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反倾销行政诉讼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司法,行政诉讼,国内法,制度,可操作性,国法,主体。
反倾销行政诉讼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林晨曦[1](2015)在《中国反倾销行政诉讼制度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世界贸易组织(WTO)是世界上规范国际贸易秩序的最重要的组织,有“经济联合国之称”。WTO成立以来对于各成员方的贸易行为进行了有限的规制,只有反倾销、反补贴等有限的几种方式可以合法地采用。但是,反倾销作为一种贸易保护措施,从其一产生开始就备受争议。WTO《反倾销协定》要求各成员方设置对于反倾销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以期加强对于反倾销行为适用的国内限制。目前而言,WTO各成员方均根据本国的宪政体制设置了相应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但是,从实践上来看,各国之间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差距。例如,美国、欧盟,其对反倾销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拥有者成功的实践和丰富的案例。但是,在我国,加入WTO已接近15年,而且截止2014年,我国商务部亦已经做出了120件反倾销、反补贴裁决,但是目前我国却仍然没有一件的反倾销行政诉讼案件。本文即从我国目前反倾销行政诉讼实践出发,以比较法的方式展开分析,通过对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国际比较,试图找出目前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运行不畅的原因,并且针对这一原因提出若干关于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的改革的建议。(本文来源于《清华大学》期刊2015-06-01)
期海明[2](2007)在《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分析——兼论我国反倾销行政诉讼规定之缺陷》一文中研究指出应WTO反倾销协议的原则和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的规定,尝试建立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基于反倾销调查程序涉及复杂的经济数据(事实)问题,我国相关的司法审查制度中欠缺对倾销和损害构成的认定与评判司法审查技术层面上的具体规定。我国应借鉴欧共体、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反倾销审查的司法经验,规范和完善我国反倾销审查程序,以使我国反倾销行政案件的审理程序和实体规定符合WTO反倾销审查的原则和要求。(本文来源于《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期刊2007年03期)
陈红国[3](2005)在《反倾销行政诉讼案件审查标准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反倾销案件对法律问题的审查采用合理标准可行性的主要理由为:符合《WTO反倾销协定》的基本精神,符合我国反倾销立法的现状。我国在反倾销案件事实问题审查上可采用的两项原则是:行政记录规则或案卷记录排他主义和最佳信息规则。美国对事实问题的审查标准是“实质性证据标准”和“专横、任性、滥用权利标准”。欧盟的审查标准是法律不干预或者不代替应该由欧盟行政机关来做的裁定。《WTO反倾销协定》没有规定事实问题的审查标准,只是要求提供“客观、公正”的审查。对比来看,合理性是普遍采用的标准,它也符合我国行政诉讼改革的方向。(本文来源于《行政论坛》期刊2005年06期)
易琳[4](2005)在《我国反倾销行政案件诉讼主体制度之我见》一文中研究指出为了适应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并履行我国入世承诺,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随后又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近期国务院又对《反倾销条例》做出重大修改。本文将在介绍发达国家的反倾销法律的基础上,对我国现行法律中关于反倾销行政诉讼主体的有关规定进行评价,并提出相关立法建议。(本文来源于《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05年02期)
陈玉祥[5](2004)在《我国反倾销行政诉讼程序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2 0 0 2年 1 1月 2 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出台标志着自加入WTO以来 ,一直备受各界关注和争议的我国反倾销行政诉讼制度的基本确立。作为履行WTO的义务和加入议定书的承诺的这一制度已进入实际运作 ,对其中的若干重大问题进行探讨显得迫切而又必要。(本文来源于《政法论坛》期刊2004年01期)
陈玉祥[6](2003)在《试析我国反倾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文中研究指出根据WTO《反倾销协定》(以下简称《协定》第13条的规定和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中的承诺),我国应为反倾销调查中的“利害关系人”对反倾销主管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时提供司法审查的(本文来源于《当代法学》期刊2003年09期)
反倾销行政诉讼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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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WTO反倾销协议的原则和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的规定,尝试建立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基于反倾销调查程序涉及复杂的经济数据(事实)问题,我国相关的司法审查制度中欠缺对倾销和损害构成的认定与评判司法审查技术层面上的具体规定。我国应借鉴欧共体、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反倾销审查的司法经验,规范和完善我国反倾销审查程序,以使我国反倾销行政案件的审理程序和实体规定符合WTO反倾销审查的原则和要求。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反倾销行政诉讼论文参考文献
[1].林晨曦.中国反倾销行政诉讼制度问题研究[D].清华大学.2015
[2].期海明.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分析——兼论我国反倾销行政诉讼规定之缺陷[J].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
[3].陈红国.反倾销行政诉讼案件审查标准探讨[J].行政论坛.2005
[4].易琳.我国反倾销行政案件诉讼主体制度之我见[J].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
[5].陈玉祥.我国反倾销行政诉讼程序制度研究[J].政法论坛.2004
[6].陈玉祥.试析我国反倾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J].当代法学.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