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法律界限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界限,法律,惩罚性,行政,自由,法治,网络。
法律界限论文文献综述写法
丁琦[1](2019)在《刷脸时代已来临 人脸识别需明确法律界限》一文中研究指出据媒体报道,不久前,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郭兵收到了来自杭州野生动物世界的一条短信,提示他的动物园年卡如果不进行人脸识别将无法正常使用。郭兵不同意接受人脸识别,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于10月28日向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当地法院目前已经决定正式受(本文来源于《中国产经新闻》期刊2019-12-05)
智春丽[2](2019)在《网络职业打假不能超越法律界限》一文中研究指出用“吃货”表示申请退款不退货,用“上车”表示跟着别人一起去打假,用“买票”表示给带领打假者好处费……据报道,网络职业打假已经形成了灰色产业链,一些职业打假人以牟利为目的、知假买假索取赔偿,还招收学徒传授经验。职业打假,并非新鲜事物。上世纪90年代(本文来源于《中华工商时报》期刊2019-12-04)
胡立彪[3](2019)在《厘清标签瑕疵与欺诈的法律界限》一文中研究指出在近日召开的2019互联网法律大会上,南都新业态法治研究中心发布了《恶意索赔行业观察报告》。该报告提出的一个问题引起法律界关注——标签缺失、错误等瑕疵行为是否适用于惩罚性赔偿。由于边界不清,法律对该问题的认定尚未形成统一标准,往往在司法实践中引发争议。这(本文来源于《中国质量报》期刊2019-12-03)
张维[4](2019)在《推进柔性执法要把握好法律界限》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处罚具有制止和惩戒违法行为的性质,同时也有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功能。对严重违法进行严厉查处,既是对违法者的惩戒,也是对潜在违法者的警示。对轻微违法者进行说服教育、进行劝诫同样也能起到防止和减少严重违法行为的目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不断创新执法(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9-10-11)
温宝娟[5](2019)在《论公民行使网络监督权的法律界限》一文中研究指出公民监督权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基本权利之一,公民网络监督权实质上是公民监督权在网络上的延伸,是通过网络监督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本文运用学科交叉法、文献法等研究方法,从公民网络监督权的内涵出发,阐明了网络监督权的特征,详细分析了网络监督权形成的人民主权、正义、言论自由、权利制约等理论基础,着重阐述了公民行使网络监督权的界限加以限制,防止和避免公民网络监督权和国家安全、社会秩序以及公民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27期)
常鑫[6](2019)在《“舆情审判”:逾越了法律界限的舆情监督》一文中研究指出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雨果·布莱克曾言:"言论自由与审判公平,是我们的文明中两项最珍贵的智慧结晶。要在他们二者之间做出抉择,实在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推动下,自媒体与互联网迅速发展,社会舆论发生着微妙且复杂的变化。当社会舆论逐渐隐(本文来源于《青年记者》期刊2019年26期)
柴春元[7](2019)在《亲情和责任不能“走偏”,法律界限更不容模糊》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一名中年男子领着一名小男孩走进派出所,将男孩带到值班民警面前,称要找孩子的母亲。随后,男子留下手机号后即离开。民警以为男子带来的是一名走失儿童,不料,男子走后,这名4岁的男孩说:“他是我爸爸。”民警联系王某,王某以各种理由推托不肯到场。经过多方了解(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09-19)
朱晓峰[8](2019)在《人类基因编辑研究自由的法律界限与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人类基因编辑研究自由既属于宪法上作为基本权利的科研自由范畴,亦是民法上行动自由的涵摄对象。这就要求,作为主观权利的人类基因编辑研究自由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展开,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法律导致的民事责任,即使现行法中并没有明确的专门调整规则,在解释论上也可通过法律解释规则的运用而予确定。至于刑事责任,由于受罪刑法定、人权保障等原则的严格控制,很难在解释论上获得彻底解决,应交由立法机关审慎处理。(本文来源于《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4期)
林华[9](2019)在《网络谣言治理的政府机制:法律界限与权力约束》一文中研究指出政府在网络谣言治理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基于法律规范的依据与转型社会的需求,政府规制网络谣言具有法律上的正当性基础,但是,政府的规制权力并非无限,其在言论对象、言论内容、言论的主观心理、言论性质和言论的社会后果等方面都有法律界限。政府在规制网络谣言时,需要区分言论的不同类型:针对个人事务的言论和针对公共事务的言论,事实言论和意见言论,善意言论和恶意言论,部分虚假言论和全部虚假言论,虚拟危害言论和现实危害言论。为了防止政府权力的滥用,应从权源层面对事前的权力授予进行限制,从程序层面对事中的权力行使进行限制,从监督层面对事后的权力违法进行限制。(本文来源于《财经法学》期刊2019年03期)
刘志鑫[10](2019)在《明确税与费的法律界限》一文中研究指出自2019年1月起,社会保险费改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这意味着个人所得税与社会保险费原本就较为模糊的法律界限被进一步消解。之所以采取这一改革措施,其根本原因在于既有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方式效率较低,无法解决社保资金缺额巨大这一紧迫问题。在实践中,税务机关负责征(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报》期刊2019-03-13)
法律界限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用“吃货”表示申请退款不退货,用“上车”表示跟着别人一起去打假,用“买票”表示给带领打假者好处费……据报道,网络职业打假已经形成了灰色产业链,一些职业打假人以牟利为目的、知假买假索取赔偿,还招收学徒传授经验。职业打假,并非新鲜事物。上世纪90年代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律界限论文参考文献
[1].丁琦.刷脸时代已来临人脸识别需明确法律界限[N].中国产经新闻.2019
[2].智春丽.网络职业打假不能超越法律界限[N].中华工商时报.2019
[3].胡立彪.厘清标签瑕疵与欺诈的法律界限[N].中国质量报.2019
[4].张维.推进柔性执法要把握好法律界限[N].法制日报.2019
[5].温宝娟.论公民行使网络监督权的法律界限[J].法制与社会.2019
[6].常鑫.“舆情审判”:逾越了法律界限的舆情监督[J].青年记者.2019
[7].柴春元.亲情和责任不能“走偏”,法律界限更不容模糊[N].检察日报.2019
[8].朱晓峰.人类基因编辑研究自由的法律界限与责任[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9].林华.网络谣言治理的政府机制:法律界限与权力约束[J].财经法学.2019
[10].刘志鑫.明确税与费的法律界限[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