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述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解述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

1.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特点

招投标过程中的不稳定性和繁复性:不稳定性和繁复性是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特点,建筑工程涉及到的专业种类繁多,并且涉及到很多高新科技行业,又由于建筑工程拥有一次性以及不可复制性的特点,这样就使得建筑工程在进行招投标阶段和建筑工程合同执行阶段出现了不稳定。除此之外,建筑工程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之前,首先要签署合同,确定价格和工期,然后再进行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而在招标投标阶段,就会出现很大的差异,这样就造成了招标投标阶段和合约履行出现了矛盾。

2.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意义

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是控制造价的关键环节,对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和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这一阶段的造价控制不仅仅需要招标单位的参与,还需要投标单位的参与,考虑工程的质量与工期,并结合企业自身实力的情况进行合理的报价,坚持“三公”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合理的评标,还需要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的共同参与(积极对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只有各方均做好各自的工作,招标的单位择优选拔出技术能力强和管理水平高的承包单位来进行施工;承包的单位改进项目施工工艺,创造高品质的工程项目;真正保证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职能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和执法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培育出规范的建筑市场环境,消除建筑市场中的不正当的竞争行为,遏制项目交易中的腐败现象,得出比较真实合理公正科学的工程造价,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才能得到有效地控制,降低工程的成本,提高投资的效益。

3.招投标阶段建筑工程造价的控制策略分析

3.1做好招投标前的准备工作

3.1.1初勘、详勘、三通一平交付,详勘点数是否达到,尽量排除地质条件变化引起设计及造价变更;

3.1.2对工程造价影响最大的阶段主要在设计阶段,需要做好设计方案比选,从安全性、经济性、实用性进行比选,选定后尽量少变更,强化设计深度,推行设计图纸预审制度并及时做好图纸审查;

3.1.3做好与周边环境的协调,争取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有条不紊地开展招投标;

3.1.4合理划分分部分项工程,划分项目之间界限清楚,工作内容、工艺质量标准清楚,要方便于计量计价。

3.2加强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

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的目的是排除不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投标单位,从而减少招标过程中的费用,如招标文件的数量等方面的花费等,此外,还可以缩短招投标的时间,尽早施工。在资格审查过程中。一是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陪标”等现象的发生,对利用他人资质进行挂靠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堵在“门”外;二是在资格预审过程中,能量化的地方尽可能量化,尽可能减少因为人为对投标申请人因素造成的不公平。

3.3注重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一定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于项目计量与支付要界定清楚,一律以有效工程量为计价依据,力求全面了解工程有关资料和业主意图、技术规范,实地考察现场情况。工程项目的划分要尽可能的细化,避免不平衡报价;清单说明应准确表达、言简意赅,便于投标方与自己了解的情况进行对照,配套表格应设计合理、实用直观、具有可操作性。

工程量清单应尽可能涵盖所有的招标内容。对于不能确定的项目以暂估量的形式列入清单,投标人填入的单价中标后即作为结算单价,因此,应慎重考虑,或提前做好调查和沟通,并在投标文件中进行说明。投标单位应认真做好工程量清单的复核,投标单位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后,经招标人确认,对有错误的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到所有投标人手中,以保证公平竞争。

3.4严格按招投标程序办事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招投标法》规定的程序、制度不折不扣地办事,坚决杜绝各种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串通招标投标、投标人以贿赂手段谋取中标、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和投标人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的现象发生。要打破特殊性行业垄断的局面,按照市场规律,公平竞争,由施工能力强、质量好、报价合理的施工单位承包工程任务。

3.5弱化标底功能直至取消标底

目前,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都还没有健全的内部定额和价格信息管理网络,标底仍然可以按照计划经济计价模式进行计价,但要弱化标底功能,扩大衡量报价有效性的标底上下浮动范围;同时,鼓励已经具备内部定额和市场价格管理机制的企业,依据自身的定额和所掌握的价格信息来编制,但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是统一的。鼓励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不设标底,就是由企业自主报价,“合理”低价中标,甚至出台相应的政策倾斜方式加以引导。这既有利于促进建筑业的发展,又可降低建设单位造价。

3.6标后管理抓落实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承发包双方应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严密的合同条款,及时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加强合同履约管理。禁止中标后,双方再次签订与原合同相背离的黑合同,用以规避监管,使招标流于形式,不利于工程造价控制。

3.6.1设计变更与签证管理

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确需变更应尽早变更,以减少损失。重视事前控制,避免竣工决算时补签证。规范变更、签证程序。复制一套完整的计量、变更、支付管理办法。对于变更的内容和工程量要进行现场抽样复核,保证签证内容的准确性。

3.6.2工程索赔

工程招投标中标后的的另一个控制要点是工程索赔管理。索赔是法律和合同赋予的正当权利,我们应当树立起索赔意识,重视索赔、善于索赔,建立健全索赔管理机制。目前的概预算管理制度中结算常采用预算加设计变更加签证的做法,是一种事后算帐的做法,而招投标工程中价格要以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对于设计变更、超合同范围的工作量、不可预见费、不可抗力以及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则要通过索赔的形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结束语:总而言之,造价控制在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占有重要的地位,其对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开展具有重要的影响意义。要想使得招投标阶段能够顺利的进行,就需要合理的对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进行处理,使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更加的具有公平性和公正性,从而可以使得建筑工程报价更加的规范化和系统化,进而推动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长远开展。

参考文献

[1]袁光华.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管理研究[J].山西建筑.2012.

[2]谭洪刚.谈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J].门窗.2013.

[3]袁胜男,李芮萱.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J].东方企业文化.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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