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冬:公共物品博弈视角下的道德与自然状态论文

李晓冬:公共物品博弈视角下的道德与自然状态论文

[摘 要]道德活动中的理性搭便车行为频繁地破坏人们之间的道德互动。从公共物品博弈的视角来看,搭便车行为源于道德所具有的公共物品性质,即使用上的非排他性。理性人在道德互动中所表现出来的行为方式与他在公共物品供给和消费上所表现出来的行为方式高度相似。从这个角度对霍布斯的契约论进行分析会发现,自然状态同时是战争状态的原因就在于其具有公共物品性质,因此“走出自然状态”就在于解决公共物品的供给难题。霍布斯所提出的主权者方案由于面临二阶搭便车问题而最终无效。声誉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公共物品难题,声誉是一个人过去行为方式的整体概括,它使道德逐渐具备私人物品性质而可以被理性人提供。

[关键词]博弈论;公共物品;道德;自然状态;声誉机制

道德活动中的搭便车行为频繁地破坏个体间的互助与合作。休谟在《人性论》中所提出的“农夫困境”就是一个出于对搭便车的担心而导致合作失败的例子。由于恶劣天气的原因,两位农夫需要尽快合作来一前一后地收割双方的谷子,如果互助能够实现,对农夫们来讲是最有利的。然而那位需要先帮助对方收割谷子的农夫出于对自己可能会白费功夫的担心,而拒绝施以援手,“我就让你独自劳动,你也照样对我”,最后的结局就是“天气变了,我们两人都因为缺乏互相信托和信任,以致损失了收成”[1]561。“农夫困境”所包含的逻辑——搭便车行为,破坏共同目标的实现,既是生活中的常见现象,也是一个传统的伦理问题。在《理想国》中格劳孔就指出,如果一个人可以逃脱惩罚,他将不会遵守法律;休谟在另一个例子中提到,两个密切的邻人可以一起合作为草地排水,但是一个包含众多个人的群体反而难以实现他们的共同目标[1]578~579;曼瑟尔·奥尔森(Mancur Olson)则直接用“集体行动的逻辑”(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系统地阐述了集体行动中的理性搭便车问题[2]28~31。

OPC UA读取数据的方式有3种,分别为:同步、异步和订阅。其中,同步通讯适用于客户程序比较小,并且数据量也小的操作;异步通讯相比于同步通讯的效率更高;而订阅的方式当Group组内的数据有改变的时候,会对相应的OPC客户端定期更新数据。因此本系统采用了订阅的方式以实现OPC UA数据访问[10-12]。

这一系列的“农夫困境”在本质上是一个道德博弈问题。近年来,博弈论(game theory)作为一种理性决策方法为研究人类互动提供了一个精致的分析工具,并因此被大量地用于道德行为的研究。本文试图利用博弈论和经济学中的公共物品模型来分析道德活动中的理性搭便车现象。笔者将论证,由于道德活动具备非排他性①非排他性是一个经济学概念,与排他性(excludability)相对,用于表示不同类型物品在使用上的性质。当一个人对一种物品的使用可以排除其他人对这个物品的使用时,我们就说这种物品在使用上具有排他性,比如当你拥有一支钢笔时,其他人就不再拥有使用这支钢笔的权利。而非排他性意味着,由于技术上不可行或经济上不划算,当一个人使用一种物品的时候,他不能排除其他人也使用这个物品,比如当你走在一条公路上时,你无法排除其他人也走在这条公路上。具有排他性的物品是私人物品(private goods),不具备排他性的物品被称为公共物品(public goods)。(non-excludability)特点,理性人在道德互动中所表现出来的行为方式与其在公共物品博弈(public good game)中所表现出来的行为方式是一致的,因此可以说,“道德”具备经济学中所讲的公共物品性质,或者说,“道德是一种公共物品”②公共物品并不一定是指一种现存的有形物品,只要一种对象符合了理性人对公共物品的供给和消费逻辑,这个对象就可以被视为是公共物品。。道德的这种公共物品性质使理性人搭便车成为可能,“道德”无法通过私人市场来“供给”③“‘道德’无法通过私人市场来‘供给’”是一种更符合经济学习惯的表达方式,它将道德看成是一种需要被“生产”和“供给”的“产品”,在文中是指理性人不会自觉遵守道德规范。这里“供给”就是指“践行”或“遵守”,考虑到上下文语境,文中将混合使用这几个概念。。

这引发了一个传统哲学问题:“在一个前规范的、人人理性自利的群体中,道德是如何产生或者被提供的?”这是传统契约论的核心问题。笔者将指出,自然状态同时是战争状态的原因就在于它具有公共物品性质,“走出自然状态”就在于解决公共物品的供给难题。传统经济学方法是诉诸国家和建立产权。在霍布斯的契约论中,主权者方案是前一种方法的代表,但却面临二阶搭便车问题而最终无效。声誉是一个人先前道德行为的总结,它为潜在的道德行动者提供了一个对方可信度的参考,借助这个参考,个人可以挑选合作对象。这就使道德主体的选择具备了一定程度的排他性,相当于为道德建立私有产权。因此说,声誉机制使道德具有私人物品性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道德的公共物品难题。

需要强调的是,本文是在一个严格的理性选择理论的框架下展开分析的。理性选择理论的基本假定是工具主义、个人主义和主观主义[3]。基于这些假定,所有行动者都是理性的,在道德行为中也是如此,且他们之间的任何关系(比如信任)与制度都不是事先存在的,而是需要被解释的对象。从而,道德也主要地被理解为带有理性互利特点的“互惠利他”,而不是基于特殊关系的“亲缘利他”和不基于任何目的且其存在仍富有争议的“无私利他”,虽然后两者也可以通过公共物品模型得到解释。

一、“道德”的公共物品博弈分析

主权者的缺陷使许多研究者试图在自然状态与主权者之间寻找第三条道路[8],[11]。虽然他们的方案各不相同①伊恩·麦克雷恩(Iain McLean)将一种大家自发合作的无政府状态视为自然状态下更好的选择,他将其称为“霍布斯式的无政府”(Hobbesian anarchism)。格里高利·卡夫卡(Gregory S.Kavka)则认为各方将会首先成立一个小的防御性联盟(defensive coalitions),然后这些小的防御性联盟再逐渐合并为大的联盟。,但都强调应该将自然状态中各方的互动视为一个重复进行的博弈而不是一次性博弈。这种理解的合理性隐含在霍布斯对傻瓜(the fool)的回应中。在《利维坦》中,傻瓜是这样的一类人,只要破坏信约对自己有利,他们就认为自己可以合理地破坏信约,“愚昧之徒心里认为根本没有所谓正义存在……立约与不立约,守约与不守约,只要有助于个人利益,就不违反理性”[5]110。霍布斯使用一个联盟论证(confederacy argument)来说明这种行事方式是自我挫败的:任何如此行事的人都会被他所属的集体或联盟遗弃或驱逐,而个人单靠自己的力量是无法存活的,“破坏信约之后又宣称自己认为这样做合理的人,便不可能有任何结群谋求和平与自保的社会会接纳他”[5]112。联盟论证发挥作用的前提是重复博弈中个人的可识别性,即经过博弈后参与人之间是可以相互记住的。如果不断博弈中的个人是不可识别的,那么重复博弈和单次博弈就是没有差异的。可识别性意味着声誉机制发挥作用。声誉机制可以在解决公共物品供给或者说走出自然状态的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它使“道德”逐渐具备私人物品性质而可以被理性个人提供。

(一)公共物品博弈

“公共物品”是一个传统经济学概念,用于指个人对其不具有私有产权而可以被大家共同使用的物品。它最主要的特征是非排他性。公共物品在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交通道路就是最为常见的公共物品之一。当一个人出现在一条道路上时,他无权也不能排除其他人同样使用这条道路。其他有代表性的例子还有国防、广播与公共资源等。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相对。私人物品的特点是具有排他性,当一个人拥有一物品时,其他人无权使用该物品。

由于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特征,供给者无法向除他本人之外的受益者收取提供这一物品的补偿价格(因为他无力排除其他人占便宜或者说排除他人使用的成本过高而不划算),因此在一个理性群体中人们对于公共物品的“供给”和“消费”便具有以下三个特点:(1)当群体对公共物品有需求但其非现存时,它无法被理性个人提供。这就是说,即使这一物品能够使每个人都获利,但由于无法排除非排他性所带来的搭便车行为,理性个体会倾向于由其他人而不是自己来提供这一物品,最终的结果就是没有人会提供这一物品①一个典型的例子是17 世纪英国的灯塔。海上的过往船只可以利用灯塔了解方向和避开水域中的暗礁,灯塔为船长提供的利益是非排他性的,因此每个船长具有搭便车的激励——利用灯塔航行而不付费。所以很难通过私人提供船只航行所需要的灯塔。因此,大部分的灯塔都是由政府管理的。。(2)在群体中即使出现了公共物品被提供的情况,其“供给量”也会低于整体所要求的最优水平。这就是说,即使部分理性人基于一种利他偏好或其他原因而选择提供这一物品,它的供给量也低于能够使整体最大限度获益的最优数量,比如慈善事业。(3)当公共物品现存时,人们倾向于更多地而不是更少地占用该物品,最终使公共资源耗竭。这就是说,当对某一资源的获取无需付费时,不加节制的使用就会发生在理性人身上,集体滥用的结果就是共同资源的耗竭②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公地悲剧(tragedy of the commons)。在大多数情况下,在公共牧场中多放一只羊的收益大于其成本,因此理性的牧羊人在其所能的范围内总是试图饲养更多的羊,当所有人这样做时,公共牧场就会由于过度放牧而耗竭。。

“道德活动”具有“非排他性”特点,这意味着受惠于他人道德行为的人并不需要为这种受益而付费。因此,一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个人最希望身处的局面依次为:(1)所有其他人都是道德的,只有他自己是不道德的;(2)所有人都是道德的;(3)所有人都是不道德的;(4)所有其他人都是不道德的,只有他自己是道德的。

这一供给模型构成了一个典型的“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博弈。我们从理性人A 的角度来分析其单独决策时的推理过程:当对方B 选择提供该物品时,由于(p-c)/2<p/2,那么对于A 自己来说,选择不提供是理性的;当对方B 选择不提供该物品时,由于(p/2)-c<0,理性的选择仍然是不提供。相同的逻辑同样适用于理性人B。这说明他们双方各自基于理性而选择了不提供这个选项,其结果就是没有任何一个人会主动提供该物品。

(表1) 二人公共物品供给模型

理性人B提供 不提供理性人A 提供 (p-c)/2,(p-c)/2 (p/2)-c,p/2不提供 p/2,(p/2)-c 0,0

我们再分析公共物品的第二个特点。当某些个人基于一些特殊原因或偏好而对某一公共物品有很高评价时,也就是出现了上述分析中(p/2)-c>0 的时候,就有可能出现这一物品被个人主动提供的情况,但是此时的供给量要小于社会最优水平。考虑一个不同程度偏好的二人公共物品供给模型(见图1)。

从结果可以看出,在风孟线加入串补装置后,串补装置后的电压立即增大到10.4 kV,并未造成过电压,经检测风孟线末端电压为9.58 kV,处于合格范围内。

其中,Da与Db 分别代表理性人A 与理性人B 对公共物品G 的需求曲线,Da+b 是其二人的社会需求曲线,MC 为提供这一物品的边际成本曲线,横轴q 和纵轴p 分别代表公共物品的数量和理性人A 和理性人B 对某一数量公共物品的评价。由图1 可知,需求曲线Db 与边际成本曲线MC 在横轴上的交点为Q*,在OQ*部分理性人B 对公共物品的评价高于提供这一物品的成本,因此B 会单独提供这一物品,但供给量只有Q*。社会需求曲线Da+b 与边际成本曲线在横轴上的交点为Q,这说明对整个社会来讲最优数量为Q,因为在任何少于这一数量的区间中,对这一物品的社会评价均高于提供这一物品的边际成本,因此增加这一物品的供给量对全社会而言是有利的;同理,在任何多于这一数量的区间中对这一物品的社会评价均低于提供这一物品的边际成本,因此减少这一物品的供给量是有利的。这样来回调整的结果就是社会最优数量为社会评价正好等于边际成本的那一点。然而遗憾的是,整个社会的最终供给量是均衡数量Q*,而不是最优数量Q。因为在区间Q*Q 部分,不管是对理性人A 来说,还是对理性人B 而言,他们对这一数量上公共物品的评价都低于提供它的边际成本,因此没有人会自愿提供这些数量的物品。所以,即使有人基于特殊偏好愿意提供这一物品,其实际供给量也会低于最优水平。

参照相关文献[25],将不同处理的花生脱去种皮后,用超微粉碎机进行液氮研磨。之后利用丙酮[花生:丙酮(含0.07%的β-巯基乙醇)=1:5(W/V)]于4 ℃磁力搅拌脱脂2 h,再利用抽滤装置在通风橱中抽干,弃滤液,重复脱脂3次。脱脂后的粉末经风干后存放在-20 ℃备用。

由于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相对,接下来将建构一个道德的私人物品模型——“道德互助市场”。道德被假设成一种私人物品,意味着道德行为是一种由追求私利的理性个人所不再无偿提供的劳动或服务。根据经济学规律,私人物品可以通过自由市场来进行生产与分配,那么作为私人物品的道德也应如此。在这个假想的理性人群体的“道德互助市场”中,我们把需要帮助的人称为“道德需求者”,把提供帮助的人称为“道德供给者”。一个“道德需求者”首先发起一个帮助请求,他希望“购买”来自“道德供给者”的服务,同时愿意支付给他一个补偿价格作为回报(因为在一个理性人社会中个人不会在无补偿的情况下主动提供道德服务)。潜在的“道德供给者”则通过比较这个价格和由自己来提供这个服务所获得的收益来决定是否作出响应,这时“道德需求者”则根据响应者的人数和提供服务的质量来决定完成交易,还是进一步提高价格或者由自己来完成本打算交给他人的任务。

根据对公共物品“供给”和“消费”的第一个特点的分析逻辑,在这一消耗模型中,理性人A 和理性人B 的最优选择都是滥用,因为即使自己选择“维护”,对方也会选择“滥用”。与其被对方搭便车,理性人会选择搭对方的便车,最终的结果就是公地悲剧。

市县级各级政府部门要依托现有农业示范区和特色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对生产经营条件进一步改善,强化技术设备支撑,重点扶持地方龙头企业、种植大户、经营大户,培育国家级、省级、市级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呈现集群式发展,推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呈现集群式发展。

(图1) 不同程度偏好的二人公共物品供给模型

(表2) 二人公共物品消耗模型

理性人B维护 滥用理性人A 维护 (p-c)/2,(p-c)/2 (p/2)-c,p/2滥用 p/2,(p/2)-c 0,0

(二)道德作为一种公共物品

公共物品的第一个特点可以通过一个简化的二人公共物品供给模型来表示(见表1)。假设公共物品G 的供给成本为c,这一物品给整体带来的总收益为p,由于供给者无法排除对方占用该物品,我们可以计算出,每个个体从该物品的使用中得到的收益为p/2(为方便计算,我们假设双方对该物品的收益是均分的),设定p>c>p/2>0。

这一排序导致了一个理性群体中道德活动呈现出了公共物品供给和消费的三个特点:首先,当社会处于一个没有任何规范的“自然状态”时,虽然人人讲道德会使每个人生活得更好,但是没有任何理性个体愿意首先成为第一个“道德人”,因为成为唯一的“道德人”将使他自己处于极端不利地位,此即上述排序(3)优于排序(4)的体现。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理性人不愿意“供给”道德。其次,当社会整体道德水平较高时,比如人与人之间有较高信任程度时,每个理性人倾向于利用其他人的信任而获益,即搭便车。也就是说,在此时,社会道德水平类似于一种公共资源,每个人都倾向于去利用这种资源而不愿意为整体资源水平的提高作出贡献。此即上述排序(1)优于排序(2)的体现。最后,退一步讲,即使个别理性人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具有利他偏好或亲缘关系,而采取道德行为,这些行为也仅能惠及其身边的少数人。这种程度的“供给量”对于社会整体水平而言是相当有限的,即低于最优水平①虽然本文主要将道德理解成“互惠利他”,但是利用这个特点,我们仍然可以将分析扩展到“亲缘利他”和“无私利他”。。

顾客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只有拥有庞大的客户群,不断吸引新的客户,才能够实现企业的长远持续的发展。因此在市场营销策略中要注重发展顾客满意营销,需要运用一定的方式方法,全面提高顾客的满意度,从而实现企业市场营销的顾客满意营销。对于如何实现企业的顾客满意营销,本文提出以下几个建议,以期能够为企业的顾客满意营销提供一些借鉴。

(三)道德的互助市场模型

公共物品的第三个特点讨论的是在公共物品现存的情况下,人们对待它的理性态度。“公共物品现存”一般理解为一种公共资源已经存在。这一特点所用到的博弈模型刻画的是面对一定数量的现存公共资源,理性人具有一种过度使用的动机,最终的结果是公共资源在这种滥用中被耗竭。考虑一个二人公共物品消耗模型(见表2)。

如果绝大部分人都使用这种方法解决互助问题,那么一个包含成千上万个道德需求者和道德供给者的市场就会建立起来。这样一个互助市场遵循供给与需求的规律,每个人都会根据均衡价格来决定是“有所需求”还是“提供帮助”:如果价格过低,那么就会有更多的人希望得到来自他人的帮助,但却有更少的人愿意提供服务;同理,如果价格过高,则会有更多的人愿意为他人提供服务,而更少的人选择接受帮助。在这个市场中,所有人长期互动的结果是为各种不同的道德行为确立了一个均衡价格。这一均衡价格具有这样的特点:在这个价格水平上,任何决定需要帮助的人都能“购买”来自他人的服务,任何决定提供服务的人都能“出卖”自己的劳动。那些在这个价格水平上没有参与到交易中的人不是认为由自己亲自做相比于支付给他人均衡价格是更好的选择,就是认为放弃自己原本的工作为他人提供服务是不值得的。

这种“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式的交易完全排除了个人搭便车的可能,没有人会无偿得到其他人的道德服务,也没有人会白白为他人提供帮助。道德互助市场对搭便车行为的排除使人们不必再冒无所回报的风险,它避免了那些在理性看来是有利可图,但却由于道德风险而无法实现的情况。在这种安排下,只要有进一步改善福利的机会,互助市场就可以实现它:任何愿意先提供帮助的人都不需要担心对方搭便车而“畏手畏脚”。所以,如果道德是一种私人物品的话,它将得到理性人有效率的“供给”。

然而,回到现实中来,我们发现实际的道德活动并不是按照道德互助市场的模式在运转。同时,日常经验也告诉我们,社会所面临的问题既不是道德行为“过剩”,也不是“恰好”,而是“短缺”。这说明道德必然带有公共物品性质,这一特点所带来的搭便车问题使人们在道德参与中总是小心翼翼。既然在一个社会中,道德供给面临以上问题,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在一个前规范的、人人理性自利的群体中,道德是如何出现或者说被提供的?而这就是霍布斯的问题。

二、自然状态的公共物品分析

霍布斯的契约论实际上要解决的就是一个如何使理性人“提供”道德这一公共物品的问题。其中道德规范尚未存在的状态就是“自然状态”,它被霍布斯描述为“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其中每个理性个体为了自保都会采取针对对方的敌对和伤害策略。这样一来,“在一个理性自利的社会,谁首先‘提供’道德?”就相当于霍布斯的问题:如何走出人人相互伤害的自然状态?

虽然关于自然状态冲突的原因已有不少解释,但是它们都各有缺点①这些传统的解释主要有理性解释(rationality account)、激情解释(passion account)和短视解释(shortsightedness account)。理性解释一般使用一个囚徒困境模型来刻画,尤其强调基于预期优势(advantage of anticipation)的先发制人攻击(preemptive striking)。它所面临的主要批评:一是太战争化了。“先发制人”的做法要求当事人攻击每一个他遇到的其他人,而这会导致高强度的冲突。霍布斯关于战争状态的描述是“未必是战争行为,而是战斗意识被普遍地为人所知的时候”。因此,这不符合霍布斯的描述。二是理性主义解释只涉及了霍布斯所说的引起战争状态的要素中的前两个因素——竞争和猜疑。激情解释一般使用一个确信博弈(assurance game)来描述,它强调的是存在一些爱慕虚荣者(glory seeker),他们有一种追求荣誉的自然激情,这些激情使当事人倾向于征服和控制他人。这一解释的缺点是与霍布斯追求自保的心理假定不符,追求荣誉的激情所要求的行为不应有害于当事人自我保存的根本目的。短视解释则指出,个人由于短视而看不到长远利益,因此将重复博弈视为单次博弈而采取不合作策略。这一解释所面临的批评是,它只不过是改头换面的激情解释,因为引起短视的贪心和贪婪也是一种激情。。笔者打算从公共物品的角度提出一种新的理解,将论证公共物品问题是自然状态的成因,“走出自然状态”的实质就是解决这一难题。自然状态的公共物品性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因此我们说,自然状态在这两个方面所具有的公共物品性质导致了它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

第二,自然法中所要求的道德规范是一种公共物品。在缺乏主权者保障的情况下,没有人会主动践行带有自我约束性质的“倾向于和平与服从品质”[5]207的自然法,即理性人对自然法的态度符合公共物品的“供给”逻辑。这也体现在两个方面:(1)当自然状态中的所有其他人都采用一种敌对策略时,理性个人不会首先采用和平策略。这即上文所分析的公共物品无法由私人供给这一特点。(2)当人们基于共同的好处而签订契约后,理性个人也缺乏遵守和维护契约的动机[6]77~80,[7]63,[8]。此即上文中所说的已存的公共资源会被理性人过度消耗以致公地悲剧的特点。按照霍布斯的理解,自然法中包含着为了能够走出自然状态所需要的、带有自我约束性质的道德法则,“自然法就是公道、正义、感恩以及根据它们所产生的其他道德……是使人们倾向于和平与服从的品质”[5]207,“不但称为自然法,而且也称为道德法规,是由信义、公道等品德以及一切有益于和平与仁爱的思想习惯组成的”[5]221。在自然状态中理性个人会按照自然权利的要求做一切有利于自我保存的事情,面对这样的局面,先践行带有自我约束性质的道德法则会使当事人处于不利地位,因为先放弃自己的权利“等于自取灭亡,而不是选取和平”[5]99,“一个人如果持身谦恭温良,在其他人都不履行诺言的时候与地方履行自己的一切诺言,那么这人便只是让自己作了旁人的牺牲品,必然会使自己受到摧毁”[5]121。进一步,就算自然状态下的各方基于共同的好处而签订了契约,在缺乏主权者保障的情况下,理性个人也会违反契约,从而享受搭便车的益处,“加入协议是理性的然而打破协议也是理性的”[6]80。

第一,基于自然权利,每个人对所有事物,包括彼此的身体都具有一种任意使用的自由,即符合公共物品在使用上的非排他性特征。这一点又主要体现在:(1)在国家建立之前不存在私有产权。霍布斯提到,“私有财产权的建立是建立国家的结果”[5]193,“在建立国家以前,每一个人对每一事物都具有权利”[5]241,“甚至对彼此的身体也是这样”[5]98。(2)所有人对全部事物在使用上没有排他性特权本身就是自然权利的要求。自然权利指出,在自然状态中,每个人具有按照自己愿意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的自由,这种自由就是采取认为最合适的手段做任何事情的自由[5]97。这种“认为最合适的手段做任何事情的自由”必然要求对事物的使用不加限制,所以霍布斯才说“每一个人对任何事物没有一件是不具有自然权利的”[5]99。这两个方面——没有私有产权和基于自然权利的任意使用权,所导致的结果就是战争状态,“在建立国家以前,每一个人对每一事物都具有权利,并有权做他认为对保全自己有必要的任何事情;为了这一点,他可以征服、伤害或杀死任何人”[5]241,“因为只要每个人都保有凭自己想好做任何事情的权利,所有的人就永远处于战争状态之中”[5]99。

既然公共物品的存在是所有人处于战争状态的原因,那么“走出自然状态”就需要解决公共物品难题。霍布斯的方案是建构一个权力不受限制的主权者。对应于上述两个方面,主权者的作用在于:第一,为所有事物,尤其是个人的人身确立私有产权。成立主权者的作用之一就是建立产权,私有产权的建立使原来的公共物品具有了排他性。关于私有产权的性质,要广泛地理解,它不仅指财产权,还尤其强调生命权的“私有化”。关于财产权方面,霍布斯指出,“每个人都具有可以排斥所有其他臣民权利的所有权。他的这种所有权只是从主权者方面得来的;没有主权者的保障,每一个其他人便都会对这些财物具有同等的权利”[5]253。就生命权而言,在契约签订之前,每个人对自己和他人的人身都具有权利;契约签订后,所有人将除自己生命权之外的所有权利移交给主权者,每个人失去了对他人人身的权利。这一过程——放弃对他人人身的权利以换取主权者对自己生命权的保障,从当事人的角度来看,是一个使自己的人身具有了排他性从而完成生命权私有化的过程。第二,改变理性人的行为约束,使其主动“供给”作为道德规范的自然法。主权者的建立改变了自然状态下人们的行为约束,从而使践约成为一种更有利的选择[6]86,[7]66,[9]132~133。自然状态下的各方认识到,如果每个人都能够放弃自然权利所允许的、针对其他人的敌对和伤害行为,那么每个人都会生活得更好;但是,他们同时认识到,如果自己这么做而其他人并不如此,那么自己只能生活得更差。主权者的成立改变了这种局面。通过惩罚,它增加了不信守承诺的成本,从而使遵守契约成为理性的选择,“就必须先有某种强制的权力存在,以使人们所受惩罚比破坏信约所能期望的利益更大的恐惧来强制人们对等地履行其信约,并强制人们以对等的方式来维持通过相互约定、作为放弃普遍权利之补偿而获得的所有权”[5]109。

总之,当我们从公共物品的角度阐释霍布斯契约论时,能够对其思路有更清晰的理解。所有现存物品的公共性以及理性人无法遵循带有公共物品性质的道德规范是各方处于自然状态的原因;走出自然状态就是要解决公共物品难题;成立主权者可以对现存物品和每个人的人身界定私有产权,同时,主权者也可以通过强力保障每个人信守道德与法律规范。

三、作为“道德的产权”的声誉机制

然而,在理性选择理论的视角下,成立主权者的方案面临二阶搭便车问题。二阶搭便车问题是指为了保证理性个人之间的合作,人们成立一个拥有监督和惩罚权的第三方,然而监督和惩罚并不是没有成本的。同时,在理性群体中选择出来的第三方也同样应该遵循理性人假设。鉴于监督和惩罚的成本和理性人设定,追求个人利益的第三方没有履行责任的动机,因此它也会出现搭便车行为。即使我们再成立另一个“第四方”也会面临相同的问题。因此,成立主权者的方案并没有解决问题而只是改变了原来问题的面貌。帕特南(Robert D.Putnam)指出,“霍布斯是最早面对这一困境的伟大社会理论家之一,他的经典方案是:第三方监督执行……遗憾的是,这一方案太过简单了……困难之处部分地在于,强制执行成本太高……更为关键的是,公正的执行,本身就是一个公共品,一样受制于它所致力于解决的基本困境。要想使第三方执行能够运转,第三方本身必须是可信的,但是,什么样的权力能够保证国家权力履行自己的义务?……对于集体行动困境,霍布斯式解决方案行不通。用博弈论的语言来说,不偏不倚的第三方执行一般不是‘稳定的均衡’”[10]192~193。

总之,道德活动与公共物品在“非排他性”方面以及由此导致的三个特点上都非常一致。因此,我们可以说,道德是一种公共物品。“如果把社会的伦理秩序看成是一种可以供人们享用的公共利益,那么,通过工具理性计算的‘经济人’就可能会利用公共利益的相容性特点②也就是非排他性特点。,去享受不劳而获的公共利益成果,而不愿意为公共利益的发展而努力。具体到社会的伦理秩序,这是一个需要所有市场主体共同维护和发展的公共利益,但对把个人利益放在优先地位的‘理性个人’(rational individual)来说,他们完全可以坐享社会伦理秩序改进和完善所带来的市场活动的便利,所谓‘免费搭车’就是‘经济人’追求自利和利益最大化可能遭到的伦理责难之一”[4]41。

这里可以从正反两方面论证“道德是一种公共物品”。首先从正面考察一个理性群体中的道德博弈情况,论证道德所具备的公共物品性质;然后从反面考察如果道德是一种私人物品,我们的道德生活将呈现出何种形态,将这种假想的形态与现实相对比,可以说明道德是一种公共物品。

3)____The popular images for Christmas are Christmas trees,Santa Claus,wreaths,candy canes and reindeer.

我们知道,道德活动的非排他性使其具备公共物品特征而使理性个人不愿“供给”道德,如果能够弱化非排他性程度,那么道德将逐渐具备私人物品性质,个人将愿意“供给”道德。声誉机制就是这样的一种工具。一个人的声誉是其先前博弈行为的整体概括和特征倾向。人们可以根据对方的声誉来决定与他发生互动的方式,合作还是背叛等。这种决策的根据就建立起了“道德互动中的排他性”。这里的排他性意味着,在一个声誉机制发挥良好的合作体系中,理性行为者可以挑选自己的道德互动对象和决定自己的互动策略,他只与那些信誉良好的人合作,声誉不佳者则被排除在了合作范围之外。相比之下,在缺乏声誉机制的陌生人社会中,理性行动者不具有选择合作对象的依据,他们之间的道德互动总以“随机配对”的方式展开,于是,道德就呈现出了纯粹公共物品性质,面临供给难题。

不同的声誉水平对应着不同的未来收益,良好的声誉可以给当事人带来更多更好的合作机会。于是,声誉成为了人们可以“投资”的对象。理性的个人逐渐有动机“供给”道德来建立和维护自己的好名声。这样一来,声誉机制建立起了当下的道德行为与未来收益之间的联系,理性个人开始“供给”道德。

对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患者,分别以调查前2周内门诊就诊的自付费用对数值以及调查前一年患者住院次均自付费用对数值作为被解释变量,以社会人口经济学特征、疾病严重程度、医疗机构层次、以及住院押金支出和住院天数等为解释变量,分别拟合门诊、住院自付费用的半对数线性回归模型,回归结果如表2和表3所示,其中,门诊就诊观察人数为159人;住院方面为30人。

很明显,良好的声誉是个人的一种“资产”,它通过建立先前行为和个人之间的联系而将先前的个人行为标签化、抽象化后附属在个人身上。由此,我们说它将道德行为“私有化”,使道德具备私人物品性质而不再完全是一个公共的东西。因此,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道德的公共物品问题。在这个意义上,笔者把声誉机制称为“道德的产权”。但解决程度取决于信息的完善程度。当一个社会信誉机制越完善,即潜在的道德合作双方之间的相互了解越深入和全面,人们的道德行为就越像私人物品市场上的行为,反之,人们的道德行为就如公共物品一样“稀缺”。

原语翻译生态环境,广义上是指包括原语文本在内的原语语言、社会、经济、文化等宏观环境;狭义上是指原语文本的语言特点和文化特征。本文仅对狭义上的原语翻译生态环境进行分析,即寒山诗文本的白话文语言特点及其反映出的中国佛、道文化。

最后,将道德从公共物品的角度来理解,不但意在解答社会中为什么道德会出现供给不足的现象,还意图在伦理学与经济学之间寻找到一个连接点。传统上,对伦理学与经济学关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站在道德立场上对市场的反思和批判等问题上,这终究是一种外部的观照。本文则试图表明公共物品、供给、囚徒困境、道德、自然状态、声誉机制等经济学和伦理学概念之间的内在相联性,建立这两个学科之间更为紧密的联系。

[附注]本文受到中国人民大学2017 年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资助计划资助。

关键词,指的是一篇文章内容的核心词汇与词组,是文章主题的高度凝练与总结。一篇文章一般通过3~5个关键词来获取文章的研究对象与方法,对关键词进行分析可以得到研究的热点。本文运用CitespaceIV对关键词进行分析,在Thresholds模式下选择阈值为(4,4,15)、(4,4,15)、(5,5,20),得到了73个节点、747条连线(图2)。图中每个年轮表示为一个节点,即意味着一个关键词,年轮的大小表示其出现的频次,节点之间的连线表示年轮之间的联系,黑色短语表示高频关键词,字体的大小反映了各关键词之间出现频次的相对高低,这些高频词汇便代表着服务供应链相关领域的研究热点。

[参 考 文 献]

[1] 休谟.人性论[M].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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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孙春晨.市场与伦理片论[M]//余涌.中国应用伦理学(2001).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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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4799(2019)04-0024-07

[收稿日期]2018-07-11

[作者简介]李晓冬(1987-),男,山东潍坊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2016 级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黄文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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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冬:公共物品博弈视角下的道德与自然状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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