及其可能产生的福利影响。企业许可策略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合作与非合作许可方式的选择,二是版税收费、固定收费和两部收费三种合同形式的选择。本文主体部分分析了两种技术市场情况:(1)技术拥有企业都为外部创新者;(2)其中一家技术拥有企业为外部创新者,而另一家为内部创新者。本文将用技术拥有企业和被许可企业之间的博弈关系来回答以上的问题,分析得到的结论将有利于技术许可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也产生一些现实的政策启示。本文的研究得到以下结论:1、当技术拥有企业均为外部创新者时,在技术之间的替代性很强条件下其最优的许可策略是以两部收费方式进行合作许可,反之则以固定收费方式进行非合作许可。2、当技术拥有企业存在内部创新者时,不论技术之间的替代性如何,其最优的许可策略是以两部收费方式进行合作许可。3、单位产品补贴被允许时,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许可策略不受技术拥有企业是否有内部创新者的影响,总有非合作时两部收费下社会福利最大;当单位产品补贴不被允许时,只有在技术拥有企业均为外部创新者时企业的决策才可能产生最高的社会福利水平。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本文考虑了技术市场中的替代技术因素,并研究了这个因素对于技术拥有企业许可策略的影响,以及可能产生的福利影响。遗憾的是,本文为了凸显替代技术的重要性,在模型假设方面做了简化和严格假设,因此导致论文的适用范围有局部性,与现实市场情形存在一定差异,同时由于收集数据条件受限,未对该问题进行实证研究,这些后续都有可能成为研究的拓展方向。
于美月[6](2018)在《碳限额交易机制下竞争制造商绿色技术许可策略研究》文中指出环境问题一直以来都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因此,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希望能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在此背景下,碳限额与交易政策,作为一种既可以为企业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又兼具环境保护功能的政策,在企业的运营决策过程中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对于拥有绿色技术创新优势的企业,其绿色技术优势不仅可以帮助企业提高竞争优势,也可以通过在碳交易市场中卖出碳排放权获得收入,提高企业的利润。对于不进行绿色技术创新的企业,想要缩小与绿色技术创新优势企业的差距需要向绿色技术创新企业购买绿色技术,因此产生了绿色技术许可策略的研究问题。通过绿色技术许可的方式,不仅可以使绿色技术创新企业获得许可费收入、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对于社会来说也可以实现加速绿色技术扩散的目的。基于此,本文通过博弈理论、数值分析等方法,对碳限额交易政策下,两家竞争制造商的绿色技术许可相关问题进行了模型构建及分析。研究了企业是否选择绿色技术许可、选择何种绿色技术许可策略(产量提成许可、固定费许可)的问题。研究了选择不同的许可策略对于环境、经济以及消费者的影响问题。研究了政府如何通过碳交易价格的调控实现政府的不同调控目标的问题。研究结果表明:(1)两竞争制造商的策略选择由单位碳排放差异与潜在市场份额差异二者共同决定。(2)选择不同绿色技术许可策略(产量提成许可、固定费许可)相较于不选择绿色技术许可策略,均存在使企业、消费者、环境向好发展的条件,企业在此条件内选择绿色技术许可,可以同时实现企业经济、环境、社会的价值。(3)企业总利润、总消费者剩余、碳排放总量均受到单位碳排放交易价格的影响,政府通过对单位碳排放交易价格的调控,可以实现不同的调控目标。对于本文问题的研究,可以为企业绿色技术许可策略的选择提供依据,为政府寻求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提供调控手段的政策参考建议。
袁玉娟[7](2016)在《农作物商业化育种合作的契约模式选择及效率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长期以来,我国实行以公益性科研单位为主体的种业创新体系,科研单位负责育种技术创新及其推广使用,因此科研单位拥有大部分农作物育种资源。这种资源分布状况使得企业不得不与科研单位建立长期、正式的商业化育种合作关系,以保证稳定的技术供给。而商业化育种合作契约往往不能描述和界定未来所有或然状态下契约双方的权、责、利,双方会为了追求私人利益而背离育种合作的共同利益,引发机会主义行为,导致合作关系不稳定甚至破裂,形成了商业化育种资源的低效率配置。因此设计和选择可有效规制机会主义行为的契约模式,成为缓解上述困境的重要议题,本文以契约不完全性——契约模式选择——效率(I-C-E)为分析范式,以农作物商业化育种的技术和交易属性为切入点,从商业化育种合作剩余最大化的视角,对农作物商业化育种合作的契约模式选择及其效率进行分析,探索农作物商业化育种合作发展的规律性,为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主要观点如下:(1)分析范式。在产权理论和交易费用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本文所采用的分析范式,即契约不完全性——契约模式选择——效率。根据这一分析范式,契约的不完全性是经济社会中交易的显着特征,需要选择相应的契约模式预防和规制机会主义行为,而最优的契约模式是能最大程度降低资源配置效率损失的契约模式。(2)农作物商业化育种合作契约的不完全性分析。本文以农作物商业化育种合作契约的技术属性和交易属性(技术交易结构)为切入点,分析契约的不完全性。这类技术交易结构主要包括育种合作的资产专用性、育种技术的公共品属性、育种技术的可转移性差和育种交易的不确定性等。交易技术结构产生了描述和界定育种技术非独占性、关键信息不可契约化以及要素非完全替代性的交易成本,是形成商业化育种合作契约不完全的基本原因。契约的不完全引发了信息窃取和项目交叉资助的机会主义行为,成为签订和实施契约的主要障碍,需要设计相应的协调机制来弥补育种合作的效率损失。这种协调机制主要包括契约的产权结构、支付结构和声誉(关系契约),不同的协调机制及其结构形成了不同的契约模式。(3)最优商业化育种合作契约模式选择。本文通过一个关系契约模型,分析了最优商业化育种合作契约模式的适用范围。从博弈次数的维度,若契约双方的贴现率低于临界贴现率,声誉机制将发挥作用,多次的商业化育种合作契约(关系契约)可以有效避免机会主义行为,优于单期的商业化育种合作契约,达到最优效率。然而这一贴现率依赖于双方选择关系契约的机会成本,在新品种差异化较小的情况下,单期契约即可获利,关系契约的机会成本较高,从而难以将贴现率维持在低于临界贴现率的水平。从关系契约适用边界的维度,在关系契约中,当植物新品种保护程度较低时,多次的委托育种、共同研发和准纵向一体化契约均可实现最优效率。同一条件下,随着契约双方要素投入的替代性增加,契约双方对关系契约的选择顺序为多次的准纵向一体化、共同研发和委托育种契约。(4)农作物商业化育种合作的效率分析。本文通过结构方程模型,对最优契约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与效率进行实证分析,验证契约的协调机制实现效率的路径。本文用主体满意度表示契约双方的育种合作效率,将影响因素归纳为预期收益因素、契约层面影响因素和法律层面影响因素等三类因素。预期收益因素主要包括预期收益及其支付结构、新品种的价格高低等观察指标,契约层面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交易风险高低、适应性成本承担比例等观察指标,法律层面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植物新品种保护强度、侵权时的维权成本等观察指标。研究发现这三类因素对契约行为主体的满意度均存在显着正向影响,其中预期收益因素对主体满意度的影响最大,标准化路径系数达到53.0%。
苏平,覃学[8](2015)在《三寡头垄断市场中内部创新企业专利许可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针对三寡头垄断市场,考虑竞争能力较强企业投资研发新技术的可能性,对内部创新企业面对不同竞争能力的两个在位企业时的专利许可问题进行博弈分析。在内部创新企业与竞争能力较强企业的边际成本相同的情况下,研究表明:当专利许可不能阻止竞争能力较强企业投资研发新技术时,将降低市场总利润及社会福利;反之,专利许可对市场总利润及社会福利的影响由弱势企业将专利技术商业化所需投入成本与竞争能力较强企业研发新技术所需投资额的大小共同决定。
洪宪培[9](2014)在《不同市场结构和竞争模式下在位创新企业技术许可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技术许可是企业技术创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利制度下技术转移的重要形式,也是专利拥有者通过技术市场获得技术创新收益的一种重要途径。技术许可作为当今除自主创新以外最迅速和有效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方式,对其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技术许可相关文献的回顾,发现现有研究存在以下不足:第一,大部分文献都假定企业的研发结局是确定的,而事实上研发结局往往是不确定的,研发结局不确定情况下的技术许可策略问题更值得研究;第二,现有文献还没有涉及到对网络外部性和消费者具有不同质量偏好情况下的最优许可策略问题的研究;第三,从供应链上下游的角度对技术许可问题进行研究还未得到足够的重视,这方面的研究也缺乏系统性。本文首先在差异化的Stackelberg框架下研究了研发结局的不确定性对最优许可策略选择的影响。我们建立了一个三阶段(即研发阶段、许可阶段和生产阶段)双寡头博弈模型,分析了产品异质性和技术溢出对随机研发企业最优许可策略的影响。研究表明:(1)固定费许可和产量提成许可的优劣与产品异质性和技术溢出密切相关;(2)当技术溢出程度较低时,两部制许可为最优的许可策略;(3)产量提成许可和两部制许可下,最优的提成率取决于技术溢出的程度,且提成率有可能高于许可后受许可方成本降低的程度。其次,在研发成功后的正常产品市场上,本文在差异化的Stackelberg框架下对Wang (2002)的研究进行了拓展。研究表明:(1)非显着性创新下,产量提成许可总是优于固定费许可,显着性创新下,当产品差异程度较大时产量提成许可优于固定费许可,当产品差异程度较小时固定费许可和产量提成许可均不会发生。这一结论与Wang (2002)有很大的不同;(2)不管产品差异程度和创新规模如何,两部制许可总是优于固定费许可;(3)非显着性创新下,两部制许可总是优于产量提成许可,而显着性创新下,根据产品替代程度的不同,最优的许可策略可能是两部制许可也可能是产量提成许可。此外,本文还从供应链上下游市场的角度,研究了下游市场的技术许可决策。研究表明:(1)上游潜在进入者的进入决策受进入成本、下游在位创新者的许可决策、下游企业间的技术差距和下游市场上产品间的替代程度的影响;(2)下游创新者是否实施许可与其创新规模、下游企业间的技术差距以及上游潜在进入者的进入决策有关。最后,在研发成功后的网络产品市场上,本文在考虑网络外部性和消费者质量偏好差异的情况下,通过建立多阶段Stackelberg博弈模型,对在位创新企业的最优许可策略进行了分析。研究表明:(1)对位创新者来说,无论网络效应强度如何,固定费许可均不是最优的许可策略,随着网络效应强度增加,最优的许可策略由产量提成许可变为两部制许可;(2)对消费者来说,无论网络强度和产品质量差异如何不许可策略总是占优策略;而在许可发生时,固定费许可下消费者剩余最大,产量提成许可下消费者剩余最小。(3)从提高社会福利的角度来说,无论网络效应强度如何,产量提成许可均不是最优的许可策略。此外,本文还从供应链协调的角度研究了供应商的批发价格决策、网络效应强度、市场规模和潜在受许可方的研发投入对在位创新者最优技术许可策略选择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对于在位创新者而言,不论市场规模、网络效应强度和潜在受许可方的研发成本如何,两部制许可为最优的技术许可策略;(2)产量提成许可和两部制许可可以有效降低因“双重边际效应”给供应链带来的效率损失,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供应链的协调。
朱丽丽[10](2013)在《产业组织框架下的产品创新技术许可决策模型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长期以来,国内外学者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因素已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随着时间的推移,技术进步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日益提高,并逐步取代了生产要素投入在经济增长中的主导地位。要保持我国的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就必须加强技术进步的力度,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使经济增长逐步实现从要素驱动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知识和技术的创新和创造性应用越来越成为当今知识经济时代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力。创新的成果水平衡量指标专利尤其是对发明专利的创造、拥有和运用,成为一个企业乃至一个国家在竞争中获得优势的关键因素。然而,不容乐观的是,专利成果转化率并没有明显提高,大量专利得不到应用而成为“沉睡专利”,科技成果转化不成生产力。要彻底改变这种科技与经济脱节、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能力薄弱的局面,充分发挥知识和技术在推动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需要积极研究和探讨我国的技术市场交易与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许可是在技术市场上实现技术交易的主要形式之一,是技术要素流动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技术充分发挥其经济主导力量的主要路径。如何确定被转移技术的价格契约方式是技术许可决策的核心。因此,随着以创新为基础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科技水平的快速提升以及世界范围内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不断加强,在许多产业的技术转移及扩散过程中,技术许可将不可避免地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技术许可价格决策过程是十分复杂和困难的。研究技术许可的内在价格决策行为无论对于提高企业、高校等市场主体的技术交易效率,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创新技术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力,还是扩展技术许可契约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都是有一定的价值的。本文提出产品创新技术许可策略理论,是考虑与产品创新技术许可活动相关的政府、研发者、许可方、被许可方以及消费者等决策主体,关于产品创新许可相关的技术获取模式、市场竞争结构、需求结构、产品耐用性、信息不对称、不确定性等因素作用下的系统性产业组织框架下的技术许可决策模型研究。其中,产品创新是技术创新的一种重要类型,实践数据表明,产品创新在技术创新中占据很大的比例。本文进行的主要工作如下:(1)比较分析了企业创新技术获取策略。针对现实经济中企业创新技术获取问题,首先运用包含创新及产出阶段的博弈模型分析了合作创新模式;然后构建了包含创新、许可及产出阶段的博弈模型,并根据模型重点比较分析了技术许可模式;最后比较分析得出企业较优的创新技术获取策略。(2)研究了寡头垄断市场结构下质量提高型创新技术许可决策。按照典型寡头垄断市场结构Cournot(古诺)市场、Stackelberg(斯坦伯格)市场、Bertrand(伯川德)市场结构等,分别讨论了不同市场结构下质量提高型创新技术的许可决策问题。由于产品创新技术许可行为受到市场结构的影响,考虑了基于产量竞争的静态博弈和动态博弈模型,并分别比较不同市场结构下固定费用许可、提成许可、两部制许可的市场均衡,以及相应的最优许可决策及消费者剩余和社会剩余。同时,讨论了产品差异Bertrand竞争市场结构下质量提高型创新技术许可决策问题。(3)论证了创新技术应用后,产品市场需求结构对质量提高型创新技术许可决策的影响。按照市场需求假设为线性市场需求、logit市场需求,分析不同市场需求条件下的质量提高型创新技术许可决策问题,并且讨论了许可方为同时参与市场竞争的内部创新者时的技术许可决策问题。其中,logit需求框架下的分析使得考虑新品牌产品相对于替代者的相对吸引力、边际成本、产品差异水平以及消费者偏好的差异对于创新技术许可决策的影响成为可能。(4)研究了耐用品在纵向一体化结构情况下的创新技术许可相关决策问题。分析了创新产品是耐用品时,垄断市场结构对于创新技术许可决策的影响。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上下游纵向独立产业和产品耐用性的分析思路,重点讨论了上游原料供应市场不完全竞争,即存在垄断势力时,下游两阶段耐用品独占垄断厂商的质量提高型和成本降低型技术创新激励,以及在此背景下外部创新者的最优许可方式的选择问题。由于完全竞争在现实世界中不可能也从来没有存在过,不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的技术许可决策分析更具有现实意义。(5)论证了信息不对称性对创新技术许可决策的影响。由产品创新者对创新技术的创新规模,及技术应用者对创新技术的应用价值,拥有私有信息而产生的产品创新技术的产品质量信息不对称,以及技术创新市场价值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的技术许可决策比较分析,寻求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技术许可混同均衡、分离均衡以及对应的最优许可策略。(6)提出了不确定性条件下产品创新技术许可相关的决策模型。分析新产品研发不确定性条件下同时考虑研发、事前许可、事后许可以及政府补贴的博弈模型,讨论了研发产品的差异性以及研发过程中的技术溢出效应对于不确定条件下政府研发补贴的影响。基于期权博弈建立了新产品创新面临的市场需求不确定条件下的技术许可决策模型。
二、在企业具有单位成本优势时的最优事后许可策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在企业具有单位成本优势时的最优事后许可策略(论文提纲范文)
(1)创新货币外部性在区域创新发展中的产生与作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问题、目标与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目标 |
1.1.3 研究意义 |
1.2 核心内容 |
1.2.1 创新货币外部性的概念与产生机制 |
1.2.2 创新货币外部性影响企业创新投入促进区域技术进步机理 |
1.2.3 假设提出与实证检验 |
1.2.4 促进创新货币外部性产生对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 |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 本文主要创新点 |
2 文献综述 |
2.1 企业创新与区域技术进步研究 |
2.1.1 技术外部性主导的知识溢出效应研究 |
2.1.2 引致创新理论下的技术活动市场导向研究 |
2.2 货币外部性的概念 |
2.2.1 货币外部性的定义:通过市场实现的外部经济效应 |
2.2.2 货币外部性的特征:非均衡市场条件下的市场机制传导 |
2.2.3 货币外部性的内涵:区域企业对市场信息的捕获、处理、决策和反馈 |
2.3 货币外部性在区域经济增长中的应用 |
2.3.1 规模报酬递增的核心因素 |
2.3.2 对创新动力具有正向作用的市场潜能效应 |
2.3.3 货币知识外部经济的产生与影响分析 |
2.4 国内学者对于货币外部性的应用与创新经济增长的认识 |
2.5 本章小结 |
3 创新货币外部性的概念与产生机制 |
3.1 创新货币外部性的概念 |
3.1.1 创新货币外部性概念提出的理论基础 |
3.1.2 创新货币外部性的定义 |
3.1.3 创新货币外部性的内涵 |
3.2 创新货币外部性的产生机制 |
3.2.1 由要素与产品市场非均衡条件产生 |
3.2.2 由知识市场规模效应产生 |
3.3 本章小结 |
4 创新货币外部性影响企业创新投入促进区域技术进步机理 |
4.1 要素市场创新货币外部性带来的“结构效应” |
4.1.1 特异要素价格优势产生特定方向上的企业创新投入动力 |
4.1.2 特定方向创新积累下的本地共享知识池 |
4.1.3 本地技术进步相对优势的形成 |
4.1.4 区域技术进步的路径依赖 |
4.2 知识市场创新货币外部性带来的“替代效应” |
4.2.1 外部知识获取便利引致创新投入要素相互替代 |
4.2.2 创新系统的产生、互动与进化 |
4.2.3 新知识生产积累下的经济转型 |
4.3 本章小结 |
5 假设提出与实证检验 |
5.1 假设提出 |
5.1.1 要素价格相对优势通过企业创新投入正向促进区域技术进步 |
5.1.2 知识市场规模通过企业创新投入积极影响区域技术进步 |
5.2 模型构建 |
5.3 变量选取 |
5.3.1 技术进步指标的选取、计算与分解 |
5.3.2 解释变量选取:相对要素价格优势与知识市场规模 |
5.3.3 中介变量选取:企业创新投入指标及其分解 |
5.3.4 控制变量选取 |
5.3.5 数据来源 |
5.3.6 相关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5.4 实证数据处理 |
5.4.1 相关检验与变量处理 |
5.4.2 面板数据回归与中介效应检验——模型1 |
5.4.3 面板数据回归与中介效应检验——模型2/3 |
5.5 实证结果分析 |
5.5.1 创新货币外部性中介效应显着 |
5.5.2 要素与知识价格优势分别直接影响生产效率与技术改进水平 |
5.5.3 控制变量表现 |
5.6 本章小结 |
6 促进创新货币外部性产生对我国区域创新发展的作用 |
6.1 促进创新货币外部性产生对我国当前区域创新发展的意义 |
6.1.1 推进创新驱动与高质量发展战略相结合的重要抓手 |
6.1.2 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衔接方式不断演化的重要基础 |
6.1.3 缓解“墙里开花墙外香”现象的有效对策 |
6.2 政府促进创新货币外部性产生提升区域创新发展水平的实例 |
6.2.1 贵州——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中的特异要素优势强化 |
6.2.2 北京——智能制造产业集成发展中的技术知识积累利用 |
6.3 本章小结 |
7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结合本地市场条件塑造特异要素价格优势 |
7.2.2 扩大技术市场覆盖范围,完善技术市场功能 |
7.2.3 构建相互匹配的全方位的科技与生产服务体系 |
7.3 不足之处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2)经验学习、地理重叠与企业渐进式并购(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3 主要概念的界定 |
1.3.1 企业并购 |
1.3.2 不确定性 |
1.3.3 渐进式并购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论文结构与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理论回顾 |
2.1 实物期权理论 |
2.1.1 实物期权的基本观点 |
2.1.2 实物期权理论与企业战略管理 |
2.1.3 实物期权理论与国际商务研究 |
2.2 组织学习与企业并购经验 |
2.2.1 企业并购中的组织学习 |
2.2.2 企业并购经验对并购绩效的影响 |
2.2.3 经验学习机制的探索 |
2.3 地缘战略与企业并购 |
2.3.1 地理距离与企业并购决策 |
2.3.2 地理距离与企业并购绩效 |
2.3.3 地理重叠与企业并购 |
2.4 本研究的切入点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研究模型与研究假设 |
3.1 理论模型的构建 |
3.1.1 企业并购中的不确定性 |
3.1.2 实物期权理论与渐进式并购 |
3.1.3 主动学习:经验学习与地理重叠 |
3.1.4 研究模型的提出 |
3.2 研究假设的提出 |
3.2.1 行业相关并购经验与企业渐进式并购:知识获取机制 |
3.2.2 行业并购水平的调节作用:外部学习的替代效应 |
3.2.3 地理重叠与企业渐进式并购:信息收集机制 |
3.2.4 并购方与目标方相对规模的调节作用:信息不对称与并购不可逆性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研究设计与研究方法 |
4.1 数据来源和样本选取 |
4.1.1 样本选取过程 |
4.1.2 样本描述性统计 |
4.2 研究变量与测量 |
4.2.1 被解释变量 |
4.2.2 解释变量 |
4.2.3 调节变量 |
4.2.4 控制变量 |
4.3 数据分析方法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数据分析与假设检验 |
5.1 研究变量描述性统计 |
5.2 回归分析与假设检验 |
5.2.1 行业相关并购经验与渐进式并购 |
5.2.2 行业并购水平的调节效应 |
5.2.3 地理重叠与渐进式并购 |
5.2.4 并购方与目标方相对规模的调节效应 |
5.3 稳健性检验 |
5.3.1 替换计量模型 |
5.3.2 替换核心变量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研究结果与讨论 |
6.1 研究结果的讨论 |
6.1.1 经验学习与企业渐进式并购的关系:知识获取机制 |
6.1.2 行业并购水平的调节作用:外部学习效应 |
6.1.3 地理重叠与企业渐进式并购的关系:信息收集机制 |
6.1.4 并购方与目标方相对规模的调节作用:信息不对称与并购不可逆性 |
6.2 本研究的实践启示 |
6.2.1 企业应当积极地对不确定性作出响应 |
6.2.2 企业应当将充分发掘渐进式并购的内在价值 |
6.2.3 企业应当重视并购中的经验学习 |
6.2.4 企业应当重视并购中的信息收集 |
6.2.5 企业应当对自身的实物期权组合进行有效管理 |
6.3 本章小结 |
结论 |
(一) 主要结论 |
(二) 本文创新点和理论贡献 |
(三) 研究的局限与展望 |
注释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所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3)格式条款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课题来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分析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三) 国内外研究现状简析 |
三、本文创新点及不足 |
(一) 本文主要创新点 |
(二)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格式条款规制目标的再认识 |
第一节 从卡尔多-希克斯改善到帕累托改善: 契约自由原则要求的再造 |
一、格式条款对契约自由原则的冲击 |
二、帕累托改善的形式证成 |
三、格式条款规制的正当性基础之一: 意思自治的维护 |
第二节 格式条款的博弈分析:契约正义原则要求的再造 |
一、格式条款对契约正义原则的冲击 |
二、合作剩余分配的异化 |
三、格式条款规制的正当性基础之二: 给付均衡的矫正 |
第三节 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目标下的国家模式 |
一、公法路径与私法路径二分法的勘误 |
二、国家模式与市场模式二分法的勘误 |
三、由事后监管向事先监管的延伸 |
第四节 规制范围的限定:司法实践与交易实践视域下的格式条款 |
一、格式条款的认定标准 |
二、格式条款法律性质的基本理论 |
三、格式条款的法经济学解读 |
四、规制单位:格式合同亦或格式条款 |
五、格式条款规制的层次化要求 |
第二章 我国格式条款法律规制实态 |
第一节 格式条款的《合同法》规范逻辑 |
一、第39条第1款与第40条关系辨析 |
二、第40条与第52、53条逻辑关系的辩证分析 |
三、第40条与《合同法解释二》第10条的逻辑关系 |
第二节 以《合同法》为依据的格式条款司法审判实态 |
一、最高法院的监管逻辑:动态均衡的实践 |
二、地方各级法院的监管逻辑:信息规制的强化与异化 |
第三节 格式条款的其他部门法规制路径 |
一、格式条款的消费者法规制路径 |
二、格式条款的保险法规制路径 |
三、格式条款的反垄断法规范路径 |
第三章 格式条款信息规制理论的反思与修正 |
第一节 市场机制的异化:传统磋商程序之困境 |
一、有限理性下的消费者认知局限 |
二、有限理性下的消费者决策困境 |
三、基于“成本-效益”分析的“理性忽略” |
四、逆向选择模型:低质量格式条款的生成机制 |
第二节 信息规制标准:格式条款提供方的提示与说明义务 |
一、格式条款提供方的提示义务 |
二、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说明义务 |
第三节 信息披露的层次化改进 |
一、以条款显着性为标准 |
二、以条款异常性为标准 |
三、以实证研究为标准 |
第四节 信息规制的实质化改进 |
一、标准化信息提供 |
二、信息加工手段的创新:第三方机构与质量评级 |
三、合同创新:格式合同的“组合式”/“菜单式”设计 |
四、电子商务中电子格式条款的披露创新 |
第五节 信息规制的法律效果 |
一、未成立与无效之辩 |
二、提示与说明义务作为成立要件之证成 |
第六节 软家长主义助推与信息规制之配合 |
一、软家长主义助推的决策辅助功能 |
二、信息规制与助推的适用范围厘定 |
三、助推的具体适用方法 |
第七节 信息规制与法律行为法的分工 |
一、法律行为法的功能定位与规制立场 |
二、信息义务的标准:以法律行为法为参照 |
三、信息规制的功能性重构 |
第四章 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理论 |
第一节 传统型与现代型内容控制规范的适用 |
一、格式条款内容控制规范的立法体例 |
二、我国传统型与现代型内容控制规范体系 |
三、合同亦或条款——内容控制规范群适用范围的划分 |
第二节 格式条款内容控制的特别规范 |
一、不当条款进路的具体化:合同法第40条 |
二、公平原则的适用:合同法第39条第1款 |
三、免责条款的特别规则:合同法第53条 |
第三节 一般内容控制规范及合同法基本原则的适用 |
一、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 |
二、公序良俗原则的适用 |
三、显失公平原则的适用 |
四、商事交易特殊规则的适用 |
第五章 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 |
第一节 大陆法系格式条款解释规则:以客观解释为原则 |
一、意思主义与表示主义之争 |
二、客观解释规则:以通常理解为解释 |
三、不利解释规则 |
第二节 美国法上的格式条款解释规则:非情境化标准 |
一、合同解释的基本原则:第二次合同法重述第211(1)条 |
二、格式条款解释原则:第二次合同法重述第211(3)条 |
第六章 格式条款的事先性审查:最低质量标准路径 |
第一节 双重规制路径的功能界限 |
一、信息规制效果的局限性 |
二、内容控制效果的局限性 |
第二节 规制逻辑的结构性转变:事先性标准的优越性 |
一、基于规制成本的优化选择:由事后规制到事先规制 |
二、对于规制技术的优化选择:规则与标准的折衷 |
第三节 最低质量标准制定的制度尝试 |
一、格式条款的备案制度 |
二、格式条款标准化的尝试 |
第四节 格式条款最低质量标准的建构模式 |
一、双重质量标准结构的设想 |
二、格式条款最低质量标准的运用模式 |
三、各国格式条款监管机构与监管立场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不完全竞争市场下企业技术创新与技术许可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论文主要内容及创新点 |
1.4 论文研究技术路线 |
第2章 相关理论综述 |
2.1 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综述 |
2.1.1 不完全竞争市场的定义及特征 |
2.1.2 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产生及发展 |
2.2 博弈理论综述 |
2.2.1 博弈论的概念及发展过程 |
2.2.2 博弈过程描述及博弈均衡 |
2.2.3 寡头垄断竞争的常用博弈模型 |
2.3 技术创新及技术许可理论综述 |
2.3.1 技术创新相关理论 |
2.3.2 技术许可相关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有技术许可发生下私有制企业研发创新和技术保护策略分析 |
3.1 引言 |
3.2 模型描述 |
3.3 未许可情况下的技术保护策略 |
3.4 两部制费用许可下的技术保护策略 |
3.5 最优研发创新投入及社会福利分析 |
3.6 本章总结 |
第4章 研发结果不确定下私有制企业技术许可策略分析 |
4.1 引言 |
4.2 模型描述及未许可的情况 |
4.3 私有企业固定费用许可 |
4.4 私有企业单位提成费用许可 |
4.5 私有企业最优许可合同分析 |
4.6 拓展分析——私有企业两部制费用许可 |
4.7 本章小结 |
第5章 研发结果不确定下混合所有制企业技术许可策略分析 |
5.1 引言 |
5.2 模型描述及未许可的情况 |
5.3 混合企业固定费用许可 |
5.4 混合企业单位提成费用许可 |
5.5 混合企业最优许可合同分析 |
5.6 拓展分析——混合企业两部制费用许可 |
5.7 本章小结 |
第6章 国际贸易背景下外国领导企业技术许可与东道国关税策略分析 |
6.1 引言 |
6.2 模型描述及未许可的情况 |
6.3 外国领导企业两部制费用许可分析 |
6.4 东道国政府最优关税政策 |
6.4.1 消费者福利最大化以及最优关税税率 |
6.4.2 社会总福利最大化以及最优关税税率 |
6.4.3 最优进口关税政策:消费者福利和社会总福利之间的比较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成果与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Ⅰ: 关于第四章部分内容的相关证明及分析 |
A4.1 证明中要使用的一个重要引理 |
附录Ⅱ: 关于第五章部分内容的相关证明及分析 |
A5.1 证明中要使用的一个重要引理 |
A5.2 混合企业最优单位提成率r~*=0的证明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他成果 |
攻读博士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工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5)替代技术存在条件下企业的技术许可策略及福利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选题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未考虑替代技术的技术许可文献 |
1.2.2 考虑替代技术的技术许可文献 |
1.3 研究内容 |
2 仅有外部创新者的企业最优许可策略及社会福利研究 |
2.1 模型构建 |
2.2 模型分析 |
2.2.1 版税收费合同下的技术许可 |
2.2.2 固定收费合同下的技术许可 |
2.2.3 两部收费合同下的技术许可 |
2.2.4 各种收费合同下企业最优许可策略 |
2.3 社会福利分析 |
2.3.1 各种收费合同下的社会福利分析 |
2.3.2 社会最优的许可策略 |
3 存在内部创新者的企业最优许可策略及社会福利研究 |
3.1 模型构建 |
3.2 模型分析 |
3.2.1 版税收费合同下的技术许可 |
3.2.2 固定收费合同下的技术许可 |
3.2.3 两部收费合同下的技术许可 |
3.2.4 各种收费合同下企业最优许可策略 |
3.3 各种收费合同下福利分析 |
3.3.1 各种收费合同下的社会福利分析 |
3.3.2 社会最优的许可策略 |
4 结论与启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碳限额交易机制下竞争制造商绿色技术许可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碳限额与交易政策下的供应链管理相关研究 |
1.2.2 技术许可相关研究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不考虑绿色技术许可的企业决策模型 |
2.1 问题描述与假设 |
2.2 模型构建与求解 |
2.3 敏感性分析 |
2.3.1 产品替代程度的敏感性分析 |
2.3.2 单位碳排放交易价格的敏感性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考虑产量提成许可的企业决策模型 |
3.1 模型构建与求解 |
3.2 产量提成许可策略选择 |
3.3 产量提成许可策略的影响 |
3.3.1 产量提成许可策略对于消费者的影响 |
3.3.2 产量提成许可策略对于环境的影响 |
3.4 敏感性分析 |
3.4.1 产品替代程度的敏感性分析 |
3.4.2 单位碳排放交易价格的敏感性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考虑固定费许可的企业决策模型 |
4.1 模型构建与求解 |
4.2 固定费许可策略选择 |
4.3 固定费许可策略的影响 |
4.3.1 固定费许可策略对于消费者的影响 |
4.3.2 固定费许可策略对于环境的影响 |
4.4 敏感性分析 |
4.4.1 产品替代程度的敏感性分析 |
4.4.2 单位碳排放交易价格的敏感性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策略选择分析 |
5.1 绿色技术许可策略选择 |
5.2 绿色技术许可策略的影响 |
5.2.1 绿色技术许可策略对于消费者的影响 |
5.2.2 绿色技术许可策略对于环境的影响 |
5.3 三种策略选择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主要创新点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 |
(7)农作物商业化育种合作的契约模式选择及效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 本研究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2 农作物商业化育种合作的理论分析框架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2 I-C-E分析范式 |
2.3 农作物商业化育种合作的契约模式 |
2.4 小结 |
3 农作物商业化育种合作契约的不完全性分析 |
3.1 农作物商业化育种合作的交易技术结构 |
3.2 农作物商业化育种合作契约不完全的原因 |
3.3 农作物商业化育种合作契约的机会主义行为分析 |
3.4 小结 |
4 最优商业化育种合作契约模式选择 |
4.1 我国农作物商业化育种合作的发展现状 |
4.2 关系契约模型的适配性分析 |
4.3 关系契约模型设定 |
4.4 关系契约模型分析 |
4.5 小结 |
5 农作物商业化育种合作的效率分析 |
5.1 商业化育种合作效率的评价指标 |
5.2 概念模型与研究假说 |
5.3 问卷设计与数据收集 |
5.4 数据分析 |
5.5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 |
5.6 小结 |
6 农作物商业化育种合作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
6.1 美国农作物商业化育种合作的运营 |
6.2 德国农作物商业化育种合作的运营 |
6.3 对我国农作物商业化育种合作的启示和借鉴 |
6.4 小结 |
7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8)三寡头垄断市场中内部创新企业专利许可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文献综述 |
2 问题描述与假设 |
3 模型及分析 |
3.1 企业1不对外许可专利,企业2进入市场 |
3.2 企业1将专利许可给企业3,企业2进入市场 |
3.3 企业1将专利许可给企业3,企业2不进入市场 |
3.4 专利许可策略的选择 |
4 c1=c2条件下的市场总利润及社会福利比较分析 |
5 结语 |
(9)不同市场结构和竞争模式下在位创新企业技术许可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4 主要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6 创新点 |
2 研发结局不确定下在位创新企业最优许可策略研究 |
2.1 引言 |
2.2 模型说明 |
2.3 固定费许可 |
2.4 产量提成许可 |
2.5 固定费许可与产量提成许可的比较 |
2.6 两部制许可 |
2.7 最优许可策略选择分析 |
2.8 本章小结 |
3 考虑产品异质性和创新规模的在位创新企业技术许可策略研究 |
3.1 引言 |
3.2 模型描述与假设 |
3.3 固定费许可 |
3.4 产量提成许可 |
3.5 两部制许可 |
3.6 三种许可方式的比较 |
3.7 本章小结 |
4 考虑质量偏好和网络效应的在位创新企业技术许可研究 |
4.1 引言 |
4.2 模型描述与假设 |
4.3 固定费许可 |
4.4 产量提成许可 |
4.5 两部制许可 |
4.6 最优许可策略分析 |
4.7 本章小结 |
5 考虑供应商决策的在位创新企业技术许可策略研究 |
5.1 引言 |
5.2 问题描述与假设 |
5.3 无技术许可 |
5.4 固定费许可 |
5.5 下游许可对上游市场结构的影响 |
5.6 上游市场结构对下游许可决策的影响 |
5.7 本章小结 |
6 网络外部性环境下纵向产品市场最优技术许可策略研究 |
6.1 引言 |
6.2 模型描述与假设 |
6.3 固定费许可 |
6.4 产量提成许可 |
6.5 两部制许可 |
6.6 三种许可策略的比较 |
6.7 三种许可策略下供应商利润的比较 |
6.8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不足及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关于第2章有关问题的证明 |
附录2 关于第4章有关问题的证明 |
附录3 关于第5章有关问题的证明 |
附录4 关于第6章有关问题的证明 |
附录5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附录6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持的课题 |
附录7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获得的奖励 |
(10)产业组织框架下的产品创新技术许可决策模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2.1 相关概念解析 |
1.2.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及创新点 |
1.3.1 研究总体思路 |
1.3.2 具体研究内容 |
1.3.3 研究难点 |
1.3.4 主要成果和创新点 |
第2章 创新技术获取模式比较研究 |
2.1 基本模型 |
2.2 合作创新模式 |
2.3 技术许可模式 |
2.3.1 未许可 |
2.3.2 固定费用许可 |
2.3.3 纯产量提成许可 |
2.3.4 两部制许可 |
2.3.5 最优许可策略 |
2.4 技术获取模式比较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寡头垄断下质量提高型技术许可决策模型 |
3.1 COURNOT双寡头质量提高型创新技术许可决策模型 |
3.1.1 基本模型 |
3.1.2 市场均衡 |
3.1.3 最优许可策略 |
3.2 STACKELBERG寡头质量提高型创新技术许可决策模型 |
3.2.1 基本模型 |
3.2.2 未许可 |
3.2.3 固定费用许可 |
3.2.4 提成许可 |
3.2.5 两部制许可 |
3.3 BERTRAND双寡头质量提高型创新技术许可决策模型 |
3.3.1 基本模型 |
3.3.2 未许可 |
3.3.3 固定费用许可 |
3.3.4 提成许可 |
3.3.5 两部制许可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需求结构对质量提高型技术许可决策的影响 |
4.1 线性需求结构下质量提高型创新技术许可决策模型 |
4.1.1 基本模型 |
4.1.2 未许可 |
4.1.3 固定费用许可 |
4.1.4 提成许可 |
4.1.5 两部制许可 |
4.2 LOGIT需求结构下质量提高型创新技术许可决策模型 |
4.2.1 基本模型 |
4.2.2 价格阶段 |
4.2.3 许可阶段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上游垄断势力下的耐用品创新技术许可决策 |
5.1 基本模型 |
5.2 市场均衡 |
5.3 最优许可策略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技术许可决策模型 |
6.1 创新规模信息不对称下的技术许可决策模型 |
6.1.1 基本模型 |
6.1.2 不许可 |
6.1.3 混同均衡 |
6.1.4 分离均衡 |
6.2 市场价值信息不对称下的技术许可决策模型 |
6.2.1 基本模型 |
6.2.2 混同均衡 |
6.2.3 分离均衡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不确定性条件下的创新技术许可决策模型 |
7.1 考虑产品差异性的研发不确定条件下的技术许可决策模型 |
7.1.1 基本模型 |
7.1.2 市场均衡 |
7.1.3 事前许可均衡 |
7.1.4 事后许可均衡 |
7.1.5 最优政府R&D补贴 |
7.1.6 数值算例 |
7.2 考虑技术溢出的研发不确定条件下的技术许可决策模型 |
7.2.1 基本模型 |
7.2.2 市场均衡 |
7.2.3 事前许可均衡 |
7.2.4 事后许可均衡 |
7.2.5 数值算例 |
7.3 需求不确定条件下技术许可期权博弈模型 |
7.3.1 基本模型 |
7.3.2 跟随者的进入均衡 |
7.3.3 领导者的进入均衡 |
7.3.4 许可均衡 |
7.3.5 数值算例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结论 |
8.2 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它成果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工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四、在企业具有单位成本优势时的最优事后许可策略(论文参考文献)
- [1]创新货币外部性在区域创新发展中的产生与作用研究[D]. 夏凡.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3)
- [2]经验学习、地理重叠与企业渐进式并购[D]. 李洪.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3]格式条款规制研究[D]. 王俣璇. 山东大学, 2019(02)
- [4]不完全竞争市场下企业技术创新与技术许可策略研究[D]. 杨乐.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19(01)
- [5]替代技术存在条件下企业的技术许可策略及福利分析[D]. 郎姝慧. 东北财经大学, 2018(06)
- [6]碳限额交易机制下竞争制造商绿色技术许可策略研究[D]. 于美月. 电子科技大学, 2018(09)
- [7]农作物商业化育种合作的契约模式选择及效率研究[D]. 袁玉娟. 山东农业大学, 2016(08)
- [8]三寡头垄断市场中内部创新企业专利许可问题研究[J]. 苏平,覃学. 科技管理研究, 2015(11)
- [9]不同市场结构和竞争模式下在位创新企业技术许可策略研究[D]. 洪宪培. 华中科技大学, 2014(07)
- [10]产业组织框架下的产品创新技术许可决策模型研究[D]. 朱丽丽. 华北电力大学, 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