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论文_王晓东

导读:本文包含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信用证,惯例,跟单,单据,功能,国际商会,判例。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论文文献综述

王晓东[1](2016)在《跟单信用证统一国际惯例的历史变迁及主要变化》一文中研究指出自L/C产生以来,为了解决各种纠纷,跟单信用证统一国际惯例就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过去对于跟单信用证统一国际惯例的研究,大部分是就某一条例进行分析,提出意见,或独立地将UCP500与600进行比较,鲜有将该惯例以纵向的形式进行系统归纳。对跟单信用证统一国际惯例历次变化的归纳,不仅有利于信用证结算方式的顺利进行,而且也有利于金融机构在实践上进行比较分析,因此,在信用证实务界具有重(本文来源于《对外经贸实务》期刊2016年08期)

王普皓[2](2014)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演进规律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由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简称UCP)在国际贸易结算业务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对于明晰业务相关方责任义务及准确界定银行操作提供了很大帮助,是国际结算、国际贸易从业人员须熟练掌握和使用的规则。UCP自1933年问世后,共进行了六次修订,最新版本为2007年7月1日开始颁布使用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600号文件(简称UCP600)。UCP的历次修改,除了在语言结构和词义表达上尽量精确化,以避免各国在解释和适用范围上出现偏差,其最大的修改还是为了适应因技术进步在国际贸易、运输、保险、单据处理和结算工作等方面带来的巨大变化。然而,UCP的频繁修订也带来了理解和应用上的诸多不便,对于很多问题的不同看法和争论甚至多年都无法统一意见。截至目前UCP600已经使用了七年之久,国内外学者对其进行的解读汗牛充栋,但总体研究现状并不乐观,大部分研究仅就具体版本某些具体条款的改变作出了阐述和比较,但没有触及修改的深层原因以及修改背后所蕴含的规律和原则,而且很多研究没有结合具体的案例支持,缺乏说服力。所以,对UCP的所有版本及修改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并找出其根本性的规律及原则很有必要。本文重点研究了UCP迄今所有版本的改变重点并结合经济学的相关理论进行分析研究,并最终得出了一些规律性结论。并依据这些规律性结论对UCP600号版本进行了较详尽的分析,同时据此给出了未来UCP修改的前瞻性预测并对商业银行及国际贸易相关方的工作给出了一些预测和建议。全文一共分成六个章节。第一章重点就本文的选题背景、意义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介绍。第二章详细的介绍了信用证业务和UCP不同版本发展背景和动因以及UCP的演进过程。第叁章首先从结构上介绍了UCP500和UCP600结构特点、修改内容及业务背景;其次结合几个典型案例重点分析了UCP400、UCP500和UCP600四个最频繁修改的条款,指出UCP做出的改变必须遵循效率优先的经济规律但也是国际商会各方当事人互相妥协的结果。第四章针对UCP600仍然存在的一些缺陷和不完善的地方,例如在欺诈、延迟付款和洗钱等问题方面的模糊性和操作性不强等有针对性的做出了研究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第五章依据研究得到的规律和国际商会的现实对UCP600之后版本的修改内容作出了分析和预测。第六章结语部分主要对国际贸易现实、国际结算方式尤其是信用证结算方式的进步与UCP版本系列的演进关系进行了总结,指出了叁者之间既互相限制又互相促进、既必须包容又必须突破等既矛盾又统一的辩证统一关系。(本文来源于《山东财经大学》期刊2014-02-15)

卫莉[3](2012)在《浅析《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当代国际贸易实践中,信用证已经成为最主要的支付方式之一。同时,有关信用证的诈骗、纠纷也越来越多。因此,我们有必要对信用证的国际惯例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从而促进信用证在实践中的运用。笔者对信用证最新版本的国际惯例-《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从其产生背景、内容、作用叁个方面进行了初步探讨。(本文来源于《科学咨询(科技·管理)》期刊2012年05期)

曲航[4](2011)在《从功能语法角度分析元功能在《ICC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语篇中的体现》一文中研究指出《ICC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是国际商会(ICC)颁布的一系列有关跟单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国际惯例中的核心,其目的是规范银行和企业的国际结算操作流程,对于国际商务和国际金融业务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国际商会于2006年完成对该惯例修订并出版其最新版本——《ICC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版)》(英文简称为UCP600),新惯例于2007年生效。众多学者对该规则的法律意义、实践指导意义以及新旧规则的对比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是对其进行文本的分析和研究还较少。对于银行从业者和国际业务员来说,正确理解UCP600是顺利开展工作的保证,而通过直接阅读和理解UCP600的英文原文可以有效获取译本本身所不能传达的信息和效力。因此,分析UCP600的语言特征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可以帮助读者更好的把握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我国相关人士更好地参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制订。本文拟采用功能语法的元功能理论对UCP600进行语篇分析。鉴于篇幅的限制,作者将遵循分层随机等量抽样原则对语料(UCP600)进行抽样,以保证所选用的语料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通过对所选样本进行作格、对比和归纳等分析来阐释叁大元功能在该语篇中的体现。本文共由六章组成。简介主要介绍了本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研究方法以及文章架构。第一章是文献综述,梳理了功能语法的发展脉络,探讨了元功能理论,回顾了功能语法在过去语篇分析研究中的应用,并介绍了目前有关UCP600的研究现状。第二章从经验功能和逻辑功能两个角度具体分析概念功能在UCP600中的体现,解析该语篇描述的内容,探究语篇内部的逻辑关系。第叁章通过分析语气系统和情态系统在UCP600中的体现,总结该语篇中人际功能的特征,讨论该语篇向读者所传达出的法律约束力。第四章是语篇功能在UCP600中的体现,通过研究探讨语篇的主位结构和衔接来分析UCP600语篇的连贯统一性。最后一章为结论,总结了主要的研究结果,并指出今后进一步研究的方向。本文将会紧紧围绕该文本的叁大元功能进行分析,总结其语言特性,得出相关结论。在扩大了功能语法应用范围的同时,也为国际贸易人士更好地理解掌握UCP600的内涵给予指导。(本文来源于《西南财经大学》期刊2011-04-01)

王玥,冯玉[5](2011)在《浅析《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600》》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从对信用证的概念介绍引入对《UCP600》的分析;然后分别介绍了《UCP》的发展历程,《UCP600》产生的背景和过程。重点分析了《UCP600》对《UCP500》所做的修订。在形式上,《UCP600》的具体条文的编排更加合理,语言表达也更加简明准确;在内容上,《UCP600》第一次系统地对有关信用证的14个概念进行了定义,取消了可撤销信用证的概念,确立了新的单证相符的标准,订立了新的审单时间标准等规定。(本文来源于《经济视角(中旬)》期刊2011年02期)

孟祥春,苏姗,潘军[6](2010)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关于电子交单附则实施中的法律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与UCP(《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配套使用的eUCP(《〈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电子交单补充规则》)是国际贸易无纸化演变的必然产物。eUCP虽不十分成熟,但已前瞻性地引领了未来的信用证电子交单的规范。eUCP在电子交单、电子审单的诸多法律方面,如责任承担、实际操作性、正本唯一性、新增业务主体地位等,还有待与商业实践逐步契合。我国信用证电子交单实践方兴未艾,各方已积极运作,务实地积极回应了这一挑战。(本文来源于《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0年06期)

于礼,姚苏芮[7](2010)在《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和600比较》一文中研究指出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于1933年发布,数十年间几经修订不断完善,其中的UCP500有些条款已难以满足部分行业发展的需要。ICC银行委员会在2006年10月25日的巴黎秋季例会中,全票通过新修订的UCP600文件,并于2007年的7月1日起开始实施。UCP600与UCP500相比较,在结构、措辞、内容等方面有了很大变化,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认识、熟悉、掌握新施行的UCP600文件内容可为今后的工作提供理论依据。(本文来源于《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期刊2010年02期)

黄安平[8](2010)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无法统一——非单据化条款在判例法中的实际效力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未能确定判断非单据化条款的标准,各国法院判例决定了非单据化条款的不同法律效力。通过比较统一惯例和各国法院判例的不同观点,分析非单据化条款的法律成因,认为非单据化条款的法律效力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银行审单和外贸实践中应该对此采取谨慎的态度。(本文来源于《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0年01期)

杨光宇[9](2010)在《对《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有关信用证独立性如何理解》一文中研究指出《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由国际商会制定,自1929年问世以来,已经过多次修改。最早的文本叫做《商业跟单信用证规则》,现在最新版本是《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本)》第600号出版物(以下称《统一惯例》)。(本文来源于《经营与管理》期刊2010年02期)

周健翔,林姗姗[10](2009)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最新修订对受益人利益影响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在长期实践中由于过分偏向银行的利益而忽视了对受益人的保护,导致实践中的诸多问题。国际商会对于《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最新修订中,从多个方面加强了对受益人利益的重视和保护,跟上了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当然,在新规则两年多的实践中还是暴露出了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引起重视并进一步修订。(本文来源于《经济师》期刊2009年10期)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由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简称UCP)在国际贸易结算业务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对于明晰业务相关方责任义务及准确界定银行操作提供了很大帮助,是国际结算、国际贸易从业人员须熟练掌握和使用的规则。UCP自1933年问世后,共进行了六次修订,最新版本为2007年7月1日开始颁布使用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600号文件(简称UCP600)。UCP的历次修改,除了在语言结构和词义表达上尽量精确化,以避免各国在解释和适用范围上出现偏差,其最大的修改还是为了适应因技术进步在国际贸易、运输、保险、单据处理和结算工作等方面带来的巨大变化。然而,UCP的频繁修订也带来了理解和应用上的诸多不便,对于很多问题的不同看法和争论甚至多年都无法统一意见。截至目前UCP600已经使用了七年之久,国内外学者对其进行的解读汗牛充栋,但总体研究现状并不乐观,大部分研究仅就具体版本某些具体条款的改变作出了阐述和比较,但没有触及修改的深层原因以及修改背后所蕴含的规律和原则,而且很多研究没有结合具体的案例支持,缺乏说服力。所以,对UCP的所有版本及修改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并找出其根本性的规律及原则很有必要。本文重点研究了UCP迄今所有版本的改变重点并结合经济学的相关理论进行分析研究,并最终得出了一些规律性结论。并依据这些规律性结论对UCP600号版本进行了较详尽的分析,同时据此给出了未来UCP修改的前瞻性预测并对商业银行及国际贸易相关方的工作给出了一些预测和建议。全文一共分成六个章节。第一章重点就本文的选题背景、意义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介绍。第二章详细的介绍了信用证业务和UCP不同版本发展背景和动因以及UCP的演进过程。第叁章首先从结构上介绍了UCP500和UCP600结构特点、修改内容及业务背景;其次结合几个典型案例重点分析了UCP400、UCP500和UCP600四个最频繁修改的条款,指出UCP做出的改变必须遵循效率优先的经济规律但也是国际商会各方当事人互相妥协的结果。第四章针对UCP600仍然存在的一些缺陷和不完善的地方,例如在欺诈、延迟付款和洗钱等问题方面的模糊性和操作性不强等有针对性的做出了研究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第五章依据研究得到的规律和国际商会的现实对UCP600之后版本的修改内容作出了分析和预测。第六章结语部分主要对国际贸易现实、国际结算方式尤其是信用证结算方式的进步与UCP版本系列的演进关系进行了总结,指出了叁者之间既互相限制又互相促进、既必须包容又必须突破等既矛盾又统一的辩证统一关系。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论文参考文献

[1].王晓东.跟单信用证统一国际惯例的历史变迁及主要变化[J].对外经贸实务.2016

[2].王普皓.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演进规律研究[D].山东财经大学.2014

[3].卫莉.浅析《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J].科学咨询(科技·管理).2012

[4].曲航.从功能语法角度分析元功能在《ICC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语篇中的体现[D].西南财经大学.2011

[5].王玥,冯玉.浅析《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600》[J].经济视角(中旬).2011

[6].孟祥春,苏姗,潘军.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关于电子交单附则实施中的法律问题[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

[7].于礼,姚苏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和600比较[J].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

[8].黄安平.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无法统一——非单据化条款在判例法中的实际效力研究[J].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

[9].杨光宇.对《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有关信用证独立性如何理解[J].经营与管理.2010

[10].周健翔,林姗姗.《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最新修订对受益人利益影响分析[J].经济师.2009

论文知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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