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重罚相关当事人怎么处理

严查重罚相关当事人怎么处理

问:对已受两次行政处罚的人再次违法应如何处罚
  1. 答: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就属于性质严重,就应该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有这个规定,当然也要看是啥行政处罚,也不是千篇一律
  2. 答: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问:公安机关明知当事人不够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处罚的对相关执法人员怎么处理?
  1. 答:不处理。
    你必须举证有故意行为,否则无法处理,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是集体处罚行为,一旦发生错误,你可以主张国家赔偿。
问:当事人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应如何处理?
  1. 答:被裁决受治安管理处罚的人或者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机关裁决的,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 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不服上一级公安机关裁决,可在接到通知后五日 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答:被裁决受治安管理处罚的人或者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机关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裁决的,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不服上一级公安机关裁决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参考法条:《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
问:不配合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如何处理
  1. 答: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会面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采取的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问: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应该怎么处理
  1. 答:法律分析: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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